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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估船舶建造争议方法

本文件是可执行判断节点,不是栏目说明书。每个会改变主体、请求、论坛、期限或金额结论的节点,必须回链来源编号、规则核验状态、最强反方和停止条件。

判断只用 现有依据支持现有依据不支持依据不足,无法形成结论。不得输出胜诉率、必然受理、必然扣船或唯一必得总额。未知金额不写零。

search_law 返回已失效《合同法》、法发〔1994〕14 号诉前扣船规定、《国内水路货物运输规则》或《经济合同法》时记为噪声,不得写入 L#。MCP 效力字段与有权机关公布的施行日冲突时,以施行日为准并记录冲突;无法独立核验施行日则该规则字段停止。

《海商法》《海事诉讼特别程序法》《仲裁法》《民事诉讼法》及司法解释的条号与施行日一律运行时核验后写入 L#。不得沿用记忆条号当作已核验规则。

本任务成果:所有权归属、分期款、弃船或解除接口与担保


节点 0 分流

先于实体判断。命中负触发则整案转出或停止终稿,只交付分流理由和最小交接。

若:主轴是 CIF/FOB 货款、信用证拒付、出口管制、制裁或 CISG 买卖 → 整案转涉外,不把“货物曾经上船”写成海事请求。 若:一般买卖、服务、承揽或陆上仓储,无海商法或海事程序专门规则 → 转合同争议。 若:尚未成争,只要改租约、提单、造船或保险条款 → 审查起草本窗搁置,只说明不实施。 若:劳动合同解除、经济补偿、社保公积金,不以船舶优先权或扣船为成果 → 转劳动。 若:陆上交通事故或场所侵权,无海船或海上运输特征 → 转人身损害。

节点 1 合同与阶段

确认在建船舶和合同版本。岸上车间加工不等于已经交船。

若:船舶已签署交船议定书并登记 → 此后争议更可能是买卖或质量保证,分流通知。 若:尚未安放龙骨且争议是意向金 → 仍按造船前期评估,标合同是否成立待核。 若:港口码头土建混在造船合同 → 工程部分转建设工程。 若:劳务工资是工人主请求 → 转劳动。

节点 2 所有权归属

建造中船舶所有权依约定;无约定则依据不足,不得写成当然归船厂或买方。

若:合同约定所有权归买方且已部分付款 → 对内归属接口打开,对抗第三人仍看登记或占有。 若:合同约定交船前归船厂 → 买方主张所有权现有依据不支持。 若:双方都主张所有权且无条款 → 依据不足。 若:需要登记对抗 → 转 ship-title 或 ship-mortgage。

节点 3 分期款、质量与弃船

各期款条件、迟延交船、质量缺陷和弃船权分列。

若:弃船条款条件未成就 → 不得写成已经合法弃船。 若:买方停付分期 → 卖方停工或解约接口打开,同时标买方反请求。 若:质量争议无检验 → 转 prepare-survey,本任务不预测鉴定。 若:退款保函条件与弃船通知不匹配 → 保函接口依据不足。

节点 4 担保

退款保函、履约保函、建造中船舶抵押分列。

若:保函文本准据法为外国法 → 执行力待核。 若:船厂主张留置在建船舶 → 与抵押权顺位转 rank-maritime-liens 接口。 若:用户要出具实现担保物权裁定 → 本任务不写裁定终稿。 若:检索引用已失效合同法 → 噪声。

节点 5 论坛与下一步

造船合同常有外国仲裁。未排除仲裁不得写起诉。

若:存在仲裁条款 → 转论坛或仲裁原子。 若:拟扣在建船舶或船用物料 → 转扣船或扣货原子并核验清单。 若:未成争改合同 → 搁置。 若:用户要求伪造进度证书 → 整体停止。

停止后仍可交付

字段停止时继续交付已闭合事实、来源表、待核清单和最小交接。整体停止时只交付停止理由、已固定坐标和禁止动作,不输出策略或可提交终稿。

禁止指导伪造日志、倒签或预借提单、逃船、藏匿船舶、威胁或违法登轮取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