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山东高法
发布日期:2026年04月18日
在山东莱西的一家工业园区里,有几家企业的厂房空置了好几年,可物业费却一分不能少。企业喊冤,物业也委屈,双方僵持了多年,70多万元的欠款像一根紧绷的弦,把物业公司和10家入驻企业拉到了对立面。
可奇怪的是,明明证据确凿、合同清楚,法院却没有急着开庭、判决。更让人意外的是,跑了没几天,9家企业居然主动和解了,最后一家也松了口。这中间到底发生了什么?记者前不久前往山东莱西进行了一番探访。
厂房空置多年,物业费该不该全额交?
记者:我们今天来到了山东省莱西市的一个汇聚“专精特新”企业的工业园区,因10家企业对园区物业服务不满,持续多年拖欠物业费,总计70多万元,被物业公司起诉到了法院,莱西市法院启动了“总对总”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经调解,有9家企业已与物业公司和解,今天调解团队再次来到园区走访第10家企业。

调解团队再次到因厂房空置未缴物业费企业走访
3月16日下午,由山东省莱西市人民法院法官和商会调解员组成的“调解团队”再次到欠缴物业费的企业走访。原本租给一家医药研发公司的厂房,因对方退租,一直空置,而这正是园区内部分企业拒缴物业费的主要原因。莱西法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王涛与企业代表、物业公司经理商量如何解决。
山东省莱西市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王涛: 李经理,明天就要现场调解了,咱们企业还有没有之前不好意思说的困难,我们过来实际看看。
企业代表李经理: 法官你也看见了,我们这个厂房已经空置很长时间了,资金也挺困难的,而且让我们全额交纳物业费,我们觉得也挺不合理的。我最近也没有什么资金入项,我们还是多跟你们这边沟通一下,看看能不能给我们减免一部分。
园区物业服务公司经理周超明: 房子空置这块我们向集团公司也做了汇报,下一步,确实核实在空置期间,我们根据相关的法律法规给予适当的减免。
调解团队回访企业对物业安保措施整改情况是否满意
采访中,记者了解到,部分企业拒缴物业费的第二个理由是对物业公司的服务质量不满意。调解团队走进了一家生产医疗器械的公司。在之前的调解过程中,公司负责人多次向莱西法院立案庭庭长单松源抱怨园区安保措施不完善的问题。
山东省莱西市人民法院立案庭庭长单松源: 林经理,前期我们达成调解协议了,你们这边履行完毕了,现在对物业整改有没有一个新的感受?
企业代表林经理: 之前他巡逻也不到位,晚上几乎都看不见保安出来,看见次数很少,门岗经常没人。自从整改以后,门岗几乎每次都有人,夜间巡逻的频次也提高了,之前坏的几个监控也都修好了。安全感提高了很多,我们也放心我们的货物了。
单松源: 那就好,物业公司这边也要继续保持这种状态。

企业告诉调解团队物业服务质量有提升
傍晚时分,天色渐暗,记者又跟着调解团队走进了一家设备加工厂,企业原来不愿意交物业费的原因是认为物业费比较高,与物业服务质量不匹配。
山东省莱西市人民法院立案庭庭长单松源: 之前咱们不是说1.5元有点高,觉得物业的实际服务跟这1块5它不太匹配,现在怎么样?
企业代表张经理: 现在卫生干净点了,以前垃圾桶都满了都没人倒,现在起码你看垃圾清运比较及时,现在园区还比较整洁。
单松源: 现在整改后是一天几次清理垃圾?园区物业服务公司经理
周超明: 之前是一个星期清理三次,现在是每天都有清理。
单松源: 我的建议是,这个垃圾会随时产生,咱们有保安巡逻,我看很好,巡逻的时候捎带跟保洁说一下这种情况,及时进行清理,这样,让企业觉得这1块5的标准配上了相应的服务。企业的客户来了,看到我们园区这么好的环境,也会增加投资机会或者达成合作的意向,这个是一个良性循环的状态。
住建部门找到参考依据 解开调解堵点
类似这样的合同约定明确、证据简单明了的物业纠纷在司法实践中比较常见,法院为什么不直接开庭调解、判决,反而要一次次调解、回访?又为什么要组成与行业监管部门、行业协会的调解员一起的调解团队进行调解?

法官和商会调解员(右一)到园区了解物业服务企业的困难
莱西法院立案庭庭长单松源告诉记者,这批园区物业纠纷中,有的企业从2019年开始就没缴过物业费,有的累计已经欠费40万元,违约金就有数万元,这类纠纷如果简单一判了之,就算判决企业交钱,问题也没有真正解决。
单松源: 本次我们判决了,那明年怎么办?下一轮的物业费企业是否能主动缴纳还存在不确定性。如果物业公司针对新的欠费重新提起诉讼,那么双方会陷入诉累,也会影响整个园区的正常经济发展。
在法官初步调解的过程中,被告企业反复强调:物业服务水平跟收费标准不匹配。至于物业服务到底是否符合行业标准,双方各执一词。这让单松源意识到,如果这个问题不解决,调解就很难走下去。

莱西法院立案庭庭长单松源:这类纠纷不能一判了之。
于是,法院通过“总对总”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的诉讼调解对接平台,迅速组建了由法院、住建部门、商会组成的调解小组。这项机制提出,集成整合各部门和组织解纷资源实现诉讼调解对接,合力在法治轨道上化解矛盾纠纷。
单松源: 自从这个小组组建以后,我们就可以各司其职、同向发力了,法院是精通法律规定和司法裁判规则的,住建局是知道这个物业行业监管标准和收费规范的,商会了解企业的真实内心需求,他们也擅长商事调解。
调解团队分工合作各司其职
一开始,几乎所有被告企业都提出了厂房空置、资金短缺、拒缴物业费确实是没钱,希望减免。
莱西市总商会调解员陈竹梅:刚一开始来的时候互不相让,其实说实在的,企业这边没有减免物业费这一说,但是按照他们的实际情况,厂房也确实一直空置着。物业这边就感觉,我把房子交到你们手里了,你这个物业费要按期给我交付……这边做企业的工作,那边做物业的工作。

尹建伟介绍住建部门调研工业厂房空置如何收取物业费
针对这种情况,先由法官向纠纷双方详细释明了前期物业合同的约束力,但真正让调解取得突破的,是住建部门的介入——他们对收费标准、核算依据、备案流程等进行了专业的调研和说明。
莱西市房产发展服务中心物业服务保障科副科长尹建伟: 虽然说工业厂房这种业态,在咱们山东省收费管理办法中没有明确规定空置房需要打折收取,但是条例在后期也给出了一个协商办法,即可以参照住宅物业对空置房后期缴纳的物业费进行协商。我们加强了对园区的巡查,要求他们提升物业服务,及时接收业主反映的消息,把矛盾纠纷解决在园区,解决在初级阶段。

调解团队向物业公司(右)和企业代表(左)说明合同效力、法律政策规定
在此基础上,莱西市住建局向园区物业公司发送了书面整改通知,清清楚楚列出了整改措施。物业公司加强了设施设备的维护检修,排查屋顶、窗户渗漏隐患,增加垃圾清运频次、安保人员进行巡逻、登记入门培训,及时回应业主诉求。园区内的物业服务质量得到了提升。
3月17日,物业服务公司和最后一家被告企业的代表来到法院,调解小组准备做最后的调解工作,由莱西法院审委会专职委员王涛主持。
王涛: 今天咱们现场调解,我们想把这个案子圆满地把它化解掉。物业费减免的这个具体数额、比例,咱们物业企业再明确一下。
园区物业服务公司经理周超明: 考虑到企业确实有困难,在确实空置的这种状况下,参考住房的一个标准,就按照60%的标准去收取部分的物业费。至于之前的欠费,根据现实当中去排查实有空置的情况,也会适当减免一部分金额。通过你们的调解,已经达成一个共识,截至昨天,已经付费到位了,所以我们申请撤诉。
王涛: 那咱们企业呢?
企业代表: 我们还挺满意的。

最后一家企业与物业公司达成和解 物业公司撤诉
随着物业公司撤诉,这一批物业纠纷全部通过“总对总”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化解。三家企业的代理律师姜海燕说,与她以往代理的物业纠纷相比,“总对总”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先行调解,时间明显缩短。
企业方代理律师姜海燕: 从时间效率上来说,还是这种调解的工作方式效率特别高,我们从接到法院的调解通知到达成协议,也就10多天的时间吧,如果要走正常的法院的那个诉讼程序,最少也得两三个月。

莱西法院审委会专职委员王涛:机制在多个领域运行
莱西法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王涛告诉记者,依托“总对总”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调解纠纷向多个领域延伸。
山东省莱西市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 王涛: 现在我院已经在金融借款、婚姻家庭、劳动争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等方面与行业的主管部门进行合作,这样使大量的矛盾纠纷在先行调解阶段得到了化解。
“总对总”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改革深化
“总对总”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是由最高人民法院牵头推动的一项改革。这个机制的核心,是把法院和各个行业主管部门、全国性行业协会的调解资源整合到一起,形成一张覆盖全国的纠纷化解网络。横向,对接各个相关部门和组织;纵向,贯通省、市、区县、乡镇各个层级。

最高人民法院自2019年起会同中央有关单位推动建立“总对总”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截至2025年底,“总对总”合作单位增至18家,调解组织达3.8万家,调解员增至9.6万人。“总对总”合作单位在法院指导下累计调解纠纷637.8万件,调解成功443.6万件。2025年调解成功率为75%。
最高人民法院立案庭副庭长李盛烨: 通俗地讲,就是由“国字号”顶层牵手,建立国家级纠纷化解“资源库”,实现司法资源与行业资源的跨部门集成融合。一方面,发挥人民法院指导调解、司法保障作用;另一方面,发挥各单位职能优势、专业优势、纽带优势,合力在法治轨道上化解矛盾纠纷,做到“行业纠纷行业解”。

2025年,“总对总”合作单位依托法院调解平台自行调解纠纷65.4万件,首次超过法院委托调解量,同比增长4.3倍。这意味着,“总对总”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的前端化解“防线”作用更加凸显,形成中国特色纠纷解决新模式。
李盛烨: 1月29日,在中央政法委指导下,最高人民法院会同18家“总对总”合作单位联合印发《关于深化“总对总”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改革的意见》。大家看到,现在我们这个界面,是17家“总对总”单位在线调解功能入驻人民法院调解平台的界面,那么很快,中国文联在线调解平台的功能也会出现在我们这个界面上。

最高法立案庭副庭长李盛烨:正在深化“总对总”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改革
李盛烨表示,目前,最高人民法院正着力推动“总对总”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从全面覆盖向全面实质运行转变。
李盛烨: 聚焦“扩源”“拓面”,与中央有关单位持续对接,扩大“总对总”队伍,推进实现基层全覆盖;另一方面,聚焦“提质”“增效”,制定系列规范性文件,加强多元解纷案例库共建共用,通过科技赋能提升多元解纷的质效。
【记者手记】
实践中,主体多、牵扯广、法律关系复杂的纠纷往往被称为“骨头案”,经常出现案结事未了,持续申诉、反复诉讼的情况,当事人为取证、找依据,一家一家跑相关部门,解开了“法结”难解“心结”。深化“总对总”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改革,就是要“攥指成拳”,把分散的人民调解、行政调解、行业调解、司法调解等各类解纷资源整合起来,形成合力,化解矛盾纠纷。随着改革的深化,越来越多矛盾纠纷化解在前端。
2026年1月29日,在中央政法委指导下,最高人民法院会同18家“总对总”合作单位联合印发《关于深化“总对总”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改革的意见》。目前,“总对总”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正从全面覆盖向全面实质运行迈进。中央广播电视总台中国之声特别策划《中国改革现场》记者实地探访山东莱西法院如何通过这个机制快速、实质化解一批物业纠纷,4月13日中国之声《新闻和报纸摘要》《新闻纵横》《新闻进行时》《新闻晚高峰》播出录音报道《中国改革现场》之《庭前破局》。4月15日中央广播电视总台CCTV13《东方时空》播出《厂房空置欠交物业费 法院“总对总”多元化破解纠纷堵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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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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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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