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不止行政裁判观察
发布日期:2025年10月0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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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一
入库案例具有更高效力,具体见:
本案要旨明确:“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 织提起的 诉讼明显不成立或者滥用起诉权利的,人民法院有权不予登记立案。人民法院对已经认定为滥用诉权的起诉,可以退回诉状并记录在册。坚持起诉造成诉讼对方或第三人直接损失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具体情况对无过错方依法提出的赔偿合理的律师费用等正当要求予以支持。”
案例二
本案最高法裁判时间为2025年3月,由最高法行政庭庭长耿宝建法官担任审判长,最高法行政庭官方公众号进行了裁判文书全文推送,值得注意。
本案针对如何处理滥用诉权行为作出了明确表态与具体指引,还有一段少见的对于今后如何处理本案相关争议的意见:
“本案中,再审申请人 王某亮 涉及本案争议的复议、诉讼已明显超出正常维权范围,为避免进一步浪费行政与司法资源,今后对于 王某亮 另行提起的涉及本案相关争议的行政诉讼,人民法院在登记立案前应当依法严格审查;对明显滥用诉权的,退回诉状并记录在册;无理缠讼,造成诉讼对方或第三人直接损失的,可以根据具体情况对无过错方依法提出的赔偿合理的律师费用等正当要求予以支持。”
案例三
本案由最高法立案庭庭长钱晓晨法官担任审判长。 最高法行政庭官方公众号也进行了裁判文书全文推送。
本案明确:“ 对于主观上具有滥诉故意、客观上缺乏合理诉讼利益,当场能够判定明显不符合法定起诉条件的诉讼,人民法院依法可以不予登记立案,并可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的解释》第五十五条之规定,退回诉状并记录在册。 故对王某强提起的本案诉讼,原审法院应当退回诉状并记录在册,而 不必作出不予立案裁定 。 ”
案例四
本案系最高法 于 2017年6月 公布的首批 行政审判十大典型案例 之一,由最高法行政庭原副庭长李广宇法官担任审判长。合议庭明确表态:“ 对于此类明显违背行政复议制度、明显具有任性恣意色彩的反复申请,即使行政复议机关予以拒绝,也不应因形式上的‘不作为’而将其拖进一个没有意义的诉讼游戏当中。”
**以下两案为地方法院审理,最高法行政庭官方公众号均进行了裁判文书全文推送。
案例五**
本案二审裁判由浙江高法于2025年2月作出。
案例六
本案为福建 高法发布的2 024年度福建法院十大典型案件之一。
值班编辑:黄琳娜
审核:薛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