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不止行政裁判观察
发布日期:2025年10月10日
日常工作中没少被当事人问这个问题,于是编辑索性根据官方数据做一个简明的梳理。
按照最高法官方公布的 2024年数据 (来源 ),全国法院共计新收一审行政案件294477件,结案299534件。
从裁判结果看, 全国法院以裁定不予立案、驳回起诉方式结案53795件,占比为18.0%;以调解、撤诉方式结案69097件,占比为23.1%。
剩余58.9%的案件以 判决方式结案 ,其中以撤销、变更、责令履行、责令赔偿、确认违法、确认无效 等形式判决行政机关败诉的案件36833件,即以判决结案的案件数作为分母时,行政机关败诉率为23.7%。
需要注意的是,这不是 以全部结案数为分母 的行政机关败诉率。
看图更清楚, 绿色部分为行政机关在以判决结案案件中的败诉量占比。

此外,考虑行政机关败诉率时,还要考量撤诉的特殊性。
撤诉既有可能是原告偃旗息鼓无奈败退,也有可能是因为原告的诉求得到了其他方式的满足,是一种变相的胜诉。真实原因如何,很难区分。
耿宝建庭长在访谈中介绍:“之所以有较高的撤诉比例,是因为根据行政诉讼法第六十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不适用调解。但是,行政赔偿、补偿以及行政机关行使法律、法规规定的自由裁量权的案件可以调解。对于不适用调解的其他案件,法官们也结合案件实际积极开展协调工作,促使双方达成和解后,以撤诉方式结案。”
按照2024年的官方数据,假设共结案100件行政诉讼,那么粗略的分布大致是:
18件因为各种原因不能进入实体审理;
23件调解撤诉;
59件判决结案,其中行政机关败诉14件。
再看最高法公布的 2023年数据 (来源 ):
2023年全国法院新收一审行政案件31.0万件,同比上升6.4%;结案30.8万件,同比上升3.6%。
以裁定不予立案、驳回起诉方式结案的占22.2%,以调解、撤诉方式结案的占25.1%的,以判决方式结案的约占52%。以撤销、变更、责令履行、责令赔偿、确认违法、确认无效等形式判决行政机关败诉的共5.2万件,占判决结案的34.5%。
仍然假设共结案100件行政诉讼,那么一个粗略的分布大致是:
22件因为各种原因不能进入实体审理;
25件调解撤诉;
53件判决结案,其中行政机关败诉18件。
这种假设方式并不精确,但可以对行政诉讼中行政机关的败诉率有一个直观的印象。
值班编辑:黄琳娜
审核:薛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