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ogo
话题

来源:法治网

发布日期:2025年12月15日    


“说好的提前退租,只需付一个月房租做违约金,实际却要扣除我45天的房租”“租房暖气管道因老化爆裂,我的电脑主机等财物被泡损坏,平台却将责任推给供暖公司拒绝赔偿……”

近日,多位租客向法治网记者反映,他们在自如平台租房遭遇退租扣费不透明、物品赔偿标准模糊、事故责任推诿等问题。而平台方往往是一句 “按合同办事”,就让他们陷入维权困境。

那么,被租客们吐槽的这些平台规则,是否确保了基本的公开、公平、公正以及诚实信用原则?在这些退租扣费及赔付争议中,客服通常搬出的 “按合同办事”,是否涉嫌霸王条款?作为与百姓生活密切相关的衣食住行中的重要一环,平台方及相关监管部门又应如何保障租客们的合法权益?法治网记者就此展开调查——

退租扣费及物品折旧赔付规则引争议

今年 11月初,租客杜先生因个人原因计划提前退租,在咨询自如管家时,对方仅告知“违约扣一个月房租”。但当他11月7日搬离后,却被告知因未提前15天发起退租申请,需额外支付15天房租,加上合同约定的一个月违约金,共计被扣5790元。

“既然已经告知我‘违约’要扣一个月租金了,为什么还得要我提前15天申请,这不是霸王条款吗?”杜先生多次向平台申诉,得到的回应始终是“按合同办事”。

除了违约金争议,更让杜先生难以接受的,是物品赔付标准的模糊不清。杜先生称,退租时自如管家以客厅沙发有起球磨损为由,要求他买个一模一样的新沙发换上,否则就扣除折旧费 1190元。

(管家拍的沙发磨损局部图)

“就是正常使用的布料磨损,怎么就成了‘损坏’?而且‘必须买一模一样的产品替换’,但这种老沙发在市场上根本搜不到同款了。平台方称该沙发原价1632.95元,但无法提供原始购买发票或品牌型号。”杜先生质疑,平台定价的单方面性和磨损界定的主观性,本质上是变相强制租客接受高额赔付。

(合同中关于物品折旧赔付的规则)

类似的扣费争议并非孤例。今年 3月,另一位租客周先生与自如签订租房合同,仅租住7个月,就接到自如通知,因房东不再续签,需尽快搬离。为配合搬家,周先生提前向公司申请了员工宿舍。

其间,他多次向自如工作人员询问退租押金事宜,均未得到回应。直至 10月17日准备搬家时,才被告知“可继续居住但押金不退”,直接造成经济损失。更让他气愤的是,从咨询退租到最终被拒,自如始终没有给出明确的说法。

暖气爆裂租客电脑主机被泡,

平台: “公司无责任”

如果说退租扣费是 “隐形陷阱”,那么房屋设施故障后的维权之路,则是明晃晃地让人闹心。

近日,租客古女士租住的自如房屋暖气管道因老化突然爆裂,脏水迅速蔓延全屋,她的电脑主机和生活用品等财物被浸泡损坏。她第一时间联系了自如和物业,但自如工作人员迟迟才到达现场,导致漏水还殃及楼下住户,现场局面一度失控。

事故发生后,古女士向自如提出约 1000元的赔偿要求,用于维修电脑主机。然而,自如平台拒绝了她的这一诉求,仅提出以一个月服务费(200多元)作为补偿。

“光是电脑主机检修费就可能花费好几千了,这个补偿金额完全无法弥补我的损失。”让古女士更无奈的是,自如先是将责任推卸给供暖公司,而供暖公司回应称该情况不符合保险理赔流程,最终自如直接以“公司无责任”为由,拒绝了古女士的索赔诉求。

但平台方真的无责任吗?根据自如方提供的租赁合同,附件一《资产委托管理协议》第四条写明:自如受出租人委托,房屋及原有设施因老化产生的维护、维修事宜由自如承担。同时,主合同第十条写明:出租人未按约定履行维修义务,造成承租人人身、财产损失的,需承担赔偿责任。

(图为自如方提供的部分合同条款内容)

对此,在接受法治网记者采访时,《法治日报》律师专家库成员、吉林良佐律师事务所主任尤金堂律师指出,若确为暖气管道老化破裂所致,完全符合合同约定的自如责任范围,自如应履行维护维修义务。对租客造成的财产损失,自如平台应承担赔偿责任,而不能仅以一个月服务费补偿。

维权的这一个多月期间,古女士多次拨打 12345市民热线和12315消费者投诉热线,但问题最终还是转回到自如,客服的回应始终停留在“我再催一下”“我再申请一下”,直至后来彻底失联。

“乱扣违约金”“不予退款”,

黑猫投诉上超 1.9 万条投诉

法治网记者查询发现,黑猫投诉平台上,有关自如的投诉超 1.9 万条,主要围绕 “虚假 /误导 宣传 ”“霸王条款”“乱扣违约金”“联系不到客服”“不予退款”“未履行合同”等关键词。

(以 “自如”为关键词在黑猫投诉平台查询的情况)

记者梳理发现,这些租客反映的核心问题主要集中在两个方面:一是合同条款不透明,关键规则口头告知与书面约定不一致,管家为促成签约往往隐瞒不利条款;二是维权渠道不畅通,平台客服统一 “按合同办事”口径,缺乏实质性协商机制。

平台:签约之前先答题

租客:未曾见过 15天“等待期”条款

法治网记者就相关租房纠纷问题向自如平台进行了核实。

针对杜先生等租客提出的 “平台未充分提示合同风险条款”的质疑,自如相关工作人员回应称,在租客签约前,平台会为每位租客设置9道必答题,题目涵盖退租需提前15日发起申请、违约金支付标准等核心事项,以此充分提醒租客在签约、居住、退租全流程中需要注意的关键问题,且这些内容在正式租房合同中也均有明确对应的条款。

(图为自如租客签约流程中的必答题示例)

(图为自如方提供的部分合同条款内容)

但杜先生向法治网记者表示,自己从 2023年4月起便在自如平台租房,前后累计签约三次,却从未接触过上述签约前的必答题。“这15天的‘等待期’条款,退房时合同里展示的是很明确,但是签租房合同时完全看不到,管家也压根没提。”

针对古女士反映的电脑主机因房屋问题泡水、索赔遇阻的情况,自如平台回应称,目前正积极与古女士取得联系并协商解决方案,同时已决定对当时负责对接古女士的租房管家进行相应处罚。

律师:若不合理加重租客责任,则属无效条款

一位前自如员工向记者透露,由于公司存在业绩考核压力,部分业务人员为了完成签约指标,在与租客沟通签约时,会刻意淡化甚至隐瞒合同中的各类风险条款。

尤金堂律师指出, 若自如未以加粗、弹窗确认等显著方式提示,或未应租客要求进行说明,根据民法典第四百九十六条规定,该条款不成为合同内容; 若条款无正当理由加重租客支付义务,属于 “不合理加重对方责任”,符合民法典第四百九十七条第二项的无效情形。

《住房租赁条例》明确:

出租人不得无正当理由扣减押金

据了解,自今年 9月15日起,我国《住房租赁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已正式施行。

其中,《条例》第十条规定,押金的数额返还时间及扣减情形应在合同中明确,除约定情形外,出租人不得无正当理由扣减押金。 “这意味着出租人无正当理由扣减押金,租客可直接依据合同维权。”北京市盈科(石家庄)律师事务所毕强律师在接受媒体采访时指出。

值得注意的是,《条例》还明令禁止住房租赁经纪机构和网络平台代收、代付租金和押金,避免中介截留资金。 “以往部分中介代收押金后拖延退还,新规实施后,这类行为将属于违法,租客可以直接要求中介停止代收行为。”毕强补充道。

南开大学法学院副院长、教授陈兵向记者表示,相关政策的推出,意在加强对住房租赁市场快速发展造成乱象的监管,引导规范住房租赁市场回归理性,指引相关企业实行可持续发展模式。

他认为,自如这类长租公寓平台的实质,是使用互联网平台线上技术+租赁房屋线下实体的经济发展模式。互联网平台具有信息优势,同时也存在利用技术和人为因素加剧信息壁垒与信息鸿沟的可能。

监管部门既要包容审慎,也要结合近年来市场上出现的多种事件,逐步提升监管能力,避免 ‘一管就死一放就乱’,同时警惕平台企业滥用信息优势导致运营模式异化。 ”陈兵说。

- END -

选题策划 | 法治网研究院

文 |李梦珠

监制 | 余瀛波

编辑 |吕可欣

【版权声明】转载请注明来源法治网微信公众号。

法律工作 All-in-One
律页法律工具1
律页法律工具2
律页法律工具3
律页平台
律页法律功能1
律页法律功能2
律页法律功能3
开始免费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