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北京岳成律师事务所
发布日期:2026年05月09日
2026年5月2日,北京电视台生活频道《生活这一刻》栏目采访北京岳成律师事务所副主任、央视特约评论员岳屾山律师 。岳律师就“ 破解‘加班文化’困局 劳动者合法权益如何保障? ”接受采访。
内容介绍
当前,“加班文化”在职场中普遍存在,“领导不走我不走”等现象屡见不鲜。劳动者面对超时加班往往敢怒不敢言,拒绝加班又担心被用人单位刁难。那么,法律对于加班是如何规定的?加班费应如何计算?劳动者是否有权拒绝超时加班?如果拒绝,法律能否给予支持?
岳屾山律师表示,工作日延长工作时间的,应按工资的150%发放加班费;休息日安排加班的,用人单位可选择安排调休,若无法安排调休,则需按工资的200%发放加班费;法定节假日加班的,用人单位须支付工资的300%作为报酬,且不得以调休代替。我国标准工时制度为每日工作不超过8小时、每周不超过40小时。合法加班需同时满足基于生产经营需要、程序上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一致且每月加班时长不超过36小时。
对于用人单位单方面强制加班或每月加班超过36小时的违法情形,劳动者有权拒绝,并有权主张相应加班费。若与用人单位协商无果,劳动者可采取法律措施维护自身权益。岳律师建议,劳动者应注意保留加班证据,通过向劳动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或向劳动监察部门举报等方式,追究用人单位的违法责任,保障自身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