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
发布日期:2026年01月07日
“拖了这么久的赔偿款终于拿到手了!还听说其他工友的工资也有着落了,真是太感谢法院了!”申请人于某向执行法官连连道谢,这是一起从“两难困局”到“双解共赢”的执行案件,更是通化县人民法院践行善意文明执行理念的生动实践。
劳 务受伤 判赔偿 拒不履行引纠纷
于某在为某驻企项目部提供劳务过程中遭受损害,双方签订和解协议书,约定该项目部支付工伤款8万元。然而,截至2024年11月,于某仅收到2万元赔偿款,剩余6万元经多次催要无果, 于某遂 诉至通化县人民法院。法院经审理,依法判令驻企项目部于判决生效之日起立即给付于某剩余赔偿款6万元。因驻企项目部未按期履行生效判决书确定的给付义务,2025年10月,于某向通化县人民法院执行局申请强制执行,案件正式进入执行程序。
财产查控无结果 梳理案件陷两难
执行工作 刚 启动,便陷入了“两难”困境。一方面,财产查控屡屡碰壁。执行法官通过网络执行查控系统对驻企项目部的财产信息进行全方位、全覆盖排查,但未发现任何可供执行的财产。为避免遗漏财产线索,执行法官又开展线下查询,同样毫无收获,案件陷入“无财产可执行”的僵局。
同时,执行法官进一步梳理案件情况时发现,被执行人驻企项目部隶属于某实业公司,其存续依托该公司的采矿项目,案件实际牵涉第三人。更棘手的是,该实业公司在生产经营期间还拖欠30余名工人20余万元工资及多名债权人股金,形成“案中案”,矛盾交织叠加,化解难度陡增。
善意文明搭桥梁 多方磋商定方案
执行法官秉持善意文明执行理念,兼 顾债权人合法权益 与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秩序, 避免简单处置引发更多衍生问题,多次组织于某、驻企项目部及某实业公司开展磋商协调工作,历时两个 月不懈努力,结合各方实际情况量身拟定多个执行方案供选择。
真诚沟通换来了信任,不懈努力终促成共识。最终,各方达成一致意见,确定了切实可行的财产处置方案:自2026年起,由某实业公司每月向于某偿还5000元,直至6万元赔偿款全部还清。
在法院的全程督促履行下 ,该财产处置方案正顺利推进,于某的胜诉权益得到保障。
与此同时,法院同步统筹解决“案中案”问题,将工人工资列为优先受偿范围,推动该实业公司分期支付拖欠工资,30余名工人的工资诉求也逐步得到满足,实现了“一案解多纷”的良好效果。
从“查控无果、矛盾交织”的两难困局,到“双解共赢”,法官深挖案件症结,以善意执行为桥梁,不仅有效化解了多方矛盾,更切实保障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让司法温度直达民生一线。接下来,通化县人民法院将持续聚焦民生领域纠纷,以更有力的执行举措,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筑牢社会和谐稳定的司法防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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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点回顾
来源 :通化县人民 法院
初审:董新月 田兴志
复审:王洁瑜
终审:徐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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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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