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德和衡律师
发布日期:2026年01月12日

在“双碳”目标引领下,绿色金融已成为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引擎。信托行业凭借其制度灵活、工具多元的优势,正积极布局绿色赛道,绿色信托应运而生,并逐步成为服务实体经济绿色转型的关键金融工具之一。
本文将结合近期政策动态与行业实践,从律师视角梳理绿色信托的政策框架、核心模式与突出挑战,并围绕合规要点与业务机遇提出实务建议,以期为相关机构与投资者提供参考。
一、什么是绿色信托?
根据中国信托业协会发布的《绿色信托指引》,绿色信托是指信托公司为支持环境改善、应对气候变化和资源节约高效利用等经济活动,通过绿色资产服务信托、绿色资产管理信托、绿色公益慈善信托等方式提供的信托产品及受托服务。
与传统信托相比,绿色信托具有明显的“双重目标”属性:既追求财务回报,也注重绿色环境效益。其资金投向严格限定于清洁能源、节能减排、生态保护等绿色产业,且在信息披露、风险管理等方面要求更为严格。
二、政策发展脉络
我国绿色信托的蓬勃发展,始终紧随国家绿色金融战略的整体布局与深化推进。从理念提出到体系构建,再到精细施策,其政策脉络清晰,为行业合规展业提供了根本遵循。
1. 理念奠基与目标确立 (2005-2015)
2005年,“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的提出,为统筹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奠定了思想基石。随后的“十一五”“十二五”规划期间,节能减排约束性目标逐步确立,《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等政策相继出台,推动绿色治理从理念走向制度化、指标化。
2. 顶层设计体系构建 (2016-2022)
2016年,央行等七部委联合印发《关于构建绿色金融体系的指导意见》,完成了我国绿色金融体系的顶层设计,我国也成为全球首个建立系统性绿色金融政策框架的主要经济体。党的十九大、二十大连续强调“发展绿色金融”“完善绿色金融政策和标准体系”,将其提升至国家战略层面。
3. 全面深化与聚焦落地 (2023年至今)
2023年的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与中央金融工作会议,均明确提出“强化金融支持”“做好绿色金融大文章”。2024年以来,政策部署进一步具体化、系统化:
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监管总局、证监会联合发布《关于进一步强化金融支持绿色低碳发展的指导意见》,强化方向引领。各部委相继出台《绿色低碳转型产业指导目录(2024年版)》《银行业保险业绿色金融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等文件,细化产业范围与机构实施方案。资本市场层面,《关于资本市场做好金融“五篇大文章”的实施意见》及配套统计制度同步落地,推动形成覆盖信贷、保险、资本市场等多维度的绿色金融政策合力。
律师提示: 绿色信托政策体系已从 “鼓励倡导”进入“规范引导”与“考核激励”并重的新阶段。机构开展绿色信托业务,必须建立常态化政策跟踪机制,确保业务方向、项目认定、信息披露等环节始终与最新监管要求同步,规避合规风险。
三、绿色信托的“双轮驱动”政策框架
当前,我国绿色信托已构建起“国家监管定方向、行业自律促落地”的双层政策框架体系,二者协同发力,共同引导并规范绿色信托业务健康、有序发展。
(一)国家监管:顶层设计与合规标尺
国家层面的金融监管政策为绿色信托提供了根本性的制度依据与发展方向,核心体现在“业务引导”与“标准界定”两个层面。
业务方向引导: 以2024年3月由中国人民银行等多部门联合发布的《关于进一步强化金融支持绿色低碳发展的指导意见》为核心文件。该文件明确鼓励信托公司发挥其特有的“财产独立、风险隔离”制度优势,积极拓展绿色投融资、碳金融等创新业务,为信托业服务绿色转型提供了权威的政策背书和业务指引。
产业标准界定: 项目的“绿色”属性需有明确标尺。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发布的《绿色低碳转型产业指导目录(2024年版)》,以及金融监管部门联合发布的《绿色金融支持项目目录(2025年版)》,共同明确了节能降碳、环境保护、资源循环利用等绿色产业的详细范围。这两份目录是信托公司认定绿色项目、核准资金投向必须依据的“正面清单”,从源头确保了业务的合规性。
律师提示: 开展绿色信托业务,首要步骤即是对照最新版《目录》审慎认定基础资产或项目是否属于支持范围,这是规避“洗绿”风险、确保政策合规的第一道关口。
(二)行业自律:细化规范与落地执行
在国家级政策框架下,中国信托业协会通过一系列自律规则,将宏观导向转化为可操作、可评估的具体规范,形成了“指引-披露-评价”的完整闭环。
核心业务指引——《绿色信托指引》(2025年修订): 作 为行业的“操作手册”,新版《指引》与信托业务“三分类”新规充分衔接,系统明确了绿色信托的定义、目标、业务流程与管理要求。其最大亮点在于配套制定了《绿色信托标准》,为绿色资产服务信托、资产管理信托、公益慈善信托提供了分类认定的具体标尺,极大增强了业务的可操作性与标准化程度。
信息披露规范——《信托行业ESG披露指南》: 该指 南要求信托公司遵循六项原则,全面披露环境、社会与治理绩效,其中绿色信托业务的开展情况是披露重点。规范、透明的ESG信息披露,不仅是履行社会责任的表现,更是信托公司提升市场公信力、获取投资者信任的重要工具。
动态评价机制: 协 会建立常态化的绿色信托评价机制,通过要求机构定期报送总结与计划,动态掌握行业进展,及时发现共性问题。这一机制形成了持续的“监督-反馈-提升”循环,推动行业整体向规范化、高质量方向发展。
律师提示: 自律规则虽不具备法律强制力,但在监管评级、市场声誉方面影响显著。信托公司应将自律要求内化为内部管理制度,特别是在业务流程设计、合同文本完善、信息披露口径等方面主动对标,以规避合规风险,塑造专业品牌形象。
政策的清晰是业务稳健的基石。对信托公司而言,唯有深度理解绿色金融的政策逻辑与监管意图,才能将合规从负担转化为竞争优势。然而,政策框架搭建之后,更精彩的故事在于市场如何演绎。在下一篇文章中,我们将深入业务一线,拆解绿色信托三大模式的创新案例,看金融工具如何被赋予绿色的灵魂。
作者简介

陈焘
高级合伙人
金融业务中心总监
业务领域:公司及并购,跨境投资并购,私募股权投资,国际商事仲裁、争议解决
陈焘律师,拥有吉林大学法学博士学位,同时具备中国及美国纽约州律师执业资格。陈焘律师长期深耕金融投融资、跨境合规与投融资争议解决领域,凭借对美国纽约州法律的深入掌握以及对国际监管规则的精准把握,在处理金融投融资及涉外法律事务中展现出显著的专业优势。他所主导的多起金融投融资及跨境投资并购项目,因其前瞻性的架构设计与卓越的执行成效,被业内广泛视为标杆案例。陈焘律师始终致力于为客户提供高效、精准的法律解决方案,在复杂项目与高端法律服务市场中赢得了广泛认可,奠定了其在该领域的领先地位。2025年7月,陈焘律师曾荣登LegalOne“实务精英100强(公司商事)”榜单。
邮箱:chentao@deheheng.com
质控人简介

陈健民
高级合伙人
金融业务中心执行总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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