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
发布日期:2026年05月18日
为进一步打造高质量司法环境,助力全省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深入实施省高院制定的《打造高质量司法环境助力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三年行动方案(2026—2028年)》,省法院公众号特开设“以法为盾护营商”专栏,聚焦打造高质量司法环境助力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三年行动,集中展示司法护航企业发展的务实举措和创新做法,敬请期待。
全面落实平等保护原则
坚持和落实“两个毫不动摇”,围绕“两个健康”主题,切实保障各类产权主体合法权益。认真贯彻落实民营经济促进法及指导意见,落实“对侵犯各种所有制经济产权和合法权益的行为实行同责同罪同罚”的要求。加强对查封、扣押、冻结等强制措施的司法审查,常态化防止和纠正违规异地司法、趋利性执法司法问题,切实防范和纠正利用刑事、行政手段干预经济纠纷。依法甄别纠正涉企刑事错案,健全涉企案件依职权复查和再审纠错机制,发布产权司法保护典型案例,切实增强企业发展信心,稳定企业发展预期,有效激发企业经营活力。
助力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
紧扣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要求,依法监督和纠正行政机关滥用权力排除或者限制公平竞争的违法行政行为,破除地方保护和行政性垄断。妥善审理涉及区域贸易、要素流动、市场准入等案件,保障商品、要素和资源自由流动、高效配置,为畅通国内国际双循环提供有力支撑。加强整治“内卷式”竞争司法路径研究,加强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司法,促进公平有序良性竞争。依法打击虚假诉讼、恶意诉讼及滥用诉权行为,净化司法环境与市场生态。
健全类案同判保障机制
严格规范法官自由裁量权,统一法律适用标准和裁判尺度,有效防范“类案不同判”问题。聚焦合同、金融、知识产权、破产、执行等涉企纠纷高频领域,强化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提升司法公信力与可预期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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