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法学学术前沿
发布日期:2026年03月0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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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待中国学者定义司法人工智能未来发展方向
作者: 张钹, 清华大学计算机系教授、中国科学院院士、清华大学人工智能研究院名誉院长。
来源:《清华大学互联网司法研究院》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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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23日-24日,2026中国司法人工智能大会在上海成功举办 。 清华大学计算机系教授、 中国科学院院士、清华大学人工智能研究院名誉院长张钹,以《人工智能时代与司法》为题,系统阐释 “司法人工智能( 司法人工智能 Judicial AI ) ”的 探索 方向,为行业发展指明了清晰路径。
清华大学计算机系教授,中国科学院院士,清华大学人工智能研究院名誉院长张钹
核心愿景:中国学者当为司法人工智能立规,打造国际标杆
报告开篇,张钹院士便点明了本次大会的核心意义——它不仅关乎司法现代化,更承载着定义一个全新人工智能方向的使命。“我们要明确一个新方向,就是司法人工智能,中国学者要有雄心,成为它的创始人、开拓者。”
AI对 法律行业 的影响 可能更为长远
在阐释司法人工智能的重要性时,张钹院士打破了一个普遍认知:很多人认为 AI对工业的影响最大,但高盛全球研究的数据显示,AI对人文社会领域的 长远 影响远超工业,而法律行业正是受影响最大的领域之一,与教育、科研、社会服务一同处于影响梯度的顶端。

高盛全球研究数据显示, AI对法律、教育、科研行业的影响较建设、维护、安装等行业更大
国家战略层面,治理能力提升是国务院《关于深入实施“人工智能+”行动的意见》的核心内容之一。人工智能辅助司法,正是实现“社会治理人机共生、安全治理多元共治”的关键抓手。院士进一步分析,AI之所以适合应用于司法领域,核心因素有二:
一是司法活动高度依赖文档处理,案件受理、事实查明、法律适用、裁判文书制作、执行监督等多个环节,既需要专业的价值判断,也包含大量标准化、重复性的文字工作,这为AI的介入提供了天然土壤。二是AI对司法的价值不止于提效,更在于推动社会现代化、促进法治与科技协同发展,推动法律制度的变革、降低获得法律服务的门槛,这早已超越了单纯的技术应用,上升到社会治理升级的高度。
对司法人工智能的特殊要求
张钹院士强调,司法领域的特殊性,决定了司法人工智能对技术提出的一系列严苛要求:
一是容错率低,司法判决直接关系到公民的权利、自由,错误建议被采纳后造成的损害往往不可逆,因此司法人工智能对错误的控制要求明显高于一般业务系统。二是需体现司法程序具有的独立价值,不仅要追求结果正确,还要追求程序下的正确,司法人工智能提供建议同样要遵守司法程序的约束,在其技术架构层就需要引入程序性的约束。三是事实认定依赖证据链,模型输出必须“可回溯、可复核、可质证”,缺乏可解释性的AI无法融入司法活动。四是必须消解重大的伦理风险,需解决数据本身带有区域、性别、职业等偏见时,AI输出结果对偏见的放大作用,防范司法人工智能被异化为歧视、偏见的放大器。
司法大模型的模式选择与四层技术体系构建
报告中,张钹院士进一步拆解了司法大模型的构建思路。
其一,明确技术路线。模型构建需考虑一对指标,即“共享”与“隔离”的程度。不同共享与隔离程度构成了至少6种模型模式,从“最大共享”到“最大隔离”梯度分布,例如最大共享即单一模型多向提示词工程模式,最大隔离则对应三种独立模型的模式。张钹院士认为,司法人工智能应当采用居中的“共享基座模型+三套适配器”或“专业与大众双模型分层”的技术路线,既保证效率,又兼顾安全。
其二,构建四层技术体系。一是数据与知识层,建立权威的法律条文库、裁判案例库、司法知识图谱,让AI有靠谱的知识储备;二是检索与工具层,实现精准的混合检索,优先输出高效力、贴合案件的法律依据,同时对工具使用做严格管控;三是生成与验证层,AI生成的建议必须结构化,关键结论要有证据支撑,高风险案件不直接给结论,只提供分析框架;四是审计与治理层,对AI的工作过程全程留痕,模型更新可回滚,一旦发现法律更新、模型判断偏差,能及时告警,让AI的工作全程可审计、可管控。

司法人工智能的 四层技术体系与横向的技术架构
关键突破:公平、公正,如何“可计算”?
司法的核心是公平、公正,而这些抽象概念,如何转化为AI可处理的内容?张钹院士提出了量化、非量化两种路径。
非量化路径,是将公平、伦理等抽象概念,转化为可操作的原则、规则、约束与证据,并为每个约束建立证据与审计闭环。包括把“公平”转化为稳定的检验目标,把原则下沉为“应当/不得/必须”的可判定条款,把规则落实为系统控制点,把“公平”做成可验收、可审计交付物。
量化路径同样可行。以“同案同判”的公平性为例,可通过条件概率构建量化模型:判决结果的条件概率,不应随着当事人的个体差异而变化,以此实现“同案同判”的量化评估。
张钹院士表示,未来司法人工智能的发展,将是两种路径的混合应用,要让抽象的司法精神,转化为可落地、可验证的技术模型。
AI时代,法律从业者会被替代吗?
“AI会不会让法官、检察官、律师边缘化?”这是全场观众最关心的问题之一,张钹院士给出了明确的答案:AI不会替代法律职业,而是会接管重复、标准化的工作,让法律从业者能专注于更有价值的核心工作。未来,懂AI的从业者将替代不懂AI的从业者。
法官的角色将从“裁判者”成为“AI进入法庭的治理者与守门人”,其司法裁判者的身份没有变化,但将承担管好、用好AI、守住司法公正防线的重任。法官需要直面三大新挑战:一是需辨别和防止AI生成的文书、证据摘要、深度伪造音视频进入诉讼;二是在参考AI的检索、评分的同时,保持独立判断能力;三是防范通过技术手段操纵AI输出,潜移默化地影响自己对案件的认知。
对于律师,法律工作将从写作与检索的劳动密集转向人机协作的专业交付与风险管理。信息不对称制造的竞争优势将逐渐弱化,技术能力反而会成为重要的竞争要素。律师使用AI时,必须对AI的输出结果进行严格审查核验,确保法条引用准确、事实认定清晰;同时,律师还需要掌握人机协同的能力,让AI成为自己的“专业助手”。广大律师需向更专业方向升级,成为“AI+法律”的复合型人才。
结语:技术理性融合人文精神,开创司法人工智能新时代
报告最后,张钹院士再次强调:司法人工智能的未来,必然是技术理性与司法人文精神的深度结合。AI用技术的力量让司法更高效、更普惠、更统一,而人类用价值判断和人文温度守住司法的本质和底线,二者各司其职、协同发力。 中国学者要立下雄心壮志,定义好司法人工智能这个新的研究方向,这既是对中国人工智能领域的期许,也是对推进智慧司法建设的盼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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