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法眼观察
发布日期:2026年05月05日
来源:法律人那些事
近日, 有人发帖称, 多名律师考进法院、检察院当助理。如下图:

由此可看出,山东省统一组织的法检系统招考公务员中, 考进法院、检察院当法官助理、检察官助理岗位的,确实有很多人的工作单位是律师事务所。
近年来,有不少律师选择考进法院、检察院担任法官助理或检察官助理,这一现象在多地公务员招录中均有体现。例如,2024年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拟录用的24名公务员中,有9人来自律师事务所;南京市2024年度公务员拟录用名单中,也有多名律师被录用为法院、检察院的助理岗位。
这一现象的出现,主要有以下原因:
职业稳定性与待遇 : 律师行业竞争激烈,案源不稳定,收入波动较大。而法院、检察院的公务员岗位具有较高的职业稳定性,收入相对稳定,且享有较好的福利待遇,对于追求稳定职业的律师具有吸引力。
职业发展空间 : 虽然法官助理、检察官助理岗位入额成为员额法官、检察官的竞争激烈,但这一岗位仍为律师提供了进入司法系统、积累司法经验的机会。部分律师希望通过在法院、检察院的工作,深入了解司法实践,为未来的职业发展打下基础。
社会地位与职业认同 : 法院、检察院作为司法机关,具有较高的社会地位和职业认同感。对于部分律师而言,进入司法系统工作,能够更好地实现自己的职业价值,获得社会的认可。
需要注意的是,律师考进法院、检察院当助理,并不意味着他们一定会成为员额法官或检察官。由于员额制改革,法官、检察官的名额有限,助理岗位的竞争非常激烈,许多助理可能长期无法入额。因此,律师在选择这一职业路径时,需要充分考虑自身的职业规划和风险承受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