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植德律师事务所
发布日期:2025年09月10日
作者:植德资本市场部
本文共计39000字,阅读约需98分钟
目 录
境内资本市场
一
审核动态
(一)IPO动态
(二)上市公司再融资动态
(三)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动态
(四)上市公司控制权交易动态
二
监管动态
(一)市场主体监管动态
(二)中介机构监管动态
境外资本市场
一
新增申报企业
(一)H股架构
(二)红筹架构
二
新增取得反馈意见企业
三
新增取得监管部门同意上市企业
(一)H股架构
(二)红筹架构
四
新增发行上市企业
境内资本市场 [1]
一、审核动态
(一)IPO动态
1.新增申报
2025年87月 [2] , 新增IPO申报企业2家,均为沪市科创板,具体如下:
序号 | 申请人 | 所属行业 | 主营业务 | 申报 板块 | 中介机构 |
---|---|---|---|---|---|
1 | 苏州联讯仪器股份有限公司 | C40 仪器仪表制造业 | 电子测量仪器和半导体测试设备的研发、制造、销售及服务 | 沪市 科创板 | 中信证券 容诚 德恒 |
2 | 武汉长进光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 C39 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 | 特种光纤的研发、生产和销售 | 沪市 科创板 | 国泰海通 立信 通力 |
2.新增上会审核 [3]
2025年8月,新增IPO上会审核10家。其中,沪市主板1家、沪市科创板3家、深市创业板1家、北交所5家,具体如下:
3.核发 批文
2025年8月,IPO核发批文10家。 其中,沪市主板5家、沪市科创板2家、深市主板1家、北交所2家,具体如下:
序号 | 申请人 | 所属行业 | 主营业务 | 申报板块 |
---|---|---|---|---|
1 | 上海友升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 C36 汽车制造业 | 专业铝合金汽车零部件的设计、开发、生产、销售、服务 | 沪市主板 |
2 | 大明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 C36 汽车制造业 | 汽车车身电子电器控制系统的设计、开发、生产和销售 | 沪市主板 |
3 | 道生天合材料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 C26 化学原料和化学 制品制造业 | 新材料的研发、生产和销售 | 沪市主板 |
4 | 超颖电子电路股份有限公司 | 3982 电子电路制造 | 印制电路板的研发、生产和销售 | 沪市主板 |
5 | 德力佳传动科技(江苏)股份有限公司 | C34 通用设备制造业 | 高速重载精密齿轮传动产品的研发、生产与销售 | 沪市主板 |
6 | 广州必贝特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 C27 医药制造业 | 聚焦于肿瘤、自身免疫性疾病、代谢性疾病等重大疾病领域,专注于创新药自主研发 | 沪市科创板 |
7 | 西安奕斯伟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C39 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 | 12 英寸硅片的研发、生产和销售 | 沪市科创板 |
8 | 马可波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 C30 非金属矿物制品业 | 建筑陶瓷的研发、生产和销售 | 深市主板 |
9 | 浙江锦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 C26 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 | 酮肟系列精细化学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 | 北交所 |
10 | 河北世昌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 C36 汽车制造业 | 汽车燃料系统的研发、生产和销售 | 北交所 |
4.新增发行上市
2025年8月,新增发行上市8家。 其中,沪市主板1家、深市创业板2家、北交所5家,具体如下:
序号 | 公司简称 / 股票代码 | 所属行业 | 上市板块 | 募资额(亿元) |
---|---|---|---|---|
1 | 天富龙 /603406 | C28 化学纤维制造业 | 沪市主板 | 9.44 |
2 | 广东建科 /301632 | M74 专业技术服务业 | 深市创业板 | 6.87 |
3 | 汉桑科技 /301491 | C39 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 | 深市创业板 | 9.32 |
4 | 宏远股份 /920018 | C38 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 | 北交所 | 2.81 |
5 | 能之光 /920056 | C29 橡胶和塑料制品业 | 北交所 | 1.07 |
6 | 志高机械 /920101 | C35 专用设备制造业 | 北交所 | 3.74 |
7 | 酉立智能 /920007 | C38 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 | 北交所 | 2.69 |
8 | 巴兰仕 /920112 | C35 专用设备制造业 | 北交所 | 3.00 |
(二)上市公司再融资动态
2025年8月, 新增上市公司再融资过会/通过审核10家 ,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 公司简称 / 股票代码 | 融资方式 | 过会 / 通过审核日 [4] | 融资规模(亿元) |
---|---|---|---|---|
1 | 锦浪科技 /300763 |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 2025 年 8 月 1 日 | 16.7658 |
2 | 日丰股份 /002953 |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 2025 年 8 月 1 日 | 2.30 |
3 | 福能股份 /600483 |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 2025 年 8 月 1 日 | 38.02 |
4 | 安迪苏 /600299 |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 2025 年 8 月 7 日 | 30.00 |
5 | 青达环保 /688501 |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 2025 年 8 月 11 日 | 1.50 |
6 | 浪潮软件 /600756 |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 2025 年 8 月 11 日 | 2.79 |
7 | 新致软件 /688590 |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 2025 年 8 月 14 日 | 3.00 |
8 | 寒武纪 /688256 |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 2025 年 8 月 15 日 | 49.80 |
9 | 鲁抗医药 /600789 |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 2025 年 8 月 20 日 | 12.00 |
10 | 星源卓镁 /301398 |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 2025 年 8 月 22 日 | 4.50 |
(三)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 [5] 动态
2025年8月,新增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过会5家,具体如下:
公司简称 / 股票代码 | 过会日 | 交易方案 |
---|---|---|
领益智造 /002600 | 2025.08.08 | 本次交易方案包括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和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两部分:( 1 )上市公司拟向常州优融、上海迈环、万里扬管理等 8 名交易对方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及支付现金收购江苏科达 66.46% 股权;( 2 )上市公司拟向不超过 35 名特定对象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 |
至正股份 /603991 | 2025.08.11 | 上市公司拟通过重大资产置换、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直接及间接取得目标公司 AAMI 之 99.97% 股权并置出上市公司全资子公司至正新材料 100% 股权,并募集配套资金 |
长盈通 /688143 | 2025.08.13 | 上市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向武汉创联智光科技有限公司、李龙勤、宁波铖丰皓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共 3 名交易对方购买生一升 100% 的股权 |
千金药业 /600479 | 2025.08.18 | 上市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的方式购买株洲国投、列邦康泰持有的千金湘江药业 28.92% 的股权,拟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株洲国投和黄阳等 21 名自然人持有的千金协力药业 68.00% 的股权,本次上市公司购买标的资产支付现金对价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 |
爱柯迪 /600933 | 2025.08.25 | 上市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卓尔博 71% 股权,同时拟向不超过 35 名特定投资者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 |
(四)上市公司控制权交易动态
2025年8月, 新增上市公司控制权变更案例10家,具体如下:
序号 | 公司简称 / 股票代码 | 收购方 | 收购方实际控制人 | 变更方式 | 交易对价 (亿元) |
---|---|---|---|---|---|
1 | 锐新科技 / 300828 | 黄山开投领盾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 黄山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 协议转让 | 7.25 |
2 | 江特电机 / 002176 | 北京伍佰英里科技有限公司 | 王新 | 协议转让、表决权委托、签署一致行动协议 | 3.15 |
3 | 人福医药 / 600079 | 招商生命科技(武汉)有限公司 | 招商局集团有限公司 | 控股股东重整 | 不涉及 |
4 | 达刚控股 / 300103 | 上海曼格睿企业管理合伙企业 ( 有限合伙 ) | 陈可 | 协议转让、表决权委托 | 2.2 |
5 | 天洋新材 / 603330 | 常州百瑞兴阳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 茹伯兴、茹正伟 | 协议转让、表决权放弃 | 4.88 |
6 | 合金投资 / 000633 | 九洲恒昌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 王云章 | 协议转让 | 5.99 |
7 | 汇纳科技 / 300609 | 上海金石一号智能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江泽星 | 协议转让 | 4.50 |
8 | 易明医药 / 002826 | 北京福好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姚劲波 | 协议转让 | 6.62 |
9 | *ST 东晶 / 002199 | 无锡浩天一意投资有限公司 | 朱海飞 | 协议转让、表决权放弃 | 4.01 |
10 | 德迈仕 / 301007 | 苏州汇心创智投资有限公司 | 潘异 | 协议转让 | 6.69 |
二、监管动态
(一)市场主体 [6] 监管动态
2025年8月, 存在以下市场主体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交易所等监管部门处以行政处罚或采取监管措施的情况,主要案例情况具体如下:
序号 | 涉及市场主体 | 监管事由 | 监管依据 |
---|---|---|---|
1 | 深圳市 长盈精密 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 长盈精密 ” ) | 2025 年 4 月 17 日,长盈精密披露的《关于追认 202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及预计 202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显示, 2024 年长盈精密与关联方四川峰盈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累计发生关联交易 4245.97 万元,占长盈精密 2023 年末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 0.73% 。长盈精密未及时履行审议程序及披露义务,直至 2025 年 4 月 17 日通过董事会审议并补充披露。 深圳证券交易所决定对长盈精密予以监管函警示。 | 《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 1.4 条、第 5.1.1 条、第 7.2.7 条、第 7.2.15 条 |
2 | 易定宏 | 易定宏系华图山鼎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 华图山鼎 ” )实际控制人,通过北京华图宏阳教育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 华图宏阳 ” )间接控制华图山鼎。 2025 年 8 月 6 日,华图山鼎披露《关于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间接控股股东股份质押、被司法冻结、轮候冻结以及诉讼仲裁事项的公告》 ,2021 年 2 月至 2025 年 4 月期间,易定宏持有的华图宏阳股份被质押、司法冻结,截至公告日,累计质押比例为 97.8% ,累计司法冻结比例为 100% 。易定宏在华图宏阳股份被质押、司法冻结可能导致华图山鼎控制权发生较大变化情形时,未及时通知公司并配合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深圳证券交易所决定对易定宏予以监管函警示。 | 《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2025 年修订)》第 1.4 条、第 4.3.3 条、第 5.1.1 条以及《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 --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2025 年修订)》第 4.1.4 条、第 4.1.8 条 |
3 | 北京东方雨虹防水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 东方雨虹 ” )、李卫国、张志萍、徐玮、张蓓 | 2023 年 2 月至 2024 年 5 月期间,东方雨虹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李卫国通过借款、奖金、春节备用金等方式累计非经营性占用东方雨虹资金 6950 万元 , 日最高占用余额 6950 万元。截至 2024 年 5 月,上述资金已全部收回。东方雨虹未及时披露前述事项。且东方雨虹存在财务核算不规范的情形。 深圳证券交易所决定对东方雨虹给予监管函警示和通报批评的处分,对东方雨虹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李卫国,时任总裁张志萍,财务总监徐玮,董事会秘书张蓓给予通报批评的处分。 |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2024 年修订)》第 1.4 条、第 2.1.1 条第一款、第 2.1.2 条第一款、第 4.1.1 条第二款、第 4.1.2 条和《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 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2023 年 12 月修订)》第 5.5 条 |
4 | 浙江睿洋科技有限公司、浙江普渡科技有限公司、王健、姚纳新 (聚光科技(杭州)股份有限公司( “ 聚光科技 ” 股东) | 聚光科技(杭州)股份有限公司( “ 聚光科技 ” )股东浙江睿洋科技有限公司、浙江普渡科技有限公司、王健、姚纳新为一致行动人。 2025 年 5 月 16 日,上述一致行动人对聚光科技合计持股比例由 25.74% 减少至 24.95% ,触及 5% 整数倍,对于前述权益变动情况,未及时披露《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迟至 6 月 10 日才披露。此外,上述一致行动人向聚光科技提供的《告知函》等材料,未将姚纳新所持股份纳入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股比例计算范围,导致聚光科技 2024 年 8 月 26 日披露的《关于公司控股股东被司法拍卖股份过户完成暨累计冻结股份比例下降的公告》,聚光科技于 2024 年 10 月 31 日、 2025 年 5 月 19 日分别披露的《关于公司控股股东股份变动比例超过 1% 的公告》等信息披露文件中,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股比例信息披露不准确。 深圳证券交易所决定对浙江睿洋科技有限公司、浙江普渡科技有限公司、王健、姚纳新予以监管函警示。 |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2025 年修正)第十三条和本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2025 年修订)》第 1.4 条、第 2.3.1 条、第 2.3.10 条、第 5.1.1 条和第 5.3.5 条 |
5 | 深圳市和科达精密清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ST 和科 ” ) | 2025 年 4 月 29 日, *ST 和科披露的《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公告》显示,公司前期披露的《 2024 年一季度报告》《 2024 年半年度报告》《 2024 年三季度报告》存在会计差错。公司因此更正调减了 2024 年前三季度报告的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其中对 2024 年第三季度报告营业收入调减 4095.11 万元,占调整前营业收入的比例为 88.08% 。 深圳证券交易所决定对 *ST 和科予以监管函警示。 |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2024 年修订)》第 1.4 条、第 2.1.1 条 |
6 | 浙江万马股份有限公司( “ 万马股份 ” )、李刚、徐兰芝、张珊珊、赵宇恺 | 浙江证监局在现场检查中发现浙江万马股份有限公司部分投资事项未及时经董事会审议并对外披露 , 部分投资项目重大进展情况未披露或未及时披露。公司及公司时任董事长李刚、总经理徐兰芝、时任总经理张珊珊、董事会秘书赵宇恺上述行为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规定。 浙江证监局决定对公司、李刚、徐兰芝、张珊珊、赵宇恺分别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 , 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三条第一款、第四条、第五十一条第一款、第二款 |
7 | 豪尔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豪尔赛 ” )、戴宝林、戴聪棋、侯春辉、闻国平 | 因涉嫌单位行贿罪,豪尔赛原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戴宝林于 2025 年 6 月 19 日被公安机关执行逮捕,豪尔赛因涉嫌单位行贿罪被监察机关立案调查。对于上述事项,豪尔赛未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北京监管局决定对豪尔赛、戴宝林、戴聪棋、侯春辉、闻国平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管措施。 深圳证券交易所决定对豪尔赛、戴宝林、戴聪棋、侯春辉、闻国平予以监管函警示。 |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2025 年修订)》第 1.4 条、第 2.1.1 条、第 2.1.2 条第一款、第 4.3.1 条、第一款、第 4.4.2 条、第 7.7.7 条第八项 |
8 | 河南凯旺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凯旺科技 ” )、陈海刚、邵振康 | 2025 年 4 月 24 日, 凯旺科技 披露《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公告》,公告称凯旺科技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14 号 - 收入》对 2024 年一季度起开展的 “ 购买原材料 + 成品组装 ” 业务进行了回顾,按照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将该业务由总额法改按净额法确认收入,并对 2024 年第一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和第三季度报告进行追溯调整。凯旺科技 2024 年第一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和第三季度报告相关财务数据披露不准确。 深圳证券交易所决定对凯旺科技、陈海刚、邵振康予以监管函警示。 |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2025 年修订)》第 1.4 条、第 4.2.2 条、第 5.1.1 条、第 5.1.2 条 |
9 | 武信投资控股(深圳)股份有限公司( “ 武信控股 ” ) | 2025 年 7 月 22 日, 武信控股 、武汉信用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凯生经贸发展有限公司与大连友谊集团有限公司签订战略合作协议。 8 月 14 日晚间,上市公司大连友谊(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披露战略合作协议的主要内容 作为大连友谊(集团)股份有限公控股股东,武信控股未及时告知大连友谊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大连监管局决定对武信控股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管措施。 深圳证券交易所决定对武信控股予以监管函警示。 |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2025 年修订)》(证监会令第 226 号)第二十三条第一款、第三款、第四十条第二款和第五十三条《股票上市规则( 2025 年修订)》第 1.4 条、第 2.1.1 条、第 4.5.3 条、第 4.5.4 条 |
10 | 通裕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 通裕重工 ” )、刘伟、司勇、杨静、黄文峰高升业、李春梅、司兴奎 | 2025 年 4 月 29 日,通裕重工披露《关于公司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公告》,公告称因以前年度管理不善、存货核算方法有误等原因导致存货账实不符,对 2022 年年度报告、 2023 年年度报告进行更正,分别调减存货和未分配利润。 深圳证券交易所决定对通裕重工及公司董事长刘伟、总经理司勇、财务总监杨静,时任董事长黄文峰、时任财务总监高升业、时任董事会秘书李春梅、时任董事司兴奎予以监管函警示。 | 《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2025 年修订)》第 1.4 条、第 5.1.1 条、第 5.1.2 条 |
11 | 金龙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金龙羽 ” )、郑有水、郑焕然、惠明 | 2025 年 5 月 20 日中午,金龙羽通过微信公众号发布信息称,与相关方签订 10 万支能量密度达 500Wh/kg 的 EC01 固态电芯订单 : 并称该订单为公司发展的重要里程碑,上述信息发布后,金龙羽股票收盘价在一周内四次触及涨停。 2025 年 5 月 23 日,金龙羽披露《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说明上述订单 “ 金额较小,预计对公司本年度及未来年度的利润不构成重大影响 ” 。金龙羽在其他渠道公开发布可能对股价影响重大的信息,有关信息和风险提示不充分、不准确、不完整。 深圳证券交易所决定对金龙羽给予通报批评的处分,对金龙羽董事长郑有水、总经理郑焕然、董事会秘书惠明给予通报批评的处分。 |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2025 年修订)》第 1.4 条、第 2.1.1 条第一款、第 2.1.6 条第一款、第 2.1.2 条第一款、第 4.3.1 条第一款、第 4.3.1 条第一款、第 4.4.2 条第一项、第 2.2.11 条 |
12 | 京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京蓝科技 ” )、杨仁贵、郝鑫、殷晓东、梁晋 | 2018 年 9 月,京蓝科技与控股子公司中科鼎实环境工程有限公司签订《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约定通过发行股份方式购买殷晓东等 37 名股东合计持有的中科鼎实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56.7152% 股份。殷晓东等 37 名股东作出中科鼎实环境工程有限公司在 2018 年至 2020 年年度合并财务报表中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三年累计实现不低于 40000 万元等业绩承诺,如未实现需履行补偿义务。 2020 年 6 月,中科鼎实环境工程有限公司承做江苏化工农药集团原址 1 号地块土壤及地下水治理修复项目,该项目采用投入法确认完工进度,并依据完工进度确认收入。为了实现业绩承诺,中科鼎实在 “ 苏化 1 号 ” 项目中 “ 原位热脱附基础建设 ” 相关工程未施工情况下,通过虚假投入成本方式提前确认完工进度,虚增 2020 年收入、成本和利润,导致京蓝科技 2020 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其中,虚增营业收入 16291.03 万元 : 占当年披露的营业收入的 14.06% ;虚增营业成本 9654.67 万元,占当年披露的营业成本的 4.3% ;虚增利润总额 6636.37 万元,占当年披露的利润总额绝对值的 2.67% ;虚增净利润 5770.75 万元,占当年披露的净利润绝对值的 2.27% 。 深圳证券交易所决定对京蓝科技给予公开谴责的处分,对京蓝科技时任董事长杨仁贵,时任董事总裁郝鑫,时任副总裁殷晓东,时任财务负责人梁晋给予公开谴责的处分。 |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2020 年修订)》第 1.4 条、第 2.1 条、第 2.2 条、第 3.1.5 条、第 16.2 条、第 16.3 条 |
13 | 凯瑞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 凯瑞德 ” )、纪小文、王健、朱小艳、张彬、孙俊、谢曙、刘书艳、王泓、张林剑、晏小平、刘滔、王斌、孙琛、阙海辉、葛艳芹、李艳媚、董运彦、范晓亮、程万超、饶大程、王瑞阳、 张培峰 | 2014 年 10 月至 2018 年 11 月期间,凯瑞德为新疆德棉矿业有限公司、创越能源集团有限公司、第五季国际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浙江第五季实业有限公司、深圳市丹尔斯顿实业有限公司、吴某模提供 9 笔对外担保,金额合计 46,593.57 万元(含最高额担保),其中为关联方提供担保 33,593.57 万元。对上述担保事项,凯瑞德既未及时披露,也未相应在 2014 年年度报告、 2015 年至 2020 年半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 2021 年半年度报告中予以披露或准确披露。 2015 年 4 月至 2019 年 2 月期间,凯瑞德未按规定及时披露 55 笔重大诉讼、仲裁事项,金额合计 95,438.66 万元。上述 55 笔重大诉讼、仲裁事项中, 39 笔未相应在公司 2015 年至 2018 年半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中予以披露, 16 笔未相应在公司 2015 年至 2020 年半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 2021 年半年度报告中予以披露。 山东监管局决定对凯瑞德及其相关责任人员作出处罚,其中:对凯瑞德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 800 万元的罚款;对纪晓文给予警告,并处以 180 万元的罚款;对王健给予警告,并处以 100 万元的罚款;对朱小艳给予警告,并处以 80 万元的罚款;对张彬给予警告,处以 30 万元的罚款,并采取 5 年证券市场禁入措施; 对孙俊给予警告,并处以 30 万元的罚款 ; 对谢曙给予警告,并处以 25 万元的罚款 ; 对刘书艳给予警告,并处以 25 万元的罚款 ;对王泓给予警告,并处以 25 万元的罚款;对张林剑给予警告,并处以 20 万元的罚款; 对晏小平 给予警告,并处以 15 万元的罚款 ;对刘滔给予警告,并处以 25 万元的罚款;对王斌给予警告,并处以 15 万元的罚款;对孙琛给予警告,并处以 100 万元的罚款;对阙海辉 给予警告,并处以 15 万元的罚款; 对葛艳芹给予警告,并处以 15 万元的罚款;对李艳媚给予警告,并处以 120 万元的罚款; 对董运彦给予警告,并处以 10 万元的罚款; 对 范晓亮 给予警告,并处以 10 万元的罚款;对 程万超 给予警告,并处以 15 万元的罚款; 对饶大程给予警告,并处以 15 万元的罚款; 对王瑞阳给予警告,并处以 10 万元的罚款;对张培峰给予警告,处以 90 万元的罚款,并采取终身证券市场禁入措施。 | 2005 年《证券法》第六十五条第五项、第六十六条第六项,《证券法》第七十九条,《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2 号 - 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证监会公告( 2014 ) 21 号)第二十六条、第三十二条第二项、《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2 号一 - 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证监会公告( 2015 ) 24 号、证监会公告( 2016 ) 31 号、证监会公告( 2017 ) 17 号)第三十六条、第四十条第四项、第四十一条第二项,《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3 号 - 半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证监会公告( 2014 ) 22 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3 号 - 半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证监会公告( 2016 ) 32 号、证监会公告( 2017 ) 18 号)第三十四条、第三十八条第四项、第三十九条第二项,《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淮则第 3 号 - 半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证监会公告( 2021 ) 16 号)第三十六条、第三十九条第四项、第四十条第二项 |
14 | 北京潮白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潮白环保 ” )、黄玉宝、李华、朱永华 | 2024 年 , 潮白环保全资子公司广西威尔森环保科技开发有限公司向关联方桂平市风向标污泥处理有限公司提供无息借款 , 潮白环保未对该关联交易履行相应的审议程序 , 也未及时进行信息披露。潮白环保时任董事长黄玉宝 , 时任副董事长、董事、总经理李华 , 时任董事会秘书朱永华对上述违规行为负有主要责任。 北京监管局决定对潮白环保及黄玉宝、李华、朱永华出具警示函。 | 相应的审议程序 , 也未及时进行信息披露 , 讳反了《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证监会今第 212 号)第十三条、第二十一条、第七十二条 |
15 | 北京京鹏环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京鹏科技 ” )、顾本家、刘洪喆、徐金在 | 京鹏科技 与北京首农食品集团财务有限公司( “ 首农财司 ” )同受北京首农食品集团有限公司控制 , 首农财司与京鹏科技存在关联关系。京鹏科技及子公司北京富民生态农业研究所有限公司、北京京鹏润和农业科技有限公司于 2023 年 1 月在首农财司开立存款账户并开始存款, 2023 年、 2024 年各年度日最高余额分别为 1.14 亿元、 1.31 亿元,占最近一期经审计期末净资产的比例分别为 363.31% 、 245.96% 。京鹏科技未及时审议和披露上述关联交易 , 也未在 2023 年年报中列示上述关联方和关联交易。京鹏科技时任董事长兼总经理顾本家、时任董事会秘书刘洪喆负有主要责任,时任财务负责人徐金花负有责任。 北京监管局决定对京鹏科技及顾本家、刘洪喆、徐金花采取出县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 | 《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 212 号)第十三条、第二十一条、第七十二条 |
16 | 王秀英 | 王秀英系北京亿安天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亿安天下 ” )董事、副董事长 , 王秀英的儿子王某俊于 2025 年 3 月通过其账户累计卖出公司股票 19,548 股 , 成交金额 258,801 元;王秀英的配偶陆某荣于 2025 年 4 月通过其账户累计买入公司股票 5,800 股,成交金额 57,317 元,存在卖出后六个月内买入的情形。 北京监管局决定对王秀英出县警示函。 |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四十四条第一款、第二款、《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一百七十条第二款 |
17 | 上海龙宇数据股份有限公司( “ 龙宇数据 ” )、徐增增、刘策、刘振光 | 2024 年 10 月 19 日,龙宇数据披露《关于自查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暨整改进展的公告》,公司与控股股东龙宇控股的相关关联方发生的资金往来中,存在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截至公告披露日,累计占用非经营性资金 91,791.34 万元,剩余资金占用余额为 86,791.34 万元。 2022 年及 2023 年上半年,龙宇数据存在大额关联交易未履行审议程序且未披露、部分贸易业务无商业实质的情形,导致公司 2022 年年报、 2023 年半年报信息披露存在虚假记载。 2024 年 8 月 31 日,龙宇数据披露《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的公告》,由于公司大额关联交易未履行审议程序且未对外披露、 2022 年批发业务中涉及货权转移要件的少量商检单存在缺陷、 2018 至 2022 年部分批发业务上下游客户供应商之间疑似存在同一控制。(非公司关联方)的情形,公司对 2018 至 2022 年度、 2023 年半年度财务报表及相关附注进行追湖调整。上述会计差错更正后, 2018 至 2022 年度、 2023 年半年度分别调减营业收入 17,415,246.80 元、 2,242,252,537.17 元、 3,985,832,639.59 元、 4,039,289,345.62 元 4,861,670,667.14 元、 2,111,008,609.72 元,分别占更正前金额 0.11% 、 16.61% 、 44.57% 、 50.64% 、 48.69% 、 61.26%; 分别调减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12,057.89 元、 5,606,516.64 元、 10,884,782.41 元、 9,222,665.54 元、 29,538,465.97 元 5,827,694.55 元,分别占更正前金额 0.02% 、 85.61% 、 16.11% 、 6.19% 、 91.14% 、 14.59%; 分别调减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12,057.89 元 5,606,516.64 元、 10,884,782.41 元、 9,222,665.54 元、 29,538,465.97 元、 5,827,694.55 元,分别占更正前金额 0.35% 、 12.57% 、 8.79% 、 5.10% 、 193.03% 、 123.46% 。 上海证券交易所决定对龙宇数据及控股股东上海龙宇控股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暨时任董事长徐增增、实际控制人暨时任总经理刘策、实际控制人暨时任董事刘振光、时任财务总监卢玉平予以公开谴责,对时任董事会秘书张晔侃予以通报批评,并公开认定徐增增、刘策、刘振光 10 年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 年内不接受上海龙宇控股有限公司、徐增增、刘策、刘振光及其控制的其他发行人提交的发行上市申请文件。 | 《证券法》第八十条、《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 —— 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第五条、《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15 号 —— 财务报告 的一般规定》和《股票上市规则》第 1.4 条、第 2.1.1 条、第 2.1.4 条、第 2.1.2 条、第 4.3.1 条、第 4.3.5 条第 4.4.2 条第 4.5.1 条、第 4.5.2 条、《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 —— 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第三条、《股票上市规则》第 1.4 条、第 4.5.1 条、第 4.5.2 条,《上海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 规范运作》第 4.1.1 条、第 4.3.1 条 |
(二) 中介机构 [7] 监管动态
2025年8月, 存在以下中介机构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交易所等监管部门处以行政处罚或采取监管措施的情况,主要案例情况具体如下:
序号 | 涉及市场主体 | 监管事由 | 监管依据 |
---|---|---|---|
1 |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大信 ” )、黎程、黄颖 | 大信在冠吴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冠吴生物 ” ) 2023 年度财务报表审计业务中存在以下违规行为:一是风险评估、内部控制测试相关程序执行不到位;二是对收入、长期资产、存货、成本等执行的相关审计程序不到位;三是对函证程序执行不到位。 同时,大信在冠吴生物 2023 年年审项目中,存在审计业务约定书签署日期晚于实际审计工作开始时间、项目质量复核人员未签署项目独立性声明、质量复核程序执行不到位,以及审计工作底稿未按期归档等问题。 深圳证券交易所决定对大信及其签字会计师黎程、黄颖予以监管函警示。 | 《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2023 年 8 月修订)》第 1.4 条 |
2 | 天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天职 ” )、韩雁光、潘平平 | 天职在中山大洋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 大洋电机 ” ) 2023 年度财务报表审计业务中存在以下违规行为:一是风险评估、内部控制测试相关程序执行不到位,包括穿行测试、控制测试执行不到位;二是对收入、存货、成本等执行的相关审计程序不到位;三是函证、审计抽样、利用专家工作等相关审计程序执行不到位。 同时,天职国际在大洋电机 2023 年年审项目中,存在项目组内部和质控复核人复核不到位等问题。 深圳证券交易所决定对天职及签字会计师韩雁光、潘平平予以监管函警示。 | 《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2023 年 8 月修订)》第 1.4 条、第 12.1.2 条、第 12.1.3 条、第 12.1.4 条、第 12.3.3 条 |
3 |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 “ 信永中和 ” )、刘玉显、李庆余 | 信永中和在海联金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财务报表审计业务中存在以下违规行为:一是关键审计事项审计应对程序执行不到位;二是风险评估、内部控制测试相关审计程序执行不到位;三是对收入、存货、成本等执行的相关审计程序不到位;四是函证程序执行不到位;五是项目质量复核程序执行不到位。 信永中和会计师刘玉显、 李庆余在海联金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财务报表审计业务中,存在以下违规行为:一是关键审计事项审计应对程序执行不到位;二是风险评估、内部控制测试相关审计程序执行不到位;三是对收入、存货、成本等执行的相关审计程序不到位;四是函证程序执行不到位;五是项目质量复核程序执行不到位。 深圳证券交易所决定对信永中和出具监管函,对刘玉显、李庆余予以通报批评的处分。 | 《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2023 年 8 月修订)》第 1.4 条、第 13.2.3 条 |
4 | 沃克森(北京)国际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 沃克森 ” )、李辉、贺聪阳 | 2022 年 3 月 8 日 , 沃克森接受北京捷成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捷成股份 ” )相关子公司委托,对抵债人提供的抵账资产进行评估。评估收费总额 150,943.40 元。 2022 年 4 月 15 日 , 沃克森出具评估报告,采用收益法、重置成本法分别评估 6 部电视剧及 2 部剧本,评估值合计 12,730.93 万元,评估基准日为 2021 年 12 月 31 日。李辉、贺聪阳为签字评估师。 沃克森在评估过程中未勤勉尽责 , 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等文件存在误导性陈述:(一)对抵账资产的权属情况核查、验证不到位 , 评估程序与评估资料无法支持抵账资产权属清晰的结论;(二)收益法评估中 , 未充分核查验证评估资料;(三)重置成本法评估中 , 重要参数预测依据不充分。 中国证监会决定对沃克森责令改正 , 没收业务收入 150,943.40 元,并处以 50 万元罚款;对李辉、贺聪阳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 20 万元罚款。 | 《资产评估执业准则 —— 资产评估程序》(中评协〔 2018 〕 36 号)第十二条 , 《资产评估执业准则 —— 无形资产》(中评协〔 2017 〕 37 号)第十六条、第十八条、第二十二条、第二十四条《证券法》第一百六十三条、第二百一十三条第三款《资产评估执业准则 —— 资产评估方法》(中评协〔 2019 〕 35 号)第十一条、第十四条、第十九条、第二十条 |
5 |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天健 ” )、廖屹峰、蒋重阳 | 天健在执行浙江富润数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相关财务报表审计项目时存在以下问题:一、函证审计程序执行不到位;二、访谈审计程序执行不到位;三、部分审计底稿记录表述不一致。 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天健、廖屹峰、蒋重阳采取监管谈话的监督管理措施。 | 《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 1101 号 —— 注册会计师的总体目标和审计工作的基本要求》( 2019 年修订)第二十八条、《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 1301 号 —— 审计证据》( 2016 年修订)第十条、《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册第 1131 号 —— 审计工作底稿》( 2016 年修订)第八条、《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 182 号)第四十五条、第四十六条、第五十五条 |
6 |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致同 ” )、蒋晓明、胡新 | 致同执行深圳市长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报审计项目过程中,致同及其签字款及时蒋晓明、胡新存在以下问题: 1 、控制测试执行不到位,未对销售与收款循环的关键控制点 “ 合同变更 ” 设计和实施恰当的控制测试,未获取充分审计证据证明控制有效性。 2 、营业收入审计程序执行不到位,对个别项目暂估收入细节测试时,未关注到 2022 年末暂估收入与实际结算金额因客户变化产生的较大差异、 2024 年 1 月实际结算金额较 2023 年末暂估数大幅减少的情况。 3 、应收账款坏账准备审计程序执行不到位,未关注预期信用损失模型中前瞻性调整系数大幅变动的合理性,对迁徙率计算关键参数的复核程序执行不到位。 4 、研发费用审计程序执行不到位,未关注部分无形资产摊销确认为研发费用的合理性。 5 、未汇总并评价未更正错报的影响,对审计已发现且高于明显微小错报临界值的错报,未汇总评价其单独或汇总后是否重大。 6 、审计底稿记录不到位,个别项目收入细节测试和截止测试记录缺失,未说明收入截止性测试样本选取范围的合理性。 深圳监管局决定对致同、蒋晓明、胡新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 | 《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 1231 号 —— 针对评估的重大错报风险采取的应对措施( 2022 年修订)》第十条、《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 1101 号 —— 注册会计师的总体目标和审计工作的基本要求( 2022 年修订)》第二十九条和《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 1301 号 —— 审计证据( 2022 年修订)》第十条、第十三条、《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 1321 号 —— 会计估计和相关披露的审计( 2022 年修订)》第二十三条、《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 1251 号 —— 评价审计过程中识别出的错报( 2022 年修订)》第六条、第九条、第十二条和第十五条、《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 1131 号 —— 审计工作底稿( 2022 年修订)》第十条、《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 182 号)第四十五条第一款、第四十六条、第五十五条 |
7 | 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合伙)( “ 中兴财光华 ” )逯文君、冯伟 | 中兴财光华在原新三板挂牌公司厦门海合达电子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报审计项目执业中存在以下六项问题 :1 、控制测试程序存在缺陷; 2. 营业收入审计程序存在不足; 3. 固定资产审计不到位; 4. 无形资产审计不到位; 5. 截止性测试审计程序存在不足; 6. 函证程序存在不足。 厦门监管局决定对中兴财光华及其签字会计师逯文君、冯伟采取出具警示函的措施。 | 《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 1211 号 - 重大错报风险的识别和评估》( 2022 年 12 月修订)第三十一条和《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 1231 号 - 针对评估的重大错报风险采取的应对措施》( 2022 年 12 月修订)第八条、《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 1101 号 - 注册会计师的总体目标和审计工作的基本要求》( 2022 年 12 月修订)第二十八条、第三十条和《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 1301 号 - 审计证据》( 2022 年 12 月修订)第十条、《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 1301 号 - 审计证据》( 2022 年 12 月修订)第十条、《中国注册会计师市计准则第 1312 号 - 函证》( 2010 年修订)第十四条、第十七条、《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 1314 号 - 审计抽样( 2010 年修订)》第十五条、《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 212 号第六条、第七十二条 |
8 | 北京海润天睿律师事务所( “ 海润天睿 ” ) | 海润天睿在为中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IPO 提供证券法律服务过程中存在以下问题 : 一是核查验证程序不规范。未关注回函形式问题及相关信息的可靠性,邮件回执、查询信函底稿和对方回函无经办律师签名。部分核查验证计划未完全落实,未对此进行评估和总结。二是工作底稿制作不规范。部分调查笔录未经被调查事项相关的自然人或单位负责人签名;部分工作底稿未注明来源;工作底稿未标明页码 , 未由律师事务所指派的律师签名,未加盖律师事务所公章。三是出具法律意见书不规范。出具的法律意见书正文未完整载明相关事实材料等必要文件资料,声明事项段缺乏部分必要内容。 江苏监管局决定对海润天睿采取出具警示函的措施。 | 《律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试行)》(证监会公告〔 2010 〕 33 号 , 以下简称《执业规则》)第九条、第十五条、第十七条、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 41 号)第十二条第一款、第十三条、第十八条、第二十五条、第三十一条 |
9 | 北京市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 “ 竞天公诚 ” )、郑婷婷、邓宇 | 竞天公诚为国美通讯 2020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制作、出具的法律文件存在虚假记载。在提供法律服务过程中未勤勉尽责,对贸易业务尽职调查不到位,未审慎核查验证重大业务合同及重要客户、供应商工商信息。工作底稿不完整,未将贸易业务合同、发票、审查记录等相关资料归档。 中国证监会决定对竞天公诚所责令改正,没收业务收入 471,698.12 元,并处以 100 万元罚款;对时任律师郑婷婷、邓宇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 40 万元罚款。 | 《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令第 41 号)第十三条、《证券法》第一百六十三条、第二百一十三条第三款 |
境外资本市场 [8]
一、新增申报企业 [9]
(一)H股架构
2025年7月,新增IPO申报31家,具体如下:
序号 | 申请人 | 所属行业 | 主营业务 | 上市地 / 上市板块 |
---|---|---|---|---|
1 | 深圳海清智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多光谱 AI 技术 | 作为一家中国领先的多光谱 AI 技术企业 , 依托公司在多光谱感知与 AI 算法领域的自研技术 , 提供能够探测人眼可见及不可见的物理信息的产品及服务 。 | 香港 / 主板 |
2 | 星环信息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 AI 基础设施软件 | 作为中国领先的 AI 基础设施软件提供商 , 主要通过深度融合人工智能 、 大数据与云技术 , 助力企业高效构建 AI 基础设施软件 , 推动各行业智能化转型与商业模式创新 。 | 香港 / 主板 |
3 | 立讯精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 精密智造 | 作为一家全球领先的精密智造创新科技公司 , 致力于为消费电子 、 汽车电子 、 通信与数据中心和其他领域的全球客户提供从精密零组件 、 模块到系统的跨领域垂直一体化开发与智造解决方案 。 | 香港 / 主板 |
4 | 卧龙电气驱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电驱动系统解决方案 | 作为一家全球领先的电驱动系统解决方案提供商 , 专注于多元高增长下游领域先进电驱动系统产品及解决方案的研发 、 制造 、 销售及服务 , 围绕五大板块构建业务 , 包括防爆电驱动系统解决方案 、 工业电驱动系统解决方案 、 暖通电驱动系统解决方案 、 新能源交通电驱动系统解决方案 、 机器人组件及系统应用 。 | 香港 / 主板 |
5 | 宁波均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 智能汽车科技解决方案 | 作为一家全球领先的智能汽车科技解决方案提供商 , 提供汽车零部件行业关键领域的先进产品和解决方案 , 主要包括汽车电子解决方案和汽车安全解决方案 。 | 香港 / 主板 |
6 | 湖南军信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 废物综合处理及资源利用 | 作为一家业界领先的公司 , 提供废物综合处理及资源利用专业解决方案 , 包括绿色环保能源项目的投资 、 管理及运营 。 | 香港 / 主板 |
7 | 合肥芯碁微电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 光刻行业 | 作为直写光刻行业的全球引领者 , 为 AI 时代的先进信息技术产业提供核心设备 , 凭借在核心高精度微纳光刻技术研发以及将自有技术应用于各种创新应用的成熟能力 , 致力于为全球客户制造 、 销售及维护直接成像及直写光刻设备 。 | 香港 / 主板 |
8 | 甫康生物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 生物医药 | 作为一家以开发突破性疗法为愿景、高效率创新为驱动的商业化阶段生物医药公司,采取商业化与临床开发并重的双轨策略,专注于开发癌症相关疾病治疗领域的突破性疗法,同时兼顾针对病毒和衰老疾病领域创新药物的开发及商业化。 | 香港 / 主板 |
9 | 迈威(上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制药 | 主要专注于自主开发肿瘤和年龄相关疾病药物,涉及肿瘤、免疫、眼科、骨科等领域,该等疾病在全球构成重大健康风险且存在未被满足的临床需求。 | 香港 / 主板 |
10 | 可孚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医疗器械行业 | 战略性聚焦五类具有强劲增长潜力和显著市场需求的家用医疗器械 , 包括康复辅具类产品 、 医疗护理类产品 、 健康监测类产品 、 呼吸支持类产品 、 中医理疗类及其他类产品 。 | 香港 / 主板 |
11 | 白鸽在线(厦门)数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保险科技 | 主要从事为场景合作伙伴及保险公司提供科技赋能的保险中介服务 。 公司主要利用场景险作为工具 , 通过提供保险交易服务 、 精准营销及数字化解决方案以及 TPA 服务获得收入 。 | 香港 / 主板 |
12 | 八马茶业股份有限公司 | 茶叶 | 作为中国高端茶市场的领导者 、 高端中国茶领域销量第一名 、 中国最具知名度的茶品牌 , 提供全面的产品组合 , 覆盖乌龙茶 、 黑茶 、 红茶 、 绿茶 、 白茶 、 黄茶等全品类茶叶及茶具 、 茶食 、 茶饮等非茶叶产品 , 形成了完整的茶饮产品矩阵 。 | 香港 / 主板 |
13 | 山推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 推土机行业 | 是全球工程机械行业的领先企业 , 致力于推土机 、 挖掘机 、 装载机 、 道路机械 、 矿卡和混凝土设备等全系列工程机械以及零部件的研发 、 制造 、 销售及服务 , 矢志成为全球智慧施工解决方案领先者 。 | 香港 / 主板 |
14 | 深圳飞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无晶圆厂半导体 | 专注于设计 、 研发和销售射频前端芯片 , 下游应用领域包括移动智能设备 、 Wi-Fi 产品 、 智能家居及其他物联网 、 车载通信及卫星通信等 。 | 香港 / 主板 |
15 | 深圳市博铭维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 管网特殊空间机器人 | 作为中国领先的管网特殊空间机器人提供商 , 提供涵盖机器人及 AI 平台 、 工程技术解决方案及紫外光固化修复软管的综合解决方案 , 提供闭环 、 全生命周期的管网特殊空间运维解决方案 , 涵盖排水管道 、 中水管道 、 供水管道 、 原水管道 、 海水管道 、 供热管道及燃气管道等管网特殊空间以及水厂及泵站等管网关键节点特殊空间 。 | 香港 / 主板 |
16 | 奇瑞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 乘用车 | 奇瑞汽车作为一家的乘用车公司 , 业务涵盖设计 、 开发 、 制造和销售多样化且不断扩展的乘用车产品组合 , 包括燃油车 、 新能源汽车 。 此外 , 公司还设计 、 开发和制造主要用于乘用车的发动机 、 传动系统和底盘 。 | 香港 / 主板 |
17 | 安得智联供应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智慧物流 | 安得智联是 2024 年中国综合型一体化供应链物流解决方案提供商中收入排名第一的生产物流解决方案提供商 , 也是中国家电行业最大的一体化供应链物流解决方案提供商 。 | 香港 / 主板 |
18 | 北京天星医疗股份有限公司 | 医疗器械 | 作为一家立足中国 、 面向全球的领先医疗器械公司 , 开创综合运动医学解决方案 , 提供肩 、 膝 、 髋 、 足 / 踝 、 肘 、 手 / 腕关节的肩袖 、 韧带 、 半月板等软组织损伤治疗 , 也提供运动康复及预防的全方位解决方案 。 | 香港 / 主板 |
19 | 无锡先导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 新能源智能装备 | 作为新能源智能装备企业 , 为众多新兴产业提供智能装备和解决方案 , 公司交付的制造装备及解决方案广泛分布于锂电池 、 光伏电池以及计算机 、 通信及消费电子产品 (3C) 制造 、 智能物流 、 制氢及燃料电池生产 、 汽车制造及激光精密加工等多元应用领域 , 公司的智能装备已配备工业控制软件 , 能精简多种生产工艺 , 助力客户向高自动化无人工厂转型 , 以进一步降低人工成本 、 提升生产效率 。 | 香港 / 主板 |
20 | 圣火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 整合营销服务 | 作为一家以技术驱动的营销公司 , 在中国提供整合营销服务 、 营销技术服务和广告营销服务 。 圣火股份的营销技术服务主要借助先进技术在产品外包装及单个产品上嵌入二维码 。 | 香港 / 主板 |
21 | 荣联再生科技国际有限公司 | 再生亚克力产品 | 作为中国领先的再生亚克力产品制造商 , 主要从事再生亚克力材料的研发及生产 , 为客户提供再生 MMA (甲基丙烯酸甲酯)及 PMMA (聚甲基丙烯酸甲酯)板材 。 | 香港 / 主板 |
22 | 安徽希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磁性传感器 | 作为是全球领先的磁性传感器行业 IDM 公司 , 是全球少数拥有完整磁传感技术组合及跨整个行业价值链全面垂直整合的公司之一 , 为全球各行业的领先客户提供一站式磁性传感器解决方案 。 | 香港 / 主板 |
23 | 成都国星宇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商业航天行业 | 作为中国商业航天行业的全链条参与者 , 战略重点在于卫星与相关服务以及星基解决方案 。 | 香港 / 主板 |
24 | 天辰生物医药(苏州)股份有限公司 | 创新药开发 | 作为一家致力于创新药开发的临床阶段生物制药公司 , 主要专注于针对过敏性及自身免疫性疾病的生物药物的自主发现与开发 , 已构建针对鼻科 、 皮肤科 、 呼吸科 、 血液科 、 肾脏科及其他自身免疫性疾病的综合性生物制剂产品管线 。 | 香港 / 主板 |
25 | 乾元微珂控股有限公司 | 煤炭物流综合服务 | 作为一家煤炭物流综合服务提供商 , 致力于为煤炭行业参与者提供现代化 、 智慧和环保的煤炭物流服务 。 | 香港 / 主板 |
26 | 上海宝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生物技术 | 作为一家处于临床阶段的生物技术公司 , 利用合成生物技术在中国开发及提供重组生物药物 , 专注于攻克治疗选择有限且药物制造工艺复杂的目标病症 。 | 香港 / 主板 |
27 | 斑马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 智能座舱解决方案 | 作为智能座舱解决方案的全球先驱及领导者 , 致力于将汽车成为能感知互动的智慧伙伴 , 让软件为硬件注入生命 , 释放汽车与其他终端的智能潜力 。 | 香港 / 主板 |
28 | 四川英发睿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光伏电池片 | 作为全球领先的专业光伏电池片制造商 , 专注于光伏电池片的研发 、 生产和销售 , 产品覆盖 P 型和 N 型电池片 。 | 香港 / 主板 |
29 | 华芢生物科技(青岛)股份有限公司 | 生物制药 | 作为一家生物制药公司 , 重点是针对有医疗需求及市场机会的适应症开发蛋白质药物 , 主攻方向是发现 、 开发和商业化伤口愈合的多功能疗法 , 目前重点开发血小板衍生生长因子 (PDGF) 药物 。 | 香港 / 主板 |
30 | 深圳市创想三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3D 打印产品及服务 | 作为全球领先的消费级 3D 打印产品及服务提供商 , 提供全方位的产品和服务 , 包括 3D 打印机 、 3D 打印耗材 、 创想云(公司专注于 3D 打印内容的全球在线社区)上的各类服务 。 | 香港 / 主板 |
31 | 福建海西新药创制股份有限公司 | 制药 | 作为一家处于商业化阶段的制药公司 , 集研发 、 生产及销售能力于一体 , 具备在研创新药的管线 。 公司拥有多元化的产品组合及管线 , 已商业化的产品组合主要包括用于消化系统疾病 、 心血管系统疾病 、 内分泌系统疾病 、 神经系统疾病及炎症疾病的仿制药 , 该等治疗领域占 2023 年中国医药销售总额的 25% 以上 。 | 香港 / 主板 |
(二)红筹架构
2025年8月,新增IPO申报企业11家,具体如下:
序号 | 申请人 | 所属行业 | 主营业务 | 上市地 / 上市板块 |
---|---|---|---|---|
1 | QingSong Health Corporation | 数字综合健康行业 | 轻松健康提供多样化及个性化的健康服务,以数字综合健康服务为寻求全面健康解决方案的用户提供服务,包括筛查相关推广及咨询、健康检查和咨询、医疗预约服务以及保健品销售。 | 香港 / 主板 |
2 | Ligent Technologies, Inc. | 光通信与光连接解决方案 | 纳真科技在过去二十年凭借在 AI 、云计算、 FTTx 、传输网络和无线应用领域全品类优质产品的量产交付能力,广泛赋能世界各地的云服务厂商、电信和网络设备供货商及运营商。 | 香港 / 主板 |
3 | InxMed Limited | 生物科技 | 作为一家处于临床后期阶段的生物科技公司,致力于改进目前疗效有限的肿瘤治疗方案。公司的使命是解决肿瘤治疗的核心挑战,即由肿瘤防御所引起的耐药,重塑癌症治疗合理用药方案,开辟治疗创新的新前沿。 | 香港 / 主板 |
4 | Xiaoe Inc. | 产品驱动 SaaS | 作为一家在私域运营领域中领先的产品驱动 SaaS 解决方案供货商,赋能企业构建、运营并扩展其去中心化电商基础设施。 | 香港 / 主板 |
5 | Manycore Tech Inc. | 云原生空间设计软件 | 作为是领先的云原生空间设计软件提供商,产品广泛应用于从住宅及办公楼到零售店及商业项目等业务场景,向客户提供空间设计服务。 | 香港 / 主板 |
6 | Hi-Think Technology International Limited | 定制化软件开发 | 作为一家软件技术服务及产品提供商,主要从事面向日本客户提供定制化软件开发服务。 | 香港 / 主板 |
7 | Huge Dental Limited | 口腔材料 | 作为一家专业的口腔材料公司,主要提供涵盖口腔临床类产品、口腔技工类产品、口腔数字化产品的多元化产品组合,适用于牙科核心专业领域的多种应用场景。 | 香港 / 主板 |
8 | BUTONG GROUP | 育儿产品 | 作为一家专注于设计并销售育儿产品的中国公司,创立的 BeBeBus 品牌已成为中国高端育儿产品市场的知名品牌,从最初的婴儿推车、儿童安全座椅、婴儿床、餐椅核心产品,逐步延展到亲子出行、亲子睡眠、亲子喂养及卫生护理四大关键场景。 | 香港 / 主板 |
9 | ShanH Technology Limited | 电子产品回收 | 作为一家从事提供消费电子产品回收服务的中国公司,主要专注于通过在线及线下以旧换新提供二手手机及其他消费电子产品 ( 主要包括笔记本计算机、平板计算机、手机配件及其他数字产品 ) 的回收服务。 | 香港 / 主板 |
10 | AIGO HOLDING LIMITED | 消费品 | 主要通过多元化的销售渠道向消费者提供生活方式类产品,重点聚焦四大产品类别:照明产品;电气产品; 家用电器;宠物用品。 | 美国 / 纳斯达克 |
11 | Kepuni Holdings Inc. | 航海通信电气系统的服务和产品 | 作为一家集方案设计、研发、海洋工程配套海洋通信、船舶通信、导航、驱动控制及配电设备于一体的高新技术企业,主要提供航海通信电气系统的服务和产品。 | 美国 / 纳斯达克 |
二、新增取得反馈意见企业 [10]
2025年8月,有36家企业取得中国证监会国际司反馈意见,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 申请人 | 所属 行业 | 主营业务 | 反馈问题 |
---|---|---|---|---|
1 | Dermavon Holdings Limited (德镁医药有限公司) | 医药生物 | 围绕皮肤处方药及皮肤学级护肤品的研发、生产与销售,提供从皮肤疾病预防、治疗到长期护理的全链条皮肤健康解决方案 | 请你公司补充说明以下事项,请律师核查并出具明确的法律意见: 一、请说明:( 1 )海南德镁收购广州禾零股权对价、定价依据、所得税缴纳情况,以及外商投资、税务等监管程序合法合规的结论性意见;( 2 ) 2025 年 4 月股权转让所得税纳税情况;( 3 )设立两个员工激励信托的原因,以及相关外汇登记程序履行情况。 二、请说明:( 1 )海南德镁医药科技、上海德镁馨医药实际业务经营情况,是否涉及医美产品及相关业务;( 2 )海南德镁美慧科技、深圳德镁医疗科技、上海旭俐医疗器械经营范围及实际业务经营情况,是否涉及医美产品及相关业务,并说明未认定为主要境内运营实体的原因。 三、请说明发行人与康哲药业及其子公司在研发、营销、财务、人员、资产等方面的独立性情况。 |
2 | InSilico Medicine Cayman TopCo (英矽智能) | 生物科技 | 依托人工智能技术开展创新药物研发,覆盖药物发现、临床前研究等环节,聚焦肿瘤、纤维化等疾病领域,旨在提升药物研发效率、降低研发成本 | 请你公司补充说明以下事项,请律师核查并出具明确的法律意见: 一、请说明:( 1 ) 2025 年 4 月股权转让原因、定价依据及所得税纳税情况;( 2 ) E 轮融资引进境内机构股东是否涉及境内国资背景股东,以及相关股东国资管理程序履行情况。 二、请说明药物临床试验研发的具体实施主体,是否涉及《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 2024 年版)》相关领域,并提供明确依据。 三、请说明前次备案完成后,未完成境外发行上市的原因。 |
3 | Banu International Holding Ltd (巴奴国际控股有限公司) | 餐饮 | 以 “ 巴奴毛肚火锅 ” 为核心品牌,从事火锅门店运营、火锅食材供应链管理,提供火锅餐饮服务,同时涉及餐饮品牌孵化与运营相关业务 | 请你公司补充说明以下事项,请律师核查并出具明确的法律意见: 一、请说明:( 1 )公司创始人及配偶在已通过自身和员工持股平台持股的情况下,又通过 Tomato Second 持股的原因;( 2 )北京番茄私募基金设立 Tomato Second 、 Fifth 、 Sixth 所涉境外投资、外汇管理程序履行情况及对应境内私募基金产品备案情况;( 3 )穿透说明 GYHL 、 BANU FUTURE 及 Water Way Brand 的具体情况,以及与公司现有股东、董监高关联关系、一致行动关系情况;( 4 ) 2024 年 10 月股权转让及 12 月股权回购对价、定价依据、对价支付及所得税纳税情况;( 5 )美味森林收购巴奴毛肚火锅、今每供应链收购河南今每对价、定价依据、对价支付及所得税纳税情况,以及外商投资、税务等监管程序合法合规的结论性意见;( 6 )未认定韩艳丽为共同实际控制人的原因及合理性。 二、请说明开发、运营的网站、 APP 、小程序、公众号等产品情况,收集和存储用户信息规模、数据收集使用情况,是否存在向第三方提供信息的情形,以及上市前后个人信息保护和数据安全的安排或措施。 三、请说明:( 1 )报告期内分红内部决策情况以及税费缴纳、外汇管理等监管程序履行情况,结合公司负债等情况说明实施分红的合理性,以及在分红情况下本次上市融资的必要性;( 2 )公司非全职人员(兼职人员、外包人员)社保公积金缴纳情况,以及劳动用工合法合规的结论性意见。 |
4 | 力积存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半导体 | 专注于半导体存储芯片的研发、生产与销售,产品涵盖 DRAM 、 NAND Flash 等,应用于消费电子、服务器、工业控制等领域,同时提供存储解决方案定制服务 | 请你公司补充说明以下事项,请律师核查并出具明确的法律意见: 一、请补充说明你公司及子公司经营范围是否涉及《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 2024 年版)》领域,本次发行上市前后是否持续符合外资准入政策要求。 二、请补充说明 2025 年 4 月鹰溪三号将所持股份转让给鹰溪 BVI 的背景和原因,鹰溪 BVI 设立及受让股权所履行的外汇管理、境外投资、外商投资等监管程序情况,相关股权转让对价、定价依据及税费缴纳情况,以及在境内已有员工持股平台的情况下设置境外员工持股平台的必要性。 三、请补充说明已实施的股权激励方案合规性,包括具体人员构成及任职情况,参与人员与发行人其他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是否存在关联关系,以及价格公允性、协议约定情况、履行决策程序情况、规范运行情况,是否存在预留权益或尚未授予的权益,并就其是否合法合规、是否存在利益输送出具明确结论性意见。 四、请补充说明其历史沿革中是否存在股权代持情况。 五、请你公司补充说明开发、运营的网站、 APP 、小程序等产品情况,收集及储存的用户信息规模、数据收集使用情况,是否涉及向第三方提供个人用户信息,上市前后个人信息保护和数据安全的安排或措施。 六、请补充说明本次拟参与 “ 全流通 ” 的股东所持股份是否存在被质押、冻结或其他权利瑕疵的情形。 |
5 | 深圳市飞速创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 科技(多领域) | 业务涵盖通信设备研发、信息技术服务、股权管理等领域,具体包括网络设备制造、企业数字化解决方案提供,同时涉及股权投资与管理相关业务 | 请你公司补充说明以下事项,请律师核查并出具明确的法律意见: 一、请补充说明你公司及子公司经营范围是否涉及《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 2024 年版)》领域,本次发行上市前后是否持续符合外资准入政策要求。 二、你公司股东及股权激励计划曾存在股权代持情形,请列表说明代持双方名称、代持股权比例,代持起止时间、解除代持方式,并结合被代持方在代持期间的任职情况,按照《监管规则适用指引 —— 境外发行上市类第 2 号》相关规定进一步说明形成股权代持原因的真实性、演变情况、合法合规性、是否存在纠纷或潜在纠纷、股权代持期间被代持方是否属于法律法规规定禁止持股的主体(包括是否违反竞业禁止规定 ) 。 三、请补充说明最近 12 个月内新增股东入股价格的合理性,该等入股价格之间存在差异的原因,并就是否存在利益输送出具明确结论性意见。 四、请补充说明各员工持股平台是否存在预留权益或尚未授予的权益。 五、请补充说明国有股东履行国有股东标识管理等国资管理程序的进展情况。 六、请补充说明你公司开发、运营的网站、 APP 、小程序等产品情况,收集及储存的用户信息规模、数据收集使用情况,是否涉及向第三方提供个人用户信息,上市前后个人信息保护和数据安全的安排或措施。 七、请补充说明你公司内部控制、公司治理及合规运作情况。 八、请补充说明你公司前期 A 股申报及被采取自律监管措施情况,相关问题整改情况,是否构成本次发行上市的障碍。 九、请补充说明本次拟参与 “ 全流通 ” 的股东所持股份是否存在被质押、冻结或其他权利瑕疵的情形。 |
6 | 深圳乐动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 | 机器人 | 从事工业机器人、服务机器人的研发、生产与销售,提供机器人应用解决方案,覆盖智能制造、物流仓储、家庭服务等场景,同时涉及机器人核心零部件研发 | 请你公司补充说明以下事项,请律师核查并出具明确的法律意见: 一、请补充说明你公司及子公司经营范围是否涉及《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 2024 年版)》领域,本次发行上市前后是否持续符合外资准入政策要求。 二、你公司股东及股权激励计划曾存在股权代持情形,请列表说明代持双方名称、代持股权比例、代持起止时间,解除代持方式,并结合被代持方在代持期间的任职情况、郭益华设立乐澄科技事项,按照《监管规则适用指引 —— 境外发行上市类第 2 号》相关规定进一步说明郭盖华、周伟因忙于业务拓展,无暇办理工商登记手续进行股权代持原因的真实性、代持演变情况、合法合规性、是否存在纠纷或潜在纠纷、股权代持期间被代持方是否属于法律法规规定禁止持股的主体(包括是否违反竞业禁止规定)。并结合上述情况按照《境内企业境外发行证券和上市管理试行办法》第八条规定说明控股股东持有的股权是否存在重大权属纠纷。 三、请你公司补充说明各员工持股平台预留权益或尚未授予权益的数量及比例,拟授予的对象范围及完成时间,同期股权激励对个别人员采用不同激励价格是否存在利益输送行为。 四、请你公司补充说明开发、运营的网站、 APP 、小程序等产品情况,收集及储存的用户信息规模、数据收集使用情况,是否涉及向第三方提供个人用户信息,上市前后个人信息保护和数据安全的安排或措施。 五、请补充说明本次拟参与 “ 全流通 ” 的股东所持股份是否存在被质押、冻结或其他权利瑕疵的情形。 |
7 | 中企云链股份有限公司 | 金融科技 | 搭建产业数字金融平台,提供数字应收账款确权、供应链融资信息服务,为中小企业解决融资难题,同时涉及供应链信息整合与风险管控相关业务,符合《关于规范供应链金融业务引导供应链信息服务机构更好服务中小企业融资有关事宜的通知》(银发〔 2025 〕 77 号)要求 | 请你公司补充说明以下事项,请律师核查并出具明确的法律意见: 一、请补充说明你公司及下属公司经营范围是否涉及《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 2024 年版)》领域,本次发行上市前后是否持续符合外资准入政策要求。 二、请详细说明你公司及下属公司业务符合《关于规范供应链金融业务引导供应链信息服务机构更好服务中小企业融资有关事宜的通知》(银发〔 2025 〕 77 号)的情况。 三、请详细说明你公司及下属公司场景数字业务具体流程、收费来源,是否涉及助贷业务。 四、根据备案材料,你公司为产业数字金融平台,拥有数字应收账款确权平台及场景数字金融平台,请补充说明业务经营是否涉及基础电信业务和增值电信业务,是否拥有相关经营许可证。 五、请补充说明本次拟参与 “ 全流通 ” 的股东所持股份是否存在被质押、冻结或其他权利瑕疵的情形。 |
8 | 深圳市沃尔核材股份有限公司 | 高分子材料 | 从事高分子核辐射改性新材料、电子元器件、电力设备的研发、制造与销售,产品包括热缩管、电缆附件、电容器等,应用于电子、电力、核能、通信等领域 | 请你公司补充说明以下事项,请律师核查并出具明确的法律意见: 一、请补充说明你公司及子公司经营范围是否涉及《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 2024 年版)》领域,本次发行上市前后是否持续符合外资准入政策要求。 二、请补充说明募集资金具体用途,涉及境外募投项目的,请说明履行境外投资审批、核准或备案情况。 |
9 | 北京宇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金融科技 | 为银行、保险、证券等金融机构提供信息化服务,包括咨询规划、软件产品开发(如银行核心系统、信贷管理系统)、系统集成、运营维护等,同时涉及金融大数据与风险管理解决方案 | 请你公司补充说明以下事项,请律师核查并出具明确的法律意见: 一、请说明备案材料对控股股东认定结果不一致的原因及认定标准,并就控股股东的认定情况出具明确结论性意见。 二、请说明你公司控股股东或者受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支配的股东持有你公司的股份存在质押的具体情况,及其对你公司及下属公司控制权和正常业务开展的影响,是否构成《境内企业境外发行证券和上市管理试行办法》第八条规定的不得境外上市情形。 三、请具体说明发行上市方案,包括发行股数(含超额配售)、占发行后总股本比例、预计募集资金量等,并列表说明全额行使超额配售权的情况下,本次境外上市前后股权架构的变化情况,以及是否存在可能影响控制权的情形。 四、请说明( 1 )你公司下属公司持有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的具体情况、本次发行上市前后外资股比情况;( 2 )你公司及下属公司经营范围涉及市场调查、广告代理、网络文化经营、出版物零售及批发、增值电信业务、互联网信息服务、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广播电视传输设备销售等业务的具体情况,是否实际开展并取得必要的资质许可,本次发行上市前后是否持续符合外商投资准入政策要求。 五、请说明( 1 )你公司持有信息安全服务资质认证的具体情况及实际用途;( 2 )你公司及下属公司是否涉及开发、运营网站、小程序、 APP 、公众号等产品,是否涉及向第三方提供信息内容,提供信息内容的类型以及信息内容安全保护措施;同时说明收集及储存的用户信息规模、数据收集使用情况,上市前后个人信息保护和数据安全的安排或措施。 |
10 | 杭州德适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生物医药 | 专注于创新生物药研发,聚焦免疫治疗、基因治疗领域,开展单克隆抗体、细胞治疗产品的研发与临床实验,同时涉及生物检测技术服务 | 请你公司补充说明以下事项,请律师核查并出具明确的法律意见: 一、请结合备案材料所述主营业务情况,说明你公司及下属公司经营范围、实际业务是否涉及 “ 人体干细胞、基因诊断与治疗技术开发和应用 ” 或其他外商投资准入限制或禁止领域及相关判断依据,本次发行上市前后是否持续符合外商投资准入政策要求。 二、请说明你公司及下属公司是否涉及开发、运营网站、小程序、 APP 、公众号等产品,是否涉及向第三方提供信息内容,提供信息内容的类型以及信息内容安全保护措施;同时说明收集及储存的用户信息规模、数据收集使用情况,上市前后个人信息保护和数据安全的安排或措施。 三、请说明本次拟参与 “ 全流通 ” 股东所持股份是否存在被质押、冻结或其他权利瑕疵的情形。 |
11 | 紫光股份有限公司 | 信息技术 | 从事网络设备(路由器、交换机)、云计算服务器、大数据存储产品的研发、生产与销售,提供云计算、智慧城市、数字政务等数字化解决方案,同时涉及房地产开发、测绘服务、卫星导航等业务(需根据实际运营情况确认核心业务) | 请你公司补充说明以下事项,请律师核查并出具明确的法律意见 : 一、请说明你公司及下属公司经营范围内包含房地产开发、测绘服务、卫星导航业务等的具体情况,是否实际开展相关业务及具体运营情况,是否已取得必要的资质许可,经营范围及实际业务是否涉及限制或禁止外商投资领域,本次发行上市前后是否持续符合外商投资准入要求。 二、请说明备案材料对控股股东认定结果不一致的原因及认定标准,并就控股股东的认定情况出具明确结论性意见。 三、请说明你公司控股股东西藏紫光通信的 100% 股权被质押的具体情况,是否可能导致重大权属纠纷,及其对你公司及下属公司控制权和正常业务开展的影响。 四、请说明你公司新增股东信达证券丰实 2 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以及长安信托 ・ 中保投 1 号信托的运作方式。 五、请列表说明全额行使超额配售权的情况下,你公司本次境外上市前后股权架构的变化情况。 |
12 | 卧安机器人(深圳)股份有限公司 | 机器人 | 专注于工业移动机器人( AGV/AMR )、智能仓储机器人的研发、生产与销售,为制造业、物流行业提供自动化搬运、仓储解决方案,同时涉及机器人系统集成服务 | 请你公司补充说明以下事项,请律师核查并出具明确的法律意见 : 一、请用通俗易懂的语言说明你公司业务经营模式。 二、请补充说明备案材料对控股股东认定结果不一致的原因及认定标准,并就控股股东的认定情况出具明确结论性意见。 三、请补充说明你公司主要股东 Brizan 合伙人中 “ 其他有限合伙人 ” 的基本情况。 四、请补充说明你公司主要股东源码资本上层投资人未完全穿透的情况,是否存在利益输送的情形。 五、请补充说明你公司员工激励计划中对应公司 0.0081% 股份的期权份额未授予的原因。 六、请补充说明你公司下属公司经营范围是否涉及《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 2024 年版)》外资禁止或限制准入领域;本次发行上市及 “ 全流通 ” 后是否持续符合外商投资准入要求。 七、请补充说明本次拟参与 “ 全流通 ” 股东所持股份是否存在被质押、冻结或其他权利瑕疵的情形。 |
13 | 豪威集成电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半导体 | 专注于图像传感器芯片、光学解决方案的研发与销售,产品应用于智能手机、汽车电子、安防监控、消费电子等领域,在 CMOS 图像传感器领域具备核心技术 | 请你公司补充说明以下事项,请律师核查并出具明确的法律意见 : 一、请说明备案材料对控股股东认定结果不一致的原因及认定标准,并就控股股东的认定情况出具明确结论性意见。 二、请说明你公司控股股东或者受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支配的股东持有你公司股份存在质押的具体情况,及其对你公司及下属公司控制权和正常业务开展的影响,是否构成《境内企业境外发行证券和上市管理试行办法》第八条规定的不得境外上市情形。 |
14 | 南京埃斯顿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 自动化设备 | 从事工业机器人、智能制造系统、运动控制及交流伺服系统的研发、生产与销售,为汽车制造、 3C 电子、新能源等行业提供自动化生产解决方案 | 请你公司补充说明以下事项,请律师核查并出具明确的法律意见 : 一、请说明备案材料对控股股东认定结果不一致的原因及认定标准,并就控股股东的认定情况出具明确结论性意见。 二、请说明你公司控股股东持有你公司的股份存在质押的具体情况,及其对你公司及下属公司控制权和正常业务开展的影响,是否构成《境内企业境外发行证券和上市管理试行办法》第八条规定的不得境外上市情形。 三、请说明你公司控股子公司南京鼎派机电科技有限公司受到外汇行政处罚的具体情况,是否及时缴纳罚款并完成整改,是否构成重大违法违规、是否对你公司本次发行上市构成重大不利影响。 |
15 | 深圳创智芯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科技(综合) | 涉及道路货物运输(需具备相关资质)、技术出口业务,同时从事电子信息产品研发、信息技术服务,具体产品涵盖通信设备、智能硬件等 | 请你公司补充说明以下事项,请律师核查并出具明确的法律意见: 一、请补充说明你公司及下属公司道路货物运输业务资质情况以及最近三年技术出口业务开展情况及合规性。 二、请补充说明你公司及下属公司经营范围涉及《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 2024 年版)》情况。 三、请补充说明你公司最近 12 个月内新增股东入股价格的合理性,该等入股价格之间存在差异的原因,并就是否存在利益输送等出具明确结论性意见。 四、请补充说明你公司已实施的股权激励方案合规性,包括具体人员构成及任职情况,参与人员与发行人其他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是否存在关联关系,以及价格公允性、协议约定情况、履行决策程序情况、规范运行情况,并就其是否合法合规、是否存在利益输送出具明确结论性意见。 五、请补充说明你公司本次拟参与 “ 全流通 ” 的股东所持股份是否存在被质押、冻结或其他权利瑕疵的情形。 六、请补充说明你公司前期进行 A 股上市辅导备案的具体情况及撤回原因,是否计划继续推进 A 股上市及具体安排、是否存在对本次发行上市产生重大影响的情形。 |
16 | 上海仙工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机器人 | 从事工业移动机器人( AGV/AMR )、智能物流系统的研发、生产与销售,提供 “ 机器人 + 软件 + 系统 ” 一体化解决方案,应用于汽车、新能源、 3C 电子等行业的仓储物流场景 | 请你公司补充说明以下事项,请律师核查并出具明确的法律意见: 一、请补充说明你公司及子公司最近三年技术出口业务开展情况及合规性。 二、请补充说明你公司及下属公司经营范围是否涉及《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 2024 年版)》领域。 三、请你公司补充说明最近 12 个月内新增股东入股价格的合理性,该等入股价格之间存在差异的原因,并就是否存在利益输送出具明确结论性意见。 四、请你公司补充说明已实施的股权激励方案合规性,包括具体人员构成及任职情况,参与人员与发行人其他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是否存在关联关系,以及价格公允性、协议约定情况、履行决策程序情况、规范运行情况,并就其是否合法合规、是否存在利益输送出具明确结论性意见。 五、请你公司补充说明本次拟参与 “ 全流通 ” 的股东所持股份是否存在被质押、冻结或其他权利瑕疵的情形。 |
17 | 上海林清轩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美妆护肤 | 专注于天然草本护肤品研发、生产与销售,以山茶花为核心成分,产品涵盖洁面、精华、面霜、面膜等,通过线下门店、线上电商平台(如天猫、京东)及自有 APP / 小程序开展销售 | 请你公司补充说明以下事项,请律师核查并出具明确的法律意见: 一、请说明 : ( 1 )发行人提交境外发行上市备案申请前 12 个月内新增股东所涉股权转让的定价、定价依据、定价差异原因及其合理性,以及上述股权转让环节相关转让方所得税缴纳情况;( 2 )发行人现有股东是否存在私募投资基金,如存在,是否已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登记备案。 二、请说明发行人及下属公司开发及运营 APP 、小程序、公众号等产品情况,是否涉及收集和使用个人信息,如有,请说明收集及储存的用户信息规模、数据收集使用情况。 三、请说明: (1 )发行人及下属公司欠缴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的具体情况;( 2 )发行人及下属公司因虚假宣传受行政处罚后的整改情况;( 3 )上述事项是否构成重大违法违规,是否对本次发行上市产生重大影响。 四、请说明发行人及下属公司经营范围和实际业务经营是否涉及《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 ( 负面清单) (2024 年版)》外资禁止或限制准入领域。 五、请说明本次拟参与 “ 全流通 ” 股东所持股份是否存在被质押、冻结或其他权利瑕疵的情形。 |
18 | KM QUAD (开曼酷德公司)(秘交转公开) | 工业制造 | 从事工业设备生产、机械加工业务,持有固定污染源排污登记资质,产品可能涉及机械零部件、重型设备等,需合规开展环保相关业务 | 请你公司补充说明以下事项,请律师核查并出具明确的法律意见 : 一、你公司股权控制架构设立的合规性,包括但不限于搭建和返程投资涉及的各境内自然人、外商投资企业履行外汇管理、境外投资、外商投资等监管程序的具体情况,是否符合《关于外国投资者并购境内企业的规定》。 二、力达科技持有固定污染源排污登记资质,请说明已建、在建、拟建项目是否属于 “ 高耗能 ” 、 “ 高排放 ” 项目。 三、你公司特别表决权运行期限、持有人资格、股份锁定安排及转让限制,以及可能导致的控制权变更等相关风险及对公司治理的影响。 四、你公司与 SPAC 主体间的资产收购及重组的具体方式和情况,以及按照《关于非居民企业间接转让财产企业所得税若干问题的公告》的相关规定进行税务申报缴纳情况。 |
19 | 杰华特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 半导体 | 专注于模拟集成电路研发、设计与销售,产品包括电源管理芯片、 LED 驱动芯片、 DC/DC 转换器等,应用于消费电子(手机、平板)、物联网、汽车电子等领域 | 请你公司补充说明以下事项,请律师核查并出具明确的法律意见 : 一、关于发行人基本情况:( 1 )请说明发行人前身设立至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期间的历史沿革,并就期间历次股权变动是否合法合规出具明确结论性意见;( 2 )请对照《监管规则适用指引 —— 境外发行上市类第 2 号》有关规定,说明发行人股本中国有股份相关情况。 二、关于发行人境外子公司,请说明:( 1 )杰华特香港有限设立的具体情况和披露情况;( 2 )杰华特香港有限未履行境外投资备案程序和外汇登记程序不属于重大违法违规行为的明确依据;( 3 )杰华特香港有限注销进展情况。 三、请说明发行人及下属公司经营范围和实际业务经营是否涉及《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 2024 年版)》外资禁止或限制准入领域。 |
20 | 苏州极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科技服务 | 从事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需合规开展)、广告投放服务(为客户提供线上营销解决方案),同时涉及增值电信业务、市场调查,为企业提供数字化营销与跨境贸易一体化服务 | 请你公司补充说明以下事项,请律师核查并出具明确的法律意见 : 一、请你公司严格对照《境内企业境外发行证券和上市管理试行办法》第八条的规定,补充说明是否存在境外发行上市禁止性情形。 二、请对照《监管规则适用指引 —— 第 2 号》补充说明南京极晟上层投资人的基本情况。 三、请补充说明:( 1 )你公司苏州尚来激励计划、苏州易卖有为激励计划、苏州极易大展激励计划、极易小满激励计划、极易领航激励计划的具体人员构成、变化及任职情况,参与人员与你公司其他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是否存在关联关系,以及是否存在预留权益;( 2 )你公司苏州尚来激励计划、苏州易卖有为激励计划、苏州极易大展激励计划以及极易领航激励计划的激励份额授予价格明显低于极易小满激励计划的原因,是否存在利益输送的情形;( 3 )你公司苏州易卖有为激励计划、苏州极易大展激励计划于 2020 年 12 月制定,但于 2025 年 4 月履行决策程序的原因,延迟履行决策程序是否合规。 四、请补充说明全额行使超额配售权的情况下,你公司本次境外发行及 “ 全流通 ” 前后股权架构的变化情况。 五、请补充说明你公司及下属公司经营范围内包含增值电信业务、市场调查等的具体情况,是否实际开展相关业务及具体运营情况,是否已取得必要的资质许可,经营范围及实际业务是否涉及限制或禁止外商投资领域。本次发行上市及 “ 全流通 ” 后是否持续符合外商投资准入要求。 六、请补充说明:( 1 )结合你公司客户及供应商情况,详细说明你公司业务运营模式;( 2 )你公司广告投放服务的具体运营模式;( 3 )你公司开展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业务的合规情况;( 4 )你公司同行业可比公司的名称及具体情况。 七、请补充说明你公司及下属公司是否涉及开发、运营网站、小程序、 APP 、公众号等产品,是否涉及向第三方提供信息内容,提供信息内容的类型以及信息内容安全保护措施;同时说明收集及储存的用户信息规模、数据收集使用情况,上市前后个人信息保护和数据安全的安排或措施。 八、请补充说明本次拟参与 “ 全流通 ” 股东所持股份是否存在被质押、冻结或其他权利瑕疵的情形。 |
21 | HZJL Cayman Limited (杭州佳邻开曼有限公司)(秘交转公开) | 供应链管理 | 通过子公司开展供应链投资与运营,涉及食品供应链(如杭州言味)、文化传媒(如湖州集盛)、信息技术服务(如杭州佳邻)等领域,提供供应链资源整合、项目投资管理服务 | 请你公司补充说明以下事项,请律师核查并出具明确的法律意见 : 一、请说明:( 1 )你公司股权控制架构设立的合规性,包括但不限于搭建和返程并购涉及的各相关主体履行外汇管理、境外投资、外商投资、税务管理等监管程序的具体情况,并说明是否符合《关于外国投资者并购境内企业的规定》。( 2 )熊彬配偶胡佳惠未被认定为共同实际控制人的原因和依据。( 3 )列表说明你公司架构重组股权外翻前股东和发行人层面股东持股比例对应情况,并说明是否存在持股比例不一致的情况。( 4 ) 2024 年 10 月 AndamanConstruction 增资杭州悟空优选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简称 “ 杭州悟空 ” )、杭州佳邻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简称 “ 杭州佳邻 ” )及 AndamanConstruction 转让杭州悟空优选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股权的价格及其确定依据、价款支付情况、税费缴纳情况等。( 5 ) 2024 年 5 月,杭州佳邻 0 元转让杭州言味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简称 “ 杭州言味 ” ) 100% 股权、范春辉 0 元转让湖州集盛文化传媒有限公司(简称 “ 湖州集盛 ” ) 27.9916% 股权的定价公允性和合规性。 二、请说明:( 1 )杭州佳邻向杭州悟空、杭州祝邻科技有限公司(简称 “ 杭州祝邻 ” )、湖州集盛、杭州言味提供了多笔关联方借款的背景,资金来源及相关还款安排,是否履行了必要的内部决策程序,是否存在利益输送,以及是否会对本次发行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2 )你公司境内实体企业注册资本缴纳情况,如存在未足额缴纳的情况,请说明形成原因及是否会对境内运营实体正常业务开展产生不利影响。( 3 )山东集满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持有的杭州祝邻 1.8198% 股权存在冻结的情形,请说明形成原因及是否会对本次发行上市构成实质性障碍。( 4 )请进一步说明你公司最近一年新增股东的入股价格、定价依据及公允性。 三、请说明:( 1 )你公司下属子公司经营范围涉及农作物种子经营、市场调查、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及演出经纪等,请就公司业务是否涉及禁止或限制外商投资进一步自查,并就是否符合《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提供明确依据。( 2 )请说明你公司下属子公司未来拟从事的《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项下相关业务是否涉及禁止或限制外商投资领域,是否持续符合《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 四、请说明你公司本次通过境外特殊目的并购公司实现美国发行上市的具体交易安排及相关参与方,请列表说明合并前后你公司的股权结构变化,并提供本次合并上市完成后的股权架构框图。 五、请说明:( 1 )你公司开发、运营的网站、 APP 、小程序等产品情况,收集及储存的用户信息规模、数据收集使用情况,是否涉及向第三方提供个人用户信息,上市前后个人信息保护和数据安全的安排或措施。( 2 )进一步说明公司数字化业务情况,是否涉及收集及储存客户所掌握的个人用户信息,与客户所掌握的个人用户信息的隔离安排或措施。 |
22 | Hope Sea Inc. | 供应链管理 | 为客户提供供应链一体化服务,包括采购代理、分销、仓储物流、跨境资金安排(如货币兑换、贸易结构化结算),涉及电子元器件、消费品等领域的供应链运营 | 请你公司补充说明以下事项,请律师核查并出具明确的法律意见 : 一、 2025 年 5 月至 6 月,你公司通过增资认购深圳华富洋境外持股主体中安贸易的股权以及中安贸易原股东减资退出,从而取得境内运营实体 100% 权益。请说明上述增资、减资的定价依据、公允性、对价(或增资款 ) 支付及所得税纳税情况,是否符合《关于外国投资者并购境内企业的规定》,以及外商投资、税务管理等监管程序合法合规的结论性意见,并说明主要境内运营实体历次股权变动均合法合规的结论性意见。此外,现有备案材料对于上述减资、增资过程是否适用《关于外国投资者并购境内企业的规定》的理解有误,请予以更正。 二、关于跨境资金安排的合规性。你公司为客户提供跨境资金安排服务,包括货币兑换业务、贸易结构化结算业务等。请说明上述跨境资金安排服务的具体模式、向客户收费的定价依据、跨境资金安排净收益的具体构成,并说明上述跨境资金活动属于经常项目或者资本项目及其确定依据,是否需要相应的外汇业务资质,是否符合外汇管理的规定。 三、请对照《监管规则适用指引 —— 境外发行上市类第 2 号》,说明你公司股东向上穿透后的基本信息。 四、请说明境内运营实体业务开展过程中收集及储存的数据信息类型、规模、来源、使用情况,是否涉及向第三方、向境外提供个人用户信息,上市前后个人信息保护和数据安全的安排或措施。 五、请你公司说明应当向地方政府退回补贴的具体原因、相关诉讼的最新进展,是否构成本次境外发行上市的实质性障碍。 |
23 | Elpiscience Biopharmaceuticals,Inc. | 生物医药 | 专注于创新型生物药研发,聚焦肿瘤、自身免疫性疾病治疗领域,开展单克隆抗体、双特异性抗体、抗体偶联药物( ADC )的研发与临床前研究,同时涉及药物临床试验合作与管理 | 请你公司补充说明以下事项,请律师核查并出具明确的法律意见 : 一是关于股权情况,请说明:( 1 )苏州科望 2021 年 7 月第一次股权转让, 2021 年 9 月第一次减少注册资本的定价依据、价款支付情况及税费缴纳情况,转让价格是否公允、所履行的外汇及外资管理、境外投资等境内监管程序情况以及合规性情况。( 2 )请对你公司发行前及发行后公司控制权情况进行说明。 二是请说明你公司及下属公司经营范围是否涉及国家禁止或限制外商投资的领域,本次发行前后是否持续符合有关外资准入政策。 三是请说明你公司期权激励计划股份来源,是否存在未明确授予对象的具体情况、是否存在以顾问身份参与计划的情形,如存在请对照监管指引核查。 |
24 | 深圳基本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 | 半导体 | 从事碳化硅( SiC )功率器件研发、设计与销售,产品包括碳化硅二极管、 MOSFET 芯片及模块,应用于新能源汽车、储能系统、工业控制等领域,提供碳化硅功率解决方案 | 请你公司补充说明以下事项,请律师核查并出具明确的法律意见 : 一、请说明备案材料对控股股东认定结果不一致的原因及认定标准,并就控股股东的认定情况出具明确结论性意见。 二、请说明国有股东办理国有股标识进展情况。 三、请说明最近 12 个月内新增股东入股价格的合理性,该等入股价格之间存在差异的原因,是否存在入股对价异常、利益输送等情形,并就你公司设立及历次股权变动合规性出具结论性意见。 四、请说明股权激励计划的设立背景及价格公允性,是否存在利益输送情形。 五、请具体说明上市方案,包括发行股数(含超额配售)、占发行后总股本比例、预计募集资金量,并列表说明发行及 “ 全流通 ” 前后股权结构的变化情况。 六、请说明本次拟参与 “ 全流通 ” 股东所持股份是否存在被质押、冻结或其他权利瑕疵的情形。 |
25 | 新奥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 | 能源化工 | 从事天然气开采、运输、分销,能源化工产品(如甲醇、乙二醇)生产与销售,同时涉及能源技术服务、煤炭贸易等业务,构建 “ 天然气 + 能源化工 ” 双主业格局 | 请你公司补充说明以下事项,请律师核查并出具明确的法律意见 : 一、请严格对照《监管规则适用指引 —— 第 2 号》补充说明持股 5% 以上股东穿透后的相关信息。 二、请你公司严格对照《境内企业境外发行证券和上市管理试行办法》第八条的规定,补充说明是否存在境外发行上市禁止性情形。 三、请补充说明你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持有你公司的股份被质押对本次介绍上市的影响。 四、请补充说明你公司两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原因。 五、请补充说明你公司从事增值电信业务的三家控股子公司一城一家、好买气及运途云在本次介绍上市前后的外资股比,本次介绍上市前后你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是否持续符合外商投资准入政策要求。 六、请补充说明本次拟参与 “ 全流通 ” 股东所持股份是否存在被质押、冻结或其他权利瑕疵的情形。 |
26 | 美格智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 通信技术 | 从事无线通信模组( 4G/5G 模组、 Wi-Fi 模组)、智能终端(工业平板、智能穿戴设备)研发、生产与销售,为物联网( IoT )、车联网、消费电子等领域提供无线通信解决方案 | 请你公司补充说明以下事项,请律师核查并出具明确的法律意见 : 一、请说明你公司前身方格精密的设立情况及设立以来股本和股东变化情况。 二、请结合你公司实际控制人偿债能力等情况,补充说明本次发行完成前后,你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股权质押情况是否可能导致你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是否导致你公司存在《境内企业境外发行证券和上市管理试行办法》第八条规定的禁止性情形。 三、请说明你公司下属公司南通众格增值电信业务的开展和持证情况,以及本次发行上市前后是否持续符合《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 2024 年版)》要求。 |
27 | 深圳华大北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卫星导航 | 从事北斗导航芯片、模组及终端产品研发、设计与销售,提供卫星导航定位解决方案,产品应用于车载导航、智能穿戴、物联网、测绘勘探等领域,同时涉及卫星遥感数据处理、地理信息服务 | 请你公司补充说明以下事项,请律师核查并出具明确的法律意见 : 一、请你公司严格对照《境内企业境外发行证券和上市管理试行办法》第八条的规定,说明你公司及境内子公司是否存在境外发行上市禁止性情形。 二、关于股东情况:( 1 )你公司存在特殊股东权利安排,仅有部分股东同意上市前终止特殊股东权利,请说明剩余股东意见以及是否构成本次境外发行上市的实质性障碍;( 2 )请说明格力创投、国开科创、中电港国有股东标识办理进展,以及格力创投申请此次 “ 全流通 ” 的国资管理程序进展;( 3 )请说明本次拟参与 “ 全流通 ” 股东所持股份是否存在被质押、冻结或其他权利瑕疵的情形。 三、关于员工持股计划和股权激励 : ( 1 )你公司存在离职后仍持有员工持股计划权益的人员,请说明其目前是否按照员工持股计划章程或协议约定持有权益;( 2 )请就已实施的股权激励和员工持股计划是否存在利益输送出具明确结论性意见。 四、关于业务经营:( 1 )你公司及下属公司经营范围涉及 “ 导航终端、移动通信终端产品及配套软件产品的技术开发和销售;导航、测绘、气象及海洋专用仪器制造与销售;航终端制造;导航设备及配件研发;卫星导航服务;卫星遥感应用系统集成;卫星遥感数据处理;地理遥感信息服务;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施工;测绘服务;水文服务 ” 等,请说明上述业务开展情况,是否取得必要的资质许可,是否与第三方开展合作以及合作方名称(合作方是否持有资质)、合作方式,是否涉及《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 2024 年版)》限制或禁止领域,本次发行上市及 “ 全流通 ” 后是否持续符合外商投资准入要求;( 2 )你公司主要业务收入来源于销售综合芯片及模组产品,请说明你公司与主要供应商经销合同期限以及具体经销合作模式,并说明综合芯片业务与 GNSS 芯片业务的区别与联系。 五、请你公司补充说明前期两次进行 A 股上市辅导备案的详细情况及终止原因,是否计划继续推进 A 股上市及具体安排,是否存在对本次发 |
28 | AquaGenik Technology Inc. | 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 以膜技术在水质净化方面的应用为核心,在水处理领域拥有工艺设计、设备制造、工程施工、运营管理以及投融资于一体的完整产业链。业务涵盖城镇供水、城镇污水、村镇污水等领域,为城乡供(排)水一体化、农村水生态环境改造、医疗给排水处理、工业废水处理等提供全套解决方案。 | 请你公司补充说明以下事项,请律师核查并出具明确的法律意见: 一、请说明:你公司境内运营实体与上市公司北京碧水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关系,是否存在未处理的相关历史问题,本次发行上市是否损害有关主体利益、相关情况是否对本次发行上市造成重大影响。请律师核查并出具明确的法律意见。 二、请你公司结合《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 2024 年版),对你公司及下属公司的业务、经营范围等涉及禁止或限制外商投资领域的相关情况进一步自查。 |
29 | Easylife Group Inc. |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 是一家综合性直播服务提供商,专注于为客户提供快速定制和一站式运营支持,业务覆盖娱乐直播和教育直播,已上线了多款社交直播产品,如漂漂交友 app 和漂漂短视频 app 。同时还提供广告发布、制作、设计、代理,摄像及视频制作服务,软件开发,网络技术服务等业务。 | 请你公司补充说明以下事项,请律师核查并出具明确的法律意见 : 一、请说明:( 1 )孔晓明、吴树镔外汇登记程序履行情况。( 2 )设立广东随手播数字科技有限公司所涉外商投资、外汇管理程序履行情况。( 3 )随手播数字收购广州随手播、发行人收购创造力公司对价、定价依据、对价支付及所得税纳税情况,以及符合外商投资、税收等规定的结论性意见。( 4 ) 2020 年孔慧明、大为科技代持股份的原因及合规性,代持还原所得税纳税情况。 二、请说明:( 1 )与广州大为文化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情况;向广东大为科技有限公司垫资原因及合理性。( 2 )与广州大为文化、广东大为科技在人员、业务、资产、财务等方面独立性情况。 三、请说明收集和存储个人用户信息规模、数据收集使用情况,是否存在向第三方提供信息的情形,以及上市前后个人信息保护和数据安全的安排或措施。 四、请说明广州随手播分红内部决策以及税费缴纳情况,结合负债、现金流等情况说明实施分红的合理性,以及在分红情况下本次上市融资的必要性。 |
30 | 四维智联(南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 致力于汽车行业智能网联业务,主要提供智能导航、车联网服务及内容、智能网联操作系统及解决方案等产品与服务,广泛应用于汽车整车车厂配套和汽车售后市场服务领域。 | 请你公司补充说明以下事项,请律师核查并出具明确的法律意见: 一、请补充说明你公司及子公司广告设计、代理,广告制作,广告发布,互联网信息服务,第二类增值电信等业务开展情况,是否取得必要的资质许可,本次发行上市前后是否持续符合《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 2024 年版)》要求。同时,请补充说明你公司下属公司经营范围是否涉及《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 2024 年版)》领域。 二、请补充说明你公司最近 12 个月内新增股东入股价格的合理性,该等入股价格之间存在差异的原因,并就是否存在利益输送等出具明确结论性意见。 三、请补充说明你公司已实施的股权激励方案合规性,包括具体人员构成及任职情况,参与人员与发行人其他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是否存在关联关系,以及价格公允性、协议约定情况、履行决策程序情况、规范运行情况,并就其是否合法合规、是否存在利益输送出具明确结论性意见。 四、请补充说明你公司本次拟参与“全流通”的股东所持股份是否存在被质押、冻结或其他权利瑕疵的情形。 五、请结合股权结构、近三年《公司章程》关于董事提名、决策机制等有关条款,以及董事会构成、各股东实际提名情况、独立董事提名方式等,补充说明你公司控制权是否存在变化以及认定依据。 |
31 | 长春长光辰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 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 | 高性能 CMOS 图像传感器( CIS )的研发、设计、测试与销售以及相关的定制服务,下游最终应用于机器视觉、科学仪器、专业影像等领域。 | 请你公司补充说明以下事项,请律师核查并出具明确的法律意见: 一、关于股权结构:( 1 )请说明你公司历次增资及股权转让价格及定价依据,是否实缴出资,是否存在未履行出资义务、抽逃出资、出资方式存在瑕疵的情形;( 2 )请就已实施的股权激励、员工持股计划和期权激励计划是否合法合规,是否存在利益输送出具明确结论性意见。 二、请说明你公司股东珠海云辰的穿透情况。 三、请说明你公司前期提交 A 股上市申请的具体情况及撤回原因,是否计划继续推进 A 股上市及具体安排,是否存在对本次发行上市产生重大影响的情形。 四、关于本次“全流通” : ( 1 )请列表说明在未行使超额配售权和全额行使超额配售权下,“全流通”前后股权结构对比情况;( 2 )请说明国有股东奥普光电参与本次“全流通”的国资管理程序履行情况,并提供对应国资监管部门的相关政策依据;( 3 )请说明本次拟参与“全流通”股东所持股份是否存在被质押、冻结或其他权利瑕疵的情形。 |
32 | 兆易创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 | 专注于芯片设计,主要业务为存储器、微控制器和传感器的研发、技术支持和销售。产品广泛应用于工业、消费类电子、汽车、物联网、计算、移动应用以及网络和电信行业等各个领域。 | 请你公司补充说明以下事项,请律师核查并出具明确的法律意见: 一、请说明你公司前身兆易有限的设立情况及设立以来股本和股东变化情况。 二、关于业务经营:( 1 )请按照《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境外发行上市类第 2 号》在法律意见书中补充你公司及境内子公司业务情况和规范运作情况,并就你公司及境内子公司是否存在对本次发行上市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情形发表明确结论性意见,目前仅核查说明主要子公司情况;( 2 )你公司及境内部分子公司经营范围包含技术出口业务,请说明最近三年技术出口业务的开展情况及合规性,是否存在技术跨境转移。 三、请你公司严格对照《境内企业境外发行证券和上市管理试行办法》第八条的规定,说明是否存在境外发行上市禁止性情形,请律师核查并出具明确的法律意见。 |
33 | 潍柴雷沃智慧农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制造业 | 是中国领先的智慧农业整体解决方案服务商,业务涵盖智能农机、智慧农业两大领域。通过融合先进的成套智能农机装备与智慧农业服务,打造了一套涵盖农业生产全周期的智慧农业整体解决方案,产品组合涵盖高品质的智能农机,主要包括拖拉机、收获机械和农机具。 | 请你公司补充说明以下事项,请律师核查并出具明确的法律意见 : 一、请补充说明:( 1 )你公司及下属公司经营范围内包含转基因农作物种子生产、增值电信业务、测绘服务、导航终端制造、卫星导航多模增强应用服务系统集成、地理遥感信息服务、卫星技术综合应用系统集成等的具体情况,是否实际开展相关业务及具体运营情况,是否已取得必要的资质许可,经营范围及实际业务是否涉及限制或禁止外商投资领域,外资持股比例上限规定,以及本次发行上市及“全流通”后是否持续符合外商投资准入要求。( 2 )你公司经营范围包括道路机动车辆生产,是否涉及乘用车的生产,如涉及,请说明具体业务开展情况。 二、请按照《上市公司分拆规则(试行)》第六条第二项规定,结合你公司历史沿革、资产、人员、主营业务(包括但不限于产品服务的具体特点、技术、商标商号、客户、供应商等)等方面与潍柴动力的关系,以及业务是否有替代性、竞争性是否有利益冲突、是否在同一市场范围内销售等,补充说明你公司与潍柴动力是否存在同业竞争。 三、请补充说明本次拟参与“全流通”股东所持股份是否存在被质押、冻结或其他权利瑕疵的情形。 |
34 | 上海锦江国际酒店股份有限公司 | 住宿和餐饮业 | 主要从事有限服务型酒店营运及管理业务、食品及餐饮等业务。有限服务型酒店营运及管理业务包括对有限服务商务酒店、经济型酒店的投资和经营管理等。 | 请你公司补充说明以下事项,请律师核查并出具明确的法律意见 : 一、进一步说明发行人子公司是否存在《境内企业境外发行证券和上市管理试行办法》第八条规定的不得境外发行上市的情形。 二、请对照《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境外发行上市类第 2 号》有关规定,说明发行人股本中国有股份相关情况。 三、发行人及下属公司开发、运营的网站、 APP 、小程序、公众号等产品情况,收集和存储用户信息规模、数据收集使用情况,是否存在向第三方提供信息、信息数据跨境流动的情形,以及上市前后个人信息保护和数据安全的安排或措施。 四、请说明:( 1 )发行人及境内子公司取得烟草零售许可相关情况;( 2 )发行人境内子公司增值电信业务不违反外资准入政策的明确依据;( 3 )除上述外,发行人及境内子公司经营范围和实际业务经营是否涉及《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 2024 年版)》外资禁止或限制准入领域。 五、请说明募集资金投向是否符合境外投资相关规定,并提供明确依据。 |
35 | 广州视源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 | 为液晶显示主控板卡和交互智能平板等显控产品的设计、研发与销售,产品已广泛应用于家电领域、教育信息化领域、企业服务领域等。 | 请你公司补充说明以下事项,请律师核查并出具明确的法律意见 : 一、请进一步说明发行人境内子公司是否存在《境内企业境外发行证券和上市管理试行办法》第八条规定的不得境外发行上市的情形。 二、关于发行人教育服务业务,请说明“希沃教学大模型”“希沃课堂智能反馈系统”“希沃 AI 备课”等 AI 产品是否完成相关大模型备案,是否涉及学科类培训,是否符合国家相关政策规定。 三、请说明:( 1 )发行人下属公司所涉增值电信业务、医疗服务符合外资准入相关政策规定的明确依据;( 2 )除上述外,发行人及下属公司经营范围和实际业务经营是否涉及《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 2024 年版)》外资禁止或限制准入领域。 |
36 | 青岛国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 | 以大化工及大健康产业为两翼,实施 “一体两翼” 发展战略。在化工新材料领域,拥有绿色石化、有机高分子改性、有机高分子复合、可降解、光显、运动健康材料,以及新能源汽车轻量化结构部品等产业集群;在大健康产业领域,控股胶原领域上市公司东宝生物,拥有明胶、代血浆明胶、胶原蛋白、空心胶囊、双蛋白膳食纤维、美妆产品等业务。 | 请你公司补充说明以下事项,请律师核查并出具明确的法律意见 : 一、请说明发行人前身国恩有限设立以来股本和股东变化情况。 二、请结合发行人实际控制人偿债能力等情况,补充说明本次发行完成前后,发行人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股权质押情况是否可能导致发行人控制权发生变化,是否导致发行人存在《境内企业境外发行证券和上市管理试行办法》第八条规定的禁止性情形。 三、关于业务经营:( 1 )请按照《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境外发行上市类第 2 号》在法律意见书中补充发行人下属公司及分支机构情况,目前仅核查说明重要子公司及分公司情况;( 2 )请说明发行人及子公司经营范围包含“保健食品生产;保健食品(预包装)销售”的具体情况,是否已取得必要的资质许可;( 3 )请说明发行人子公司东宝生物所从事增值电信业务的具体内容、外资持股比例上限规定,以及本次发行上市前后持续符合外资准入政策规定的具体依据。 四、关于规范运作:( 1 )请按照《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境外发行上市类第 2 号》对发行人及境内子公司的对外担保情况、税务合规情况、环境保护、安全生产等的合规情况、重大诉讼、仲裁或行政处罚情况进行核查,并出具明确结论性意见;( 2 )请说明已建、在建及此次募投项目是否属于“高耗能”“高排放”项目,并提供相关依据。 五、关于本次发行上市方案:( 1 )请说明超额配售权行使前后本次拟发行股份数量与占比;( 2 )请列表说明在未行使超额配售权和全额行使超额配售权下,本次发行前后股权结构对比情况;( 3 )请说明境内外募投项目相关主管部门备案程序的办理进展。 |
三、 新增取得监管部门同意上市企业
(一)H股架构
2025年8月,2家企业通过香港联交所上市委员会上市聆讯,5家企业取得中国证监会国际司的境外发行上市备案通知,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 申请人 | 所属行业 | 主营业务 | 上市地 / 上市板块 |
---|---|---|---|---|
1 | 河北海伟电子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橡胶和塑料制品业 | 主要从事电容器薄膜的研发 、 生产和销售 , 产品包括电容器基膜和金属化膜 。 电容器基膜是薄膜电容器的电介质 , 金属化膜则是在电容器基膜的基础上进行金属化处理而成 。 公司是国内最大的电容器薄膜制造商 , 其产品广泛应用于新能源汽车 、 新能源电力系统等领域 。 | 香港 / 主板 |
2 | 奇瑞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 汽车制造业 | 从事汽车的研发 、 生产和销售 , 业务涵盖传统燃油车以及新能源汽车 , 产品包括轿车 、 SUV 、 MPV 等多种车型 。 公司在深耕传统燃油车赛道的基础上 , 加快布局新能源 、 智能网联等新赛道 , 形成混动 、 增程 、 纯电 、 氢能等多条技术路线并举的发展策略 。 | 香港 / 主板 |
3 | 轩竹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医药制造业 | 是一家同时具备小分子化药 、 大分子生物药开发及产业化 、 商业化能力的高新生物医药科技企业 。 聚焦肿瘤 、 消化 、 NASH 等领域 , 致力于 1.1 类创新药开发 , 拥有从新药的源头立项 、 设计发现 , 到临床前药理药效评价 、 CMC 工艺开发及中试放大 、 临床开发 、 注册申报 , 再到产业化及商业化的全产业链平台 。 | 香港 / 主板 |
4 | 北京同仁堂医养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 商务服务业 | 作为同仁堂集团的产融结合平台与新领域培育平台 , 通过发展医疗 、 养老 、 内购电商 、 培训 、 膳食五大业务领域 , 实现线上线下多层级 、 全周期的医养结合 , 为客户提供医疗 、 养老 、 健康管理 、 慢病调理 、 营养膳食等服务 , 打造同仁堂中医特色大健康康养生态圈 。 | 香港 / 主板 |
5 | 长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医药制造业 | 是一家致力于为全球市场提供高品质吸入类药物的专业制药公司 , 关注呼吸系统疾病治疗领域 , 在研产品线涵盖了呼吸系统多系列产品 , 提供呼吸系统疾病一体化管理方案 , 涉及过敏性鼻炎 、 哮喘 、 慢性阻塞性肺病等多个临床需求大的呼吸道疾病治疗领域 。 | 香港 / 主板 |
6 | 大行科工(深圳)股份有限公司 | 自行车制造业 | 是一家全球领先且快速扩展的折叠自行车公司 , 致力于推动环保的绿色出行替代方案 , 改变都市人的出行方式 。 大行品牌是折叠自行车行业中最具代表性的品牌之一 , 在中国大陆及全球折叠自行车行业排行第一 。 | 香港 / 主板 |
7 | 劲方医药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 医药制造业 | 是一家全球布局的创新药物开发企业 , 聚焦肿瘤 、 免疫类疾病领域高度未满足的临床需求 , 以疾病生物学机理和临床转化医学为核心 , 构建并发挥自主化 、 一体化研发体系优势 , 主攻尚无临床验证的创新靶点与适应症 , 并拥有全球自主知识产权 。 其核心产品包括氟泽雷塞片等 , 多个产品在中国 、 欧洲 、 美国进入全球多中心临床试验 。 | 香港 / 主板 |
(二)红筹架构
2025年8月,2家企业通过香港联交所上市委员会上市聆讯,2家企业取得中国证监会国际司的境外发行上市备案通知 [11] ,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 申请人 | 所属行业 | 主营业务 | 上市地 / 上市板块 |
---|---|---|---|---|
1 | Aux Electirc Co.,Ltd. (奥克斯电气有限公司) | 空调制造行业 | 作为全球前五大空调提供商之一,专注家用和中央空调的设计、研发、生产、销售及服务,拥有多品牌矩阵,首创网批新零售模式,业务覆盖 150 多个国家和地区, 2024 年大众市场家用空调销量中国第一。 | 香港 / 主板 |
四、新增发行上市企业
2025年8月, 新增6家企业发行上市,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 公司简称 / 股票代码 | 上市时间 / 架构 | 上市地 / 上市板块 | 主营业务 | 募资额 |
---|---|---|---|---|---|
1 | 东阳光药 /06887.HK | 2025.8.7 /H 股架构 | 香港 / 主板 | 通过整合港股上市子公司东阳光长江药业实现整体上市,主要从事药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产品涵盖多种类型的药物。 | 不涉及 |
2 | 中慧生物 -B/ 02627.HK | 2025.8.11 /H 股架构 | 香港 / 主板 | 致力于创新疫苗及采用新技术方法的传统疫苗的研发、制造及商业化,专注于为全球提供优质的疫苗产品和服务。 | 4.31 亿港元 |
3 | 银诺医药 /02591.HK | 2025.8.15 /H 股架构 | 香港 / 主板 | 是一家科学驱动的生物制药公司,处于糖尿病等创新疗法前沿,已将核心产品依苏帕格鲁肽α商业化,还有多个在研产品及临床前候选药物。 | 6.83 亿港元 |
4 | 天岳先进 /09923.HK | 2025.8.20 /H 股架构 | 香港 / 主板 | 专注于高品质碳化硅衬底的研发与产业化,是全球少数可量产 8 英寸碳化硅衬底的公司,还率先推出 12 英寸产品,产品广泛应用于微波电子、电力电子等领域。 | 20.44 亿港元 |
5 | 双登股份 /06960.HK | 2025.8.26 /H 股架构 | 香港 / 主板 | 作为大数据及通信领域能源存储业务的领先公司,专注于设计、研发、制造和销售储能电池及系统。 | 8.50 亿港元 |
6 | 东源物流 / ELOG | 2025.08.28/ 红筹架构 | 美国 / 纳斯达克 | 主要通过其全资子公司苏州天成智联物流,为客户提供包括项目物流和综合物流在内的国内及跨境专业物流服务。 | 640 万美元 |
[1] 本部分内容限于A股上市公司范围。
[2] 本期植德资本市场业务通讯7月总览的统计期间为2025年8月1日至8月30日。
[3] 指证券交易所上市委员会会议审核。
[4] 指通过交易所上市审核委员会审核或交易所上市审核中心审核的时间。
[5] 指需要经交易所并购重组委审议的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和发行股份购买资产。
[6] 指参与资本市场发行、交易、投资的主体,包括但不限于股票和债券的发行人、投资人以及股票和债券发行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内幕信息知情人等。
[7]指为各类市场主体提供专业服务的中介机构(包括证券公司、会计师、律师、评估机构、评级机构等)及其从业人员。
[8]为聚焦重点,本部分相关内容:(1)限于在中国境内有业务运营的企业(即通常所称的“中概股企业”)在港股和美股上市的情况,不包括在境外其他证券资本市场上市的情况,亦不包括中国大陆以外其他国家和地区的企业在境外证券资本市场上市的情况;(2)限于IPO的情况,不包括IPO以后增发股份/配股、发行境外债券等情况。
[9]本处的新增申报企业包括以H股架构申报中国证监会及香港联交所,以及以红筹架构申报香港联交所和美国证监会的企业。
[10]受限于目前可以公开查询获取的信息,本部分主要限于中国证监会对于境外发行上市备案补充材料的要求。
[11] Hesai Group于2025年8月26日取得中国证监会国际司的境外发行上市备案通知,并于2025年8月31日通过香港联交所上市委员会上市聆讯。
本刊编辑组
本期轮值总编辑: 罗寒
本期执行主编: 张雨晨
本期责任编辑: 于洋、严希、范雅君
本通讯不代表本所正式法律意见,仅为研究、交流之用。非经北京植德律师事务所同意,本通讯内容不应被用于研究、交流之外的其他目的。
如有任何建议、意见或具体问题,欢迎垂询。
合伙人介绍
合伙人 罗寒
业务领域:资本市场、投融资并购、银行与金融
010-59210975
声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