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刑事法律事务
发布日期:2025年09月07日
【咨询问题】
行为人2次使用虚假身份证件,1次盗用他人的居民身份证,如何定罪量刑?
【律师解答】
刑法第二百八十条之一第一款规定,在依照国家规定应当提供身份证明的活动中,使用伪造、变造的或者盗用他人的居民身份证、护照、社会保障卡、驾驶证等依法可以用于证明身份的证件,情节严重的,处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行为人使用虚假身份证件、盗用他人身份证件3次以上,构成使用虚假身份证件、盗用身份证件罪,处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详细的咨询情况,请查阅后附的咨询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