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尚权刑辩
发布日期:2025年11月17日

编者按
2025年10月25日,第十九届尚权刑事辩护论坛在陕西省西安市成功举办。本届论坛由西北政法大学刑事辩护高级研究院与北京尚权律师事务所联合主办,主题为“共同犯罪案件的分案、并案与另案处理”。
本届论坛采用线下、线上相结合的方式,现场出席的专家学者、法律实务界人士共300余人,论坛在线实时收看累计达1.3万余人次。
以下是西北政法大学刑事法学院宋志军教授在论坛上的发言,整理刊发以飨大家!

宋志军
西北政法大学刑事法学院教授
各位老师、各位律师、各位同学,大家好!听完了五位发言人的发言以后,我受到了很多启发,我主要结合吴宏耀教授和刘少军教授的发言谈自己的学习体会。
第一,关于并案、分案审理的原则还有前后案两者的关系,特别是前案的判决对后案的影响。吴老师提出以一案审理为原则,分案审理为例外的原则,我觉得这个原则应该能得到大多数人的支持,我也认同这个观点。刘老师认为前案判决和事实认定对后案的影响“以独立性为本,以相关性为限”的原则对司法实践具有很强的指导意义。两位教授都认为对并案、分案的一些问题应具体分析。比如,前案对后案的判决有没有约束力的问题,吴老师认为不能笼统谈有没有既判力,还要根据具体的案情、被告人之间是共犯还是关联犯罪的关系、案件之间的关联性等情况进行具体分析。刘老师提出前案判决对后案审理的影响包括事实认定和证据两个方面。关于前案判决书属于何种证据,即本案当中的共犯口供在审理共犯的案件中是按照证言认定还是按照口供认定,学界长期以来尚未达成一致。现在所要面临的问题则更加复杂。
第二,加强分案审理中对律师权利的保障。在一审程序中会面临一些具体问题。以律师阅卷为例,将共同犯罪案件或关联案件分成若干案件审理面临的第一个问题就是如何合理将案卷分开且保障律师充分阅卷。有时很难清晰界定某些证据属于哪一个案件,很多证据的原件只有一份,如果分成若干案件的卷宗,不仅证据内容难以分开,而且证据的真实性审查等程序也会存在问题。如何充分保障辩护律师对全部相关案卷的复制、查阅的权利是非常重要的。分案审理时律师阅卷权的保障要根据其他案件和本案的审理状态来考虑,分案审理的案件有已经判决并发生法律效力、已经裁判但未生效和正在审理等多种情形。律师对已经审理过的案件的判决书、庭审笔录等有没有权利申请检察机关或人民法院调取?对于已经开庭审理但尚未作出裁判的案件进展,律师通过何种途径如何知晓?是否应当确立分案审理的案件审理或裁判情况及时告知辩护律师的程序规则值得思考。另外,虽然律师有阅卷权、申请调取证据的权利,但是法院对律师的申请是否批准是一个复杂的问题。在实践中,还需综合考虑法律依据、法律解释、对律师权利保障等因素。
第三,分案审理中的质证问题。分案审理某一个事实时,可能会涉及其他相关案件的事实调查和质证,如果律师认为其他案卷的证据跟该部分有关,应当通过何种程序要求对这个证据进行质证?如果在公诉人提纲中未曾涉及,也并未出示的情况下,律师认为与案情有关应如何处理?这种具体证据的申请质证问题在实践中也非常复杂。分案审理的部分案件是由不同的审判组织审理,一个合议庭可能会审理相关联的数个案件,或者由不同的合议庭分别审理。在先后审理的过程中,就会出现程序异议、证据调取和质证等问题。
第四,先后审理的共同犯罪案件和关联案件的二审程序问题。上午樊老师也提出一个特别深刻的观点,即在分案审理当中二审的问题。有的判决生效了,有的已经庭审结束但判决还没有作出,有的案件正在审理之中。这种复杂情况会导致二审程序面临更多的问题。如果若干被告人均在上诉期内提起上诉,将会导致案件先后进入二审程序。上诉不加刑原则、 全面审查原则 的适用等将面临新问题。例如,检察机关对一个或部分案件提起抗诉,就会涉及检察院对部分案件的被告人提起抗诉影响不影响其他提起上诉的被告人的上诉不加刑原则适用。按照 全面审查原则 ,二审法院对一个案件的审查不受抗诉、上诉范围的限制,对于分案审理的案件是否属于全面审查的范围? 如果在部分案件二审中发现其他关联案件已经生效的裁判有错误,那么按照什么程序来进行处理也是需要进一步研究的。对于一个案件进入二审,有的案件已经生效的情况, 二审程序对已经生效的、发现有错误的关键案件按照什么程序处理,也是需要研究的问题。这些问题都是在学术研究当中应当继续深化,并且要针对实践中的具体问题展开具体的分析,进行精细化研究。
以上不成熟的几点看法,请大家批评指正。
THE END
更多内容欢迎关注
尚权刑辩
尚权 · 北京总所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北三环东路36号环球贸易中心B座1703室
电话:010-58256011
值班 : 13011012097
邮编:100029
尚权 · 深圳分所
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上梅林卓越城二期A座2104-2105
电话:0755-83181358
值班: 18118782488
邮编:518049
尚权 · 厦门分所
地址: 厦门市思明区厦禾路1034号中外运大厦B栋1102室
电话: 0592-2080160
值班:18150908108
邮编:361010
尚权 · 合肥分所
地址:合肥市政务区潜山路188号蔚蓝商务港F座2006室
电话:0551-68998220
值班: 17318530757
邮编:230000
尚权 · 西宁分所
地址:西宁市城西区五四西路66号五矿云金贸中心B座12层
电话:0971-6115557
邮编:81000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