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最高人民法院司法案例研究院
发布日期:2026年05月28日
编者按: 2026年5月17日至23日,全国法院第三十八届学术讨论会论文写作培训班在国家法官学院举办,来自全国各级法院的382名学员参加。培训班邀请5位优秀论文作者及组织工作者代表,就选题思路、研究方法、写作心得与组织工作经验与大家进行分享交流。现将部分内容整理刊发。
论文写作让审判工作更有思想厚度
天津市红桥区人民法院 刘 畅
回顾这一年从选题立项到结题成文的过程,深感写作不仅是一项技艺,更是一段修行。下面,我将结合自己写作这篇论文的心路历程作粗浅分享。
一、选题要精准聚焦,以发现问题为导向
选题是论文的灵魂,题目选得好,论文便成功了一半。之所以选择《平台经济背景下算法推荐纠纷的场景化审查与司法规制路径研究》这个题目,是因为算法推荐纠纷是当前审判形势下的一个无法回避的“真问题”。
一方面,选题要根植审判实践,洞察实务中的真问题。 一篇好的法院学术论文,必须从真实案例中来,到真实裁判中去,以帮助法官回应司法实践中的普遍疑难复杂问题。算法推荐纠纷覆盖社会治理、数字文化、公共服务等多重新兴领域,涉及算法黑箱、算法歧视、算法垄断等多种新类型案件,无特定案由,侵权场景交错多变,给审判带来了冲击,法官被卷入了前所未有的技术漩涡。作为一名法官,我希望能够通过对算法推荐纠纷问题的梳理,总结归纳出法官在审理该类案件时的裁判路径,使法官在面对“算法黑箱”等技术难题时不再迷茫。所以,选题不是闭门造车,而是要用审判的思维去解决一线法官真正感到为难的问题。
另一方面,选题要具备研究价值,回应时代之需。 算法推荐技术是数字时代的新兴现象,随着人工智能和大数据不断发展,其应用场景将更加广泛。提前研究相关问题,不仅是解决当下纠纷,更是为未来的司法挑战提供理论储备。由于算法推荐涉及多重新兴领域,可能引发损害社会经济秩序、侵犯用户个人隐私权等多重风险,这些风险都是数字时代向人民法院抛出的考卷。随着技术迭代,算法推荐的具体形态和应用场景可能不断变化,本文的写作目的也不是追求为所有算法纠纷提供一个统一、僵化的裁判公式,而是通过归纳算法推荐的潜在风险和原因,构建一套能够灵活适配不同技术场景的法官审查思维框架。所以,法院学术讨论真正要回应时代之需,不在于论文作者提出多么宏大的理论构想,而在于针对法官在办案中“卡脖子”的具体环节,给出可落地、可复制的裁判思维工具。
特别提示,选题不能跟风。今年大家觉得生成式AI热,但不要一窝蜂全去写生成式AI。国家法官学院今年公布的58个参考选题都很有研究价值,这些在审判实践中反复出现、长期未解、关乎类案统一的痛点都可以成为论文瞄准的方向。
二、开题要论证可行,以解决问题为目标
开题不是走形式,而是给论文“画骨架”。开题阶段重点做三件事:
一是划定研究边界,聚焦“法院人的本职”。 算法治理是一个超大议题,涉及技术伦理、社会治理等多个领域。作为法官,我的职责不是去做技术专家,而是解决法官在审判中遇到的难题。因此,我毅然将研究边界明确锁定在“司法审查”的视域内,只讨论法官在审理涉算法推荐纠纷案件时“怎么审”“怎么判”的问题,这一边界的划定避免了论文沦为宏大空洞的技术论述而是紧贴审判实务。
二是梳理现有研究,识别“研究空白”。 文献梳理的过程是“站在前人的肩膀上构建出属于自己的论证理论框架”,既要充分吸收,又要识别空白。我把近五年的相关期刊论文、典型案例梳理了一遍。结果发现,关于算法治理的“宏大叙事”论文不少,但聚焦“场景化司法审查路径”的实务研究比较薄弱,这就是我要瞄准的研究空白。这一空白直接导向了论文第四部分“裁判路径之范式推演”的写作,通过构建算法透明度分层规制框架打开“算法黑箱”,体现了研究的前瞻性和可操作性。
三是搭建论证骨架,采用经典“三段式”。 我在“提出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基础上根据题目特点进行了精准调整。第一部分是“司法观察”,揭示事实;第二部分是“裁判困境及原因分析”,揭示问题;第三部分是“场景化司法审查之逻辑回归”,提出理念;第四部分是“场景化审查裁判路径之范式推演”,给出方案。
三、检索要精耕细作,以实证问题为根基
法院学术论文关键在于“实证性”,数据和案例是法院论文的“骨头和肉”。我的数据检索遵循“漏斗式检索法”,分层推进。
第一层粗检,用大关键词扫描全貌。 比如,对算法推荐纠纷,先用“算法+推荐”或“算法+侵权”作为关键词在中国裁判文书网和法答网、案例库做一次最简检索,看年度趋势、地域分布、案由占比、审级分布,这一步的目的不是找答案,而是对算法推荐纠纷的总体面貌建立了认知,经检索发现算法推荐纠纷主要集中在部分发达地区,案由以侵害著作权、网络侵权责任纠纷为主,且二审占比较高,说明法律适用存在较大分歧。
第二层精检,切入子主题。 把“算法推荐”按五大场景细化,每一场景做一次精细检索,按“原告主张”“被告抗辩”“本院认为”三个维度做记号。这一层让我发现了各类场景下裁判的共性与差异,比如,在“个性化推送”场景下,争议焦点多为平台是否“应知”侵权;而在“调度决策”场景下,争议焦点则多为平台是否尽到了“必要措施”。
第三层深读,挑出代表性案例。 在每类场景中选5-10份判决书,逐字逐句读判决说理部分,记录法官如何论证算法是否构成侵权、如何分配举证责任、如何处理商业秘密抗辩等要素,并列出详细的数据表格,这些表格成了我论文里“裁判困境”部分最坚实的论据。比如,大量案件中平台以“技术中立”为由抗辩,而法官在是否审查算法运行逻辑上存在明显分歧,这是论文第二部分所揭示的“算法黑箱导致的技术壁垒加剧责任分配困境”的直接实证。
四、成文要反复推敲,以讲清问题为归宿
“好论文是改出来的”,论文写作过程是思维螺旋式递进的过程,也是不断推倒重来的过程。从初稿到定稿要抛弃完美主义,遵循“先完成再完善”的原则,历经五轮修改。
第一稿,求“全”。 目标只是“写出来”,把所有想说的、有点关系的、可能用得上的都写进去,不管字数,不挑表达,只要写出来,就成功了一半; 第二稿,求“准”。 对照核心命题,砍掉一切与“场景化审查”主线无关的内容,论文的主线立刻清晰起来,所有论述都开始指向“法官如何在不同场景下适用规则”这一核心; 第三稿,求“严”。 每个论点、每条引证、每个数据要确保言之有据,并补强“对策可操作性”,每一条对策都回答“法官在具体审理这类案件时怎么用”; 第四稿,求“美”。 精修表达,去掉冗余词,调整长短句,让节奏自然,避免句子太长、修饰太多,比如“辩证审视‘事后注意’与‘事前审查’”“清晰界分‘技术中立者’与‘技术帮助者’”等表述,力求精准而富有节奏感; 第五稿,求“啄”。 听取相关领域同事的专业意见,多听负面意见,少听溢美之词。一位同事提出“你提出的算法透明度分层规制框架很好,但在具体案件中,法官应当如何操作?”这个问题让我对论文第四部分进行了进一步细化,补充了更具体的适用说明。
调研写作是一段苦旅,但也是一段修行。调研很苦,但坚持一定很酷。我的体会是,日拱一卒、久久为功,写作不是为了获奖,而是为了让自己的审判工作更有思想厚度,以更高质量的调研成果服务司法决策、指导审判实践。
最后,祝愿各位同仁在学术研究的道路上不断取得新的突破,愿我们的思考与实践能更好地服务于公正司法,让每篇论文,都能成为铺就法治进步的基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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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朱 琳
排版:熊媛媛
审核:刘 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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