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杭州中院
发布日期:2026年05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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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商“沃土”滋养创新“幼苗”
——杭州法院聚焦“企业发展最好摇篮”,打造公平有序的创业创新司法保护高地
从一串看似平常的代码,从一家名不见经传的小公司,到一件崭露头角的“爆款”产品,再到一家脱颖而出的“独角兽企业”。近年来,一连串的创新成果在杭州如雨后春笋般涌现。这并非奇迹使然,而是杭州在耕耘和浇灌创新生态的“台下功夫”,为企业打造最佳的“成长摇篮”。
良好的创新生态不仅意味着要解决企业发展的“难题”,更要给足企业发展的“信心”。这份信心来源于可感、可知、可预期的法治化营商环境,表现为企业家敢投入、敢创新、敢长期主义的底气。
近日,杭州中院印发《关于推进一流创新生态建设 服务保障法治化营商环境专项举措8.0版》(以下简称营商环境8.0版),紧扣推进一流创新生态建设,在聚焦“企业发展最好摇篮”方面提出打造公平有序的创业创新司法保护高地,旨在用司法的确定性,对冲创新创业发展的不确定性。
向新向善,立稳规则“界碑”
当前沿技术“加速跑”,跑到了现行法律规则的“空白地带”,司法也面临一系列前所未有的新课题。营商环境8.0版提出,要坚持司法保护强度与科技创新程度相协调,助推增强原始创新能力。
“输入几个关键词,AI帮你全自动写出爆款种草文案”。日前,一起“AI种草案”引发广泛讨论。案件中,某AI写作工具利用人工智能技术诱导用户生成大量虚假“种草”内容,并以此牟利。只要在该工具内输入商品名称、品牌等几个要素,可以瞬间生成几百字的“种草”笔记。
这些虚假的“种草”笔记主要针对某知名社交平台。该平台规则和平台公约均强调分享真实体验和经历。平台运营公司认为某AI写作工具破坏了该社交平台真实的种草内容生态,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其停止著作权侵权及不正当竞争行为。
面对被告的“技术中立”抗辩,杭州中院旗帜鲜明地亮明态度——技术是中立的,但技术的应用须受到法律规制。基于生成式人工智能服务的特点,服务提供者须对其经营活动承担相应法律责任。被告提供的服务带有明显的指向性和诱导性,生成的虚假种草内容损害了原告的竞争利益和消费者长远利益。法院最终判决赔偿原告经济损失及合理开支共计10万元,并确立了“智能向善”的基本准则。
作为全国首例涉及AI代写“种草笔记”的不正当竞争案件,这一判决为生成式人工智能服务提供者划定了合理的注意义务边界,也为“数字泔水”治理划清了红线。这一裁判导向,在营商环境8.0版中有了坚实的制度支撑。杭州法院将加强前瞻性研究和裁判规则供给,推动完善支撑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发展的制度机制。同时,准确把握人工智能产业发展规律和趋势,探索人工智能领域知识产权归属、侵权认定、利益分配规则机制及治理措施,引导人工智能技术向善发展。
“破”中求“立”,焕发创新生机
创新创业的浪潮下,也难免有企业搁浅。营商环境8.0版提出要“强化破产审判拯救和出清功能”,运用“破”与“立”的辩证思路,让创新生态始终保持勃勃生机。
一家昔日彩色丝“龙头企业”就曾站在破产的“悬崖边”。总负债40亿余元的某新材料公司及其关联企业,原本因多起执行案件分属不同基层法院执行,清债之路阻碍重重。钱塘法院通过交叉执行、执破融合,将执行程序中的财产调查、资产查封、债务梳理等工作,经“预重整”后顺利衔接转入破产程序,充分压缩了处置周期,不仅清偿了职工工资在内的7000余万元职工债权,还保持了技术创新优势,实现全线复工复产。在重整过程中,法院还指导破产管理人淘汰落后产能,完成企业产线升级转型。
除了案件审理,“破”与“立”的思路仍在延伸。富阳法院创新构建起以“绿黄黑”三色名单为基础的分类管理与处置机制——通过比对失信企业、执行终本企业、破产企业三张清单,对暂时陷入经营困境但具有维持价值的“绿名单”企业,引导其通过预重整、重整或和解程序化解债务;对长期占用社会资源且丧失信用价值的“黑名单”企业,依法及时启动破产清算程序,让市场主体“退出不难、修复有门”。
破产程序不只是“剧终”,更注重“重生”。自2019年杭州中院首次发布服务保障法治化营商环境专项举措以来,全市法院通过破产程序重整成功359件,化解债务约3300亿元。营商环境8.0版将进一步强化破产审判拯救和出清功能,包括积极运用“封闭运营”、自行管理等制度工具,试行科创人才股东权益保留机制,创新“债转股”等权利实现方式,以及优化企业挽救价值估值系统,持续优化企业无形资产价值识别与处置,提升破产重整成效。
“刚柔并济”,激活发展信心
执行是实现公平正义的“最后一公里”。从1.0版到8.0版,“坚持善意文明理念”一直是杭州法院服务保障法治化营商环境专项举措之一。
“在涉企案件执行过程中,我们始终秉持善意文明的执行理念,坚持比例原则避免过度执行。”杭州中院执行局局长张波介绍,杭州法院推广助企纾困“工具箱”,努力做到“不中断企业的指挥系统、不中断企业的资金往来、不影响企业的生产经营、不扩大对企业声誉的负面影响”。
在一起涉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执行案中,某动力电池公司早已被多家法院强制执行,账户无存款,公司方面失联难寻,滨江法院面临“执行不能”困境。
承办人注意到,判决退还的17万余颗锂离子电芯,仍存放于申请执行人仓库内。这批电芯因压差过大,已不适用于新能源汽车。但承办人换了一个思路:不能用,不等于没价值。尽管该批锂离子电芯因质量缺陷无法用于原定用途,但其仍具备可再生利用或梯次使用的潜在价值。
滨江法院立即启动“控制—评估—拍卖”一体化的精细执行机制,化“废品”为“真金”。经专业评估机构鉴定,这批电芯市场价值仍达40余万元。通过网络司法拍卖,成功引入多家竞买主体。历经30次激烈延时竞价,最终以远超评估价的金额成交,案件债务全部执行到位。整个过程没有影响被执行企业经营,却让胜诉方的权益全部落袋。
此次发布的营商环境8.0版,对涉科创企业的执行案件进行细分,将充分考虑其技术密集、资产轻质、研发投入大等特点,规范查封、扣押、冻结等强制措施,灵活适用“活封活扣”、保全置换、反担保等方式,最大限度降低对企业正常研发和经营活动的影响。
对于一些诚实而暂时陷入困境的被执行企业,执行未必让企业陷入穷途末路。杭州中院试点“失能”认定机制,发布关于“失能”案件办理工作指引,探索客观履行能力评估“九步法”,让暂时困难的企业渡过难关。基于此,强化企业“正向激励”出现本次发布的营商环境8.0版中,强调将对履行义务的企业和经营者及时开展信用修复,助力重返市场、轻装上阵。
与此同时,对恶意逃债、拒不履行的被执行人,杭州法院常态化开展“执护营商”系列之“鲲鹏执行”“百日攻坚”等集中执行行动;对平时行踪不定、传唤不到庭的被执行人强势突击,集中查扣、处置、拘留、执结,切实维护胜诉权益。营商环境8.0版明确将常态化开展拖欠企业账款案件专项执行行动,综合运用各种执行措施,加大执行力度,帮助及时回笼资金。
立足杭州打造一流创新生态目标,营商环境8.0版将助力打造企业发展“最佳摇篮”,让“我负责阳光雨露,你负责茁壮成长”成为杭州创新发展的坚实底气。

撰稿人:魏澜、高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