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亲人去世后,微信与支付宝余额、游戏账号、自媒体账号能继承吗?

行业观点
专业人士
发表于 04 月 05 日修改于 04 月 05 日

来源:法治网

发布日期:2026年04月04日    


数字遗产何去何从

为回馈姐姐的照料,“00后”冯先生在遗嘱中将工资存款全部留给姐姐,并把使用7年的游戏账户作为数字遗产纳入分配范围。这是近日发布的2025年中华遗嘱库“十大典型案例”中的一个案例。

离世的互联网用户,留下的不仅是亲情与回忆,还有庞大且沉默的数字王国:微信与支付宝余额、游戏账号、自媒体账号、数字藏品,以及聊天记录、云相册等。

随着当前数字技术深度融入每个人的生活,数字遗产的治理,正成为亟待破解的前沿课题。

被冻结的数字资产

“如果有一天我突然‘下线’,朋友圈里的视频照片、拥有不少粉丝的短视频账号,还有游戏里充过值的账号,到底该归谁?能否被亲人拿到?”近日,某知名大V突发疾病去世,留言区里有不少网民探讨。

去年10月,某已故歌手在一家音乐平台的账号被人意外登录,平台核查后发现,这是艺人在去世后,账号绑定的手机号被运营商回收后“二次放号”所致。

这一事件也引发了网民对数字遗产问题的讨论:亲人去世了,关于他们的“数字记忆”该如何处理?

一些法律界人士表示,近年来,数字遗产相关诉讼增长速度很快,但大量案件因法律空白与技术壁垒久拖不决或无法执行。

上海某大学学生周某的母亲在某平台创建的公众号被不少用户关注。母亲去世后,周某尝试继承,却发现个人类型的公众号不支持继承。一方面,母亲精心运营的公众号将面临销户危险;另一方面,由于原绑定的银行卡已随母亲离世销户,此后产生的广告收入无法到账。去年,周某将该平台告上法庭。

“法院立案后,平台方提出将该公众号迁移的调解方案。我希望通过这个案件,让数字遗产继承问题被看见、被重视。”周某说。

为规避此类风险,数字遗产正逐渐被一些人写入遗嘱。中国老龄事业发展基金会中华遗嘱库项目办主任陈凯表示,随着年轻群体对遗嘱的认知不断刷新,虚拟财产已成为年轻人财产的重要组成部分。

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CNNIC)今年2月发布的第57次《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报告》显示,截至2025年12月,我国互联网即时通信用户规模达10.94亿人,网络视频用户规模达10.93亿人,网络游戏用户规模达5.73亿人。

当岁月流逝,这些庞大的数字账号中有一部分会慢慢变为数字遗产。一名年轻受访对象说:“数字遗产跟房子、存款不一样,它看不见摸不着,很容易被忽略。但数字、账号背后,都是实实在在的人和情感,不能悄悄消失。”

法律、技术与伦理的三重困境

数字遗产继承到底难在哪?记者调查发现,当前在法律、技术、伦理层面,存在三重困境。

在法律层面,虽有原则规定,但缺乏具体规定。受访法律工作者说,民法典第127条虽对数据和网络虚拟财产作出规定,但仅为宣示性保护,缺乏具体操作规范。目前,不少平台的服务协议,与民法典的指导原则存在冲突,在司法实践中仍需“摸着石头过河”。

记者查阅多款主流互联网平台的用户协议发现,绝大多数平台在协议中明确约定“账号所有权归平台所有,用户仅享有使用权,禁止转让、继承”,有的平台还在协议中写明“用户离世后,账号将由平台直接收回”。

此外,部分数字资产的价值评估也缺少明确法律规定,在司法实践中难以判定。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法学院副教授王琦说,游戏装备、自媒体账号等资产的价值受市场、政策、用户活跃度影响较大,又没有公开、合法的交易市场,价值评估缺乏统一标准。

在技术层面,数字账号在继承时面临登录验证、加密解除等技术限制。例如,短视频平台账号如果可以继承,需要账号密码、手机验证码、人脸识别等多重登录验证;电子货币的提取,也需要平台密码、取款密钥、身份信息等要素,如果有加密资产,还要面对平台对用户数据的保密措施,更难以实现继承。

某互联网平台从业者王晓告诉记者,若逝者账号长期不使用,就可能被平台限制登录;由于平台有账号安全保护的规则限制,后续即便是亲属也难以轻易登录。即使有公证部门的遗嘱公证,在互联网平台中也很难直接变更权属关系,只能借助司法诉讼的方式确定归属权。

在伦理层面,数字遗产继承也要面临情感和隐私的“冲突”。“数字遗产的继承分两方面,分别是财富和情感。”青岛大学文学与新闻传播学院副教授周思钊说,情感固然重要,但逝者生前的每一条信息、每一段语音、每一张照片、每一个视频,是否全部允许对继承人公开,是值得商榷的伦理问题。

中国法学会婚姻家庭法学研究会理事高蕾说,私密聊天记录、电子邮件等数据兼具人格权益和隐私属性,如果直接交给继承人,很可能构成对逝者和第三方隐私权的侵犯,这导致逝者账号在继承认定中的可继承边界难以统一。

以创新探索出路

第57次《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报告》数据显示,截至2025年12月,我国互联网普及率达80.1%。周思钊等受访专家说,在网络时代成长起来的“数字原住民”越多,数字资产越庞大。而这些数字资产,终有一天会变成数字遗产,关于这类遗产继承的需求会逐渐增多。如果继承问题始终难以“破题”,在一些平台还可能会滋生非法获取用户数据、私自付费继承交易等灰色产业链。

目前,围绕数字遗产继承的立法探索正在全球多地开展,已有部分国家和地区在法律中规定,遗嘱执行人有权接收遗嘱设定人的数字资产或设备。企业、平台也纷纷发力,开展有益尝试。一些大型手机厂商和互联网公司允许用户指定遗产联系人,并授权遗产联系人在用户身故后一段时间内,访问部分存储在账户及云端的内容。

2025年12月,最高人民法院发布《关于修改〈民事案件案由规定〉的决定》,对《民事案件案由规定》作第三次修正,其中增加第一级案由“数据、网络虚拟财产纠纷”,为包括数字遗产继承在内的虚拟财产纠纷案件的受理、审理提供了司法依据。

中国互联网协会法工委副秘书长胡钢建议,各地可先行探索出台框架性规范与可操作指引,明确底线规则,如明确社交账号等数字遗产的法律地位,构建分类继承制度,明确数字遗产继承程序,随后依据技术迭代与司法实践高频评估、滚动修订。

数字遗产不仅关乎巨额资产的归属,更关乎数字社会如何确立“以人为本”的底层规则——数据不仅属于平台、资本,更属于创造它、赋予它灵魂的每个普通人。

- END -

来源 |新华社

编辑 |李梦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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