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北京岳成律师事务所
发布日期:2026年04月07日
2026年4月5日, 大庆电视台《今晚30分》栏目采访北京岳成律师事务所大庆分所主任岳婷律师。岳律师就“ 影院‘装修’让顾客去别家 储值用户只能‘被迫转院’吗? ”进行法律评论。
内容简介
李女士在某影城充值消费卡后发现其以“装修”为由暂停营业,要求消费者前往另一家电影院消费。李女士表示,如果影城装修后能恢复营业,她可以等待;但如果影城关闭,则要求退还卡内余额。那么,消费者是否有权拒绝前往其他影城,并要求退还卡内剩余款项呢?
岳婷律师表示,李女士向影城储值,双方形成了预付式消费合同关系。影城单方面暂停营业,要求消费者到距离较远的其他影城消费,属于擅自变更服务地点,给消费者造成了明显不便,消费者有权拒绝。李女士可以选择等待影城恢复营业,也可以直接要求退还卡内剩余的全部款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