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ogo
话题

来源:蔡雅奇刑法

发布日期:2025年12月15日    


本文共1476字。

到了年末爱总结,爱展望。今天的内容是我一直想写的,只是今天终于把它写完并在自己的自媒体账号上发表出来了而已。

作为一名刑辩律师,一直以来,我都有(至少)三个目标:

1.对只有女方控告的强奸案,取得无罪效果,包括撤案、不起诉甚至法院宣告无罪。

在讲法考课时,强奸罪的内容非常简单:是否成立强奸罪,核心在于发生性关系时是否违背了女方的意志。但在实践中,何为“发生性关系时违背了女方的意志”,却是个争议非常大的事情。男方几乎必然会说:对方是同意的、自愿的、半推半就的、我俩早就认识、我俩是在约炮,但女方则一口咬定“当时我是被迫的”。面对这种非A即B、非黑即白的现实,现在的“司法惯例”是采纳女方的观点。这就导致了如下局面:只靠女方一张嘴,就可以把一个男的给送进去,定个强奸罪,判3—10年有期徒刑。这是非常可怕的一件事。

类似的案例,我曾被咨询过无数次,也曾办理过数起这样的强奸案(包括强制猥亵案)。后来,我曾“赌气”说:今后再也不接强奸案了,因为律师无论怎么辩护,都意义不太大,现在的“司法大环境”对男性非常不利,过于苛刻。

与之相对,上述只靠一张嘴就可以把男方送进去的女方,却从未被追究过诬告陷害罪的刑事责任。

我看了很多相关的资料,包括律师同行写的辩护思路,包括但不限于:发生性关系之前双方的关系、发生性关系时的细节、发生性关系后女方是否第一时间控告,等等等等。洋洋洒洒,看得我一头雾水。非常遗憾的是,这几年的强奸判决越来越多,无罪判决(包括不起诉或者宣告无罪)简直凤毛麟角。

所以,这是我的第一个目标,绝不仅仅只是2026年的目标。虽然我已经立下“flag”说今后再也不接此类案件,但如果能实现上述目标,我愿意承担“啪啪打脸”的所谓负面评价。

2.被迫进行反击,即使将对方打成轻伤,我的辩护效果是成立正当防卫,而非互相斗殴,被判故意伤害罪。

正当防卫是一个非常好的制度。无论是立法还是司法解释,亦或是指导性案例,都说得很好很全。但实践中,正当防卫几乎完全不存在。所以,我曾很不客气又特别无奈地说:正当防卫只存在于课堂和考试之中,那个著名的电影你看看就好,如果别人打我,我的选择不是反击,而是逃跑。

2025年初,我曾代理过一起理应属于正当防卫结果被判故意伤害罪的二审案,后来还代理了申诉程序,最后都以“失败”告终:不成立正当防卫,而是成立故意伤害罪。这个案件,我曾在抖音和B站讲过(未提及案件的地点、姓名和法院,所以不涉及“泄密”问题),特别无力。

“唯结果论”是一种可怕的办案思维,更是一种普遍存在的办案方式。例如,只要发生重大伤亡事故,就必须追究员关官有的刑事责任(起码是玩忽职守罪);只要有人死亡,就必须追究有关人员的刑事责任(起码是过失致人死亡罪);只有造成轻伤以上结果,对方就是故意伤害罪,就是互相斗殴,而非正当防卫。

这是我的第二个目标。

3.代理一起级部副以上的部干的案子。

由于话题较为敏感,我就简单说一下。之前我已经代理过至少二十起职务犯罪案子,最高级别级是厅正。所以,怀着一定的“好奇心”,我一直想:有没有机会代理更高一级甚至几级的公职人员的案子?干些那高的案子,是怎么办的?他们会请律师吗?

关于职务犯罪案件,我曾在抖音和B站讲过太多次,在微信公众号也写过(次数不太多,因为容易被河蟹)。有一次,我在视频中说:我代理过那么多职务犯罪案子,没有一个能拿到立功,是我这个律师水平不够吗?

这是我的第三个目标。

你们认为,我的这三个目标,在2026年能实现吗?长远看,在我的整个律师生涯中,能实现吗?

2025年12月15日,周一于辽宁省鞍山市。

上一篇:

法律工作 All-in-One
律页法律工具1
律页法律工具2
律页法律工具3
律页平台
律页法律功能1
律页法律功能2
律页法律功能3
开始免费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