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至正研究
发布日期:2025年09月30日
编者按:
9月12日,第五届“至正·法治论坛”暨第四届“至正杯”主题征文颁奖在上海二中院举行。此次论坛以“健全公正司法体制机制”为主题,由《人民司法》杂志社、上海司法智库学会、上海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与我院联合举办。最高人民法院咨询委员会委员、中国法学会案例法学研究会会长胡云腾,市高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陆卫民,市委政法委副书记竺常贇,人民法院新闻传媒总社党委委员、副总编辑李家军等领导出席。来自全市三级法院及全国部分省市中基层法院的领导、 上海社会科学院、 中国政法大学等院校的专家学者、征文获奖作者代表、媒体代表等共200余人参加。现将有关研讨发言情况予以整理分期刊发,供交流参考。
第五届“至正·法治论坛”综述(一)

第五届“至正·法治论坛”共分为上午的开幕式暨领导致辞、主旨发言和下午的平行专题研讨三个阶段。在领导致辞、主旨发言阶段:
最高人民法院咨询委员会委员、中国法学会案例法学研究会会长胡云腾 强调,公正司法的体制机制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主客观统一、内外统一、上下统一、传统天理国法人情与现代数字司法统一。具体要做到“六个面向”: 一是向上,把握宏观方向。 必须始终坚持和加强党对司法工作的绝对领导,深入学习领会、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审判工作的意见》,明确推进《意见》实施的方向,确保体制机制建设符合党中央、最高法院党组的整体规划。 二是向下,做实基层基础工作。 公正司法要始终站稳人民立场,以人民为中心,用好司法公开、人民陪审、人民监督等机制,让司法产品更易被人民群众接受和欣赏。 三 是向外,深化公检法司协作。 公正司法涉及公检法司安等多部门,是多方合力的“大合唱”。尤其在刑事案件处理中,要推动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进一步健全公检法司分工制约、相互配合等机制。 四是向内,健全司法权的运行监督制约机制。 一方面要充分发挥审委会、专业法官会议、合议庭及阅核制等现有机制作用,另一方面要勇于创造具有中国特色的机制,如刑民交叉案件的争议解决机制、重大疑难案件的协调沟通机制等,更好保障司法公正。 五是向数,加强科技赋能。 各级法院应紧抓数字技术发展机遇,利用人工智能等技术解决司法中的问题,这是解决案多人少矛盾的重要路径。 六是向人,提高干警素质。 既要重视人的技能,更要重视人的良知。要将客观的量刑规范化准则、民事裁判规则与法官心中的良知准则相结合,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陆卫民 指出,本次论坛既是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的重要举措,也是结合新形势新发展谋划公正司法的具体实践,具有重要意义。围绕本次论坛主题,陆卫民副院长提出三点意见: 一是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是健全公正司法体制机制的核心。 实现公平正义,不仅要靠公正裁判的“结果”,更要让人民群众在司法全过程真切地“感受到”公平正义。要主动回应人民群众对公平正义的新期待,牢固树立“如我在诉”的服务意识,把公正司法的理念贯穿到办案全过程,确保司法裁判既符合法律规定,又契合人民群众的正义观,努力实现“三个效果”的有机统一。 二是做深做实科学管理是健全公正司法体制机制的抓手。 实现高水平公正司法,既要管好“案”,也要管好“人”。一方面要持续优化审判监督管理,全面准确落实司法责任制,统筹好各类管理主体,完善符合司法规律的审判质量管理指标体系,不断提升审判管理现代化水平,更好实现公正司法。另一方面要加强专业化审判人才培养管理,持续深化院校合作,提升广大干警法律适用、庭审驾驭、裁判文书说理、数字化知识和群众工作“五个能力”,以高素质队伍保障公正司法。 三是深化改革创新是健全公正司法体制机制的关键。 数字改革赋能是破解司法难题、提升司法公正的重要路径。要持续深化数字法院建设,主动适应新形势发展,充分运用人工智能等新技术,培育更多质量高、成效好的精品场景,更好提升审判质效、助力社会治理。要积极融入全国法院“一张网”,进一步增强全员参与意识,坚持业务主导、技术保障原则,优质高效开展上线准备工作,以顺利融入全国法院“一张网”促推实现更高水平的适法统一。
中共上海市委政法委副书记竺常贇 高度评价了全市政法机关在聚焦司法权力运行、质效监管、责任落实等方面取得的突出贡献,并就进一步健全公正司法体制机制提出三点意见: 一是更好完善司法权力运行机制,推动责任落实和科学配权相统一。 科学配置司法各环节的权力和责任,细化司法人员正负面权力清单和履职指引,在更高层次上实现岗位和职责的对应、权力和责任的平等、管案和管人的结合。 二是更好完善司法制约监督体系,推动有效监管和有序放权相统一。 进一步深化党委政法委统筹协调下的司法制约监督格局,围绕司法突出问题、群众关切事项,推动各部门同向发力,让司法公正以看得见的形式实现。 三是更好完善司法数字监督模式,推动数字赋能和规范用权相统一。 坚持以数字化推进司法工作现代化,加快推进上海数字政法改革,强化对司法重点领域、关键环节的数字监督管理,加强现代技术运用、数据要素驱动和人工智能辅助,不断提升司法办案的规范性、准确性和公正性。
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郭伟清 在主旨发言中提出 ,面对加快建设公正高效权威的社会主义司法制度这一时代命题,要着重把握以下三方面内容: 一是高站位深化认识,把准公正司法核心要义。 深刻把握“法院首先是政治机关”的时代内涵,以更高质量司法供给回应社会需求、服务中心大局;深刻把握“更加注重案结事了”的工作要求,在把握实体结果最优、诉讼程序最快、执行效果最佳上下更大功夫,让公平正义更加可感可触;深刻把握“强化监督制约机制”的改革方向,做实科学的审判管理,推动形成上下贯通、权责统一的监督制约大格局。 二是高标准优化机制,推动公正司法落地生根。 从规范审判权力运行、优化审判资源配置、执行难综合治理等方面切入,优化审判执行工作机制,让权力在法治轨道上规范运行;在平台建设上突出党建引领、在多元解纷上优化衔接机制、在司法供给上深挖案例潜能,健全纠纷预防化解机制,破解人民法院案多人少结构性矛盾;通过深化院校合作精进专业能力,加强法院文化建设涵养人文情怀等举措,强化司法能力提升机制,培育高素质法治人才。 三是高质量融合科技,赋能公正司法提质增效。 在构建交互式智能庭审,深化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方面,我院积极探索数字技术在庭审中的深度应用,相关创新举措荣获最高法院首届“人民法院改革创新奖”;在打造可视化审判管理,解决传统审判监督管理工作缺陷方面,我院创新提出“五个看得见”审判管理可视化理念,成功研发全市首家独立运行的审判监督管理平台(TMI平台);在探索伴随式智能辅助,推动人工智能技术与司法审判工作深度融合方面,我院创新推出集“查、析、写、验”四大功能为一体的“小至数字助手”,极大释放了人机协同的新质生产力。
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李旭辉 就如何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引,做深做实全员全程全面释法说理分享三点经验: 一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将释法说理工作作为案结事了、定分止争的突破口。 针对当事人对法律规定、裁判结果不理解等影响当事人对裁判结果和审判工作认同感、满意度的主要症结,要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既解法结、又解心结”的重要指示精神,深入践行“如我在诉”的理念、体现“诉止于我”的担当,以做精做细做实释法说理工作为突破口和切入点,将忠诚履职、依法履职、全面履职贯穿工作全过程各方面,努力赢得人民群众的理解和支持。 二是坚持问题导向、效果导向,积极构建立体化释法说理工作体系。 坚持全员说理,让公平正义更易感知。通过建立“三级说理模式”“三重保障机制”等举措,让法官“愿说理”“会说理”“想说理”。坚持全程说理,让公平正义更可感知。构建全程说理场景,明确多项具体释法说理场景,为干警提供有效的说理指引,明确各节点说理要点,帮助当事人准确理解和正确对待裁判结果。坚持全面说理,让公平正义更能感知。提炼全面说理方法,把握法治精神准确适用法律,重点解答当事人的疑问。构建全面说理体系,聚焦法理、事理、情理在司法实践中的具象化表达,打造“三位一体”的说理维度。 三是运用政治智慧、法治智慧、审判智慧,全力以赴把释法说理工作做深做实。 以政治智慧把稳方向,确保释法说理“站得稳”,增强对社情民意的洞察力,做实“从政治上看、从法治上办”,努力实现“三个效果”相统一;以法治智慧夯实基础,确保释法说理“说得准”,严格遵循司法规律、准确适用法律,以专业严谨的论证增强裁判的可接受性;以审判智慧创新方法,确保释法说理“做得实”,立足审判职能,不断创新释法说理方式,增强人民群众对裁判活动的认可度和对裁判结果的认同感。
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王静 就如何深化创新赋能增效、做实严格公正司法交流了四点意见: 一是坚持理念先行,以思路转变引领创新发展。 在执法办案中体现政治能力、强化政治担当,强调“服务大局有作为”,坚决扭转就案办案思维,主动融入经济社会发展,做实讲政治、顾大局;将创新作为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强大动力,以新理念、新机制、新技术破题攻坚,推动实现质量变革、效率变革、动力变革;强化“借力”思维,注重前端发力,面对案件持续高位运行的压力,善于从外部借力、向前端发力,广泛凝聚各界解纷合力 。二是创新办案模式,以机制变革增强司法服务效能。 打造护企兴商新范式,创新市场主体诉求主动收集、快速响应机制,厚植企业发展法治沃土;以群众需求为导向优化司法供给,让群众感受到司法“有温度”,将法律的专业判断与群众朴素的正义观融合起来,通过完善诉讼流程、强化释法说理等加强权益保障;实施审判精品战略,发挥案例引领、规范和保障作用,实施精品案例、文书、庭审“三精品”工程,健全典型案例选、育、编、宣机制。 三是优化监管体系,以精细化管理促推审判提质增效。 构建全方位质量管控体系,通过资源优化配置提升案件质效,健全上下贯通的适法统一、监督指导机制,防范程序空转、减少案件衍生,打造全流程贯穿式调解模式,促进解“法结”更解“心结”。优化全流程办案管理机制,构建以存案数低、办理效率高、前端解纷机制优化等为核心的“三低三高三优化”办案目标,以目标清晰确保办案工作有力有序。抓实全链条重点案件监管,强化“四类案件”管理,抓好长期未结案件监管,“一案一策”攻坚清理。 四是做实严管厚爱,以良好生态释放创新争先内生动力。 以严管保护干警,贯通做实审判管理和队伍管理,创新推行“预警式”监督模式,对质效连续落后的法官一体进行业务能力评审和作风态度审查,引导干警严实工作作风、厚植为民情怀。以厚爱激励干警,提升党建引领效能,把建好队伍作为工作长远发展的基础性工程,引导干警比学赶超、见贤思齐,加大关心关爱干警力度,让干警以良好身心状态投入办案工作。
同济大学法学院院长、教授蒋惠岭 以“司法权威来自何处”为题,对司法权威与司法公信力的概念及构造进行了详细介绍。他在主旨发言中提出,提升司法公信力是改革的重要目标,而公众对法治的信任和信心也是司法权威的重要来源。加强法治建设要将影响司法权威与司法公信力的各种要素分析透彻,逐项发力进行相应改革。这些重要因素包含司法权力的强制性、司法活动的专业性、司法裁判的合法合理性、司法程序的公正性、司法人员的高素质和司法的政治正当性等。在建设中应当进一步思考,历经多年法治建设上述要素改变的幅度情况,以及哪些应当在未来的司法体制机制改革中进一步完善。具体来说,在司法权的强制力方面,要充分考虑如何有效惩戒约束藐视法庭、拒不执行人民法院判决裁定等行为,充分体现司法权的强制力和权威。在司法裁判的合法性和合理性方面,要充分考虑如何在合法的基础之上进一步实现天理国法人情的平衡,让百姓发自内心接受判决。在司法程序的公正性方面,要充分考虑如何在程序中表达中立、尊重、理解和信任,避免机械司法,优化释法说理的工作要求。针对司法人员素质这一直接影响司法公信力和权威的问题,要坚持通过司法体制改革系统加强对司法工作人员综合培养。在政治正当性方面,则要考虑如何保持司法发展方向与国家大局、政治方向、民心所望相一致,落实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以上要素为衡量司法权威与公信力提供了具体标准,应当通过持续推进司法体制机制改革,争取在上述方面取得更高的提升、更大的进步。
上海社会科学院党委副书记、法学研究所所长姚建龙 围绕司法公正与司法体制机制改革提出五点意见。 一是要立足于司法文明发展进步的规律,客观地评价近年来司法改革取得的进步。 公正是法治的生命线,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纵观我国法治发展历程,尤其是进入新时代以来,在司法文明进步和公正效率提升方面取得了相当可观的成效,司法系统内外能深刻感受到近年来我国司法体制机制改革所带来的的显著变化。客观来说,尽管距离党中央、人民群众的要求和期待尚有进步的空间,但是立足于司法文明发展的客观规律来看,当前取得的成果是值得肯定的,我们要对于司法的改革和进步保有耐心,将之作为一项长期工作持续推进。 二是要立足法治现代化发展的中国模式来推进健全公正司法体制机制。 随着“中国式现代化”这一命题的提出,我们应当认识到服务和保障中国式现代化必然需要一套与之相适应的法治模式。与西方法治的发展路径不同,在推进中国现代化进程中,必然形成中国模式的法治现代化,这是健全公正司法体制机制所必须考虑的基本背景。坚持立足法治现代化的中国模式推进司法体制机制改革,必须深刻认识到:其一,应当旗帜鲜明地反对西方法治模式下一些错误思潮;其二,要深刻把握法治现代化中国模式最本质的特征——党的领导。走向中国式现代化的进程中充满着风险和挑战,确保国家社会稳定发展,需要充分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作用,这离不开中国共产党的正确领导。 三是要立足于司法权的特殊属性来思考如何健全公正司法体制机制。 在法治领域任何一项改革都应当于法有据,应当在国家中央的统一部署之下审慎推进法治领域改革创新,遵循司法权运行的保守性、被动性特点,避免司法领域一些容易引起争议的做法,让法治改革行稳致远。 四是要立足以人民为中心来推进健全公正司法体制机制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是习近平法治思想核心要义十一个“坚持”之一。从司法的角度来看待和落实“以人民为中心”,需要司法人员坚持专业性的同时,在对公正的感知和判断上与普通老百姓保持同频共振。近年来在社会上出现了不少引起热议的案件,尽管法律专业人士认为这些案件的判决是有法律依据的,但是与公众的认知不同频。专业司法人员对法律的理解判断和老百姓朴素的正义直觉不完全一致,易引发争议,需要进行充分的解释与释明。当然,也要特别注意区分公众意见与司法审判的界限,不能机械地完全按照大众多数意见进行裁判。 五是要立足于具体的人来理解和实现司法公正。 追求司法公正离不开每一个法律工作者的共同努力,也就是向“人”要公正。健全公正司法体制机制改革,不能只见机制而不见人。每一个具体鲜活的法律人在追求公正的过程中才形成了司法公正的价值判断和百姓对此的认同。不论体制机制如何健全,都要依靠可靠的司法人员来实现。以往对司法人员素质尤为强调的是专业性,但应当把司法人员的良知、良心的养成放在更为重要的位置,这是法治的根基。司法人员作为具体的人,也存在一些弱点和不足,因此需要在法治建设中持续落实完善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决定中强调的审执分离、全过程监督等机制措施,在对司法工作人员的管理中坚持严管和厚爱相结合。以往讨论司法体制机制改革时更多从制度中观与宏观层面切入,但需更关注参与主体的作用。只有还原到具体的“人”,公正才会真正意义上可感知、可触摸。

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