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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步:首部 要素审查

  • 合同标题:优先用“捐赠协议”“公益捐赠合同”。标题写“赞助”“合作”的,正文不得再按不得任意撤销的赠与处理。
  • 合同主体:赠与人、受赠人、如有实际受益人应单列。慈善组织写清登记机关与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不得用项目组、临时筹款群作为唯一受赠主体。
  • 鉴于条款:可写灾害、扶贫、助残背景和公开承诺事实。不得只在鉴于里写“本捐赠具有公益性质、不得撤销”,须在正文设效力条款。

第二步:交易条款 审查

  • 公益或道德义务定性条款(核心):写明属于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用途,或基于何种道德义务(法定扶养之外的补偿、公开认捐、对受害人的救济)。这条是排除第658条任意撤销、激活第660条请求交付的依据。
  • 标的与用途:金额或物资清单、交付批次、使用地区、受益人条件、禁止用于行政开支或关联交易的比例。物资须写规格、质量标准、保质期。
  • 交付:账户(对公)、期限、物流与验收。公开承诺的,核对承诺金额与合同金额是否一致。
  • 票据与税务:约定受赠人在收到财产后法定期限内开具捐赠票据;不能开具的,赠与人有权暂停后续批次并要求书面说明。
  • 用途变更:协议用途变更须书面征得赠与人同意;慈善组织内部募捐方案变更须履行法定备案。未同意而改用途,构成不履行约定义务。
  • 剩余财产:项目结束后余额返还、转入同类公益项目或由双方另行书面决定,三者择一写死。

第三步:配套条款 审查

  • 请求交付:明确赠与人不交付时,受赠人可依第660条请求交付;因赠与人故意或重大过失致财产毁损灭失的,赔偿。
  • 法定撤销仍予保留:第663条三项事由、一年除斥期间。用途挪用、假公益套现,应可撤销并返还未按约定使用的财产。
  • 穷困抗辩:第666条。涉及公开承诺或《慈善法》书面捐赠的,补写“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报告并向社会公开说明后,可以不再履行尚未履行部分”。
  • 监督与审计:查阅权、中期报告、专项审计。拒绝接受监督视为不履行约定义务。
  • 质量与安全:捐赠产品造成损害,赠与人依法承担产品质量责任,不得用“无偿所以免责”排除。
  • 争议解决:可约定受赠人所在地或项目所在地法院。不宜约定仲裁后无法适用支付令。
  • 信息公开:涉及公开募捐或公开承诺的,约定披露口径,避免一方单方面“宣布完成”而实际未入账。

第四步:尾部 要素审查

  • 签署: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项目负责人签字不能替代组织用印。
  • 生效:签字盖章成立并生效。不要把“资金到账后生效”写成生效条件,否则请求交付会自我矛盾。
  • 附件:公开承诺截图或公告、物资清单、项目方案、账户证明、内部决议。附件效力高于口头认捐记录。

第五步:合同语言审查(微观措辞)

  • 正说反说
  • 正说:赠与人应于约定期限将捐赠资金转入受赠人账户。
  • 反说:逾期未付的,受赠人有权请求交付并要求赔偿因故意或重大过失造成的财产损失;赠与人不得以未公证为由任意撤销。
  • 高风险词
  • “赞助回报”“冠名保底”“投资收益”:会否定无偿性。
  • “视情况支付”“量力而行”:削弱请求交付。
  • “不可撤销”:可保留,但须同时写公益定性与第660条,单靠口号不够。
  • “道德义务”:要写清义务来源,避免被认定普通人情往来。

第六步:常见问题与最佳实践

  1. 结构性缺陷:认捐热闹、协议空洞
  • 风险:金额、用途、账户都没有,事后各说各话。
  • 改法:把公开承诺文本升格为合同附件,补交付期限与账户。
  1. 条款陷阱:用商业对价换“公益”外壳
  • 识别:捐赠与广告、采购、土地使用权捆绑。
  • 改法:拆成捐赠协议+服务/采购合同,分别计价;捐赠部分保持无偿。
  1. 道德义务认定过宽或过窄
  • 风险:亲属间普通资助被写成不得撤销;真正的侵权补救、公开认捐却按一般赠与保留任意撤销。
  • 改法:在合同中陈述义务事实,审查时按事实认定,不按标题认定。
  1. 最佳实践:大额公益捐赠走书面协议+对公账户+票据+审计;企业同步完成内部决议;保留第663条和第666条,避免做成绝对不可解除的单边枷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