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北京岳成律师事务所
发布日期:2026年04月08日
2026年4月6日, 大庆电视台《今晚30分》栏目采访北京岳成律师事务所大庆分所主任岳婷律师。岳律师就“ 2026年4月15日新规实施 职业打假哪些情况不予受理? ”进行法律评论。
内容简介
2026年4月15日起,新修订的《市场监督管理投诉举报处理办法》将正式实施。该办法主要针对恶意索赔、碰瓷式打假行为进行了规制,明确划定了职业打假的受理红线。很多人关心:新规对职业打假做了哪些限制?市场监管部门如何判定投诉是否属于生活消费需要?普通消费者维权会不会被误判?
岳婷律师表示,新规的核心是将行政维权资源留给真正的普通消费者,同时维护正常的市场经营秩序。市场监管部门将审查投诉者是否是为了生活消费需要购买商品或接受服务,若不是,则投诉不予受理。新规第17条明确了判定是否为生活需要的具体考量因素:一是购买数量、次数、频率与普通消费者消费习惯明显不符,例如短时间内购买几十瓶食用油;二是同一投诉人或同一商家、同一商品短期内被反复大量投诉,或多个投诉人恶意串通集中投诉;三是无法证明真实购买行为或自身合法权益实际受损;四是多人用同一手机号、同一地址投诉,身份信息对不上;五是结合个案其他情形综合判断。
岳婷律师强调,普通消费者的正常维权完全不受新规影响。只要是为了生活消费购买商品,能提供真实购物凭证、身份证明,说明自身权益受损事实,市场监管部门都会正常受理调解。监管部门在判断时会结合个案综合考量,不会仅凭一次购买数量稍多就认定为职业打假,主要看购买目的和投诉行为是否有异常。新规所有条款均针对恶意索赔行为,不会提高普通消费者的维权门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