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ferences/method.md
23.9 KB本技能不得改换类型。只加载同目录 基本面.md 与 框架.md。禁止通读其他类型。双文件不可用或读到空文件、明显他类内容:记 G#,用本方法节点 2–8 继续,不编造证号、成团数字、地方监管账号或“房价 20% 即可先收”的放行线。
定性校验:标题、核心给付与本类型一致才继续;明显他类则负触发,不填十节实体结论。
审查方法本文件是可执行判断节点,不是栏目说明书。每个会改变放行、修改句或转出结论的节点,必须回链来源编号、规则核验状态、最强反方和停止条件。
判断只用 现有依据支持、现有依据不支持、依据不足,无法形成结论。不得输出必然有效、必然无效、必然成团、网签必然沿用团购价、对方必然接受或唯一必得金额。
search_law 返回已失效《合同法》及其解释、担保法解释、2003 年商品房解释被删的第 7、8、9、14 条、1994 年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 45 条再转让旧义、1994 年预售管理办法第 11 条旧文时记为噪声,不得写入 L#。MCP 效力字段与有权机关公布的施行日冲突时,以施行日为准并记录冲突;无法独立核验施行日则该规则字段停止。
示范文本、入园系统模板只参考结构。民法典第 470 条允许参照示范文本,不证明本约条款已被接受;依据示范文本拟定且符合格式条款定义的,仍按格式条款审查。
节点 0 签署状态与成果分流
先于类型识别。命中任一项则本任务不填十节实体结论,只交付分流理由和最小交接。
| 已能支持的事实 | 走向 | 不得写成 |
|---|---|---|
| 无可读正文和附件,或只有口头团购要点 | 房屋团购合同·起草 |
已经完成审查 |
| 未签,目标是评改已有团购/预约/服务文本 | 进入节点 1 | 已签署或已生效本约 |
| 残缺模板,用户要按己方条件重写整稿 | 房屋团购合同·起草 |
本任务出整稿 |
| 已签,问交房日、办证日、付款留痕 | 本套导航的履约步骤 | 签前意见 |
| 已网签或已备案,用户要解除、退房、索赔 | 或对应专项领域。 或新房退房专项 |
用修改句充作解除方案 |
| 已出现催告、解除、索赔、立案、开庭、仲裁 | 争议原子或对应专项 | 继续当签前审查 |
| 已付款成争,只问退诚意金或罚定金 | 争议或认购解除专项 | 在本任务宣布本约成立或定金双倍 |
缺立场或同时掌握双方秘密:整体停止策略输出,澄清代表哪一方。缺文本仍要“给个能不能签”:不启动实体审查。
节点 1 类型识别与单目录加载
1.1 定性
用标题、核心给付、对价方式和用户陈述定性,不用标题单独定性。名实不符时按核心给付归类,标题冲突写入 C#。
本类型正信号(须同时能支持至少两项):以成团人数或面积换取优惠单价;存在单位组织方或中间服务方;本文件主要锁定名单、预留房源和团购价,并约定将来签署正式商品房买卖合同。
必须切开后再加载,禁止两可时灌入两套知识:
| 信号 | 归入 | 排除 |
|---|---|---|
| 成团换优惠 + 组织方/中间方 + 预约转本约 | 本任务:房屋团购 | 个卖本约、整售、包销 |
| 开发企业与单个买受人直接签预售/现售本约,无成团基数 | 一般商品房买卖合同·审查 |
本任务 |
| 整栋/整层/多幢打包,1+N 优先或整体解押 | 房屋整售合同·审查 |
本任务 |
| 按定作人规格、工期、变更签证后销售 | 房产定制销售合同·审查 |
本任务 |
| 业主出售存量房,户口/原贷/居间 | 二手房买卖·审查 |
本任务 |
| 经适房资格与上市限制 | 经济适用房买卖合同·审查 |
本任务 |
| 产权式酒店、售后包租、返本 | 产权式酒店买卖合同·审查 |
本任务 |
| 以房抵工程款或债务 | 以房抵债工抵房·审查 |
本任务 |
| 包销商包销后对外销售 | 房地产包销合同·审查 |
本任务 |
| 买卖 + 回购或过户为担保 | 让与担保式房产买卖·审查 或引擎 |
真实团购 |
| 移转标的物所有权换价款,无团购结构 | 其他买卖原子或引擎 | 本任务 |
1.2 加载协议(硬闸)
本技能已锁定 买卖合同 / 房屋团购合同。只打开 references/基本面.md 与 references/框架.md。
禁止读 types/ 下任何其他子目录,禁止为对照再开第二类,禁止打开邻类 method。
1.3 挂靠 / 规避限购 / 阴阳停笔
加载后或定性中出现:借用资质、挂靠、伪造内部承包、规避限购或购房资格、阴阳两套价款、资金体外循环换管理费。
动作:
- 交付告知:该结构违反强制规范或监管要求,不得改写成可履行文本。
- 不写借名入团、假社保证明、阴阳价差、可履行的体外资金路径。
- 风险表只保留识别依据和转出/改道提示。
- 用户坚持“改到能签”:整体停止。
合规改道(真实劳动关系入团、真实销售代理)只点名,不在本任务起草。
节点 2 组织模式、主体、第三人与抽位
- 建主体表:组织方/单位、中间方、开发企业、拟指定买受人、购房款收款名、服务费收款名、房款发票名、服务费发票名、授权签字人。名称不一致不自动合并。
- 单位团购:单位通常是组织者或代办者,不是最终产权人,也不承担员工房款。文本把单位写成“买受人”且未安排员工承继:结构性缺陷。
- 第三人直接请求必须落句。只写“为员工利益”“单位代职工团购”不够。修改句须写明:单位指定的实际买受人未在合理期限内明确拒绝的,有权直接请求开发商按本协议团购条件与其签署商品房买卖合同;开发商未履行的,该指定人可请求开发商承担违约责任;开发商对单位的抗辩可以向该指定人主张。依据:民法典第 522 条第二款;通则解释第 29 条(第三人原则上不得行使解除权)。
- 中间方:切开代理商与服务商。代理商须出示开发企业出具的销售委托书和商品房有关证明文件(条例第 28 条;销售管理办法第 25 条)。不得代理销售不符合销售条件的商品房(第 27 条)。服务商仅撮合的,不得写成有权代收房款或代开发商承诺预售。
- 三方场景缺开发商或买受人签章(抽位):红线。修改句要求补签或删去被抽位一方的义务外观。
- 口头“工会已经同意了”“平台已经和开发商谈好了”不得写成已授权。
- 共有、配偶、国资/集体/上市公司内部决议未闭合:该签署能力字段停止。
不足:字段停止,列出待补材料,不补主体。
修改句锚点(单位错位):
定位:首部主体 + 鉴于|原文:甲方(买受人):某单位|建议改为:甲方为团购组织方,仅负责组织协商、提交名单和指定实际买受人,不支付房款、不登记为产权人。实际买受人为附件名单载明并经甲方指定的自然人,其未明确拒绝的,有权直接请求乙方(开发企业)按本协议团购条件签署商品房买卖合同。|理由:防止单位无权处分员工资格与资金|可退让点:单位可保留督促签约和集中送达的代理权限|不接受时的红线:单位继续以买受人身份签约却要员工出钱出资格
节点 3 预约 / 本约与预售条件
3.1 预约默认,本约升级
团购合作协议、定向团购预约协议、入园/入会意向书,约定将来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按预约审查(民法典第 495 条)。标题写成“买卖合同”仍按核心给付判断。
同时满足下列两项的,按疑似本约升级,不得再当“随便退的意向书”:
- 已就主体、标的、数量、价款等主要内容达成合意,对照销售管理办法第 16 条;
- 出卖人已按约定收受购房款(商品房解释第 5 条),或一方已实施履行且对方接受、又未明确约定将来另订合同(通则解释第 6 条第 3 款)。
疑似本约:必须核预售许可是否覆盖预留房源;无证则适用解释第 2 条口径(应当认定无效,起诉前补证可以认定有效——只是诉讼时点例外,不是签前放行)。
仅有“意向认购”“内部名额”而主体或标的不能确定的,一方主张预约成立:依据不足。
3.2 转本约条件必须闭环
修改句须同时写:最低成团套数或面积且取得覆盖该房源的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现售则现售条件成就)后,由【待填责任主体】在【待填】日内启动选房和网签;逾期未启动的,拟买受人可解除本协议并取回已付款项本金(是否计息按谈判,未给数字用【待填】)。禁止只写“条件成熟后签约”。
3.3 未达销售条件不得收预订款(硬闸)
不符合商品房销售条件的,房地产开发企业不得销售商品房,不得向买受人收取任何预订款性质费用(销售管理办法第 22 条第 1 款、第 42 条第 6 项)。未取得预售许可证不得预售(预售管理办法第 6 条;条例第 22 条)。
知识库把“团购费/诚意金超过房价 20%”当作变相无证预售识别点:只作强度红旗。禁止写成“不超过 20% 就可以先收”。20% 是定金效力上限(民法典第 586 条),不是预售准入额度。
已收取预订款且符合销售条件的:订立本约时应抵作房价款;未能订立本约的应返还,另有约定除外(第 22 条第 2 款)。另有约定不得写成“无论何种原因概不退还”。
无证或未达销售条件仍要“改到能收诚意金”:只告知违法预售风险,整体停止改结构。
修改句锚点(转本约):
定位:履行条款|原文:条件成熟后双方签署商品房买卖合同|建议改为:当认购人数达到【待填】人且乙方就预留房源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后【待填】日内,乙方应按照附件名单和团购价启动选房及网签。未在前述期限启动的,甲方或指定买受人有权书面解除本协议,乙方应在【待填】个工作日内全额无息退还已收款。|理由:预约须有订约期限;成团与预售许可须同时满足|可退让点:期限 10–30 日可谈|不接受时的红线:无限期等待或“以乙方通知为准”
节点 4 房源锁定、名单、置换、指定人
- 预留房源须落到楼栋、户型、套数或预留比例,并附盖章《团购房源一览表及价格表》。只写“某项目部分房源”:必须改。
- 单位团购:单人面积或套数上限、选房顺序(入职年限、摇号或交纳意向金时间)必须有一条可执行规则。
- 附件《团购人员名单及份额确认表》是单位团购的必备附件。无名单:字段停止,不编造人名。
- 置换:正式网签前原定人员放弃的,组织方是否有权指定新人、次数、截止日、新人是否仍须通过资格核实。未写置换:买受人/组织方立场补有限次置换;出卖人立场可谈截止日后不再置换。
- 指定人:单位有权单方指定实际购房人,开发商不得以“非原登记员工”拒绝指定人本身。限购、贷款、婚姻或共有资格另核,依据不足不得写成开发商必须网签。
- 一人多套:提示贷款套数和税务分摊由指定人自行承担,本任务不设计规避限购的多套结构。
修改句锚点(指定人):
定位:主体更替条款|原文:实际买受人以开发商最终审核为准|建议改为:甲方有权在正式网签前书面单方指定或置换实际买受人,次数不超过【待填】次,截止日为【待填】。乙方不得仅以指定人并非首次登记人员为由拒绝签约;指定人是否具备当地购房资格,由该指定人自行核实,本协议不构成资格保证。|理由:框架“指定人”硬闸;限购只告知|可退让点:置换次数、提前【待填】日书面通知|不接受时的红线:开发商任意否决指定人或要求借名
节点 5 价格:阶梯、一口价、最惠、独立效力、服务费抵扣
- 先问清是一口价还是与规模挂钩的团购价。混用:必须改。阶梯表述示例:成团达到 50 套单价为【待填】;达到 100 套单价降为【待填】。
- 公式化:
实付总价 =(备案单价 × 折扣)× 建筑面积 − 团购抵减额。文字“内部价”“优惠后总价另议”视为未闭合。 - 最惠待遇(买受人/组织方通常要):保证团购价不高于同期同项目同户型对外最低成交价,否则出卖人在【待填】日内退还差价。出卖人立场可把“对外最低成交价”限缩为备案渠道成交、排除关系户,但仍须可核验口径。
- 价格独立:必须有修改句,防止网签格式价覆盖。不得接受“最终价格以网签系统生成合同为准”且无独立效力保留。
- 服务费 / 团购费:是否抵扣房款必须单列。流向中间方且不冲抵房款:标红旗,核是否未予标明的价外费用(2022 年明码标价规定第 8 条;经纪管理办法第 18 条)。代理销售不得收取佣金以外的其他费用(销售管理办法第 28 条)。
- “5 万抵 10 万”:拆开前 5 万是定金、意向金还是服务费;后 5 万是直接减免总价还是计入总价后再返。未拆开:必须改。
- 禁止编造折扣或单价。未给出的数字用
【待填】。
修改句锚点(价格独立):
定位:价款条款|原文:房屋总价以双方网签的商品房买卖合同为准|建议改为:团购单价/折扣及抵减额以本协议及附件价格表为准。实付总价=(备案单价×【待填】折)×建筑面积−团购抵减额【待填】元。本协议价格条款具有独立法律效力,后续单套网签合同中的格式价格条款与本协议不一致的,以本协议为准;乙方应保证网签系统按本协议价格生成合同。乙方同期同户型对外成交价低于团购价的,应在【待填】日内向对应买受人退还差价。|理由:防止网签覆盖团购优惠;最惠待遇可核验|可退让点:最惠范围限同户型同装修同付款方式|不接受时的红线:完全以网签系统为准
节点 6 资金路径、定金/诚意金、成团失败、拒签、发票
6.1 监管账户(红线)
购房款、定金、意向金、团购诚意金中构成购房款性质的部分,必须直接支付至开发商该项目预售资金监管账户。进中间方、操盘方、营销户或个人卡:红线。中间方仅收取已标明的固定服务费。预售款用于工程建设,监管办法由房地产管理部门制定(预售管理办法 2004 年第 11 条);地方细则未核则账号字段 G#,不编造。
经纪机构侵占、挪用交易资金:禁止(经纪管理办法第 25 条)。用户坚持保留中间方代收:整体停止。
6.2 定金用语
必须使用“定金”二字才讨论罚则。“订金、保证金、诚意金、认筹金、团购费”无定金性质约定的,不得写成定金(通则解释第 67 条)。约定或推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 20%: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效力(民法典第 586 条)。无核验引文不得把 20% 写成已核验法律结论。
符合销售条件后收取的预订款,订约时应抵作房价款(销售管理办法第 22 条第 2 款)。意向金转化:正式签约时自动转为定金或首付款,须写清转哪一种。
6.3 成团失败
因人数或面积不足导致未达最低成团:已收款项应于【待填】个工作日内全额无息退还,互不承担违约责任。通常属不可归责双方,定金应返还(商品房解释第 4 条后段)。禁止“成团失败仍扣服务费且不退诚意金”而不拆服务费是否已提供对应服务。
部分人员违约是否导致剩余人员团购价上涨:必须写明。买受人立场:已达标部分锁定已成就阶梯,违约者单独承担责任。出卖人立场:可谈总套数跌破下一档时剩余人员改按下一档,但须事先写清,不得事后单方调价。
6.4 出卖人拒签本约
开发商在符合签约条件后拒绝按团购价与名单人员签署网签合同:对组织方承担约定违约金;对已交付定金的买受人双倍返还定金(民法典第 587 条),或预约违约金不低于定金双倍(第 495 条;通则解释第 7 条)。不得只写“双方协商解决”。
6.5 资格退出
因限购、贷款政策或开发商原因无法实施:出卖人/中间方应在【待填】个工作日内全额无息退还该成员款项。个人原因退出:服务费是否扣除须事先标明,且不得把已付房款性质款项当成服务费扣留。限购、借名、阴阳:只告知,不写可履行结构。
6.6 发票
服务费由中间方开票,房款由开发商开票。禁止“先票后款”却指向错误主体。本任务不认定偷税,只标牵连风险并改开票主体。
修改句锚点(资金路径):
定位:付款条款|原文:团购意向金支付至丙方(服务方)指定账户|建议改为:买受人支付的购房款、定金及意向金均直接支付至乙方(开发企业)该项目预售资金监管账户(户名【待填】,账号【待填监管账号】,监管银行【待填】)。丙方仅收取已在附件标明的服务费【待填】元,该服务费【抵扣/不抵扣】房款,由丙方开具发票;房款发票由乙方开具。丙方不得代收、截留或指令买受人将购房款支付至非监管账户。|理由:防止中间方卷款;预售款监管;佣金与房款分离|可退让点:服务费数额、是否抵扣|不接受时的红线:任何购房款性质资金进入中间方账户
修改句锚点(成团失败):
定位:解除/退款|原文:未成团时费用是否退还由甲方决定|建议改为:截至【待填】日 24 时认购套数不足【待填】套或认购建筑面积不足【待填】㎡的,本协议自动终止。乙方、丙方应在终止后【待填】个工作日内将已收全部款项全额无息退还原支付人,各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理由:成团失败通常不可归责双方|可退让点:是否支付活期利息|不接受时的红线:成团失败仍罚定金或扣留房款性质款项
节点 7 格式条款、强制规范、宣传、争议
运行时核验后再落法律结论。核验失败:摘录条款继续,法律结论字段停止。
7.1 是否格式条款
为重复使用而预先拟定、订立时未与对方协商。团购平台、开发商制式《入园意向书》不因“本次只用一次”或“参照示范文本”而排除格式条款(通则解释第 9 条)。
7.2 提示说明(第 496 条;解释第 10 条)
审查:成团失败不退、最终解释权、最终以网签为准、中间方代收免责、放弃差价索赔、自动放弃置换、管辖/仲裁等异常条款是否有足以引起注意的标识。仅有网络勾选或弹窗:不得写成已尽提示或说明义务。
提供方对其已尽提示或说明承担举证责任。相对方立场:修改句要求加黑提示、单独签署确认页,或删除异常条款。
7.3 强制规范(第 153 条;解释第 16 条)
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不一律无效。未达销售条件收款、无证预售:行政违法确定;民事上预售合同解释第 2 条有专门规则。不得用已失效“效力性/管理性”口诀代替解释第 16 条。规避限购、阴阳合同、中间方代收:不改写成有效履行结构。
7.4 宣传入合同
团购折扣、预留楼栋、配套、学区等具体确定且影响订约或房价的允诺只在海报/入园页:必须改写入附件。空泛形容词不当然构成要约(商品房解释第 3 条)。不保证入学或学位指标。
7.5 争议解决
买受人众多:组织方可约定集中协调,或统一由房屋所在地法院管辖,避免碎片化。出现仲裁条款:不得改写成“应向某法院起诉”并假装已选定诉讼。或裁或诉、机构不明:标待核。三方协议建议房屋所在地法院便于一并处理买卖与中介纠纷——只是修改建议,不写成专属管辖法律意见。
通知送达:微信已读不写成已经到达,除非合同把该渠道写成送达且用户要保留。
节点 8 按框架六步出修改句
本节点是成果闸。没有修改句或红线,不得宣称审查完成。禁止只打红黄绿。禁止用个卖面积 3%、先验房、五证全表冒充本节点成果。
打开已加载的 框架.md,按下列六步逐段对照正文。基本面.md 用于校验类型、主体、标的、程序、结构和红旗,不代替本节点出句。
| 步 | 动作 | 必须产出 |
|---|---|---|
| 首部 | 标题用《房屋团购合作协议》或《商品房定向团购预约协议》/中间方用《团购服务协议》;法律属性锁定为预约;单位 vs 中间方;成团基数写入鉴于 | 标题、主体、鉴于修改句 |
| 交易条款 | 名单与置换;阶梯或一口价;最惠;房源锁定与选房;意向金转化;转本约条件 | 闭环修改句;缺数字用 【待填】 |
| 配套 | 成团失败退款;拒签双倍/违约金;部分人员违约是否涨价;限购退出只告知;集中管辖;价格保密 | 可执行后果句 |
| 尾部 | 生效=最低成团且身份核实;附件名单、房源价格表、网签模板;三方签章 | 生效与附件修改句 |
| 语言 | 价格公式;“且”连接成团与预售证;团购价≠一口价;抵扣房款拆开;指定人单方指定 | 替换空词的句子 |
| 常见问题 | 中间方卷款;变相无证预售/变相集资;单位权利主体错位;一人多套 | 结构级改法或红线 |
每条修改句固定格式:
定位(条/款/附件)|原文|建议改为|理由(回链 C# / L# / I#)|可退让点|不接受时的红线
风险表每一行必须能指回上述某条修改句。级别:
红线:不改则建议不签或整体停止(无证收款、中间方代收、抽位、规避限购、阴阳价);必须改:可谈但签署前要落句(转本约条件、成团与价格独立、名单指定人、成团失败/拒签、网签模板);可接受可优化:仍要给句子,不得只标绿。
用户不可接受事项优先写成红线。生存级金额或个人无限连带且用户拒绝升级:停止“可以签署”建议。
版本冲突
正文、附件名单、房源表、网签模板、宣传、聊天确认冲突时:
- 并列
D#/C#,不选对用户有利的一版。 - 修改句写明冲突项以哪一份为准,或删除冲突句。
- 不得在意见里悄悄采用有利版本并称“合同已明确”。
- 正文写预约、附件已具备第 16 条主要内容且已收款:按疑似本约升级,不按用户口称“只是意向”降级。
MCP 降级
| 工具 | 级别 | 不可用时 |
|---|---|---|
search_law |
required(法律结论) | 不拒跑;事实、版本、主体、给付摘录和修改句草稿继续;效力、预约/本约定性的法律结论、格式条款是否不成为内容、强制规范是否无效、定金 20%、第 22 条预订款禁令的法律结论字段停止 |
search_practiced |
optional | 继续文本审查 |
search_template |
optional | 手写修改建议,不粘贴范本充作本约 |
法律结论无核验引文则该字段停止,不把记忆条号写成已核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