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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北京岳成律师事务所

发布日期:2025年12月15日    


2025年12月13日, 大庆电视台《今晚30分》栏目采访岳成所大庆分所主任岳婷律师。岳律师就“ 两年多没交费 物业下发催告函 居民:漏水没解决 凭啥收钱? ”进行法律评论。

内容简介

某业主自2016年入住后持续受房屋外墙漏水问题困扰,多次向物业反映但始终未获解决。物业方表示漏水系开发商施工质量问题,曾协助联系施工单位并尝试申请维修基金。现物业因业主拖欠两年多物业费拟提起诉讼,业主则认为物业不作为而拒缴费用。

岳婷律师表示,业主无权以维修外墙漏水问题为由拒付全额物业费。质保期内的外墙漏雨问题法定维修责任主体为开发商,物业仅承担协调义务而非直接维修责任。若漏雨发生在质保期满后,外墙作为公共部位物业负有维修义务,需按规定申请住宅专项维修资金;若物业未履行该义务导致损失扩大,业主应另行主张赔偿。物业费是维持小区公共服务的保障,涵盖保洁、安保等整体服务。若业主认为服务质量不达标,应通过合同约定调整费用或通过业委会监督整改,而非直接拒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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