来源:国浩律师事务所
发布日期:2026年02月14日

目 录
一、引言
二、建设工程领域政策环境
三、房地产领域法律法规及政策、形势、事件案例
四、本领域的新机遇新挑战
五、结语
附:2025年度建设工程与房地产领域相关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名称摘录
一、引 言
2025年是“十四五”规划收官之年,也是房地产“止跌回稳”与建筑业“绿色低碳转型”的攻坚年。中央提出“稳地产、去库存、防风险、促转型”十二字方针,住建部把“好房子、好小区、好社区、好城区”四好建设写入年度重点任务。但不同地区房价分化进一步加剧,一线城市核心区房价出现“结构性回暖”,而二、三线城市仍处于“以价换量”阶段。但近年来房地产市场下行给行业带来的震荡仍远远没有结束,房地产开发企业破产潮仍在不断加剧。
建设工程领域内,基建被赋予稳增长、促转型双重使命。中央层面推出1万亿元超长期特别国债;交通、能源、水利等领域重大项目集中启动。建设工程行业进入“规模扩张”转向“质量引领”的关键窗口期。同时,本年度我国制定的政策紧密围绕国家高质量发展、双碳目标、新质生产力和人才强市战略,通过法律约束、财政引导、标准重构和技术推广多维驱动建筑行业转型。任何行业的转型都有一个过渡期,尤其在2025年建筑转型过程中出现的高强度建设充分暴露了建筑行业的管理弊端。
在前述背景下,对2025年度建设工程与房地产领域的业务发展状况展开深入梳理与总结,剖析市场走向、政策产生的影响以及行业所面临的机遇和挑战,从而总结出法律服务重点内容,对于行业律师下一年度业务布局和自我提升将具有积极意义。本文将从多个方面对2025年度该领域的业务展开全面综述,以期为读者呈现相关行业及相关行业法律服务概况。
二、建设工程领域政策环境
(一) 中央政策
2025年建设工程行业政策呈现“绿色化、智能化、市场化、规范化”四大主轴,重点覆盖BIM强制应用、绿色建材采购扩围、工程量清单计价标准升级、智能建造技术导则落地、消防审验能力强化等维度,多项新规自2025年1月1日起分批施行。
1.国家发展改革委修订印发 《评标专家和评标专家库管理办法》 ,自2025年1月1日起施行。新修订的《管理办法》对评标专家专业水平要求更高、回避制度更严,提升了评标质量与公正性;明确了评标专家对评标行为终身负责制,评标专家不因退休或者与评标专家库组建单位解除聘任关系等免予追责,强化了行业监管与规范;同时要求评标专家熟练掌握电子化评标技能,大大推动建筑行业投标招标活动全面向数字化、信息化方向发展。
2.财政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工业和信息化部联合发布 《关于进一步扩大政府采购支持绿色建材促进建筑品质提升政策实施范围的通知》 ,自2025年1月1日起,在北京市朝阳区等101个市(市辖区)实施政府采购支持绿色建材促进建筑品质提升政策。
通知指出,纳入政策实施范围的项目包括医院、学校、办公楼、综合体、展览馆、会展中心、体育馆、保障性住房以及旧城改造项目等政府采购工程项目,含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项目。鼓励各政策实施城市将其他政府投资项目纳入实施范围。
通知要求,各政策实施城市要运用政府采购政策积极推广应用绿色建筑和绿色建材,大力发展装配式、智能化等新型建筑工业化建造方式,建设绿色建筑,形成支持建筑领域绿色低碳转型的长效机制,引领建材和建筑产业高质量发展。
3.为落实中央关于推进新型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打造韧性城市的部署,加快建筑业工业化、数字化、绿色化发展,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组织编制了 《智能建造技术导则(试行)》 ,于2025年3月17日印发。
《智能建造技术导则(试行)》通过“BIM+物联网+AI”等技术贯穿勘察、设计、生产、施工、运维五大阶段,建立统一的数据标准与交付体系,实现建筑工程全过程数据可追溯、可共享、可复用,打破信息孤岛,推动全周期数字化闭环管理。目前多地已出台配套措施支持《导则》实施,如天津鼓励申报智能建造示范项目,遂宁市计划通过三年行动提升智能建造技术应用占比至40%以上等等。
4.2025年6月23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印发 《房屋市政工程有限空间识别及施工安全作业指南(试行)》 ,以应对房屋市政工程中有限空间作业事故频发的问题。有限空间作业因通风不良、易积聚有毒有害气体,历来是建筑施工领域安全事故的高发场景。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组织编制了该《指南》,旨在系统性防范有限空间作业中的中毒、窒息、爆炸等高风险事故,明确“先通风、再检测、后作业”原则,并要求建立全链条安全管理机制。《指南》为建筑行业有限空间作业的风险识别、安全管控和应急处置三大环节,提供标准化操作依据。
5.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发布 《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标准》(GB/T50500-2024) ,自2025年9月1日起实施,废止2013版《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新标准完善计价规则、合同管理等内容,规范工程造价计价行为,强调发承包双方风险合理分担,倒逼企业提升成本测算与全过程造价管控能力。这是一次以“市场化定价”为核心导向的重大改革,推动工程造价由政府指导转向市场竞争形成价格,促进了建设工程领域的公平竞争和健康发展。
(二) 地方政策
除以上政策外,各个地区也颁布了相应的政策规定来规范建筑行业的健康发展。
- 《上海市推进浦东新区实施建筑师负责制若干规定》 于2025年1月1日起施行,由上海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表决通过。这是全国首部规范建筑师负责制的地方性法规。建筑师负责制是国际工程建设领域的通行做法,具有较高的认可度和适用性。我国现行的建设管理流程中设计团队与建筑师的主要工作内容是工程设计阶段的技术工作,较少参与项目策划与规划设计,施工阶段的技术服务也仅限于施工配合和设计变更,在项目的全生命周期中设计团队对工程建设、进度成本、后期运营等很少参与。推行建筑师负责制,可以充分发挥建筑师的专业优势和技术主导作用,由建筑师提供全过程技术服务和管理,意味着建筑师团队不仅要负责设计质量,还要参与到进度和成本控制;不仅要提早介入项目前期策划,还要协助建设单位负责施工过程的建造品质、工程进度及成本把控等,甚至延伸到项目后期运营维护,可以全方位落实设计意图,提升建筑品质。
2.2025年1月25日实施 《浙江省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管理暂行办法》 ,《办法》明确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程序和要求,加强房屋市政、交通、水利等工程消防安全管理。
2025年3月19日,上海市印发 《2025年上海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消防审验)管理工作要点》 ,聚焦住宅工程分户验收、基坑工程数字化监管、重大隐患“一案双罚”及工伤预防培训全覆盖。这是消防验收方面的地方新政策,在消防上压实了责任主体。
2025年建设工程政策已形成系统性、强制性、实操性三重合力,绿色与智能成为硬性门槛,建筑行业企业需同步升级技术能力、管理能力、合规能力等,稳步迈过转型。
(三) 形势分析
1.当今形势
(1) 规模与增长
根据中国建筑业协会发布《2025年上半年建筑业发展统计分析》,
2025年上半年我国国内生产总值660536亿元,按不变价格计算,同比增长5.3%。上半年建筑业实现增加值38211亿元,同比增长0.7%,增速低于国内生产总值增速4.6个百分点。建筑业增加值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重为5.78%。2025年上半年狭义基建投资同比增长4.6%,其中电力、水利、市政等中央主导项目增速显著(如水利+15.4%),成为稳增长核心。
(2) 技术创新
随着智能建造渗透率的提升,BIM技术在超高层建筑中的应用普及率突破80%,物联网、AI视觉检测、机器人施工等技术广泛应用,施工效率提升30%以上。
同时装配式建筑也快速发展,装配式建筑在新开工项目中的比例达35%以上,预制构件市场规模从2021年的800亿元跃升至2400亿元,成为行业转型核心方向。
(3) 市场竞争
我国建筑业央企主导地位强化,九大建筑央企营收和归母净利润占申万建筑板块的83%以上,订单集中度高,海外业务拓展能力突出,市场份额持续扩大。民营企业和中小建筑企业面临生存压力,部分转向细分领域(如建筑装饰、智能建造服务)寻求差异化发展,但整体市场份额收缩。
(4) 政策导向
2025年我国建筑行业政策明确聚焦绿色低碳、智能建造与城市更新三大核心方向,这已成为国家战略引导下的结构性转型主线。政府持续推进双碳战略,推动建筑全生命周期减碳。绿色低碳目前从政策强制在走向市场自觉。建设“智慧工地”,以人工智能、BIM、机器人等技术为核心,提升建造效率与安全性,住建部明确要求,到2025年,30%以上工程项目应用BIM技术,装配式建筑占比达到40%。这不仅是发展目标,更是准入门槛。建筑企业将进一步采用建筑机器人、物联网和AI算法,实现施工过程的自动化与智能化,从而提升安全性和效率。
(5) 成本与劳动力压力大
目前建筑业成本与资金压力仍较大,原材料价格波动、资产负债率较高(均值达76.3%)、应收账款周转天数延长,资金回笼困难,融资约束加剧。而劳动力供需矛盾未减,建筑工人平均年龄达48.6岁,关键技术工种短缺,年轻人才流失严重,技能培训体系滞后,劳动力成本上升。
2.未来发展
(1) 绿色建筑与可持续发展
国家“双碳”目标持续推进,新建建筑全面执行绿色建筑标准,绿色建材、光伏建筑一体化(BIPV)、建筑储能系统等成为强制要求,同时住建部要求2025年城镇新建建筑全面执行绿色标准,预计到2030年,零碳建筑将实现碳排放强度降低40%。
(2) 智能建造与数字化转型
BIM、AI、机器人等技术加速落地。建筑信息模型(BIM)贯穿设计、施工、运维全链条,数字化管理平台整合信息流、物流、资金流,助力企业决策科学化,已达到技术全覆盖。到2030年,新建项目BIM应用率预计将达100%。建筑机器人市场规模年均增速近30%,建筑机器人的广泛应用,智能传感器、物联网技术实现施工现场万物互联,实时监控与数据分析大大提升了施工效率和质量。
(3) 城市更新成新增长极
目前老旧小区改造、地下管网升级、城市防洪排涝体系完善等项目成为主流,城市更新项目占比显著提升,从“大拆大建”转向有机更新,闲置厂房、商业设施等存量资产通过改造实现功能转换,推动“规划-设计-施工-运营”全链条服务模式发展。
(4) 行业海外拓展加速
建筑企业加速布局“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参与铁路、公路、港口、能源设施等基建项目,输出中国标准和技术。81家中国企业入围全球最大250家国际承包商榜单。海外业务占比仍有提升空间,国际工程业绩弹性还很大。
(5) 产业链整合与服务升级
建筑企业已逐渐从单一施工向“投资-建设-运营”模式转型,提供项目策划、融资、建设、运维一体化服务,提升价值链竞争力。并出现专业细分领域,如钢结构、民爆、装修装饰等专业工程企业通过技术差异化、并购重组拓展市场,服务将精细化、高端化。
3.相关分析
我国建筑业作为国民经济支柱产业,近年来受房地产调整与基建投资结构性变化影响,整体景气度有所下行。然而,在政策推动下,城市更新、绿色建筑、智能建造和新基建等领域成为新增长极,支撑行业持续发展。2025年建筑行业处于从增量扩张向存量提质的转型期,绿色化、智能化、数字化成为核心发展方向,企业需把握政策机遇,加强技术创新,优化业务结构,提升综合竞争力,以适应市场变化和行业变革。
(四) 大事件、案例及相关分析综述
1.大事件与案例
渝厦高铁重庆段通车
2025年6月27日,渝厦高铁重庆东至黔江段通车,填补了西南高铁空白。渝厦高铁重庆东至黔江段地形复杂,线路穿越武陵山区,桥隧比高达80%以上,建设过程中攻克了高墩大跨桥梁、深埋隧道等技术难题。该段作为渝厦高铁通道西段关键段落,首次实现重庆与黔江间的高铁直连,使重庆至厦门高铁运行时间大幅压缩,形成贯穿中西部至东南沿海的“超级走廊”,强化了西南地区与东部沿海的经济联系。
沈海高速改扩建日照段
沈海高速改扩建日照段在改扩建技术上采用“两侧拼宽为主,局部单侧分离为辅”的改扩建方式,创新应用“3D铣刨+摊铺”“传感土工格栅”等新技术,通过数字孪生系统与LED情报板降低路径决策失误率,解决改扩建工程中路面平整度、新老路基沉降等难题,为高速公路改扩建提供了技术参考。
月壤砖的太空验证
2025年4月24日,神舟二十号发射飞升,神舟二十一号载人飞船于2025年10月31日发射飞升,神舟二十号航天员载乘神舟二十一号于2025年11月14日返回着陆,带回了“月壤砖”。首块“月壤砖”完成太空暴露测试,验证月球基建可行性。月壤砖的成功返回标志着我国向“月球盖房”迈出实质一步。
2.相关分析及综述
2025年,随着物联网(IoT)、人工智能(AI)、建筑信息模型(BIM)和5G等技术的深度融合,建筑行业正经历一场深刻的智能化革命。建筑行业正加速向数字化、智能化、绿色化方向转型,通过BIM技术、智能建造、模块化施工和新质生产力驱动,实现从传统劳动密集型向高质量发展的跃迁。此外建筑机器人也广泛应用,替代人工完成高危、重复性任务。上海建工集团已研发50余款建筑机器人,涵盖勘察、施工到运维全周期,如套筒灌浆机器人、外墙淋水机器人等,施工效率提升300%以上。无人叉车等智能设备也在解决搬运效率低、工伤风险高等痛点。
未来,随着AI算法、边缘计算等技术的深化,智能建筑将变得更加自主和适应性强。
三、房地产领域法律法规及政策、形势、事件案例
(一) 政策汇总
2025年,中国房地产市场的宏观调控政策环境经历了深刻转变。在“促进房地产市场止跌回稳”的核心目标指引下,政策导向从过去以“防过热、去杠杆”为主的紧缩性调控,全面转向以“稳市场、促需求、防风险”为主的宽松性支持,其核心特征是“因城施策”的深化和精准化,以及政策工具的全面松绑。中央层面多次强调要采取有力措施巩固市场回稳态势,并充分赋予各城市政府房地产市场调控的自主权,允许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取消或调减限制性政策。在此背景下,无论是需求端的限购、限贷、税收,还是供给端的土地供应,均出现了方向性的调整,共同构建了一个历史罕见的宽松政策环境,旨在修复市场信心,释放被压抑的合理住房需求,推动房地产行业平稳过渡到新的发展模式。
1.国家层面重大政策及法律法规
《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的建议》
2025年10月,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审议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的建议》(以下简称《“十五五”建议》),该文件为2026年至2030年中国房地产行业的发展设定了明确的战略框架和核心任务。该建议将“推动房地产高质量发展”置于重要位置,标志着行业正式告别过去以规模扩张为核心的旧模式,转向以品质、服务和可持续发展为核心的新阶段。其主要内容可以概括为:清理不合理限制性措施、加快构建房地产发展新模式、完善“市场+保障”的住房供应体系、建设“好房子”与提升居住品质、建立房屋全生命周期安全管理制度几个方面。
《政府工作报告》
在2025年的《政府工作报告》中,房地产政策作为稳定经济大盘和保障民生的关键环节,得到了重点部署。报告延续了中央“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明确提出要“持续用力推动房地产市场止跌回稳”,并首次将“稳住楼市股市”纳入总体要求,凸显了稳定房地产市场在宏观经济大盘中的极端重要性。报告为全年的房地产政策定下了积极、宽松的基调,旨在通过供需两端的协同发力,促进房地产市场的平稳健康发展。
《提振消费专项行动方案》
为进一步落实《政府工作报告》精神,2025年3月16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提振消费专项行动方案》,其中将“更好满足住房消费需求”作为提振消费专项行动的关键组成部分,从多个层面提出了具体的支持政策。该方案将稳定房地产市场与扩大内需、促进消费紧密结合,显示出房地产在国民经济中的支柱地位。案中的涉房政策主要内容包括:持续推动市场回稳、创新金融与财税支持、适时降低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扩大公积金使用范围。
《住房租赁条例》
2025年7月21日,国务院总理李强签署第812号国务院令,正式公布《住房租赁条例》,该条例自2025年9月15日起施行。作为我国首部专门针对住房租赁领域的行政法规,《条例》的出台具有里程碑式的意义,它系统性地回应了长期以来困扰租赁市场的诸多乱象,如虚假房源、随意涨租、克扣押金、“高收低租”模式下的企业“爆雷”风险等,为构建稳定、透明、规范的住房租赁市场提供了强有力的法治保障。《条例》核心内容和影响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明确租赁住房标准,保障居住安全;规范租赁行为,稳定租赁关系;强化对租赁企业和经纪机构的监管;建立全流程监管与信用体系。
《住宅项目规范》
为响应人民群众对高品质居住生活的需求,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于2025年3月31日发布公告,批准《住宅项目规范》为国家标准,并于同年5月1日起正式施行。该规范以住宅项目整体为对象,以“安全、舒适、绿色、智慧”为核心目标,对住宅项目的规划、布局、功能、性能及关键技术措施等方面作出了全面、系统的规定,旨在从源头上提升中国住宅的整体品质和居住体验。
《住宅项目规范》包含多项突破性规定包括但不限于:新建住宅建筑的层高不应低于3米;四层及以上住宅必须设置电梯;提高了户门、卫生间门的通行净宽;提高了阳台等临空处栏杆的高度,并增加了对空调室外机安装位置的要求;融入了绿色和智慧的理念;规定了不同气候区供暖、空调设施的设置要求等。
该国家标准的强规的出台,标志着中国住宅建设标准进入了一个全新的、以人为本的时代。
2.部分地方主要政策
北京《关于进一步优化调整本市房地产相关政策的通知》
2025年8月8日,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等多部门联合发布了《关于进一步优化调整本市房地产相关政策的通知》。该通知是北京市近年来力度最大的一次房地产政策调整,其核心目标是“更好满足居民刚性住房需求和多样化改善性住房需求”。通知从优化限购政策、加大住房公积金贷款支持力度、优化个人住房贷款政策等多个方面入手,打出了一套政策“组合拳”。这一系列调整,不仅直接降低了购房者的成本和门槛,更重要的是向市场传递了明确的积极信号,对于稳定市场预期、提振市场信心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政策的出台,被视为北京房地产市场从严格调控向精准支持转变的重要标志,为后续市场的平稳复苏奠定了坚实基础。
本次北京政策调整的最大亮点在于对限购政策的优化。通知明确规定,在五环外购买商品住房,不再执行原有的限购套数规定,即符合条件的居民家庭和成年单身人士可以购买多套住房。这一举措精准地指向了北京的改善性需求,直接释放了此前被压抑的换房和增购需求。
在信贷支持方面,北京市的政策调整同样力度空前。通知明确,首套住房公积金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调整为不低于20%,购买二套住房公积金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调整为不低于30%。同时,公积金贷款的最高额度也得到了显著提升。此外,通知还规定,对于购买二星级及以上绿色建筑、装配式建筑或超低能耗建筑的缴存人,其公积金贷款额度可上浮,最高可上浮40万元。这些措施叠加,有效引导了资金流向高品质住宅,与中央“建设好房子”的号召形成了同频共振。
上海《关于优化调整本市房地产政策措施的通知》
该通知由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等六个部门联合发布,自2025年8月26日起施行。通知开篇即明确了政策目标:“为更好满足居民刚性住房需求和多样化改善性住房需求,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与此前零敲碎打的政策调整不同,上海的这份通知是一个系统性的政策包,涵盖了从购房资格、信贷支持到税收减免的全流程。
其中,限购政策调整体现了“内外有别、分区施策”的特点,对于沪籍居民家庭和成年单身人士,在外环外购买住房(包括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不限套数;在外环内则限购2套住房。对于非沪籍居民家庭和成年单身人士,政策也给予了大幅放宽:只要在购房之日前在本市连续缴纳社会保险或个人所得税满1年及以上,即可在外环外不限套数购房;若缴纳年限满3年及以上,则可在外环内限购1套住房。
在备受关注的房产税方面,上海的政策也作出了重要调整,特别是对非沪籍居民释放了重大利好,对符合条件的非沪籍居民家庭购买的第一套住房,暂免征收房产税,对于购买的第二套及以上住房,在合并计算家庭全部住房面积后,给予人均60平方米的免税面积扣除。这一政策调整,直接降低了非沪籍居民在上海的置业成本,特别是对于首次购房的新市民和青年人才,其减负效果尤为显著。
在公积金方面,对缴存人购买符合规定的二星级及以上新建绿色建筑住房的,住房公积金(含补充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上浮15%。同时,允许缴存人购买新建预售商品住房时,按规定申请提取本人及配偶的住房公积金支付购房首付款,且该提取行为不影响其后续的公积金贷款额度计算。
在信贷方面,通知要求各银行业金融机构在利率定价机制安排方面,不再区分首套住房和二套住房,而是根据市场利率定价自律机制要求和自身经营状况、客户风险状况等因素,合理确定每笔贷款的具体利率水平。这一举措打破了原有的“认房又认贷”的严格标准,给予了银行更大的自主定价权,有助于降低二套房购房者的贷款成本,进一步激活改善性需求。
深圳市《优化住房限购政策的通知》
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在2025年9月发布了优化住房限购政策的通知。此次调整是继2024年“5·6”新政后的又一次重大松绑,被市场解读为深圳楼市的“解绑”信号。政策的核心是大幅缩小限购区域的范围,将大部分非核心区域从限购名单中移除。这一举措旨在通过释放被压抑的购房需求,快速提振市场信心,促进房地产市场的交易活跃。深圳的政策调整,也反映了一线城市在房地产市场下行压力下的政策转向,即从过去的严格限制转向更加灵活和务实地支持。
在取消部分区域限购的同时,深圳也同步优化了个人住房信贷政策。通知明确,对于贷款购买商品住房的居民家庭,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不再区分首套和二套住房,最低首付款比例统一为15%。这一政策极大地降低了购房者的首付门槛,特别是对于二套房购房者而言,其杠杆效应非常明显。通过大幅降低首付比例,深圳旨在最大限度地激活市场需求,无论是首次置业的刚需群体,还是希望改善居住条件的家庭,都能从中受益。这一信贷政策的调整,与限购政策的放松形成了强大的政策合力,共同推动了深圳房地产市场的预期修复和交易回暖。
广州《广州市2025年住房发展年度计划》
广州市在2025年发布了住房发展年度计划,该计划是广州构建“保障+市场”双轨制住房供应体系的重要文件。计划明确提出,2025年将批准预售商品住房建筑面积约565万平方米,房源约5.4万套。在供应结构上,计划向中心区域倾斜,这有助于满足市场对核心地段住房的需求。同时,计划还强调要严格落实“人、房、地、钱”要素联动机制,以需定供,合理控制供应规模和节奏,避免无效供给,促进供需平衡。这份年度计划的出台,体现了广州作为一线城市在房地产市场管理上的前瞻性和系统性,通过科学的规划引导市场健康发展。
在支持居民购房方面,广州市在2025年进一步优化了住房公积金政策。根据相关政策,广州缴存人及其配偶在购买本市首套新建商品住房时,可以凭购房合同或认购协议,申请提取本人及配偶的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用于支付购房首付款。这一政策创新,极大地缓解了购房者的前期资金压力。
在住房保障和品质提升方面,广州市在2025年也作出了重要部署。在保障性住房方面,广州计划通过新建、配建、改建等多种方式,加大保障性租赁住房和共有产权住房的供给力度,重点解决新市民、青年人等群体的住房困难问题。在提升居住品质方面,广州持续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并将其与城市更新、社区治理紧密结合,旨在全面提升老旧小区的居住环境和居民的生活质量。
杭州
A.《关于全面推进城市更新的实施意见》
2025年9月25日,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布《关于全面推进城市更新的实施意见》,该政策主要内容为全面推进城市更新行动,打造宜居、韧性、智慧城市。到2025年,形成一系列城市更新成果与实施模式,健全城市更新工作机制、支持政策、技术方法和管理制度。城市生态宜居水平显著提升、基础设施体系更加完善、安全韧性能力稳步增强、智慧城市特征日益明显、城市人文魅力不断彰显,形成一批标志性城市更新示范项目。
B.《关于优化完善住房公积金提取若干政策的通知》
2025年4月22日,杭州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发布《关于优化完善住房公积金提取若干政策的通知》,该通知主要内容为:大力支持缴存职工购买保障性住房,可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首付款等购房款;加大住房公积金租房提取力度,租住公租房、保租房可按实际房租支出全额提取;支持城市更新住房改造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支付老旧住宅电梯更新和城市危旧房有机更新、共用部位维修后的个人分摊费用;放宽职工离职提取住房公积金条件,封存满半年后可提取;简化已故职工小额住房公积金提取手续,余额不超过5万元可免提供继承公证书。
C.《杭州市住保房管局杭州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5年1—6月杭州市高层次人才住房补贴资金的通知》
2025年8月21日,杭州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杭州市财政局发布《杭州市住保房管局杭州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5年1—6月杭州市高层次人才住房补贴资金的通知》,该通知主要内容为对经认定的B、C、D类人才分别给予200万元、150万元、100万元的购房补贴;E类人才和放弃享受高层次人才购房补贴的B、C、D类人才,可提供高层次人才租赁补贴,每人每月2500元。高层次人才购房补贴经费由用人单位所属区、县(市)财政先行全额拨付。
D.南京《关于进一步促进南京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
南京的“房七条”是一个系统性的政策组合,涵盖了青年人购房支持、置换改善需求、征收安置、商品住房转让、住房公积金、企业资产盘活和城市居住环境品质等七个方面。这份通知的核心目标是“进一步满足居民各类住房消费需求”,着力构建一个“多维互促的住房消费体系”。政策的出台,迅速在市场上引起了强烈反响,被视为南京楼市的“及时雨”。通过一系列精准有力的措施,南京旨在打破市场的观望情绪,促进供需两旺,推动房地产市场实现高质量发展。
“房七条”中最具突破性的举措,是全面取消了商品住房的转让限制(即限售)。自2025年3月31日起,南京全市范围内取消限售,商品住房在取得不动产权登记证书后即可上市交易。这一政策极大地提升了房产的流动性,使得购房者在资产配置上拥有了更大的灵活性和自由度,有效支持了“卖旧买新”的改善性需求,打通了置换链条。此举被视为南京在“新春第一会”提出“全力推动房地产和建筑业企稳回升”目标后,打出的第一套提振市场信心的“组合拳”,旨在通过增强房地产市场的流动性,激活一、二手房市场的交易活力。
“房七条”精准地聚焦于青年人和改善型家庭两大群体。在支持青年人方面,政策引导商业银行针对45岁以下青年人推出“低首付、低利息、低月供、宽期限”的特色化金融产品,有效降低其购房门槛。在支持改善型需求方面,政策优化了住房消费“以旧换新”模式,政府拿出首批1亿元资金进行补助,补助标准为购买名录库内新建商品住房合同金额的1%,旨在加速改善性需求的释放。这些举措,通过金RC新和财政补贴,精准地降低了特定群体的购房成本,有助于激发市场活力,促进房地产市场的良性循环。
(二) 未来走向预测
2026年,中国大陆房地产市场将站在一个历史性的拐点,彻底告别过去二十年以“高杠杆、高周转”为特征的粗放式增量扩张模式,进入一个以“高质量、重运营、轻杠杆”为核心的存量优化与结构分化新阶段。这一转变不仅是市场周期性调整的结果,更是政策引导、需求变迁和行业自身发展规律共同作用的必然。市场将从过去的普涨普跌,转向更为复杂的结构性行情,其中城市、产品与企业间的分化将愈发显著。整体而言,市场将呈现“磨底”态势,即销售和投资规模可能继续调整,但跌幅有望逐步收窄,市场信心在政策的持续托底和经济基本面的支撑下缓慢修复。这一时期的房地产行业,其核心逻辑已从追求规模与速度,转向追求质量与效益,从单纯的“造房子”转向提供全生命周期的“空间服务”与“资产管理”
1.市场销售与投资持续调整,跌幅有望收窄
2026年,房地产行业整体市场销售与投资持续调整,跌幅有望收窄。根据多家研究机构的预测,2026年全国房地产市场的整体规模将继续收缩,但降幅相较于前几年将明显收窄,标志着市场正从急剧下滑的通道中逐步企稳。具体来看,全国新建商品房的销售面积预计将维持在9.0亿至9.5亿平方米的区间内浮动,这一数据相较于2023—2024年约11.2亿至9.7亿平方米的水平进一步回落,但调整速度放缓。另有预测认为,2026年销售面积可能在8.5亿至8.8亿平米之间,对应销售金额约8.6万亿,同比再缩4%—6%。这种收缩主要受制于几个方面:首先,居民部门的杠杆率已处于较高水平,加杠杆空间有限,且对未来收入的预期转向谨慎,制约了需求的快速反弹;其次,尽管“保交楼”问题已大体解决,但购房者信心恢复尚需时日,决策更加谨慎,倾向于选择现房或信誉更佳的国企开发项目;最后,人口结构的变化,特别是主力置业人群(20-45岁)的净减少,也导致首次置业需求继续萎缩。
在投资端,房地产开发投资的下降趋势同样难以逆转。2025年前10个月,全国房地产开发投资同比下降14.7%,其中住宅投资下降13.8%。这一趋势预计在2026年仍将延续,全年开发投资同比下降可能在10%左右。拖累投资恢复的核心因素包括:房屋施工、新开工和竣工面积的持续回落,直接影响了建筑工程投资;尽管核心城市优质地块的出让带动了土地购置费的回升,但难以完全对冲整体投资的下滑压力。此外,高企的库存水平也抑制了房企的开工意愿,2025年5月末,商品房待售面积高达7.74亿平方米,同比增长4.2%。因此,2026年的市场将是一个在低位寻求新平衡的过程,政策的着力点也将从刺激增量转向稳定存量和优化结构。
另外,市场方面,区域分化亦即核心一、二线城市与三、四线城市差距将进一步加剧,而产品分化也将更为明显,“好房子”将成为市场主流,改善型需求释放。
2.核心发展模式将逐步告别高周转
面对市场的根本性转变,房地产行业的底层范式正在被彻底重构。过去二十年赖以成功的“高杠杆、高周转、高负债”模式已经走到尽头,行业正被迫转向一个以“高质量、高效率、高价值”为核心的新发展模式。这一转变涉及金融逻辑、经营模式和价值链定位的全面升级,要求房企从根本上改变其战略思维和运营方式,以适应存量时代的新规则。
3.政策导向将构建“稳定”与“高质量”并重的长效机制
面对房地产市场的深度调整,2026年的政策导向将呈现出双重目标:一方面,通过持续、精准的调控措施,全力“稳楼市”,防止市场出现系统性风险,推动市场止跌回稳;另一方面,着眼于长远,通过“十五五”规划等顶层设计,引导行业走向高质量发展的新轨道,构建更加健康、可持续的长效机制。政策的核心将从过去的短期刺激或抑制,转向供需两端的结构性优化和制度性建设。
4.存量资产盘活成为行业新蓝海
在增量市场萎缩的背景下,盘活海量的存量资产成为行业最确定的增长方向。这不仅包括住宅,更涵盖了庞大的商业地产(资产盘活+REITs退出的2.0模式)、产业园区、物流仓储、城市更新、存量房改造等多种业态。
5.代建仍将持续成为新增长点
随着行业分工的细化,代建作为典型的轻资产业务,正成为房企新的增长引擎。
6.租赁与保障市场扩大
在购房市场进入调整期的同时,租赁和保障性住房市场的重要性日益凸显,成为解决居民居住问题、稳定市场预期的关键一环。2026年度,政府在“十五五”期间将扮演更加积极的角色,加快构建一个由政府、企业、个人等多主体参与,涵盖保障性租赁住房、共有产权房、长租房等多渠道的住房保障体系的情况下租赁与保障市场必将有所扩大。
(三) 大事件、案例及相关分析
1.《住宅项目规范》的出台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于2025年3月31日发布公告,批准《住宅项目规范》为国家标准,并于同年5月1日起正式施行。该规范以住宅项目整体为对象,以“安全、舒适、绿色、智慧”为核心目标,对住宅项目的规划、布局、功能、性能及关键技术措施等方面作出了全面、系统的规定,旨在从源头上提升中国住宅的整体品质和居住体验。
而该规范的出台,导致了在规范出台之前取得或已经开始施工的项目面临了适用新规原有经济指标无法实现或者适用旧规建设方案与新规相比品质上出现了明显的区别的状况,因此房地产开发企业在开发过程中,对于新旧规范的如何适用出现了不同的声音,各地主管部门对于适用标准也判定不一。
分析:根据《立法法》规定的法不溯及既往的原则,原则上应当按照“新项目适用新规,旧项目适用旧规”适用规范。但在实践中,对于新老项目的判断标准有两种不同的观点,一种认为应当以用地取得为认定标准,另一种认为应当以工规证的取得为标准。主流系采用第二种观点,而马鞍山等地有采用第一种观点的先例。因此在企业服务过程中要注意根据企业实际需求去选择有利的适用观点,助力企业在新旧政策交替的特殊时期实现平稳过渡。
2.房企化债典型案例
JK股份:A股上市房企破产重整首例
JK股份作为A股上市房企中首家进入破产重整程序的企业,其案例具有里程碑式的意义。2025年,JK正式进入了破产重整阶段,背负着高达1470亿元的巨额债务,涉及8400多位债主。在重整过程中,JK成功引入了上海某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与北京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联合体作为重整投资人,并获得了26.68亿元的救命资金。这一案例的成功,关键在于其通过司法程序,实现了对庞大复杂债务的系统性梳理和重组,为企业的重生奠定了基础。JK的重整方案,特别是引入外部战略投资者的模式,为其他陷入严重困境的上市房企提供了一个可供参考的范本,展示了在极端情况下通过法律框架实现风险化解和企业拯救的可能性。
XXYC:“行政协调+司法裁量”模式成功重整
XXYC的重整案例则体现了“行政协调+司法裁量”模式的成功应用。在被债权人申请破产重整后,XXYC的重整方案获得了法院的批准,并进入执行阶段。这一模式通过行政力量的协调,平衡各方利益,再由司法机关进行最终裁量,确保了重整方案的公平性和可执行性。XXYC的重整成功,不仅为自身赢得了重生的机会,也为其他面临困境的房企提供了一条可行的化债路径,即通过多方协作,共同化解债务危机,实现企业的可持续发展。
RC、LG等:境内外债务重组取得突破性进展
在市场化债务重组方面,RC和LG集团是2025年取得突破性进展的代表性企业。这两家房企的债务重组方案,不仅在规模上达到了千亿级别,更在方案设计上展现了高度的灵活性和创新性,为行业提供了宝贵的借鉴。
分析: 房企化债过程,无论是市场化重组还是司法重整,都涉及极其复杂的法律问题和多方利益的激烈博弈。化债方案的设计与执行,不仅需要对《企业破产法》《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有深刻地理解,还需要具备高超的交易结构设计能力和丰富的商业谈判经验。在这一过程中,律师作为专业的法律服务提供者,扮演着不可或缺的角色。他们不仅是法律风险的“防火墙”,更是化债方案的设计者、利益平衡的协调者和法律程序的推动者。
2025年度房企主要的化债方式有:债转股、以资抵债和债务展期,每种方式都涉及不同的法律要点和风险。
债转股, 即将债权人的债权转换为对债务人的股权。这种方式能够从根本上削减企业的债务规模,优化资本结构。然而,其法律操作相对复杂。首先,需要获得债权人和债务人双方的同意,并符合《公司法》关于增资扩股或股权转让的规定。其次,转股价格的确定是关键,通常需要参考公司的净资产评估值或市场公允价值,这往往成为双方谈判的焦点。此外,债转股后,原债权人成为新股东,其权利义务发生了根本性变化,需要明确其在公司治理中的地位和权利。在RC和LG的重组方案中,通过发行强制可转换债券(MCB)的方式实现债转股,既给予了债权人未来转股的权利,也为公司提供了缓冲期,是一种较为灵活的设计。
以资抵债, 即债务人以其持有的资产(如土地、项目股权、房产等)抵偿债务。这种方式能够快速盘活企业存量资产,实现债务的部分清偿。其法律要点在于资产的估值和过户。用于抵债的资产必须经过公允的评估,以确保其价值能够覆盖相应的债务,并得到债权人的认可。同时,资产的过户需要办理相关的产权变更登记手续,涉及复杂的法律程序和税费问题。在以资抵债的过程中,律师需要对资产的权属状况、是否存在抵押或查封等权利限制进行详尽的尽职调查,以确保交易的合法性和安全性。
债务展期, 即延长债务的偿还期限。这是最为常见的重组方式,能够为企业赢得宝贵的喘息时间。其法律要点在于展期协议的签订和担保措施的延续。展期协议需要明确新的还款计划、利率等核心条款,并获得所有相关方的同意。对于设有担保的债务,展期还需要征得担保人的书面同意,否则担保人可能在原担保期限内免除担保责任。此外,展期协议的法律效力,特别是其能否对抗未参与协议的第三方债权人,是庭外重组中需要重点关注的风险点。
在房企化债的复杂棋局中,律师扮演着多重关键角色,其专业价值贯穿始终。首先,无论是债务重组还是破产重整,全面、深入的尽职调查都是制定可行方案的基础。律师需要对企业的财务状况、资产权属、合同履行、法律纠纷、合规风险等进行全方位的“法律体检”。通过尽职调查,律师能够帮助企业、债权人、投资人等各方清晰地了解企业的真实状况和潜在风险,为后续的决策提供可靠依据。其次,律师是化债方案的设计者和交易结构的构建者。化债方案的设计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需要综合运用法律、金融、财务等多种知识。律师凭借其专业优势,能够设计出合法合规、平衡各方利益且具有可操作性的交易结构。最后,律师是利益平衡的协调者和法律程序的推动者。房企化债涉及债务人、债权人、股东、职工、购房者、政府等多方利益主体,各方诉求往往存在冲突。律师作为中立的第三方,可以在各方之间进行沟通协调,寻找利益的最大公约数,推动达成共识。在司法重整程序中,律师可以代表不同利益群体参与债权人会议,发表法律意见,进行表决,确保程序的公正和透明。同时,律师熟悉法律程序,能够高效地处理各种法律文件,推动化债进程顺利进行,避免因程序瑕疵导致方案失败。
因此,房地产行业中,债务重组、破产重整仍将是未来的业务重点。
3.HD退市及高管被追责
中国HD的退市是2025年房地产领域最具标志性的事件之一。2025年8月8日,中国HD收到香港联交所的信函,上市委员会已决定取消其上市地位。根据公告,除非公司申请复核,否则其股份的上市地位将于2025年8月25日上午9时起正式取消。然而,中国HD在公告中明确表示,经考虑公司的事实及情况后,无意申请复核除牌决定。这一决定,宣告了其长达16年的上市之路的终结。2025年8月25日,中国HD的股票代码从港交所的电子屏上悄然消失,为这个曾经的全球市值第一房企的资本故事画上了句号。
而在HD退市之前,其高管层已面临严重的法律风险。2023年9月,中国HD公告称,公司董事会主席许家印因涉嫌违法犯罪,被依法采取强制措施。2024年5月,中国证监会依法对HD地产债券欺诈发行及信息披露违法案作出行政处罚决定。这些事件指向了HD在经营过程中可能存在的系统性财务造假和严重的董事责任缺失问题。根据新《公司法》的规定,董监高对公司负有忠实义务和勤勉义务,若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公司章程,给公司造成损失的,需承担赔偿责任。许家印等高管被追究责任,正是对这一法律原则的实践,也为所有上市公司高管敲响了警钟。
分析: 2025年陆续出现的诸多房企高管被追责的案例,进一步体现了新公司法对董监高的责任要求,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忠实勤勉义务与禁止行为
新《公司法》第一百八十条明确规定了董监高的忠实义务和勤勉义务。忠实义务要求董监高不得利用职权谋取不正当利益,避免自身利益与公司利益发生冲突。勤勉义务则要求其在执行职务时,为公司的最大利益尽到合理注意义务。在此基础上,第一百八十一条进一步列举了禁止行为,包括侵占公司财产、挪用资金、利用职权收受贿赂、擅自披露公司秘密等。祥生集团高管挪用资金和职务侵占的行为,正是对这些禁止条款的直接违反,其行为不仅违背了忠实义务,更触犯了刑法,最终导致了严厉的刑事制裁。
(2) 关联交易、商业机会与竞业禁止的限制
为了防止董监高利用职权损害公司利益,新《公司法》还设立了严格的防火墙。第一百八十二条规定,董监高与公司订立合同或进行交易,需向董事会或股东会报告并经决议通过。第一百八十三条规定,不得为自己或他人谋取属于公司的商业机会,除非经公司决议同意。第一百八十四条规定了竞业禁止义务,即不得自营或为他人经营与公司同类的业务。这些条款共同构成了对董监高行为的严密约束,旨在防止利益输送和内部人控制,确保公司资产和机会不被内部人侵占。
(3) 民事赔偿责任与刑事风险(如职务侵占罪)
新《公司法》明确了董监高违反义务的法律后果。第一百八十六条规定,违反忠实义务所得的收入应归公司所有(归入权)。第一百八十八条规定,因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公司章程给公司造成损失的,需承担赔偿责任。此外,第一百九十一条还规定,董监高执行职务时因故意或重大过失给他人造成损害的,也应承担赔偿责任。这些民事责任条款,为公司和外部受损方提供了明确的救济途径。而当行为性质恶劣、数额巨大时,如祥生集团高管的挪用资金和职务侵占行为,则将构成《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的职务侵占罪或第二百七十二条的挪用资金罪,面临刑事处罚。
另外,相关事件也反映了退市新规下的监管趋势与投资者保护,
体现了资本市场“有进有出、优胜劣汰”的正常生态,也反映了监管趋严的态势。港交所的“快速除牌”机制,旨在及时清理不再符合上市条件的公司,维护市场的整体质量和投资者信心。
4.房地产税法的起草工作已经基本完成
2025年,房地产税立法进程取得了关键性的阶段性进展,尽管离最终落地仍有距离,但相关的准备工作已趋近完成。根据财政部原部长楼继伟在2025年11月财新峰会上的表态,房地产税法的起草工作已经基本完成。这一信息标志着立法工作从前期调研、论证阶段,正式进入了草案的拟定和内部完善阶段。
分析: 根据我国的《立法法》,法律的诞生需要经过草案起草、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通常需经“三审”)、公开征求意见、最终表决通过等多个法定程序。因此,楼继伟的表述被部分媒体误读为“立法已完成”是错误的,实际上是指由财政部牵头负责的技术性草案已经拟定,但尚未进入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正式审议程序。尽管立法程序尚未走完,但草案的完成本身就是一个重大突破。这意味着困扰立法多年的核心难点问题,如税基的确定、免税范围的划定、税率的设定等,在技术上已经找到了相对成熟的解决方案。例如,对于大量非市场化交易获得的房产(如单位福利房、继承房等)如何评估其价值这一难题,草案中提出了以市场价值为基础进行打折核算的解决方案。此外,全国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的全面落地,也为房地产税的征收提供了坚实的技术基础,使得精准掌握房屋权属、面积等关键数据成为可能。楼继伟在发言中也提到,草案完成后,下一步将是交付国务院进行试点。这表明,未来的立法路径很可能是“立法先行、充分授权、分步推进”,即先由全国人大授权国务院在部分地区开展试点,待试点经验成熟后再正式通过法律并在全国推行。但作为行业律师,应当持续对该法的立法进程保持关注并积极参与建言献策。
四、本领域的新机遇新挑战
(一) 新机遇
行业变革带来的业务增长: 当下房地产和地方平台企业普遍陷入债务和流动性危机,建设行业企业经营压力不断加重,工程结算争议等问题日益突出,为专业律师提供了大量的纠纷解决业务机会,如诉讼代理、仲裁等。
政策法规的完善与更新: 随着房地产市场调控政策的不断出台和建设工程领域法律法规的修订完善,企业对合规性的要求越来越高,需要专业律师提供政策解读、合规咨询等服务,帮助企业避免法律风险,确保项目的合法推进。
新兴业务领域的拓展: 如城市更新、文旅康养地产等新兴业务不断涌现,律师可以利用其综合服务能力和专业团队优势,积极拓展这些新兴领域的法律服务,为客户提供创新的解决方案。
数字化转型需求: 建设工程与房地产行业的数字化转型趋势日益明显,涉及电子合同、在线招投标、数字化项目管理等方面,律师可以提前布局,为企业提供数字化相关的法律服务,如协助制定电子合同模板、审查数字化业务流程的合规性等。
(二) 新挑战
市场需求的多样化和个性化: 随着市场的发展,客户对法律服务的需求越来越多样化和个性化,不仅要求律师具备扎实的法律专业知识,还需要了解行业的最新动态、市场趋势以及具备良好的商业洞察力等,国浩律师需要不断提升自身的综合素质,以满足客户的更高要求。
新兴技术的应用挑战: 建筑行业中的BIM技术、智能建造等新兴技术的应用,以及房地产领域的互联网营销、大数据分析等技术的发展,给法律服务带来了新的挑战。国浩律师需要学习和了解这些新兴技术,以便更好地为相关企业提供服务。
价格竞争压力: 随着法律服务市场的竞争加剧,部分律师事务所可能会采取低价策略争夺市场份额。国浩在保持服务质量的前提下,需要合理控制成本、提高服务效率,以应对价格竞争压力。
国际业务的复杂性: 在全球化背景下,建设工程与房地产领域的国际合作项目逐渐增多,涉及不同国家和地区的法律、文化、政策等差异,国浩需要培养更多具备国际视野和跨文化沟通能力的律师,以应对国际业务的复杂性。在“一带一路”倡议的推进下,中国建筑企业在海外基础设施建设等领域的业务不断增加。国浩可以利用其在国际投资和跨境业务方面的经验和资源优势,积极拓展国际建设工程法律服务市场,为中国建筑企业“走出去”提供全方位的法律支持。
新兴业务的发展: 建设工程领域,随着科技的不断进步,智能建造、绿色建筑、装配式建筑等新技术将得到更广泛的应用和深入发展。国浩律师事务所建设工程业务委员会应积极关注这些新兴业务领域,提前布局,培养专业人才,为客户提供相关的法律服务。房地产领域,重视人工智能给行业带来的变革,在专注行业的基础上顺应市场大趋势关注房地产行业破产重整、房地产企业债务化解、跨境落地产业园与集体土地入市、存量改造、城市更新、代建、产业园自建、土地回储等业务趋势,布局新业务。
五、结 语
2025年是“十四五”规划的收官之年,房地产领域则在进行一场更为深刻和痛苦的范式革命。从“十五五”规划看,这种“史诗级”宽松所面对的是一个需求中枢下移、信心亟待修复的市场。基于对2025年全景的梳理,我们可以识别出,未来一段时期中国建设工程与房地产行业将从规模转向品质追求,资源驱动转向创新驱动,野蛮生长终结于合规发展,这个过程必然伴随阵痛、出清与重构,但也正是这个过程,为法律服务行业开辟了前所未有的广阔疆域。
对于每一位有志于此的律师而言,我们须以更快的速度学习,当旧的游戏规则被打破,新的秩序正在建立时,法律人不仅是规则的适用者,更可以成为规则的阐释者、设计参与者乃至价值守护者。
站在2025年的岁末回望,我们看到的是一个时代的落幕,更是另一个时代的序幕。法律服务的价值,从未像今天这样,与实体经济的高质量发展血脉相连。这是最好的时代,对于真正的专业主义者而言。
附:2025年度建设工程与房地产领域相关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名称摘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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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矿产、新能源领域
自然资源部关于《矿产资源节约与综合利用先进适用技术目录(2025年版)》的公告
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公布非煤矿山灾害防控要点
国家能源局关于加快推进煤炭洗选高质量发展的意见
国家能源局关于推进煤炭与新能源融合发展的指导意见
矿山智能机器人重点研发目录
国家能源局关于推进煤炭与新能源融合发展的指导意见
国家能源局关于促进新能源集成融合发展的指导意见
财政部,海关总署关于调整风力发电等增值税政策的公告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促进新能源消纳和调控的指导意见
二、土地领域
自然资源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示范文本)》的通知
自然资源部农业农村部关于严格遵守“八不准”要求坚决遏制新增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的通知
自然资源部财政部关于做好运用地方政府专项债券支持土地储备有关工作的通知
自然资源部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关于印发《土地储备管理办法》的通知
自然资源部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红线管理办法
国务院中央军事委员会军用土地管理条例
自然资源部划拨用地目录(2025修订)
自然资源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示范文本)》的通知
三、建设工程、房地产领域
自然资源部农业农村部关于严格遵守“八不准”要求坚决遏制新增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的通知
国务院《住房租赁条例》
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发布国家标准《住宅项目规范》的公告
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发布国家标准《医药工业洁净厂房施工与验收标准》的公告
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发布国家标准《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处理岩土工程技术标准》的公告
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发布国家标准《冷弯型钢结构技术标准》的公告
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发布国家标准《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工程评价标准》局部修订的公告
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发布国家标准《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技术规范》局部修订条文的公告
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发布国家标准《船舶工业工程术语标准》的公告
住房城乡建设部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印发《房地产从业机构反洗钱工作管理办法》的通知
交通运输部《铁路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办法(2025)》
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住宅老旧电梯更新有关工作的通知》
中国人民银行《金融基础设施监督管理办法》
交通运输部关于发布《沿海港口水工建筑工程定额》(JTS/T276—1—2019)局部修订(桩头处理、水泥搅拌桩、沉箱预制、脚手架定额子目)的公告
交通运输部关于发布《港口基础设施维护技术规范》的公告
财政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房屋租赁合同(示范文本)》的通知
国家密码管理局《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商用密码使用管理规定》

作者: 国浩建设工程与房地产业务委员会暨法律研究中心

撰稿人: 金磊 ,国浩建设工程与房地产业务委员会暨法律研究中心主任,国浩合肥管理合伙人、主任; 苏小为 ,国浩建设工程与房地产业务委员会暨法律研究中心副主任、国浩杭州合伙人; 刘小建 ,国浩建设工程与房地产业务委员会暨法律研究中心副主任,国浩石家庄合伙人; 付洋 ,国浩建设工程与房地产业务委员会暨法律研究中心秘书长,国浩乌鲁木齐办公室管理合伙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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