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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刑事法律事务

发布日期:2026年01月06日    


整理:谢栋

来源:人民法院案例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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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刑事(17件)

参考案例:董某微等人非法买卖枪支案

2025-05-1-043-002 / 刑事 / 非法制造、买卖、运输、邮寄、储存枪支、弹药、爆炸物罪 / 江苏省南通市中级人民法院 / 2022.06.28 / (2022)苏 06 刑终 100号 / 二审 / 入库日期:2025.07.02 / 修改日期:2025.07.03

裁判要旨

1.有多名被告人的案件,部分被告人有新的犯罪事实需要追诉,且需要追诉的有关犯罪与其他同案被告人没有关联的,第二审人民法院根据案件具体情况,可以对该部分被告人分案处理,将该部分被告人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新审判。

2.基于上诉全面审查原则,裁定主文应对各被告人犯罪事实进行全面审查确认,对一审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部分明确不予确认,对遗漏的犯罪事实予以简单说明。具体处理方式可以通过同一案号同一份文书不同裁定项分别表述,部分裁定项撤销一审判决有关该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或有新的犯罪事实需要追诉的被告人的判项,部分裁定项维持一审判决有关其他被告人的判项。

参考案例:陶某贪污案

2025-03-1-402-004 / 刑事 / 贪污罪 / 湖北省荆门市中级人民法院 / 2021.11.09 / (2021)鄂08刑终113号 / 二审 / 入库日期:2025.07.07

裁判要旨

国家工作人员履行调解职责时,当事人一方委托国家工作人员向另一方当事人转交赔偿款,自国家工作人员收取该赔偿款时起,赔偿款即属于国家机关管理的财产,应当以公共财产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便利非法侵吞所涉款项的,依法以贪污罪论处。

参考案例:缪某华故意杀人、缪某树等包庇再审宣告无罪案

2025-04-1-177-007 / 刑事 / 故意杀人罪 / 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 / 2017.09.11 / (2017)闽刑再4号 / 再审 / 入库日期:2025.07.07

裁判要旨

依靠间接证据认定犯罪事实,应当综合全案证据进行审查,确保相关证据已经查证属实,该证据与其他证据之间相互印证,不存在无法排除的矛盾和无法解释的疑问,特别是全案证据对所认定事实已排除合理怀疑。对于认定各被告人的有罪供述相互之间、前后之间存在矛盾,且与证人证言、现场勘查笔录之间存在无法合理排除的矛盾和疑点的,不得作为定案证据。经查证属实的证据不能证明案件事实,无法排除矛盾和合理怀疑,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五十五条规定的证据确实、充分标准的,依法应当认定该事实不成立。

参考案例:张某故意伤害裁定假释案

2025-16-1-179-001 / 刑事 / 故意伤害罪 / 宁夏回族自治区吴忠市中级人民法院 / 2023.12.26 / (2023)宁03刑更205号 / 其他审理程序 / 入库日期:2025.07.08

裁判要旨

在判断罪犯是否“没有再犯罪的危险”时,除应审查是否符合刑法第八十一条规定的情形外,还要根据犯罪的具体情节、原判刑罚情况,罪犯服刑改造表现,罪犯的年龄、身体状况、性格特征,以及假释后的监管条件、生活保障等因素综合考虑。能够排除再犯罪可能性的,依法假释。

参考案例:姚某故意伤害裁定减刑案

2025-16-1-179-002 / 刑事 / 故意伤害罪 / 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 / 2024.08.07 / (2024)桂刑更486号 / 其他审理程序 / 入库日期:2025.07.08

裁判要旨

罪犯在服刑期间因发现漏罪而被数罪并罚的,其在前罪服刑期间的减刑裁定自动失效。如该漏罪系司法机关发现,对罪犯原减去的刑期,应当在原减刑裁定减去的刑期总和内,酌情重新裁定。

参考案例:马某龙正当防卫案

2025-02-1-179-001 / 刑事 / 故意伤害罪 / 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 / 2023.11.14 / (2023)辽刑终291号 / 二审 / 入库日期:2025.07.09

裁判要旨

防卫人遭受他人现实、紧迫的不法侵害时,使用防卫工具实施反击致人死亡,对于该防卫行为是否超过必要限度,不能唯“结果论”,应当结合不法侵害手段、强度、危害程度,防卫工具、防卫手段的合理性,双方力量对比及现场紧急程度等因素进行综合判断。

参考案例:唐某杰等虚假广告案

2025-03-1-165-001 / 刑事 / 虚假广告罪 / 昭觉县人民法院 / 2024.02.27 / (2023)川3431刑初4号 / 一审 / 入库日期:2025.07.11

裁判要旨

1.在网络直播带货中,通过虚构产地、摆拍视频、买粉控评等方式,假借助农等名义对商品作虚假宣传,欺骗和误导消费者的,属于利用广告对商品作虚假宣传;符合刑法第二百二十二条规定的,以虚假广告罪论处。

2.对于利用虚假广告售卖商品的行为判断是构成虚假广告罪还是诈骗罪,应当结合行为人销售的商品对消费者使用价值的大小、质量高低等因素,综合判断行为人主观上是非法获利目的还是非法占有目的,妥当确定罪名适用。

3.最高人民法院对相关经济犯罪的定罪量刑标准没有规定的,人民法院在审理经济犯罪案件时,可以参照适用相关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如认为立案追诉标准的有关规定不能适应案件审理需要的,要结合案件具体情况和本地实际,依法审慎稳妥处理好案件的法律适用和政策把握,争取更好的社会效果。

参考案例:艾某等危险驾驶案

2025-06-1-055-002 / 刑事 / 危险驾驶罪 / 重庆市梁平区人民法院 / 2024.01.12 / (2024)渝0155刑初4号 / 一审 / 入库日期:2025.07.17

裁判要旨

1.为获得立功表现,教唆他人实施危险驾驶等犯罪行为并检举揭发的,依法不认定为有立功表现,同时应依法认定构成危险驾驶罪等犯罪的共犯。

2.采取欺骗、怂恿等方法教唆他人实施危险驾驶等犯罪行为,不断坚定他人犯罪决意的,在共同犯罪中所起的作用更大。在裁量共同犯罪各被告人的刑罚时,应当注意区别对待、体现宽严相济。

参考案例:杨某武故意杀人案

2025-18-1-177-001 / 刑事 / 故意杀人罪 / 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 / 2025.04.24 / (2024)苏刑核29166877号 / 其他 / 入库日期:2025.07.17

裁判要旨

1.刑法第七十条规定的“发现”漏罪,是指不仅要发现犯罪事实,而且应当确定犯罪嫌疑人。公安机关侦查立案时既发现了犯罪事实,也确定了犯罪嫌疑人的,应当以侦查立案时间作为漏罪的发现时间;侦查立案时只发现了犯罪事实而未能确定犯罪嫌疑人的,则应当以公安机关之后通过侦查等方式确定犯罪嫌疑人的时间作为漏罪的发现时间。

2.根据刑法第七十条的规定,侦查机关在前判宣告以后,前判刑罚执行完毕以前“发现”漏罪,即具备了漏罪并罚的适用条件。因此,只要侦查机关在前判宣告以后,刑罚执行完毕以前发现漏罪,即便因未及时换押而导致在前判刑罚执行完毕以后才就漏罪采取强制措施、提起公诉或者作出判决的,也不影响依法适用漏罪并罚。

参考案例:李某昊诈骗裁定减刑案

2025-16-1-222-001 / 刑事 / 诈骗罪 / 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中级人民法院 / 2024.07.29 / (2024)黑02刑更监12号 / 其他审理程序 / 入库日期:2025.07.21

裁判要旨

未履行财产性判项的罪犯,采取借名等手段在监狱内长期多次消费的,视为其确有履行能力而不履行,不认定其确有悔改表现,依法不予减刑。

参考案例:钟某非法持有毒品裁定减刑案

2025-16-1-357-001 / 刑事 / 非法持有毒品罪 / 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 / 2024.06.25 / (2024)渝05刑更900号 / 其他审理程序 / 入库日期:2025.07.21

裁判要旨

人民法院审理减刑案件时,应当将罪犯的人身危险性作为重要裁量因素。如罪犯系再犯,有多次前科且一次比一次罪行严重,则反映出其主观恶性较深,属于屡教不改的惯犯,减刑时应当从严控制减刑幅度。

参考案例:崔某鹏组织考试作弊罪

2025-03-1-248-001 / 刑事 / 组织考试作弊罪 / 大庆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 2024.03.25 / (2024)黑0691刑初31号 / 一审 / 入库日期:2025.07.25

裁判要旨

1.国家教师资格考试系教师法规定的考试,属于刑法第二百八十四条之一规定的“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在国家教师资格考试中组织作弊,符合刑法第二百八十四条之一规定的,应当以组织考试作弊罪定罪处罚。

2.被告人犯组织考试作弊罪,在多次考试中将试题答案发送至多人,严重破坏考试公平公正,具有较大社会危害性的,应当慎重适用缓刑。

参考案例:刘某违法发放贷款宣告无罪案

2025-03-1-127-001 / 刑事 / 违法发放贷款罪 / 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 / 2016.08.22 / (2016)渝05刑终298号 / 二审 / 入库日期:2025.07.26

裁判要旨

对于贷款人骗取担保后向银行申请贷款,负责贷款调查评估的银行工作人员已经依照规定履行调查评估职责的,不构成违法发放贷款罪。

参考案例:王某银交通肇事案

2025-06-1-054-003 / 刑事 / 交通肇事罪 / 连云港市海州区人民法院 / 2023.07.22 / (2022)苏0706刑初349号 / 一审 / 入库日期:2025.07.26

裁判要旨

适用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九十六条规定的缺席审判程序,需要具备实体性和程序性条件。实体性条件为,被告人患有严重疾病导致缺乏受审能力,无法出庭受审;程序性条件为,中止审理超过六个月,被告人仍无法出庭,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申请或者同意恢复审理;被告人无法表达意愿的,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可以代为申请或同意恢复审理。

参考案例:谢某宇故意杀人案

2025-02-1-177-004 / 刑事 / 故意杀人罪 / 最高人民法院 / 2023.11.30 / (2023)最高法刑核89514730号 / 其他审理程序 / 入库日期:2025.07.26

裁判要旨

对于家庭暴力施暴者因不满受害方提出离婚而实施故意伤害甚至故意杀人等严重暴力犯罪的案件,应当坚持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综合考虑案发起因、作案动机、过错责任、犯罪手段、危害后果等事实、情节,依法妥善定罪量刑。对于有酗酒、吸毒、赌博等恶习,又长期实施家庭暴力,出于不满被害人提出离婚、预谋报复等卑劣动机而杀害对方的犯罪分子,应当依法从严惩处,论罪应当判处死刑的,依法判处死刑。

参考案例:周某故意泄露国家秘密、蔡某、孙某杰非法获取国家秘密案

2025-02-1-014-001 / 刑事 / 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 / 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 2023.08.16 / (2023)沪01刑终450号 / 二审 / 入库日期:2025.07.27

裁判要旨

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四条之一规定的“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仅限于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的法律所规定的考试。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不在国家教育考试的种类之列,不属于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

2.中考试题及答案在考试前属于国家秘密,泄露、窃取、刺探、收买中考试题及答案,符合故意泄露国家秘密罪、非法获取国家秘密罪等犯罪构成的,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参考案例:王某炜强制猥亵案

2025-07-1-184-001 / 刑事 / 强制猥亵、侮辱罪 / 上海市静安区人民法院 / 2019.10.30 / (2019)沪0106刑初1296号 / 一审 / 入库日期:2025.07.27

裁判要旨

对于行为人在公共场所当众实施强制猥亵的,应当结合猥亵的身体部位、行为的持续时间、被害人的年龄、造成的危害后果、行为人是否具有性犯罪前科等因素综合评判应否升档量刑。对于在公共场所当众实施强制猥亵,情节较轻的,应将在公共场所当众实施强制猥亵作为是否入罪的因素予以考虑,而不再作为升档量刑情节予以重复评价。

二、民事(25件)

参考案例:某海上风电有限公司诉上海强某有限公司、特某私人有限公司、中某(香港)实业有限公司、黄某船舶租用合同纠纷案

2025-10-6-213-001 / 调解 / 船舶租用合同纠纷 / 青岛海事法院 / 2023.12.14 / (2023)鲁72民初1209号 / 一审 / 入库日期:2025.07.01

调解指引

1.扣押船舶期间发现船舶处于“三无”状态(即无船籍港、无船旗国、无船名)的,人民法院应当及时发起扣押流程防止船舶转移,同时指导案件当事人补充完善相关信息资料,尽快以准确的船舶登记信息再行完善扣押。

2.对外轮进行海事保全后,如果船舶司法拍卖价款存在较大不确定性,可能出现因扣押船舶所有权转移、船舶价值折损导致债权人债权无法全部实现等问题时,人民法院要及时向已知的案外船舶购买人披露相关信息,同时通过协调推动案外船舶购买人参与诉讼或者听证等方式,充分释法说理促成多方和解,最终实现海事保全程序目的和各方当事人利益最大化。

3.在涉及域外案外人的履行方式协商中,难以找到中外各方均信任的资金监管机构作为转付平台的,此时基于国家司法机关公信力,人民法院可以作为信用平台开展款项转付,推动案件及时、实质化解。

参考案例:陈某诉黄某优、李某红债权人代位析产纠纷案

2025-10-2-054-001 / 民事 / 共有纠纷 / 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 2023.08.28 / (2022)粤01民终17295号 / 二审 / 入库日期:2025.07.02

裁判要旨

  1. 债权人提起代位析产诉讼主张对香港夫妻财产进行析产,涉及债权人代位析产、夫妻人身财产关系两个涉港法律关系,应当分别确定应适用的准据法。

  2. 债权人代位析产诉讼系在执行过程中为破解共有财产执行僵局而产生的诉讼,必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第一,债权合法有效且得到法院确认;第二,债权人就生效债权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第三,债务人与他人共有财产未进行析产分割,怠于析产的行为影响债权人实现债权;第四,待分割财产已在执行中被执行法院采取查封、扣押、冻结措施。

  3. 根据香港法例第182章《已婚者地位条例》第四条关于已婚女性财产的相关规定及内地已生效判决中查明的香港法律,香港夫妻财产原则上实行分别制,除非另有证据证明,登记在夫妻一方名下的财产原则上属于其个人财产。

参考案例:官某彬诉魏某强确认仲裁协议效力案

2025-10-2-444-001 / 民事 / 申请确认仲裁协议效力 / 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 / 2021.04.07 / (2020)粤03民特885号 / 其他审理程序 / 入库日期:2025.07.02

裁判要旨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相关规定,“或裁或诉”条款因当事人提交仲裁的意思表示不明,应为无效。至于约定“先裁后诉”的争议解决条款,虽然关于“仲裁不成的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起诉”的约定无效,但不影响将争议提交仲裁的约定的效力。

参考案例:上海某电视有限公司诉上海某律师事务所服务合同纠纷案

2025-16-2-137-001 / 民事 / 服务合同纠纷 / 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 / 2024.01.30 / (2023)沪民申2602号 / 再审 / 入库日期:2025.07.02

裁判要旨

职务代理关系中的代理人须是法人或非法人组织的工作人员。职务代理人的代理权限来自于内部职务选任,其职务身份决定该代理对外以法人或非法人组织名义从事代理行为。职务代理人就其职务或职权范围内的事项,以法人或非法人组织的名义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需法人或非法人组织的特别授权,对法人或非法人组织发生效力。职务代理人的行为是否有效,应当结合其职务、行为表现形式及行为后果等因素综合判断。

参考案例:周某权等诉高某等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

2025-07-2-374-006 / 民事 /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 金湖县人民法院 / 2019.12.12 / (2019)苏0831民初2938号 / 一审 / 入库日期:2025.07.02

裁判要旨

由于机动车行驶速度快、危险程度高,机动车一方在道路通行中应负有较高的注意义务。对于机动车与非机动车、行人之间发生的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

参考案例:蒋某诉莫某泉买卖合同纠纷案

2025-07-2-084-002 / 民事 / 买卖合同纠纷 / 贺州市八步区人民法院 / 2023.01.29 / (2022)桂1102民初5039号 / 一审 / 入库日期:2025.07.02

裁判要旨

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遵循诚信原则,恪守承诺。在网络购物中,买受人利用平台交易规则优势,在收货后申请退款,获得退款后又无正当理由拒不退货,货物的实际价值也难以通过其他方式进行确定的,可以按照有利于卖方的原则由买受人按照双方交易价格进行赔偿。

参考案例:某对外经济贸易信托有限公司申请重新仲裁案

2025-10-2-521-002 / 民事 / 仲裁程序案件 / 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 2023.06.29 / (2022)粤01民特748号 / 其他审理程序 / 入库日期:2025.07.02 / 修改日期:2025.07.03

裁判要旨

自然人在案件受理前死亡的,其主体资格已丧失,仲裁庭将其列为当事人的,仲裁程序违法。人民法院受理撤销裁决的申请后,经审查认为可以通过重新仲裁予以弥补的,可以通知仲裁庭重新仲裁。

参考案例:广州某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诉深圳某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侵害发明专利权纠纷案

2025-13-2-160-007 / 民事 / 专利权权属、侵权纠纷 / 最高人民法院 / 2023.12.07 / (2022)最高法知民终1253号 / 二审 / 入库日期:2025.07.02

裁判要旨

侵害专利权纠纷案件中,对于专利权利要求中关于“不包含某种成分”的限定,应当由专利权人提供初步证据证明被诉侵权技术方案不含该技术特征具有高度盖然性,而主张具有该技术特征的被诉侵权人则应当提供相应的反驳证据。

参考案例:刘某建诉某福州市某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物业服务合同纠纷案

2025-07-2-121-001 / 民事 / 物业服务合同纠纷 / 福州市鼓楼区人民法院 / 2024.10.18 / (2024)闽0102民初8640号 / 一审 / 入库日期:2025.07.04

裁判要旨

物业服务单位的管理职责通常覆盖整个小区的公共区域,包括公共区域的绿化林木。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五十七条规定林木造成他人损害采用过错推定原则,故在审查物业服务单位是否具有过错,是否已充分履行法定管理职责时,应由物业服务单位一方举证证明其作为小区绿化林木管理人已充分履行了小区安全管理义务,包括根据气象预警及时排查林木倾倒的安全隐患,针对台风暴雨等极端天气提前加固高危树木等职责。在物业服务单位未采取适当措施的情况下,以极端天气构成不可抗力,或者个别业主暂时未缴纳相关物业费用为由主张免责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参考案例:陆某、张某千诉盐城融某置业有限公司、某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盐城分行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

2025-07-2-091-001 / 民事 / 房屋买卖合同纠纷 / 江苏省盐城市中级人民法院 / 2024.10.30 / (2024)苏09民终4784号 / 二审 / 入库日期:2025.07.07

裁判要旨

1.商品房出卖人逾期交付房屋,且案涉商品房建设已停工、短期内无交付可能性,买受人购买商品房以及为购买房屋而贷款的合同目的均无法实现。为一揽子解决争议,保证裁判的统一性,买受人主张在同一案件中一并解除商品房买卖合同和商品房担保贷款合同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1. 合同解除后应当充分考虑贷款购买商品房商业模式下商品房买卖合同和担保贷款合同之间的密切联系、合同主体的缔约地位及当事人权利义务的平衡等因素,由商品房出卖人承担已收受的购房贷款、购房款本金及利息的返还责任。

参考案例:连平某公司申请确认仲裁协议效力案

2025-10-2-444-002 / 民事 / 申请确认仲裁协议效力 / 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 2023.02.16 / (2023)粤01民特185号 / 其他审理程序 / 入库日期:2025.07.07

裁判要旨

用人单位与聘用人员所签订的协议,既包括劳动合同内容,也包括平等主体之间关于民商事活动权利义务的内容;双方约定以仲裁方式解决争议的,不能以协议中有劳动合同内容,一概认为因协议产生的所有争议均不得进行仲裁。司法审查仲裁协议效力时应甄别争议类型,对于当事人不属于劳动争议的其他民商事争议,应当尊重当事人的仲裁意愿,认定该仲裁条款关于其他民商事争议的部分有效。

参考案例:景德镇市耘某瓷文化有限公司诉景德镇溪某陶瓷文化有限公司著作权权属、侵权纠纷案

2025-09-2-158-002 / 民事 / 著作权权属、侵权纠纷 / 江西省景德镇市中级人民法院 / 2022.05.12 / (2022)赣02民终171号 / 二审 / 入库日期:2025.07.07

裁判要旨

1.诉争作品系设计者将传统二方连续装饰图案经过挑选、变换并配以相应色彩融汇而成的具有审美意义的图案,整体构图展示出源自于设计者自身的个性印记,体现了设计者独特的智力选择和判断,达到了一定水平的智力创造高度,具有独创性。

2.在判断被诉侵权产品与采用传统纹饰元素创作的美术作品是否构成实质性相似时,应当综合考量传统元素所占的比例及组合排列样式、颜色搭配等因素,注重对比分析二者在细节上差异。如被诉侵权产品采用的传统纹饰及图样在形态、细节及布局上与案涉美术作品存在区别,应当认定二者不构成实质性相似。

参考案例:王某贞诉王某召等赡养纠纷案

2025-07-2-024-002 / 民事 / 赡养纠纷 / 牡丹江市西安区人民法院 / 2023.05.16 / (2023)黑1005民初741号 / 一审 / 入库日期:2025.07.07

裁判要旨

赡养老人是成年子女应尽的法律义务。确定赡养费数额,应当结合老人的实际需求、当地生活水平、物价水平、子女的负担能力等因素综合考量。对于患病的老年人,赡养人应当及时予以治疗和护理,给予精神慰藉;对经济困难的老年人,赡养人应当提供必要的医疗费用。

参考案例:中某房地产(邳州)有限公司诉浙江广某建设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

2025-07-2-115-002 / 民事 / 建设工程合同纠纷 / 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 / 2025.01.15 / (2024)苏民终1603号 / 二审 / 入库日期:2025.07.08

裁判要旨

针对工程长期停工、双方当事人争议频发、合同履行陷入僵局的案件,人民法院可以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六条的规定,审查诉讼请求是否具备事实清楚、诉请可分、需求紧迫等先行判决的条件,通过先行判决解决已经查明事实的争议问题,及时确认合同解除,并判决施工方移交施工资料、配合办理施工许可证注销手续,固定双方权利义务关系,避免双方当事人的损失持续扩大。对于合同解除后的违约责任认定及其他工程款结算等问题,在查明全部事实后另行处理。

参考案例:中某房地产(邳州)有限公司诉浙江广某建设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

2025-07-2-115-002 / 民事 / 建设工程合同纠纷 / 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 / 2025.01.15 / (2024)苏民终1603号 / 二审 / 入库日期:2025.07.08 / 修改日期:2025.07.10

裁判要旨

针对工程长期停工、双方当事人争议频发、合同履行陷入僵局的案件,人民法院可以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六条的规定,审查诉讼请求是否具备事实清楚、诉请可分、需求紧迫等先行判决的条件,通过先行判决解决已经查明事实的争议问题,及时确认合同解除,并判决施工方移交施工资料、配合办理施工许可证注销手续,固定双方权利义务关系,避免双方当事人的损失持续扩大。对于合同解除后的违约责任认定及其他工程款结算等问题,在查明全部事实后另行处理。

参考案例:舒某贵诉怀化春某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大某销售有限责任公司等产品责任纠纷案

2025-07-2-373-006 / 民事 / 产品责任纠纷 / 怀化市鹤城区人民法院 / 2022.11.01 / (2021)湘1202民初7684号 / 一审 / 入库日期:2025.07.14

裁判要旨

认定配备辅助驾驶系统的车辆是否存在产品缺陷,如对该辅助驾驶功能没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应当以“不合理危险”作为判断标准。综合考量司法鉴定意见、技术发展水平、以及生产者一方告知义务履行情形等因素,有关功能达不到普通消费者基于车辆广告宣传、使用说明书等所产生的合理安全期待的,可以依法认定车辆存在产品缺陷,生产者、销售者以现有技术尚待完善进行抗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参考案例:沈某敏诉泰州海某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产品责任纠纷案

2025-07-2-373-007 / 民事 / 产品责任纠纷 / 江苏省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 2023.05.20 / (2023)苏12民终1090号 / 二审 / 入库日期:2025.07.15

裁判要旨

车辆辅助驾驶功能目前处于快速发展更迭阶段,应结合车辆就相关功能所作的广告宣传、使用说明等,审慎确定一般消费者安全期待的边界。在没有相关国家或行业标准的情况下,汽车用户手册、销售公司等已经就辅助驾驶系统的功能局限作出明确警示说明的,通常不宜将该功能局限认定为“未达到一般消费者安全期待”,进而认定车辆存在产品缺陷。驾驶人因违反交通规则导致发生交通事故,以该功能局限为由请求生产者或者销售商承担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依法不予支持。

参考案例:泰州某达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诉朱某琳财产损害赔偿纠纷案

2025-07-2-043-001 / 民事 / 财产损害赔偿纠纷 / 泰州市姜堰区人民法院 / 2024.05.20 / (2024)苏1204民初1239号 / 一审 / 入库日期:2025.07.22

裁判要旨

1.经营者对经营场所内的人身、财产安全负有安全保障义务,经营者应当按照行业的性质特点、安全规范要求等妥善管理经营、展示的货物商品,防范风险发生。经营者未按照行业安全规范要求履行管理义务,对损害结果发生具有过错的,应当承担相应责任。行为人对损害结果发生不存在过错的,不承担侵权责任。

2.相关行业安全规范没有明文规定的,人民法院可以结合行业特点,通过咨询行业专家、实地走访同类经营者等方式主动调查取证,综合认定行业安全规范的标准要求。

参考案例:高某栓诉高某军等法定继承纠纷案件

2025-07-2-029-001 / 民事 / 法定继承纠纷 / 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 2024.07.26 / (2024)沪01民终9916号 / 二审 / 入库日期:2025.07.26

裁判要旨

作为继承人的成年子女,长期对父母未尽任何经济供养、生活照料和精神慰藉的义务的,构成对父母的遗弃,依据民法典相关规定,丧失对父母遗产的继承权。

参考案例:王某龙诉天津某保险公司人身保险合同纠纷案

2025-08-2-334-002 / 民事 / 人身保险合同纠纷 / 天津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 2023.10.13 / (2023)津01民终7819号 / 二审 / 入库日期:2025.07.26

裁判要旨

在投保与疾病相关的险种时,保险人询问被保险人身体情况时所使用的疾病名称与医院诊断结果中常用的名称一致时,可以认定为该询问具体而明确。若投保人的就医诊断结果或体检报告结论中记载的事项与前述询问内容相关,但投保人不如实向保险人说明的,可以认定投保人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

参考案例:徐某骥诉上海某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等公司解散纠纷案

2025-08-2-283-001 / 民事 / 公司解散纠纷 / 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 2023.10.24 / (2022)沪0105民初21387号 / 二审 / 入库日期:2025.07.26

裁判要旨

公司解散纠纷是股东在穷尽公司自治或其他途径,均不能解决公司僵局状况下的救济途径。而公司经营管理是否发生困难、是否已经存在公司僵局是判断公司应否解散的重要标准。实践中,应当审慎适用公司解散这一使企业退出市场的救济途径。对于公司运营良好,自我调整机制未失灵,不存在公司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害情形的,不能认定公司经营管理发生困难或存在公司僵局,不应当判令解散公司。

参考案例:云南易某润滇米线股份有限公司诉云南润某食品有限公司等横向垄断协议纠纷案

2025-13-2-183-001 / 民事 / 垄断协议纠纷 / 最高人民法院 / 2024.08.29 / (2023)最高法知民终653号 / 二审 / 入库日期:2025.07.27

裁判要旨

具有竞争关系的数个经营者签订联合抵制交易的横向协议,并通过联合上、下游经营者纵向实施抵制交易的行为,以保障和强化联合抵制交易这一反竞争效果实现的,其中的纵向安排是抵制交易的重要内容和手段,不影响对该联合抵制交易行为构成横向垄断协议行为的认定。

参考案例:谭某诉吴某、雒某债权人撤销权纠纷案

2025-01-2-078-001 / 民事 / 债权人撤销权纠纷 / 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 / 2020.12.28 / (2020)渝民辖188号 / 其他 / 入库日期:2025.07.27

裁判要旨

共同被告中仅有部分被告被监禁的民事诉讼,不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三条规定的“对被监禁的人提起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情形,应当按照法律的其他管辖规定确定管辖法院。

参考案例:黑龙江省林口某银行诉邓某生、白某柱小额借款合同纠纷案

2025-16-2-103-003 / 民事 / 借款合同纠纷 / 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 / 2023.11.10 / (2023)黑民再151号 / 再审 / 入库日期:2025.07.27

裁判要旨

担保人依法对债务享有诉讼时效的独立抗辩权,债务人在主债务超过诉讼时效后重新确认债务的,对担保人不发生效力。债权人未在主债务诉讼时效届满前行使担保权利的,担保人有权拒绝承担担保责任。

参考案例:郭某诉陈某荣继承纠纷案

2025-18-6-476-001 / 调解 / 继承纠纷 / 绥北人民法院 / 2022.09.23 / (2022)黑8111民初1243号 / 一审 / 入库日期:2025.07.27

调解指引

司法实践中,涉居住权案件主要集中在离婚、继承、赡养以及涉公产住房、投资性住房纠纷等相关社会生活领域。民法典规定居住权这种新型用益物权,对满足特定人群,尤其是老年人等弱势群体的居住需求起到了积极作用。在处理继承案件中的房产分割问题时,不应单纯考量继承人的财产性权利,而应综合考虑各继承人的经济条件、住房条件等与人身相关的基本生存权,满足人民群众特别是老年人、离婚妇女等弱势群体“住有所居、居有所安”的现实需求。

三、行政(5件)

参考案例:余某仕诉广西壮族自治区平南县人民政府行政赔偿案

2025-12-3-020-001 / 行政 / 行政赔偿 / 最高人民法院 / 2024.11.11 / (2023)最高法行再230号 / 再审 / 入库日期:2025.07.02 / 修改日期:2025.07.17

裁判要旨

1.行政赔偿要弥补当事人的实际损失。无论是土地整治所导致的青苗清理,还是土地征收所导致的青苗清理,都应对实际产生的损失进行填平,不应因产生原因不同而采取不同的标准。行政相对人要求依法补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2.依法行政是国家行使公权力的核心原则,在行政补偿、赔偿程序中,行政机关行使行政职权确定补偿、赔偿标准时应当遵守合法合理、程序正当等基本原则,不应在缺乏明确法定事由的情形下以内部函件等形式降低相应补偿、赔偿标准。人民法院应当支持依法行政,监督行政机关依法承担赔偿责任,保护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参考案例:江苏省太仓市某房产公司诉太仓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案

2025-12-3-001-012 / 行政 / 行政处罚 / 常熟市人民法院 / 2022.07.18 / (2022)苏0581行初58号 / 一审 / 入库日期:2025.07.02

裁判要旨

经营者收集、使用消费者个人信息,应当遵循合法、正当、必要的原则,明示收集、使用信息的目的、方式和范围,并经消费者同意。消费者的同意必须是明确的同意,不能以默认的方式来认定已获得同意,亦不能以潜在的被收集对象的概括性同意认定已获得全部的同意。行政机关对没有明确经消费者同意收集个人信息作出行政处罚后,行政相对人认为该处罚没有法律依据提起行政诉讼的要求撤销该行政处罚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参考案例:吴某宇诉重庆市某街道办事处行政赔偿案

2025-12-6-020-001 / 调解 / 行政赔偿 / 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 2023.06.02 / (2023)渝01行赔再1号 / 再审 / 入库日期:2025.07.02

调解指引

根据行政诉讼法规定,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一般不适用调解,但对于涉及行政赔偿的案件,可以进行调解。对于行政赔偿案件因抗诉进入再审的,人民法院遵循自愿、合法原则,可通过法检协同的方式,依法促进调解,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在抗诉案件中,注重发挥检察院的作用,使法官、检察官从不同的角度对当事人释法明理,有利于增强当事人对调解的公正性和中立性。在具体方式中,可以通过说服当事人信任的亲属参与调解工作,增强调解的说服力。

参考案例:崔某诉滨海县人民政府东坎街道办事处确认行政行为违法案

2025-12-3-015-001 / 行政 / 行政处理 / 江苏省盐城市中级人民法院 / 2024.08.27 / (2024)苏09行终408号 / 二审 / 入库日期:2025.07.23 / 修改日期:2025.07.24

裁判要旨

当事人通过网络平台进行信访,行政机关在网络平台留言板上对其信访事项作出重复处理答复,属于行政机关对信访事项作出的重复处理行为,对当事人的权利义务不产生实际影响,不属于行政诉讼受案范围。

参考案例:宁波某工贸公司诉宁波市知识产权局、第三人美国某公司专利行政裁决案

2025-13-3-024-008 / 行政 / 专利相关行政案件 / 浙江省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 / 2019.11.21 / (2018)浙02行初43号 / 一审 / 入库日期:2025.07.26

裁判要旨

使用环境特征一般应当理解为,被保护的对象可以使用于该种环境即可,不要求其必须用于该种环境。但如果本领域技术人员在阅读专利权利要求书、说明书后,可以明确而合理地确定被保护对象必须用于该使用环境,则此时使用环境特征的理解亦应当遵循本领域技术人员的认知。

四、国家赔偿(1件)

参考案例:陈某平申请陕西省西安市碑林区人民法院重审无罪赔偿案

2025-15-4-100-004 / 国家赔偿 / 刑事赔偿 / 陕西省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 / 2023.08.08 / (2023)陕01委赔8号 / 其他审理程序 / 入库日期:2025.07.02

裁判要旨

对刑事赔偿申请的受理以原刑事诉讼程序终结为原则,但是赔偿义务机关如有证据证明尚未终止追究刑事责任的除外。赔偿委员会对“有证据证明尚未终止追究刑事责任”应当进行实质性审查,以保障赔偿请求人的程序性权利、刑事诉讼程序的顺利进行,实现权利救济保障和权力正常运行之间的平衡。

五、执行(3件)

参考案例:某建筑公司与某村民委员会执行复议案

2025-17-5-201-002 / 执行 / 执行异议案件 / 吉林省延边朝鲜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 / 2024.01.24 / (2024)吉24执复7号 / 执行 / 入库日期:2025.07.02

裁判要旨

金钱债权执行中,人民法院冻结并扣划作为法人单位的被执行人的基本账户资金,被执行人以该账户内资金系专款专用为由提出执行异议,但不能证明账户内资金是具有保障公共利益属性、能够排除执行的专项资金,账户内资金存在混同现象并曾用于一般性费用支出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参考案例:长子县某工贸公司与山西某工贸公司执行异议案

2025-17-5-201-003 / 执行 / 执行异议案件 / 长治市屯留区人民法院 / 2023.02.21 / (2023)晋0405执异2号 / 执行 / 入库日期:2025.07.07

裁判要旨

执行中,对被执行人一般银行账户中的资金,应当按照银行记载的情况及账户的名称作为权属判断的基础与依据。案外人以其系借用被执行人账户,该账户中资金实际为其所有为由提起执行异议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参考案例:郭某、贝某与陈某执行复议案

2025-17-5-202-003 / 执行 / 执行复议案件 / 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 / 2024.02.23 / (2023)粤执复769号 / 执行 / 入库日期:2025.07.27

裁判要旨

执行中,人民法院拍卖的房屋存在原居住人员非正常死亡事件,构成房屋的重大瑕疵,足以影响买受人竞买该房屋的缔约基础,属于应当披露拍卖财产的重要信息。在网络司法拍卖中对该信息未予披露,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据此主张构成重大误解请求撤销拍卖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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