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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德和衡律师

发布日期:2025年09月10日    


一、引言

上市公司内部舞弊行为一直是资本市场监管的重点和难点。近年来,尽管监管力度不断加强,但此类行为仍时有发生,对资本市场秩序和投资者利益构成了严重威胁。

除了前文提到的刑事控告手段外,行政手段同样是治理内部舞弊的有力措施。证监会通过行政处罚、市场禁入等手段,对违法违规行为进行严厉打击,不仅对涉事公司和个人形成了有效威慑,也为维护市场秩序提供了重要保障。因此,深入分析上市公司内部舞弊的行政治理路径,对于进一步完善监管机制、保护投资者利益具有重要意义。

二、新法新规下上市公司需关注的问题

(一)新《证券法》的修订

2020年修订的《证券法》对上市公司治理与合规义务作出了系统性重构,通过大幅提高违法成本、强化投资者救济等制度创新,倒逼企业内控升级,对上市公司的舞弊行为作出了进一步的规制与防范。

1、设立专章规定信息披露制度

新《证券法》在第五章设立专章,规定了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制度,包括扩大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范围、完善信息披露的内容、规范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自愿披露行为等。其中,新《证券法》明确增列了 上市公司应当报送临时报告并予以公告的重大事件,明确上市公司债券发行人临时报告义务,对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义务作出了更为清晰、详细的规范和指引。

2、完善投资者保护制度

新《证券法》对 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控人的责任认定原则进行了重大调整, 新《证券法》第八十五条将原有的 “过错责任” 原则修改为 “过错推定责任” 原则,大大减轻了投资人的举证责任,同时,新证券法设立了代表人诉讼制度,规定投资者保护机构可以作为诉讼代表人,按照“明示退出”“默示加入”的诉讼原则,依法为受害投资者提起民事损害赔偿诉讼。这些修改无疑给上市公司的股东、实际控制人等责任人员施加了更高的合规压力,对于上市公司而言,一旦发生违规行为,可能面临来自众多投资者的巨额集体索赔,同时也需要面临更高要求的举证责任,这就要求上市公司必须更加严格地遵守法律法规,规范公司治理。

3、大幅提高了对证券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

新《证券法》大幅提高了对证券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如对于欺诈发行行为,从原来最高可处募集资金百分之五的罚款,提高至募集资金的一倍;对于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违法行为,从原来最高可处以六十万元罚款,提高至最高可处以一千万元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行政处罚幅度也大幅提升。

从上述修改内容中能够看出,新证券法将信息披露、投资者保护与处罚限度三条红线同步收紧,使“违规成本”陡然高于“合规投入”,提醒上市公司唯有把合规内控前移至日常经营,方能把制度压力转化为治理与融资的竞争优势。

(二)证交所配套文件的颁布

为了适应新《证券法》的修订,证券交易所陆续出台了一系列相关细化文件,以加强对上市公司内部舞弊行为的监管和处罚。这些文件的出台完善了资本市场的监管体系,提高了对上市公司内部舞弊行为的打击力度,有助于维护资本市场的公平公正和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1、违规行为的认定进一步细化

为加强市场监管,证券交易所通过发布相关文件,对上市公司的违规行为进行了进一步细化,2025年3月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0号——纪律处分实施标准》在分则部分通过专章规定,对信息披露、规范运作、证券买卖及权益变动披露、证券服务机构执业等方面的违规行为进行了细化规定,为监管机构提供了明确的执法依据,使其在查处上市公司违规行为时能够更加精准、高效地依据具体条款展开行动。

同时,这些规定也为上市公司划定了清晰的合规边界,提供了详尽的合规指南,使上市公司能够明确知晓哪些行为属于违规范畴,从而在日常运营中更好地规范自身行为,避免因违规而遭受处罚。

2、增加处罚种类

除了对违规行为进一步细化外,证券交易所颁布的文件同时设定了多样化的处罚措施。这些措施旨在根据不同违规情形施以不同程度的惩戒,以实现精准监管与有效威慑。

从处罚种类来看,惩罚方式不仅包括通报批评、公开谴责等声誉性惩戒,还涵盖了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相关职务、建议更换破产管理人等资格性限制类处罚措施。此外,还有暂不接受文件、限制账户交易等操作性措施,以及收取惩罚性违约金等经济性制裁。这些措施层次分明,既考虑了违规行为的性质与严重程度,又兼顾了违规主体的差异性,确保了处罚的合理性和有效性。

3、强调责任追究

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文件进一步细化了对责任人的追究机制。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0号——纪律处分实施标准》第十二条明确规定“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主导、组织、指使违规,财务造假、非法挪用、侵占上市公司利益,导致上市公司违规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相关监管对象应当承担主要责任。”

强化责任承担机制具有多方面的重要意义。首先,它有助于明确责任归属,确保违规行为的直接责任人无法逃避法律责任。其次,通过明确责任主体,可以增强对相关主体的约束力,促使他们更加谨慎地行使权力。此外,强化责任承担机制还能提升市场的透明度和公信力,增强投资者对市场的信心,促进资本市场的健康稳定发展。

三、行政治理路径

公司内部舞弊行为不仅损害投资者的利益,也破坏了市场的公平竞争环境,对公司的声誉和可持续发展造成严重影响。因此,上市公司需要积极探索行政治理路径,通过与行政部门的密切配合,有效应对公司内部舞弊行为,维护公司和市场的正常秩序。

(一)与行政部门保持密切配合

上市公司应高度重视与行政部门的沟通与协作,密切关注相关部门发布的法律法规及政策文件,明确自身在经营管理和信息披露等方面的合规边界。同时,上市公司要积极配合证监会的信息报送要求,如实提供财务账目、重大事项报告等资料。税务申报方面,公司应严格按照税务部门的要求,如实申报纳税,不得通过隐瞒收入、虚列成本等手段进行税务舞弊。通过与行政部门的密切配合,上市公司能够及时发现和纠正自身存在的违规行为,避免舞弊行为的发生和扩大。

(二)借助行政部门的力量进行监督检查

市场监管部门作为维护市场秩序的重要力量,会对上市公司的经营活动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监督检查。上市公司应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积极配合行政部门的审查工作。如果公司在自查过程中发现可能存在问题,也可以主动向市场监管部门寻求帮助。这种主动沟通不仅有助于公司及时纠正问题,避免问题扩大化,还能体现公司对合规经营的重视,市场监管部门的监督检查也有助于发现公司内部管理的薄弱环节,为公司改进和优化管理提供参考依据。

(三)必要时采取刑事手段

当公司内部舞弊行为可能触犯《刑法》时,上市公司应及时向公安部门报案,积极配合公安部门的调查取证工作。采取刑事手段不仅可以对犯罪行为人进行惩处,起到威慑作用,还可以为公司及时止损,维护公司的合法权益。上市公司在报案过程中,应提供详细的证据材料,包括财务账目、交易记录、相关人员的陈述等,以便公安部门能够快速、准确地开展调查工作。

四、规制与预防

在当今复杂多变的商业环境中,上市公司面临着内部舞弊的严峻挑战。为了公司的健康发展与良好运行,上市公司必须采取积极有效的措施加以应对,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一方面,上市公司可以通过行政手段打击舞弊行为;另一方面,在日常经营中应当搭建系统化的合规平台,筑牢风险防范根基。

(一)运用行政手段武器,维护公司合法权益

上市公司在面对内部舞弊行为时,行政手段是强有力的治理工具。行政部门在调查过程中,可以依法调取相关证据,为后续的处理提供坚实基础。同时,行政治理手段较为迅速、种类多样,可以根据不同的情况对舞弊行为进行及时纠正,如责令公司限期整改、限制交易等,能够帮助公司快速处理现存问题,恢复正常经营。

在此过程中,上市公司应与专业的法律服务团队,如律师团队相配合,以确保行政手段运用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1、分析问题所在,制定应对策略

律师团队可以为公司提供及时的风险预警,凭借其专业知识对公司面临的问题进行分析,提炼出关键信息,并结合相关部门的规定对材料进行梳理,为行政部门的核查提供应对思路。在公司面临内部舞弊问题时,律师团队可以确保公司的应对措施符合法律规定,避免因不熟悉程序或法律而引发新的问题。

2、与行政部门沟通,提交专业资料

律师团队可以代表公司与相关行政部门进行沟通,包括证监会、市场监管部门、税务部门等。律师团队能够以专业的法律语言向行政部门说明情况,确保行政部门对案件的理解准确无误。同时,律师团队可以根据有关部门的要求,提交核查所需要的文件,并及时向公司反馈行政部门的要求和意见,帮助公司更好地配合调查。

3、判断是否需要刑事控告

在行政手段无法有效解决问题时,律师团队可以帮助公司判断是否需要进一步采取刑事控告。律师团队可以根据案件的严重程度、证据的充分性以及法律的适用性,为公司提供专业的意见,确保公司在法律框架内采取最有效的措施。

(二)搭建系统化合规平台,筑牢风险防范根基

上市公司应将系统化、规范化的合规体系作为预防和规制舞弊的核心策略,通过建立完善的合规平台,全面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在这一过程中,上市公司同样需要专业的律师团队介入,从而更加有效地搭建系统性的合规平台。

1、研究法条与定期培训

律师团队可以深入研究相关法律法规,特别是《证券法》《公司法》等与上市公司密切相关的法律条文。通过定期培训,律师团队可以帮助公司管理层和员工及时了解最新的法律规定,确保公司运营的合规性。例如,律师团队可以通过专题讲座、线上课程等形式,对新出台的法律法规进行解读,帮助公司员工理解其对公司运营的具体要求。

2、制定举报检举制度

律师团队可以帮助公司制定有效的举报检举制度,完善公司内部监督机制,明确举报渠道、举报程序、举报奖励机制以及举报人的保护措施。律师团队可以确保这些制度符合法律规定,同时具有可操作性,鼓励员工积极举报内部舞弊行为,为公司及时发现和处理舞弊行为提供有力支持。

3、协助公司完善内部监督

律师团队可以参与公司内部审计委员会的工作,提供法律意见,确保审计工作的合法性和有效性。同时,律师团队可以协助公司建立反舞弊合规机制,明确各部门职责,确保公司的监督体系平稳高效运行。

结语

在新证券法及配套措施的推动下,国家打击上市公司舞弊的决心清晰可见。面对高压监管态势,上市公司要脱颖而出、稳健经营,必须建立系统化合规体系。这既需要深度学习与严格遵守法律法规,也要持续完善内部治理结构。同时,上市公司应积极运用行政手段维权,及时向行政部门报告舞弊行为,借助其调查权锁定证据,挽回损失,维护声誉。上市公司可以选择与专业法律团队合作,确保合规体系有效建立,积极通过行政手段完善公司治理,实现公司的良好运营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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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

张宁_副本.png

张宁

高级权益合伙人

张宁律师在2012年至2015年期间在金融公司担任法务工作,2017年加入德和衡上海所,现为高级权益合伙人并担任总所争议解决业务中心执行总监、刑民交叉业务中心副总监、上海所常务副主任。2023年作为首届浦东新区指派学员前往剑桥大学交流;2024年被评为浦东新区优秀青年律师。

张宁律师擅长的专业领域为商事争议解决、刑民交叉、企业合规等,在商事诉讼/仲裁和金融领域积累了丰富的实务经验,擅长疑难复杂争议解决,善于运用对时事政策的把握,通过帮助客户个性化制定诉讼、仲裁策略、方案,最大限度维护客户的法律利益;同时具备金融诉讼、金融刑民交叉、刑行交叉案件处理的实操经验,对新型领域的经济纠纷、经济犯罪有前瞻性的研究和实务经验,尤其在虚拟货币领域有深入的研究和实务经验,曾参与多起金融犯罪、商业贿赂、侵占挪用、涉税案件、股权转让的合规调查以及新型经济案件的刑事控告、刑事辩护工作;办理过多起虚拟货币相关的合同纠纷、行政专项、刑事控告等案件;服务行业领域包括:银行、融资租赁公司、金融科技、私募基金等。

张宁律师担任上海市浦东新区女律师联谊会副会长、上海市女律师联谊会理事、北京德和衡(上海)律师事务所女律师联谊会会长、上海金融法制研究委员会青工委委员、华东政法大学经济法学院 职业生涯导师、上海市律师协会企业法律顾问专业委员会委员等社会职务。

曲彦霓_副本.png

曲彦霓

实习律师

曲彦霓实习律师的业务领域包括经济类刑事案件的辩护、民商事争议解决以及民刑交叉案件的处理等,曾参与协助办理江西上饶某公司涉嫌骗取出口退税罪案、青岛某知名企业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仲裁纠纷案等多个案件,为客户提供专业的法律服务,积极维护客户权益。

曲彦霓实习律师专注对金融领域的研究,在《刑法学研究(第十五卷)》(科技刑法 研究专题)发表了《NFT 领域涉财产犯罪探究》,对法律与技术交叉领域有深入的研究与前瞻性思考。

张璞_副本.png

张璞

执业律师

张璞律师,北京德和衡(上海)律师事务所刑事业务部门执业律师,德和衡上海办青工委秘书长,上海律协维护律师执业权益委员会干事。

张璞律师业务领域包括经济类刑事案件辩护、企业刑事法律风险防控、民刑交叉案件处理等。办理过多起重大刑事诉讼案件和刑事合规项目,包括某国企刑事控告高管合同诈骗上亿元案件、某银行涉重大非法集资案件刑事合规项目、某高新科技企业涉虚开发票案、 某虚拟货币平台涉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案等,所参与办理的多起案件为客户争取到撤案、 不起诉以及取保候审、不予批捕等良好辩护效果,切实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质控人简介

图片

孙晶

高级权益合伙人

争议解决业务中心总监

sunjing@deheheng.com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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