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发现律师事务所
发布日期:2025年09月0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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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贺海燕
引 言
打破“家暴=殴打”的刻板印象
提到家暴,你脑海中浮现的是拳打脚踢、伤痕累累的画面吗?但如果你的伴侣从不打你,只是严格控制你的每一笔开销,让你连买菜都要记账报备;或者对你冷若冰霜,视你如空气,拒绝任何有效沟通;又或者将你的个人隐私四处宣扬,让你在亲友同事面前抬不起头……这些,算是家暴吗?
作为深耕反家暴领域的专业律师,我们想告诉你一个残酷而重要的事实: 家庭暴力的范畴远比公众普遍认为的要广 。它不仅是身体的伤痕,更是精神的枷锁、经济的牢笼和人格的践踏。许多受害者长期生活在痛苦之中,却因为暴力形式的隐蔽性而未能意识到自己正遭受侵害。
本文将结合我国法律、司法实践和典型案例,为您揭开“隐形暴力”的面纱,带您重新认识家庭暴力,学会识别那些不易察觉的伤害,并为您提供切实可行的维权指引。
一、法律的“放大镜”——家庭暴力究竟指什么?
要识别家庭暴力,首先要理解法律是如何界定它的。这不仅是一个概念问题,更直接关系到我们能否获得法律的保护。
核心定义:身体与精神的双重侵害
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第二条给出了权威定义:
本法所称家庭暴力,是指家庭成员之间以殴打、捆绑、残害、限制人身自由以及经常性谩骂、恐吓等方式实施的身体、精神等侵害行为。
请注意这里的关键词: “身体、精神等侵害行为” 这个“等”字为法律的解释和适用留下了重要空间,意味着家庭暴力的形式并非局限于列举出的几种,而是涵盖了所有具有同等侵害性质的行为。这为我们后续讨论的经济控制、性暴力等“隐形暴力”形式提供了坚实的法理基础。
理论核心:权力的滥用与控制
家庭暴力与偶发的“家庭纠纷”有着本质区别。纠纷可能是平等的、双向的,而暴力的核心则是 “权力和控制” 施暴者通过各种暴力手段,旨在建立或维持一种不平等的权力关系,剥夺受害者的自主权和尊严。正如家庭暴力理论研究所指出的,无论是社会学习理论还是女权主义视角,都承认滥用权力与控制是家庭暴力的根本特征。
主体范围:不止于传统家庭成员
法律的保护网正在不断扩大。很多人误以为只有夫妻、父母子女之间才构成家暴。实际上,《反家庭暴力法》第三十七条明确规定:
家庭成员以外共同生活的人之间实施的暴力行为,参照本法规定执行。
这意味着, 同居关系、恋爱关系中的暴力行为同样受到法律规制。 近年来,根据我国《妇女权益保障法》第二十九条的规定,立法进一步拓宽了保护范围,将有恋爱、同居、离异等关系的人员纳入了保护范畴,体现了立法的与时俱进。
二、警惕!这些不易察觉的行为也是家庭暴力
让我们聚焦于那些最常见但最容易被忽视的“隐形暴力”据最高法统计,全国约有24.7%的家庭存在不同程度的家庭暴力,其中很大一部分并非纯粹的身体暴力。
(一)精神暴力:
1.无声的凌迟——杀伤力惊人
精神暴力通过言语和行为摧毁一个人的自尊和安全感,其伤害往往比身体创伤更持久、更难愈合。常见的形式包括:经常性谩骂、侮辱、贬低人格、威胁恐吓、跟踪骚扰、孤立(禁止与亲友交往)等。
2.“冷暴力”——情感的荒漠
“冷暴力”是精神暴力的典型。施暴者通过漠不关心、情感疏远、拒绝沟通、停止或敷衍性生活等“非暴力不合作”的方式,对伴侣进行精神折磨。例如,丈夫对妻子漠不关心,对家庭事务不闻不问,导致双方成为“同一个屋檐下的陌生人”。这种精神层面的暴力,足以对受害者造成严重的心理伤害。
3.“宣扬隐私”——人格的谋杀
将伴侣的隐私作为控制和伤害的武器,是一种极其恶劣的精神暴力。在最高法发布的“谌某某违反人身安全保护令案”中,男方在法院发出保护令后,仍向女方单位领导披露其隐私,导致女方工作生活受到严重影响。法院最终认定此行为构成精神侵害,并对施暴者处以拘留。此案的典型意义在于,它首次在国家层面明确“宣扬隐私”构成家庭暴力,并推动了湖南省地方立法的完善。
(二)经济控制:看不见的枷锁,独立的牢笼
经济控制是通过掌控财务来削弱对方自主能力,使其产生依附感和无力感。其表现形式包括:严格限制金钱使用、剥夺家庭财产的知情权与处理权、不允许外出工作、强迫上交全部收入,甚至索要生活费需要打欠条等。
在重庆市巴南区法院审理的“小梅案”中,丈夫将全职太太小梅的生活费从每月4000元降至1000元,严重影响母子基本生活。法院最终裁定这属于经济控制,并发出人身安全保护令,要求丈夫按月足额支付生活费。此案向社会传递了明确信号:经济控制绝非“夫妻间管钱”的小事,而是一种应受法律制裁的暴力行为。目前,《江苏省反家庭暴力条例》等地方性法规已明确将“经济控制”列为家暴形式。
(三)性暴力:被“亲密”掩盖的罪恶
一个普遍而致命的误区是:“夫妻之间不存在强奸”这是完全错误的。在婚姻或任何亲密关系内,违背一方意愿,强迫其发生性行为,同样构成家庭暴力,情节严重的甚至可能构成强奸罪。性暴力的核心是“ 是否自愿 ”而非双方的“关系身份”。全球约三分之一(33%)的女性(约7.36亿人)在其一生中遭受过亲密伴侣的身体暴力或性暴力。这种暴力形式因其高度的私密性而更难被揭露,但其伤害同样深重。
(四)特殊受害者:被忽视的角落
1.目睹家暴的儿童
家庭暴力的受害者不仅仅是直接承受暴力的一方。最高法在2023年发布的典型案例中明确指出:“ 目睹家庭暴力的未成年子女也是家庭暴力受害人 ”长期目睹暴力场景,会给儿童带来巨大的心理创伤,可能导致创伤后应激障碍(PTSD)、抑郁、焦虑等严重后果,影响其一生。
2.被“管教”掩盖的虐待
在“刘某虐待、重婚案”中,被告人长期殴打、辱骂与其共同生活的女友及女友带来的8岁女儿,致使女孩患上抑郁状态和创伤后应激障碍。法院最终认定其行为构成虐待罪。此案警示我们,对家庭成员,包括无血缘关系但共同生活的人的暴力行为,绝不能以“管教”为名行虐待之实。
三、家暴不是“家务事”律师给你的三条“锦囊”
了解了什么是家庭暴力,更重要的是知道如何应对。作为您的法律后盾,我们为您准备了三条实用“锦囊”希望能帮助您挣脱困境。
锦囊一:提高认知,勇敢识别
核心建议:请相信自己的直觉。如果一段关系让你长期感到恐惧、压抑、被控制、失去自我,即使没有明显的身体伤害,你也极有可能正在遭受家庭暴力。不要用“他只是脾气不好”“家家有本难念的经”来说服自己。对照上文列举的各种“隐形暴力”形式,进行自我评估,正视问题的存在是解决问题的第一步。
锦囊二:保留证据,打破沉默
核心建议:证据是维权的关键。“家丑不可外扬”的传统观念是纵容暴力的帮凶。请务必打破沉默,有意识地收集和保留证据。
身体暴力:及时就医并保留完整的病历、诊断证明、医药费单据;对伤情进行多角度、清晰地拍照或录像。
精神/经济暴力:保留含有威胁、恐吓、侮辱内容的短信、微信、邮件截图;对争吵、辱骂过程进行录音;保留施暴者写的保证书、悔过书;保留索要生活费的欠条、不合理的家庭账本等。
通用证据:向公安机关的报警记录(110接处警记录、公安机关出具的家庭暴力告诫书);向居委会、村委会、妇联、单位、朋友、亲属求助的记录或证人证言。
锦囊三:寻求帮助,善用法律
核心建议:你不是一个人在战斗!《反家庭暴力法》明确规定,反家庭暴力是国家、社会和每个家庭的共同责任。
1.紧急求助。在面临人身危险时,请立即拨打110报警。
2.社会支持。向您所在的单位、居(村)委会、妇联等机构投诉、反映或求助,他们有责任提供帮助和处理。
3.法律“护身符”。向人民法院申请“ 人身安全保护令 ”,这是隔离施暴者、保护自身安全最直接有效的法律武器。申请保护令不以提起离婚诉讼为前提,情况紧急的,法院应在24小时内作出。
4.最终途径: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并依据您收集的证据,主张家庭暴力损害赔偿。
结 语:挣脱枷锁,走向阳光
家庭暴力绝非“家务事而是对基本人权的公然践踏,是法律明令禁止的违法乃至犯罪行为。任何形式的暴力,无论多么隐蔽,都不应被容忍或忽视。
认识和揭露“隐形暴力”不仅是对受害者的赋能,更是衡量一个社会文明进步的标尺。我们呼吁每一位深陷困境的朋友,勇敢地迈出求助的第一步;也呼吁社会公众,提高警惕,对身边的暴力行为不再袖手旁观,共同织密反家庭暴力的社会支持网络。
如果你或你身边的人正在经历这一切,请不要害怕,更不要绝望。法律是你最坚实的后盾,而我们,愿意用专业的知识和坚定的支持,为您照亮前行的路,陪您一起走向没有暴力的阳光地带。
声 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