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行政执法与行政审判
发布日期:2026年04月14日
近年来,山东省临沂市平邑县人民法院坚持以源头预防为抓手、以实质解纷为目标,创新打造“诉前-诉中-诉后”全链条行政争议治理体系。2025年行政案件审判质效呈现“结案率上升、调撤率上升,收案数下降、上诉率下降”的“两升两降”态势。
一、诉前源头预防“治未病”,抓牢府院联动“关键点”
一是常态化召开联席会议。 梳理往年行政机关败诉案例,围绕行政机关易发、多发的执法不规范现象,聚焦公安交警行政处罚、工伤认定、集体土地征收等疑难热点问题,联合行政争议多发领域部门召开联席会议5次,共同研讨行政执法过程中存在的普遍性、倾向性问题,前移行政争议化解关口,达到了“厘清一类问题、规范一类行为、预防一批纠纷”的良好效果。2025年平邑县行政机关败诉率同比下降4.84%。
二是长效化搭建联动平台。 深化“3+N”工作机制,联合县检察院、县司法局共同成立“平邑县行政争议多元化解中心”,通过凝聚人民调解、司法调解、律师调解和行政调解的解纷合力,推动行政争议源头、多元、实质性化解。充分发挥行政复议的主渠道作用,在诉讼服务中心设立行政复议受理窗口,对于符合法定起诉条件的,首先引导当事人选择行政复议、诉前调解等方式化解争议。依法规范治理行政案件“一人多诉”“一事多诉”现象,针对“随意告”“泄愤告”等非理性起诉行为不予受理,防止滥诉和程序空转。2025年行政案件收案数量同比下降17.62%。
三是系统化开展执法培训。 采取“走出去+请进来”的方式,对涉诉较多的行政机关进行针对性普法,先后到县自规局、县执法局、县公安局开展专题授课。组织两次庭审观摩活动,十家行政机关派员参与旁听。共享最高法院“行政审判讲堂”,积极邀请行政执法人员80余人参加联合培训。2025年3月临沂市行政审判行政复议联合培训班在平邑县召开,切实推动行政机关强化依法行政意识,提升争议化解能力。
二、诉中定分止争“解心结”,强化实质解纷“主干线”
一是积极推动行政机关自查自纠。 联合县检察院、县司法局制定《关于建立行政案件败诉风险预警告知制度的意见》,在全县府院联动联席会议上印发传达。针对县法院审判过程中发现被诉行政行为的瑕疵不当,及时向行政机关发送《败诉风险预警告知书》,督促被诉行政机关从“等着法院判”到“自己主动改”转变。2025年共制发《行政案件败诉风险预警告知书》3份,累计化解案件20余件,取得良好效果。
二是探索建立跨域协同解纷机制。 针对行政诉讼跨区域管辖特点,充分发挥管辖地法院、属地法院和涉诉行政机关“1+1+1>3”优势,探索建立“1+1+1”跨域协同解纷机制,通过争议预警、会商研判、多元调解等方式,实现对行政争议的共商、共调、共治,促使行政争议得以公正、高效、实质性化解。2025年实现跨域协同化解行政争议30起。
三是创新推行示范诉讼审判模式。 针对同类型批量诉讼案件,推行“示范性诉讼+批量化调解”模式,通过个案裁判为同类型争议“量身定制”解决方案,以“一案结”促“多案解”,助推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2025年共实质性化解类型化诉讼争议3类17起,实现双赢多赢共赢的良好效果。
三、诉后延伸职能“固成效”,拓宽争议化解“覆盖面”
一是着力提升行政机关应诉实效。 建立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建议、提醒和通报制度,做到“一案一通知”“一案一提醒”“一案一反馈”,确保“关键少数”积极回应“关键问题”、妥善化解“关键争议”,推进行政机关出庭负责人“实质性履职”,穿透式解决行政相对人的真实诉求,2025年平邑县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常态化保持100%。
二是充分发挥司法建议治理效能。 为防范化解政府信息公开类行政争议,平邑法院于2025年6月向县政府发出司法建议书,提出五项针对性建议,为行政机关办理政府信息公开案件提供了具体指引。针对受理的错误婚姻登记案件,向县民政局发出司法建议10份,函复落实率100%,督促引导行政机关及时纠错、主动担责,并引导原告撤诉,实现案结事了政通人和的效果。
三是全面构建判后答疑工作机制。 建立健全“判后答疑+释法明理”规范化、专业化、标准化机制,明确答疑范围、答疑主题,规范答疑流程、答疑管理,实现从“随意答疑”到“规范答疑”、从“要我答疑”到“我要答疑”的转变,将未上诉、未成信、未成访的当事人疑惑消解在萌芽,推动行政争议分段、有序、实质性化解。2025年共开展判后答疑50余次,上诉率等审判效果核心指标均优于合理区间。
内容来源:山东省临沂市平邑县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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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编辑:唐斯斯 温贵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