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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

发布日期:2025年09月10日    


2025年9月9日,由中国政法大学合规与风险防控研究中心主办,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协办的《执行异议之诉二十四讲》新书发布会暨执行实务研讨会在北京国际财源中心隆重举行。

本次盛会汇聚了来自学术界、司法实务界与法律传媒界的众多专家学者,共同见证新书发布,并围绕执行领域的疑难问题展开深度研讨,力求为破解“执行难”这一司法实践中的核心课题提供建设性思路。

新书发布

体系化解析执行异议之诉的理论与实践

活动第一单元为新书发布会,由法律出版社法商分社社长薛晗主持。法律出版社党委委员、副总编辑张雪纯与中国政法大学法律学院院长许身健分别致辞,张雪纯首先介绍执行异议之诉的理论与实践难点,并梳理了王毓莹教授新书的学术价值与应用意义。许身健院长强调法律的生命力在于实践,高度肯定了新书在理论与审判经验结合方面的突出成果。

作为本书作者,中国政法大学王毓莹教授在发布会上不仅介绍了《执行异议之诉二十四讲》的核心内容,更动情回顾了自己从最高人民法院到中国政法大学的转变历程。丰富的审判经验与严谨的学理思辨,最终沉淀为此书的独特风骨与价值底蕴。她感言,人生并无标准答案,真正的意义在于为所爱的事业倾注热爱与坚守。一句“拾得半檐清露在,分与东风共微澜”,映照出王毓莹教授的从容心境与学术初心,引发全场嘉宾的强烈共鸣。

实务研讨

多维视角下的执行效能与制度逻辑

活动的第二单元为执行实务研讨会,由中国政法大学赵旭东教授主持。中国政法大学副校长于飞在致辞中表示,执行异议之诉制度的核心在于平衡债权实现与案外人权利保护,最新司法解释的出台是完善中国特色执行规范体系的重要里程碑。希望通过研讨会理论与实务的深度交融,为执行工作的深化发展贡献更多建设性成果。万商天勤创始合伙人、管委会主任张志律师在致辞中指出,执行异议之诉在实践中既具有制度价值,也存在被恶意利用的隐忧,其边界与适用亟需学术与实务的深入探究。

第十三届全国人大宪法和法律委员会副主任委员江必新围绕增强执行效能,系统剖析了体制机制不畅、规避执行顽固等四大瓶颈。他创造性提出“五法”应对策略,主张以“重剑”反规避、“铁腕”反干预、“利剑”反拖延、“严规”反消极、“高剑”反不廉,并为未来发展指明了国家化、社会化、标准化、智能化、专业化的“五化”方向。

原最高人民检察院民事检察厅厅长冯小光以执行异议之诉中的虚假诉讼为题,指出因执行利益冲突激烈,虚假诉讼与该制度伴生,尤其在涉房产、主张生存权的案外人异议中高发。他认为,虚假诉讼难题无法根除,但新司法解释通过明确以物抵债规则等方式,对防范和规制此类行为具有积极作用。

原最高人民法院行政庭副庭长郭修江以《行政判决的执行与非诉执行的区别》为题,厘清了行政判决执行与非诉执行的适用分野,指出非诉执行重在维护老百姓的实体合法权益,对于“明显违法并损害被执行人合法权益”的行政决定,应当裁定不予执;行政诉讼中的驳回原告诉讼请求判决相当于民事诉讼的二审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只要被诉行政行为有可执行内容,就具有可执行性,应当按照生效判决的程序执行,不应按照非诉执行程序执行;“裁执分离”制度目前仍一种探索性行政强制执行制度,要将该项制度上升为法律制度,还需要理论界对“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与“政府组织实施”之间的表面冲突作出合理的法理解释。

最高人民法院民四庭副庭长潘勇锋探讨了瑕疵出资下追加当事人的实务问题,强调需遵循有限、法定、申请及公平效率四大原则,并辨析了公司设立与增资时出资不实的股东在追加规则上的差异。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肖建国聚焦民事执行中追加股东的法律问题,对当前司法实践中呈现的“收缩趋势”表达了忧虑。他强调,在我国信用体系尚不完善的背景下,执行力主观范围的适度扩张具有现实必要性,法律手段的持续受限将加剧“执行难”。

中国政法大学杨秀清教授以《案外人异议之诉的前置程序》为题,梳理了案外人异议之诉前置程序的存废之争。她指出,新司法解释虽未涵盖,但该程序关乎效率与权利保障,并提出可利用法律关系作为分析工具,为该问题的研究提供了新路径。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法学院教授刘颖就《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与周边程序的衔接》发言。他探讨了执行完毕后异议之诉的衔接难题。他认为,为充分保障案外人权利,即便执行标的已处置完毕,基于我国审判实务现状,法院仍应继续审理异议之诉,而非简单裁驳。

中国政法大学副教授庄诗岳围绕《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关联纠纷的解决》展开。他指出,新司法解释将异议之诉与确权之诉明确为强制合并,是一大亮点。但其删除“先行判决”规定,虽避免了判决冲突,却也对审理效率提出更高要求,关联纠纷的解决限度问题仍需深入研究。

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合伙人邢嘉栋律师认为,终本债权“执行难”的根源在于常规的清收方式——合同之诉的局限性,创新性提出了具有开放性特点的“侵权之诉”清收范式,旨在突破合同相对性与股东有限责任等合同之诉的法理障碍,通过找到有侵权行为并有清偿能力的新案外人及其案外财产、匹配新诉求权基础和新管辖法院发起侵权之诉,让沉寂债权获得“再生”。

中国政法大学教授王毓莹从“利益平衡”的视角为研讨会作压轴发言。她深刻阐释了法官在权利冲突中需综合考量权利的来源、价值(如生存利益优先)与性质,这为妥善平衡多方主体利益,尤其是特定债权得以排除执行的法理根基,提供了清晰的裁判思路。

与会嘉宾的发言逻辑严谨、视野开阔,既有对司法实践的系统阐释,也有对理论要义的深入探索,引发现场听众的强烈共鸣与深度思考,并获得了《比较法研究》《政法论坛》《中国法律评论》《法律适用》《法治日报》等十余家权威法律媒体与机构的广泛关注和大力支持。

凝聚理论与实务的共识与合力,是完善执行体系的必由之路。万商天勤非常荣幸能够协办此次盛会,未来将继续立足争议解决领域的深厚经验,把研讨的智慧成果与律师的实务工作相结合,为推动执行程序的公正与高效、助力法治社会建设贡献更为坚实的专业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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