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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检:严控“醉驾”案件不起诉、缓刑!

法规动态
专业人士
发表于 2025 年 11 月 06 日修改于 2025 年 11 月 06 日

来源:刑事法典

发布日期:2025年11月05日    


检察机关从严把握不起诉

从严提出缓刑量刑建议

醉驾案件实刑率上升至63%

2月26日,最高人民检察院以“深入推进更高水平平安中国建设”为主题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两高两部”联合发布《关于办理醉酒危险驾驶刑事案件的意见》(下称《意见》)以来,危险驾驶罪立案数大幅下降,2024年1月至11月,全国检察机关共受理审查起诉危险驾驶犯罪30.3万人,同比下降42.3%; 提起公诉危险驾驶案件25.5万人,同比下降16.8%。对犯罪情节轻微的案件,作出不起诉3万余人,不起诉率约为10%,同比下降28个百分点。

据悉,《意见》出台后,进入司法环节的犯罪案件大幅减少。与此同时, 检察机关全面准确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从严把握不起诉,从严提出缓刑量刑建议,实刑率上升至63%, 刑事处罚力度加重 。

2025年危险驾驶罪(醉驾)立案定罪量刑最新标准一览表:

立案标准① 80毫克/100毫升 ≦ 血液酒精含量<150毫克/100毫升 ② 80毫克/100毫升 ≦ 血液酒精含量<150毫克/100毫升+15种从重情形 ③ 150毫克/100毫升 ≦ 血液酒精含量注: ① 可不认为是犯罪,不予立案, ②③一律立案
免罪标准① 血液酒精含量<150毫克/100毫升 ② 出于急救伤病人员等紧急情况驾车,且不构成紧急避险 ③ 在居民小区、停车场等场所因挪车、停车入位等短距离驾车 ④ 由他人驾驶至居民小区、停车场等场所短距离接替驾驶停放的,或为交由他人驾驶,自居民小区、停车场等场所短距离驶出 ⑤ 其他情节显著轻微的情形 ⑥ 醉酒后不得已驾车,构成紧急避险注: ① - ⑤ 不具有15种从重情形, 可 不立、撤案、不诉、无罪, ②-⑥无酒精含量要求
免罚标准① 血液酒精含量 ≦180毫克/100毫升, 综合考虑犯罪嫌疑人驾驶的动机和目的、醉酒程度、机动车类型、道路情况、行驶时间、速度、距离以及认罪悔罪表现等因素,认为属于犯罪情节轻微 ② 醉酒后出于急救伤病人员等紧急情况,不得已驾驶机动车,构成紧急避险,但超过必要限度造成不应有损害(应当减轻或免除处罚)注: 参考4种从宽情形,一般不具有 15种从重情形、 10种不适用缓刑情形
缓刑标准血液酒精含量 ≦180毫克/100毫升等,不具有 10种不适用缓刑的情形
罚金标准起刑点一般不低于1000元至2000元,每增加一个月拘役,增加1000元至5000元注: 非营运醉驾当前各地上限一般为2万元
刑期1-6个月,可具体到15日,最低不少于1个月

4种从宽情形: (1)自首、坦白、立功的;(2)自愿认罪认罚的;(3)造成交通事故,赔偿损失或者取得谅解的;(4)其他需要从宽处理的情形。

10种一般不适用缓刑情形: (1)造成交通事故致他人轻微伤或者轻伤,且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2)造成交通事故且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未赔偿损失的;(3)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的;(4)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汽车的;(5)血液酒精含量超过180毫克/100毫升的;(6)服用国家规定管制的精神药品或者麻醉药品后驾驶的;(7)采取暴力手段抗拒公安机关依法检查,或者实施妨害司法行为的;(8)五年内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查获或者受过行政处罚的;(9)曾因危险驾驶行为被判决有罪或者作相对不起诉的;(10)其他情节恶劣的情形。

15种从重情形: (1)造成交通事故且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2)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的;(3)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汽车的;(4)严重超员、超载、超速驾驶的;(5)服用国家规定管制的精神药品或者麻醉药品后驾驶的;(6)驾驶机动车从事客运活动且载有乘客的;(7)驾驶机动车从事校车业务且载有师生的;(8)在高速公路上驾驶的;(9)驾驶重型载货汽车的;(10)运输危险化学品、危险货物的;(11)逃避、阻碍公安机关依法检查的;(12)实施威胁、打击报复、引诱、贿买证人、鉴定人等人员或者毁灭、伪造证据等妨害司法行为的;(13)二年内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查获或者受过行政处罚的;(14)五年内曾因危险驾驶行为被判决有罪或者作相对不起诉的;(15)其他需要从重处理的情形。

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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