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光石法学苑
发布日期:2025年12月13日

律新社编者按
中国法律服务市场的发展指标由各个区域的活力要素组成,并成为中国律师行业品牌影响力指数的重要基础。
随着国家区域协调发展战略的深入实施,主要城市群与经济增长极的差异化定位,持续塑造着各地法律服务市场的需求结构与能级格局。市场活力与专业创新的重心,已不再局限于传统一线城市,而是在更广阔的区域层面展现出多元的发展路径与增长潜力。
中国区域法律服务市场呈现出独特的发展逻辑、竟争态势与机遇挑战。 区域特色如何与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融合 ?区域律所服务如何破局? 律新社启动《 中国律师业区域发展调研报告(2025年)》调研。 律新社研究中心将以系统性、多维度视角,对全国各省域、一线城市 (北京、上海、广州、深圳) 、15个新一线城市 (成都、武汉、杭州、西安、苏州、重庆、南京、长沙、青岛、宁波、合肥、昆明、天津、郑州、大连) 、7大区域 (长三角、京津冀、粤港澳大湾区、东北、川渝、西北、中部) 法治生态进行深入调研,追踪法律服务与产业经济融合发展的实践路径,从专业服务、管理运营、产业融合、人才战略及技术应用等维度,揭示不同区域市场的特色与趋势。
本期律新社研究中心以国务院批复的十大要素市场化配置综合改革试点区域为样本,通过系统梳理各区域律所规模、百人所分布、成立时间演变等数据,结合政策导向与区域功能定位,深入剖析法律服务与区域经济之间的内在关联。
作者丨律新社研究 员 王思远
出品丨 律新社研究中心
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也是市场经济的根基所在。当要素流动的脉搏开始加速,法律服务的指南针必须指向未来。
2025年9月,国务院正式批复同意在北京城市副中心、苏南重点城市、杭甬温、合肥都市圈、福厦泉、郑州市、长株潭、粤港澳大湾区内地九市、重庆市和成都市等十大区域,开展为期两年的要素市场化配置综合改革试点。 [1] 这不仅是对中国经济体制改革的一次深度探索,更是对区域发展潜能的又一次精准发掘。
与此同时,10月,中国共产党第二十届中央委员会第四次全体会议(以下简称“二十届四中全会”)的胜利召开为未来中国经济改革指明了前进路径。二十届四中全会通过了“中国共产党第二十届中央委员会第四次全体会议公报”(以下简称“二十届四中全会公报”)与“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的建议”(以下简称“十五五规划建议”)明确指出,“加快构建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增强高质量发展动力。坚持和完善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更好发挥经济体制改革牵引作用,完善宏观经济治理体系,确保高质量发展行稳致远。” [2] 这一战略方向,与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高度契合,亦为法律服务行业指明了发展方向。从顶层设计到底层实践,一幅以要素高效自由流动为核心特征的中国经济画卷正徐徐展开。在这场变革中,法律服务业的角色不再仅仅是经济活动的“消防员”或“守门员”,而是成为串联资本、技术、数据、人才等核心要素,确保其高效、合规、安全流动的“催化剂”和“导航仪”。律新社研究中心结合最新的国家政策,深度剖析这十大试点区域的法律服务行业现状,并前瞻其未来发展的核心趋势。

任何行业的变迁,都离不开其所处时代的宏大叙事。在深入探究 要素市场化配置综合改革试点 区域 中 法律服务市场的具体特征之前, 有必要了解 国家战略的 “星图”与顶层设计的“航向”。正是这些高屋建瓴的政策文件,为区域发展划定了坐标,也为法律服务业赋予了 新 的使命。它们是理解后续一切市场变化与行业趋势的 “第一性原理”。
1.从“十四五”收官到“十五五”启航:
顶层设计擘画区域协同发展新蓝图
当前,正处在 “十四五”规划收官与“十五五”规划启航的交汇点, 这其中, 区域协同发展被提升至国家战略的高度。二十届四中全会公报明确提出 “优化区域经济布局,促进区域协调发展” 。 标志着城镇化进程从单一城市的点状发展,转向以城市群、都市圈为单位的网络化协同演进。这一转变的核心逻辑在于,通过打破行政壁垒、促进要素自由流动,实现资源配置效率的最大化,从而在全球化竞争中形成 “抱团优势”。而“十五五”规划建议进一步强化了这一导向,强调需“因地制宜发展新质生产力”,推动京津冀、长三角、粤港澳大湾区、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等重大战略区域成为高质量发展的“动力源”。 [3]
这些区域不仅是经济的压舱石,更是制度创新的试验田 ——其成功经验将通过“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机制”辐射全国,最终支撑中国式现代化建设 。 国家选择此时开展要素市场化配置综合改革试点,其深意在于破解长期以来制约区域协同的深层矛盾。例如,在长三角地区,尽管经济总量占全国比重近四分之一,但产业同构与规划 “内卷”风险依然存在 ; [ 4] 在京津冀,如何通过 “京津研发、河北转化”等模式破解科技成果转化瓶颈仍是关键课题。 [5] 要素市场化改革正是要通过制度创新,打通技术、资本、数据、人才等要素流动的堵点,激发区域内生动力。
对于法律服务行业而言,这场变革意味着市场格局的重构。 传统律所依赖属地化服务的模式将面临挑战,取而代之的是需要具备跨区域协调能力、熟悉多元制度规则的专业化服务。 例如,京津冀协同发展提出的 “京津研发、河北算力”产业分工,要求律所不仅能处理北京的技术授权合同,还需熟悉河北的数据合规与能源政策;长三角推动的“产业链供应链质量支撑和标准引领联合行动”,需要律师在产品质量、标准化建设等领域具备跨省协同能力。更深刻的是,法律服务本身正从“事后维权”转向“事前赋能”——律师需成为企业布局区域战略的“导航者”,帮助客户在政策试点中捕捉机遇、规避风险。可以说,国家战略的顶层设计已为法律服务行业划出一条新赛道:唯有深刻理解区域协同逻辑的律所,才能在 这场改革 中抢占先机。
2. 法律服务的角色重塑:
一幅要素流动与制度创新的全景图
国务院的批复文件为我们揭示了改革的深层 机理 。 文件中虽然对十个试点区域均提出了涉及技术要素、土地要素、人力资源要素、数据要素、资本要素、绿色要素(资源环境市场)、要素协同配置七个方面。但 无论是北京的 “聚力技术要素激发创新势能”,苏南的“推进技术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还是粤港澳大湾区的“引导人力资源要素畅通流动”,其本质都是要为生产要素的流动“松绑”“赋能”。而这一过程的每一个环节,都离不开法律服务的深度参与。
从空间分布看,这些区域覆盖了中国最具活力的经济增长极: 京津冀板块 以北京城市副中心、雄安新区为核心,突出首都功能疏解与协同创新; 长三角板块 涵盖苏南重点城市、杭甬温、合肥都市圈,聚焦科技创新与产业链升级; 粤港澳大湾区 内地九市 着力于规则衔接与高水平开放; 中 西部板块 则包括福厦泉、郑州、长株潭、成渝(重庆、成都),承担着内陆开放与乡村振兴的探索任务。这种布局充分体现了 “全国一盘棋”的战略思维: 东部地区重在制度型开放与尖端创新,中西部地区侧重产业承接与内生动力培育。
从改革内容看,十大试点 区域 如同一幅要素市场化改革的 “全景图”,各区域肩负着差异化使命。下表清晰展示了其重点方向:

而对于法律服务行业来说,也正在赋予律师新的角色:

因此,法律服务的发达程度与专业水平,已然成为衡量一个区域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水平的关键指标,是其能否成功吸引并高效配置高端要素的核心竞争力之一。

如果说宏观政策为 法律服务市场的发展与谋划 指明了方向,那么真实的数据则是我们脚下的土地 。 它以最客观的方式描绘出市场的轮廓 , 从抽象的战略蓝图转向具象的行业现实 。利用 数据这把 “手术刀”,精准解剖十大试点区域的法律服务市场,洞察其规模体量、结构层次与历史脉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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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巨舰”与“航母群”:从律所发展看区域市场的规模与集中度
中国法律服务市场的区域格局正经历深刻重构,十大要素市场化配置综合改革试点区域的律所规模数据,清晰揭示了律师行业与区域经济发展的强关联性。 律新社研究中心借助中国法律服务网 的 公开 数据 (数据检索日期截至 2025年10月19日) ,对各区域的律所数量、律师人数及百人以上规模律所分布进行了系统分析,结果显示: 粤港澳大湾区、成渝地区、苏南地区等经济活跃地带已形成律师业集聚高地,而北京、上海的大型律所通过分所网络实现全国性布局,展现出极强的战略前瞻性。

由上表可以看出, 法律服务市场的规模与区域经济总量高度正相关。 粤港澳大湾区内地九市以约 4190家律所的数量位居榜首,这与其作为中国开放程度最高、经济活力最强区域之一的地位相符。与此同时,东部试点地区律所的整体数量也具有一定优势,苏南重点城市、杭甬温、福厦泉以及作为西南经济重镇的重庆和成都的律所规模均超过千家。此外,除北京城市副中心通州区的特殊性外,其他律所数量不足千家的区域主要集中在中东部、中部地区,如合肥都市圈、郑州、长株潭等地。
为了更深层次挖掘 十大要素市场化配置综合改革试点区域 经济发展与法律服务市场规模之间的相关性,律新社研究中心对涉及试点区域的各城市单体律所律师规模进行了统计,尤其通过对百人所数量的分析,指出当前区域法律服务市场的规模特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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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上表可知,广州和深圳作为双核,百人规模单体律所共计达到 88家,占十大试点区域百日规模单体律所的近三分之一。其中,北京市盈科(深圳)律师事务所的1146名律师、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的1105名律师、北京市盈科(广州)律师事务所的926名律师、广东广信君达律师事务所的921名律师等排在单体规模律所的前列,进一步凸显了经济高地与律师集聚的良性循环。而作为西部地区中心之一的成都,泰和泰律师事务所的843名律师、四川明炬律师事务所的770名律师紧随其后,反映了西部陆海新通道战略下法律服务发展的快速,尤其泰和泰律师事务所、四川明炬律师事务所作为本土龙头律所,已成为区域法律市场的主导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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格局演变史:本土崛起与全国性律所的“抢滩登陆”
十大试点区域的法律服务格局并非一蹴而就,而是经历了从本土萌芽、全国性律所 “抢滩登陆”到差异化竞争的演进历程。 律新社研究中心以百人规模单体律所为样本,通过统计分析 ,可以清晰勾勒出这一演变史: 2000年前后是本土律所崛起的黄金期,2010年至今则是全国性律所大规模扩张的阶段,而近年来的趋势是本土与全国性律所走向融合与生态竞争。

在苏南 重点城市区域 (南京、无锡、常州、苏州、镇江),格局演变尤为典型。南京作为江苏省会,早期以本土律所为主,如江苏法德东恒律师事务所( 1987年成立)、江苏石城律师事务所(2000年成立)等,在2000年代初期已形成规模。2010年后,全国性律所开始大规模进入:北京大成(南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8年,北京市盈科(南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10年,国浩律师(南京)事务所成立于201 1 年,这些分所凭借品牌和资源优势,快速吸引人才 ,现如今大成(南京)、盈科(南京)和国浩(南京)已成为 苏南 重点城市区域律师人数规模最大的三家律所 。与此同时,本土律所并未退缩,而是通过 进一步规模化与 专业化升级应对竞争,如江苏圣典律师事务所( 2002年成立)已发展到173人,形成“本土与全国性律所并驾齐驱”的格局。苏州和无锡类似,北京市盈科(苏州)律师事务所(2010年成立)现已19 5 人,北京市盈科(无锡)律师事务所( 2013年成立)17 2 人,而本土的 江苏剑桥颐华律师事务所 ( 苏州, 1996年成立)11 7 人依然保持竞争力。这种演变显示, 苏南地区作为长三角核心,其法律市场已高度成熟,成为全国性律所必争之地。 而杭甬温区域百人规模单体律所的发展与之极为相似,以浙江泽大律师事务所( 1998年成立)现已435人、浙江京衡律师事务所(1983年成立)现已413人、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1985年成立)现已379人、浙江六和律师事务所(1998年成立)现已362人以及 浙江金道律师事务所( 2006年成立)现已322人为代表的本土律所在 杭甬温区域与全国性律所共同构成了法律服务网络。
合肥都市圈的演变则体现了 “产业转移驱动法律市场扩张”的特点。 合肥原本法律服务市场较小,本土所 主要以 安徽华人律师事务所( 1999年成立)246人、安徽安泰达律师事务所(1984年成立)177人 等律所 主导市场。但随着长三角产业转移和合肥崛起为 “芯屏汽合”产业高地,全国性律所自2010年代中期加速布局:北京盈科(合肥)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13年,现已36 6 人;北京大成(合肥)律师事务所成立于 2011年,19 5 人;北京德恒(合肥)律师事务所成立于 2013年,144人。这些分所的到来,不仅带来了高端业务能力,还刺激了本土律所的 规模化 升级,如安徽金亚太律师事务所( 2004年成立)17 2 人,专注于刑事辩护和知识产权,形成差异化优势。
粤港澳大湾区 ( 内地九市 ) 的格局演变更为复杂,呈现 “广深双引擎驱动、多城市错位发展”的态势。 广州和深圳作为一线城市,法律市场起步早,如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1993年成立)110 5 人、广东广信君达律师事务所( 1993年成立)9 21 人 等一众本土律所 ,已在 2000年代成型。2010年后,全国性律所大举进入,盈科、大成、德恒等分所迅速壮大,但本土所凭借本地资源坚守阵地。与此同时,佛山、东莞、珠海等城市呈现错位发展:佛山以北京市盈科(佛山)律师事务所(2015年成立)207人为主;东莞则全国性分所与本土所竞争激烈,如广东法制盛邦(东莞)律师事务所(2003年成立)17 6 人、北京市盈科(东莞)律师事务所( 2016年成立)1 51 人。这种格局使大湾区内部分工清晰:广州、深圳聚焦高端金融、科技和法律服务,周边城市侧重制造业、跨境贸易等特色领域。
成渝地区的演变则见证了本土律所的强势崛起。 成都和重庆的法律市场长期由本土所主导,如成都的泰和泰律师事务所( 2000年成立)84 3 人、四川明炬律师事务所( 1996年成立)770人, 重庆的重庆百君律师事务所(1998年成立)336人、 重庆坤源衡泰律师事务所 (2013年成立)28 5 人。这些律所深耕 本地多年,与地方政府、企业界关系紧密,在区 域市场有极强号召力。全国性律所如盈科、大成虽较早布局(北京盈科(重庆)律师事务所 2010年成立,66 7 人;北京大成(重庆)律师事务所 2007年成立,28 1 人),但并未能颠覆本土所的主导地位。相反,本土所反而反向扩张,如泰和泰已在多个城市设分所,成为全国性品牌。这种 “本土崛起”模式得益于成渝地区较强的文化认同和经济发展自主性。
纵观十大区域,格局演变的核心驱动力是经济一体化和政策红利。全国性律所通过 “抢滩登陆”策略,在经济活跃区域设立分所,快速复制京沪经验;本土律所则依托本地化优势和专业化特色,实现“守土有责”。未来,随着要素市场化改革的深入,这种竞争将更加激烈 ,法律服务又该走向何处?

随着十大要素市场化配置综合改革试点的深入推进,法律服务市场的竞争格局 也必将 发生深刻变化。全国性律所通过分所网络实现战略布局,本土律所则凭借地缘优势深耕区域市场,二者之间既存在竞争,又呈现出越来越多的协同可能。这种复杂的互动关系,将直接决定未来中国法律服务市场的生态走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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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性律所分所的联动效应:
网络化布局的价值释放
全国性律所在十大试点区域的分布绝非简单的点位占领,而是通过构建有机联动的网络化体系,实现资源整合和价值最大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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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以上表中便可表明全国性律所在整体布局上具有自身优势,尤其可以通过分所之间的联动打破空间上的障碍,及时解决问题。 这种联动效应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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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区域业务协同与资源整合 。 全国性律所利用其分所网络,能够为客户的跨区域业务提供无缝衔接的法律服务。这种 “ 一站式 ” 服务模式,不仅提升了客户体验,也增强了律所的整体竞争力。 -
标准化流程与知识管理 。 全国性律所通过建立统一的业务操作流程、质量控制标准和知识管理系统,确保不同分所的服务质量保持一致。这种标准化不仅提高了服务效率,还 有利于 降低运营成本。 -
品牌效应与人才吸引 。 全国性律所的知名品牌本身就是一种竞争优势。对于大型企业、跨国公司以及涉及多法域业务的客户而言,选择具有全国性网络的律所往往意味着更低的选择成本和更高的安全保障。同时,强大的品牌也有助于吸引优秀法律人才,尤其是为年轻律师提供了更广阔的职业发展路径和跨区域工作机会。
值得注意的是,全国性律所的分所布局呈现出明显的战略导向。它们不仅在经济发达地区设点,也提前卡位国家战略重点区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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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土律所的坚守与突破:
地缘优势的深度挖掘
面对全国性律所的扩张压力,本土律所并非被动应对,而是积极寻找差异化竞争策略,将“ 本土化 ” 优势发挥到极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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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本地政策的深刻理解与政府关系网络 。 本土律所长期深耕特定区域,对当地政策法规、司法实践、商业习惯有着更为深入的理解。尤其是在处理涉及地方政府、国有企业的事务时,本土律所往往具有明显优势。 -
客户信任与长期合作关系 。 许多本土律所与本地客户有着长达数年甚至数十年的合作关系,这种基于长期互信的关系难以被轻易替代。本土律所通常更了解客户的业务模式、发展历程和实际需求,能够提供更为贴身的服务。对于中小企业而言,本土律所不仅提供法律服务,还往往是商业决策的重要参谋。 -
灵活性与成本优势 。 相比全国性律所较为标准化的服务模式和定价策略,本土律所通常更具灵活性,能够根据客户的具体情况调整服务内容和收费标准。同时,本土律所的决策链条较短,能够快速响应客户需求,在紧急事务处理上表现更为敏捷。
值得注意的是,一些领先的本土律所正在通过“ 区域性联盟 ” 的方式扩大影响范围。例如,泰和泰律师事务所从成都起步,通过在全国设立分所,已发展成为具有全国影响力的律所,同时保持了在西部地区的领先优势。这种“ 从本土走向全国 ”的模式,为其他本土律所提供了可借鉴的路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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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共建:工作模式与行业文化的协同进化
在全国性分所与本土律所的互动中,简单的竞争关系正在向复杂的竞合关系演变,呈现出多种合作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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战略联盟与业务分包 。 全国性分所与本土律所开始建立战略联盟关系,在特定项目上开展合作。全国性分所承接大型跨区域业务后,将其中涉及本地法律实务的部分分包给熟悉当地情况的本土律所;反之,本土律所在客户业务扩展到其他区域时,也会引荐全国性分所提供服务。这种合作实现了资源共享和优势互补。 -
专业互补与人才交流 。 全国性分所通常在金融、证券、跨境投资等高端业务领域具有专业优势,而本土律所则在民事诉讼、刑事辩护、行政法律事务等方面经验丰富。双方通过专业互补,能够为客户提供更全面的服务。 -
行业细分与差异化竞争 。 随着市场不断成熟,全国性分所与本土律所都在寻找各自的差异化定位。全国性分所更多聚焦于复杂交易、创新业务和高端市场,而本土律所则深耕特定行业或业务领域,形成专业特色。
在全国性分所与本土律所的这场生态博弈中,最终受益的将是整个法律服务行业和客户。竞争推动创新,合作创造价值,这种动态平衡的竞合关系,正是法律服务市场成熟与健康的重要标志。

要素市场化改革的浪潮正重塑中国经济发展的地理版图,十大试点区域作为 “十五五”期间制度创新与区域协同的先行者,不仅为高质量发展注入新动能,也为法律服务行业开辟了前所未有的战略机遇。从粤港澳大湾区的规则衔接,到成渝双城的产业联动,再到中部枢纽的开放崛起,法律服务的价值已超越传统争议解决,升格为赋能要素流动、护航新质生产力的核心基础设施。 虽然本土律所与全国性律所之间的竞争仍为主流, 但 随着区域经济发展协同的需求,未来 会更多走向合作 。 法律服务市场的格局演变,最终是中国区域经济协同发展的一个微观缩影。
参考 资 料
[1] 国务院关于全国部分地区要素市场化配置综合改革试点实施方案的批复,中国政府网,https://www.gov.cn/zhengce/content/202509/content_7040121.htm,2025年10月20日访问。
[2] 中国共产党第二十届中央委员会第四次全体会议公报,中国政府网,https://www.gov.cn/yaowen/liebiao/202510/content_7045444.htm,2025年10月24日访问。
[3] 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的建议,央广网,https://news.cnr.cn/native/gd/sz/20251028/t20251028_527410558.shtml,2025年10月24日访问。
[4] 从圈到群:长三角区域一体化战略如何深化,澎湃网,https://m.thepaper.cn/newsDetail_forward_31887339,2025年11月8日访问。
[5] 京津冀将加速科技成果区域内转化,北京日报,https://www.beijing.gov.cn/ywdt/gzdt/202505/t20250513_4087647.html,2025年11月8日访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