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话题

来源:天达共和法律观察

发布日期:2025年12月15日    


碳合规法律资讯

2025年12月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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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 态 关 注

“人工智能 +” 能源试点工作启动,加速能源产业智能化转型

11 月 28 日,国家能源局综合司正式发布《关于组织开展 “人工智能 +” 能源试点工作的通知》,标志着人工智能与能源产业的系统化深度融合进入试点推广阶段。作为推动能源行业数字化、智能化转型的关键举措,此次试点紧扣新型能源体系建设需求,聚焦八大类核心应用场景、37 个重点任务及百余项具体实施方向,覆盖能源生产、传输、存储、消费全产业链环节。八大场景包括智能发电(火电灵活性改造、新能源功率预测等)、智能电网(电网调度优化、设备故障预警等)、智能配电(配网自愈、分布式能源协同等)、智能储能(储能充放电优化、梯次利用等)、智能用能(工业节能降耗、建筑智慧用能等)、智能油气(油气勘探开发、管道安全运维等)、能源安全与应急(安全风险预警、应急处置调度等)及能源数字化基础(数据治理、算力支撑等),针对性破解行业效率提升、成本控制、安全保障等核心痛点。

《通知》明确试点工作将遵循 “少而精、重实效、可推广” 原则,优先征集技术赋能空间大、示范价值高、具备全行业复制潜力的高价值应用场景。试点实施采用 “场景征集 — 揭榜挂帅 — 试点实施 — 成果推广” 四步闭环流程,由能源企业作为需求方提出实际应用诉求,人工智能技术供给方(科研机构、科技企业等)组队攻关核心技术难题,形成 “需求 — 技术 — 落地” 的精准对接机制。后续国家能源局将统筹推进试点项目实施,组织开展成效评估,提炼可复制的综合解决方案与商业化模式,同步研制行业共性标准规范,汇聚创新成果建立共享平台,避免重复投入与技术壁垒,加速人工智能技术在能源行业的规模化、标准化落地,为新型能源体系建设注入智能化动能,助力能源产业绿色低碳转型与高质量发展。

来源:国家能源局

https://www.nea.gov.cn/?ddtab=true

中方在 G20 峰会发布绿色矿产合作倡议与非洲工业化支持行动

2025年11月22至23日,二十国集团领导人第二十次峰会在南非约翰内斯堡举行,中国在峰会上重磅发布《绿色矿产国际经贸合作倡议》和“落实《二十国集团支持非洲和最不发达国家工业化倡议》中国行动”两大举措,并由商务部举办专场发布活动,印尼经济统筹部部长、联合国贸发会议秘书长、南非国际关系与合作部副部长等国际代表出席,彰显国际社会对中方倡议的高度关注。其中,《绿色矿产国际经贸合作倡议》是对习近平主席2024年G20峰会相关合作提议的深化落地,通过诠释绿色矿产新理念,明确营造开放安全政策环境、促进绿色贸易便利化、深化技术交流与投融资合作等7大合作领域,旨在构建开放共赢的新型矿产资源合作伙伴关系,目前已获得20多个国家及国际组织支持,将为全球绿色转型与资源安全提供重要支撑。

“落实《二十国集团支持非洲和最不发达国家工业化倡议》中国行动”延续了2016年中国担任G20主席国时发起的工业化倡议精神,结合近10年实践成效,从8个维度精选近50个中非务实合作案例。具体涵盖加大制造业投资、拓展数字产业潜能、推进矿业资源绿色开发、支持农业产业链发展、助力基础设施建设、促进可再生能源利用、加强工业能力建设及提供多元金融支持,既体现“以人为本、环境友好、科技赋能”的合作理念,又针对性解决非洲国家工业化进程中的资源开发、产业升级、基础设施等核心诉求,为非洲发展绿色可持续工业化提供“中国方案”,助力构建新时代中非命运共同体。

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

https://www.mofcom.gov.cn/index.html

泰达碳资管助力生物质供热项目完成零碳能源证书开发

天津泰达碳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下称“泰达碳资管”)积极挖掘集团内部碳减排业务场景,并成功对接中国产业发展促进会生物质能产业分会设立的“零碳能源证书自愿核证机制”,推动绿色能源项目实现环境权益增值与市场化运作。

在泰达碳资管的专业支持下,衡水泰达故城生物质能供热项目成功接入零碳能源证书自愿核证平台。近期,该项目2024-2025年度供暖期的零碳能源证书核证已通过专家评审,成为国内首个完成核证的生物质供热(居民采暖)项目,可签发超5万张零碳能源证书,为企业创造可观的绿色收益与碳资产价值。

基于在零碳能源应用与供应链脱碳方面的突出表现,衡水泰达生物质能发电有限公司荣获中国产业发展促进会授予的“零碳能源核证企业”称号,体现了行业对其在绿色能源领域创新实践的高度认可。

在零碳能源证书开发过程中,泰达碳资管依托自主研发的“泰达智碳云”平台,有效解决了项目数据监测、线上溯源等难题,为循环经济业务溯源与数据资产数字化管理探索可行路径。在完成衡水泰达故城生物质能供热项目零碳能源证书开发工作后,泰达碳资管实现成果转化,成功为系统内其他生物质热力项目提供监测、减排核算与溯源数据服务,积极参与项目所在地零碳园区与能碳平台的规划建设工作,为全社会能源结构与产业结构绿色转型提供泰达解决方案。

来源:中国新能源网

https://www.gov.cn/zhengce/202510/content_7046171.htm

HTWO广州携手本地合作伙伴斩获广州250台氢能公交订单

继今年11月现代汽车集团在华氢能布局取得重要突破——HTWO广州与开沃集团联合打造的8.5m短后悬氢燃料电池公交车,以综合评分第一中标广州巴士集团采购项目,拿下25台供应份额后,于12月9日再度传来捷报:在广州巴士集团450台氢燃料电池公交车采购招标中,HTWO广州与开沃集团凭借技术实力与产品优势成功拿下 250台订单。这一集中采购被认为是中国国内迄今规模最大的一次性氢能公交批量采购。

此批车辆预计年内完成交付并投入运营,预计到年底现代汽车集团在华累计交付氢能车辆将突破1100台,进一步巩固在华南氢能市场的领先地位。为集团深耕中国氢能市场、助力全球“双碳”目标再添里程碑。

作为现代汽车集团海外首个氢燃料电池系统研发、生产、销售基地,HTWO广州自 2023年6月竣工投产以来,始终是集团践行“在中国,为中国,向全球”战略的核心支点。通过此次中标250台氢能公交订单,HTWO广州成功将其氢燃料电池系统产品大规模嵌入中国公共交通领域,这不仅是市场对现代汽车氢能技术的高度认可,更凸显了集团在华氢能布局的前瞻性与执行力。此次与开沃集团合作的8.5m短后悬氢燃料电池公交车,延续了此前产品的技术优势:搭载的90kW氢燃料电池系统发电效率高达64%,加氢仅需5分钟即可实现576公里综合续航,尾排仅为纯净水,完美契合广州公共交通对“零污染、高效率、长续航”的需求。低入口、低地板结构与6.1米超大平地板区,既提升车辆通过性,又为市民打造了更便捷舒适的乘车体验,充分展现现代汽车以技术创新匹配本土需求的研发逻辑。

近年来,广州市在政策层面大力支持燃料电池汽车示范应用,将氢能纳入碳中和目标与城市绿色交通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广州巴士集团规模化投运现代汽车集团与开沃集团共同打造的8.5米氢燃料电池巴士,成为其打造绿色公交体系的一座重要里程碑。此举将显著加速广州公交网络的零碳化进程,为市民提供零排放、长续航的绿色出行方式,为时间线城市交通的深度脱碳注入强大动力。

广州由试点示范向城市及规模化投放的转变,表明地方政府与公共交通运营方对燃料电池技术的信心正在增强。规模化采购为产业链各方提供了可预测的需求节奏,有助于降低单位成本并加速运营经验积累。

HTWO广州承担集团在中国的燃料电池系统生产与技术本地化工作,与开沃等本地整车厂的协作,将加快产品从系统到整车的适配与批量交付能力,同时能快速触达中国市场终端用户。集团在广州的产能布局是我们在中国乃至亚太市场推进氢能商业化的重要基础。

本轮集中采购和随之而来的批量交付,不仅反映了广州市在氢能公交推广上的战略决心,也为现代汽车集团在中国市场的氢能商业化探索提供了宝贵经验。现代汽车集团将以长远视角支持HTWO广州与当地伙伴的共赢协作,推动技术落地与生态共建,努力把氢能打造成城市清洁交通的重要选项。

来源:中国新能源网

h https://www.gov.cn/zhengce/202510/content_7046171.htm

石墨谷储能新业务落地,联动多元板块启新篇

近日,石墨谷产业集团战略布局再添关键落子,集团常务副总梅佳亲自带队,与优质合作伙伴在北京成功签署储能项目战略合作协议,正式敲定进军新能源领域的重要布局,签约现场的合作文件与握手合影,定格这一里程碑时刻。此次签约标志着储能系统业务板块落地运营,将与大连东方碳谷、哈尔滨万鑫石墨谷、浙江烯碳等核心板块形成协同效应,为集团高质量发展开辟全新增长极。

作为完善核心产业布局的关键举措,储能业务签约既彰显集团布局新能源赛道的坚定决心,也凸显核心管理团队驱动业务创新的强劲动能。该业务并非孤立延伸,而是深度绑定现有优势:依托集团碳材料技术积淀与产业链资源整合能力,构建“材料产业-项目落地-市场拓展”一体化布局,打造“实业根基+新能源引擎”双轮驱动发展模式。

此次强强联合,不仅拓展了集团储能领域业务边界,更激活现有产业生态活力,实现各板块相互赋能、资源共享,推动集团从单一产业向多元化复合型产业集团转型。未来,集团将以技术创新为核心、板块协同为支撑,加速储能项目建设与市场拓展,在新能源赛道稳步进阶,为行业绿色低碳发展注入石墨谷力量。

来源:中国新能源网

https://www.gov.cn/zhengce/202510/content_7046171.htm

“双 碳” 法 规

1. 生态环境部发布《2024、2025年度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钢铁、水泥、铝冶炼行业配额总量和分配方案》

2025年11月16日,生态环境部发布《2024、2025年度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钢铁、水泥、铝冶炼行业配额总量和分配方案》,首次将钢铁、水泥、铝冶炼三个高耗能行业纳入全国碳市场管控范围,新增覆盖约1500家重点排放单位,涉及超80亿吨二氧化碳当量排放量,显著扩大了全国碳市场的覆盖规模。其中,铝冶炼行业作为首次纳入的行业,特别将四氟化碳(CF₄)、六氟化二碳(C₂F₆)等非二氧化碳温室气体纳入管控,填补了行业非二氧化碳温室气体减排的政策空白。配额分配采用“基准线法+历史强度法”相结合的模式,对行业先进企业给予更宽松的配额支持,同时通过历史强度法兼顾不同企业的减排基础,既体现了激励先进、鞭策落后的导向,又保障了政策的平稳过渡,为三个行业的低碳转型提供市场化激励机制。

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

https://www.mee.gov.cn/

2. 市场监管总局发布《家用电器产品再生材料使用规范》

2025年11月19日,市场监管总局(国家标准委)发布《家用电器产品再生材料使用规范》,该规范将于2026年5月1日施行。作为家电行业再生材料应用的首个国家标准,《规范》明确了家电产品再生材料的评估选择要求、生产过程控制规范、溯源管理体系及使用率计算方法。标准要求家电生产企业在产品设计阶段充分考虑再生材料的适用性,建立再生材料采购、生产、检验全流程质量控制体系,通过溯源管理确保再生材料的可追溯性。该标准的实施将有效规范家电行业再生材料的应用,提高再生资源利用率,减少原生资源消耗和废弃物排放,推动家电行业绿色低碳循环发展。

来源: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https://www.sac.gov.cn/

3. 国家能源局发布《能源行业数据安全管理办法(试行)》

国家能源局于2025年12月8日发布《能源行业数据安全管理办法(试行)》,该管理办法将于2026年7月1日起施行。作为能源行业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数据安全法》的首个规范性文件,《能源行业数据安全管理办法(试行)》明确将能源行业数据按重要性、安全风险等分为一般、重要、核心三级,其中核心数据关乎政治安全,重要数据可能危害国家安全、经济运行等。明确国家能源局、省级能源主管部门及能源数据处理者的职责分工,要求重要数据和核心数据处理者落实主体责任,明确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建立数据全生命周期安全管理制度,每年至少开展一次风险评估。同时建立重要数据目录动态管理、数据安全监测预警和应急处置等机制,对不同级别数据的存储、传输、出境等环节设定差异化安全保护要求,既防范数据安全风险,又鼓励合规前提下的数据开发利用。

来源:国家能源局

https://www.nea.gov.cn/20251112/79210278a3184efea9ccf2d546fdf1b7/c.html

4. 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发布《关于优化集中式新能源发电企业市场报价的通知(试行)》

12月11日,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发布《关于优化集中式新能源发电企业市场报价的通知(试行)》。《通知》旨在适配新能源全面入市交易需求,构建符合其特性的市场报价体系,助力新型电力系统建设与双碳目标实现。《通知》明确 “集中报价” 特指多个已完成市场注册的集中式新能源发电企业(不含分布式、“沙戈荒” 大基地)在同一固定场所参与电能量市场交易的报价行为,主要适用于电力现货市场运行及连续结算试运行地区的中长期与现货交易;从规模、范围两方面划定红线,要求集中后总装机规模不超过所在省(区、市)单个最大燃煤电厂装机规模,仅允许同一集团内同一省(区、市)企业参与,严禁跨集团、跨省(区、市)报价及垄断协议,同时通过申请公示备案管理确保企业独立市场地位、调度及结算关系不变。

《通知》还细化全流程管理要求,企业申请集中报价需向电力交易机构提交项目信息、公平竞争承诺书等材料,经 5 个工作日审核、5 个工作日公示后备案;规模或报价场所变更需 3 个工作日内申请,退出需书面申请且 3 个月内原则上仅允许 1 次(特殊情况除外)。此外,构建 “事前备案 — 事中监测 — 事后监管” 风险防控体系,要求电力交易机构建立动态管理清单、设定价格预警区间,企业按年度提交报价行为分析报告;对违规扰乱市场秩序的企业,将强制取消集中报价资格并追溯处理。《通知》自印发之日(2025 年 11 月 18 日)起实施,有效期三年,后续将根据新能源发展情况动态修订,进一步规范电力市场运行、提升资源配置效率。

来源:国家能源局

https://www.nea.gov.cn/20251112/79210278a3184efea9ccf2d546fdf1b7/c.html

合 规 视 角

案例“碳”察

行政处罚案及律师点评

福建某公司未履行碳配额清缴义务案

案件索引:龙岩市新罗区人民政府

http://www.fjxinluo.gov.cn/xxgk/zdxxgk/hjbh/wryhjjg/202508/t20250827_2239749.htm

刑事案例及典型意义

吕某某滥伐林木案

案件索引:汕头市中级人民法院

https://www.stcourts.gov.cn/web/content?gid=41311&lmdm=1014

民事诉讼案及律师点评

四川某发电公司诉北京某环保公司碳配额交易案

案件索引:潼关县人民法院

http://tgxfy.sxfywcourt.gov.cn/article/detail/2024/10/id/8149726.shtml

民事诉讼案及律师点评

聊城某公司诉茌平某公司碳排放权交易案

案件索引:中国法院网

https://www.chinacourt.cn/article/detail/2024/01/id/7737358.shtml

行政处罚案及律师点评

宁夏某公司未提供温室气体排放报告原始记录台账案

案件索引:石嘴山市人民政府

https://www.shizuishan.gov.cn/zwgk/zdlyxxgk/hjbh_40178/ertret146416/202401/t20240102_4403189.html

科技创新

法治季度专栏

目录

一、国家顶层设计:科技创新引领政策

二、 全国性实践:科技创新落地行动与成果

三、 区域实践:地方科技创新专项支持政策

四、纠纷司法指引:技术合同裁判要旨

一、 国家顶层设计:科技创新引领政策

  1. 工业和信息化部联合国家发展改革委印发《工业园区高质量发展指引》

当前,我国工业园区正面临内部改革深化和外部环境变化的双重挑战,如何推动工业园区从“量的快速增长”迈向“质的有效提升”?近期,工业和信息化部联合国家发展改革委印发《工业园区高质量发展指引》,引导工业园区特色化、集约化、数智化、绿色化、规范化发展。

延伸阅读: https://www.gov.cn/zhengce/zhengceku/202509/content_7041869.htmhttps://www.gov.cn/gongbao/2025/issue_12266/202509/content_7039598.html

  1. 《科技成果转化为标准指南》国家标准发布

近日,市场监管总局批准发布《科技成果转化为标准指南》(GB/T 33450—2025)国家标准。该标准针对性解决了科研人员在先进科技成果转化为标准过程中“如何转”“转什么”“怎么转”的迫切难题,为科技成果跨越“实验室”到“生产线”的鸿沟、落地为新质生产力搭建起关键桥梁。

该标准突出了三方面重点:一是明确科技成果转化为标准的可行性分析,提出转化流程规范推进的路径和方法,为科研人员提供了“转化手册”。二是新增科技成果转化为国际标准的路径,为我国优势科技成果纳入国际标准体系提供技术支撑,加速我国从国际标准“积极参与者”向“主要贡献者”的角色转变。三是构建科技成果转化标准的评估指标体系,清晰判断科技成果是否适合转化为标准,分析科技成果适合转化的标准类别。同时,细化标准中涉及专利的处置,对标准必要专利的信息披露、许可声明提出要求,填补了此前先进科技成果向标准转化的技术依据空白。

延伸阅读: https://www.gov.cn/lianbo/bumen/202511/content_7047135.htmhttps://www.gov.cn/zhengce/zhengceku/202509/content_7039199.htm

  1. 《数据安全技术 电子产品信息清除技术要求》强制性国家标准发布

《数据安全技术 电子产品信息清除技术要求》强制性国家标准近日批准发布,将于2027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标准旨在规范电子产品信息清除技术方法,引导回收经营者建立健全信息清除管理和技术措施,防范二手流通中的数据泄露风险,促进二手电子产品交易行业健康有序发展。

中央网信办有关负责人介绍,随着数字经济快速发展,手机、电脑等电子产品更新换代频率加快,二手电子产品流通体量日益庞大。但在流通环节中,由于信息清除不彻底导致的数据泄露风险日益凸显,直接威胁社会公共利益和个人信息安全。为落实相关要求,有效保障数据安全,中央网信办委托全国网络安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组织制定了这一标准。标准适用于面向境内生产、销售的,具有非易失性存储介质的电子产品。

延伸阅读:https://baijiahao.baidu.com/s?id=1851354162299894934&wfr=spider&for=pchttp://www.sasac.gov.cn/n2588025/n2643314/c34007708/content.html

  1. 《产业技术基础公共服务平台管理办法》印发

为加快推进新型工业化,筑牢产业技术基础根基,工业和信息化部近日印发新修订的《产业技术基础公共服务平台管理办法》,包括总则、申报、审核发布、运行、动态管理、附则等6章22项条款,自2025年12月5日起施行。

延伸阅读: https://www.gov.cn/zhengce/zhengceku/202512/content_7050941.htmhttps://www.ceh.com.cn/epaper/uniflows/html/2025/06/26/01/01_79.htm

  1. 五部门印发《关于加强数据要素学科专业建设和数字人才队伍建设的意见》

为加强数据要素学科专业建设和数字人才队伍建设,建立数据领域科技发展、国家战略需求牵引的学科专业设置调整机制和人才培养模式,激活数据要素赋能新质生产力的创新引擎作用,促进数据领域教育链、人才链与产业链、创新链融合发展,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数据局、教育部、科技部、中共中央组织部印发《关于加强数据要素学科专业建设和数字人才队伍建设的意见》。

延伸阅读: https://www.ndrc.gov.cn/xxgk/zcfb/tz/202512/t20251202_1402109.html

  1.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场景培育和开放推动新场景大规模应用的实施意见》

场景是用于系统性验证新技术、新产品、新业态产业化应用以及配套基础设施、商业模式、制度政策的具体情境,是连接技术和产业、打通研发和市场的桥梁,是推动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融合发展的重要载体,对促进新技术新产品规模化商业化应用具有重要牵引作用。为加快场景培育和开放,推动新场景大规模应用,经国务院同意,现提出关于加快场景培育和开放推动新场景大规模应用的实施意见。

延伸阅读: https://www.gov.cn/zhengce/content/202511/content_7047419.htm

二、 全国性实践:科技创新落地行动与成果

  1. 人工智能产业及赋能新型工业化创新任务揭榜挂帅工作启动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人工智能发展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加快推动人工智能赋能新型工业化,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25年人工智能产业及赋能新型工业化创新任务揭榜挂帅工作的通知》(工信厅科函〔2025〕427号)工作要求,人工智能产业及赋能新型工业化创新任务揭榜挂帅工作启动。

延伸阅读:

https://www.miit.gov.cn/jgsj/kjs/wjfb/art/2025/art_a8465500de45444dbea19e8064d97ffc.html

  1. 《先进技术产品转化应用目录(2025 年度)》技术产品征集工作启动

为积极推动科技创新与产业创新深度融合,助力发展新质生产力,现开展《先进技术产品转化应用目录(2025年度)》技术产品征集工作。

延伸阅读: https://jxj.beijing.gov.cn/zwgk/2024zcwj/202511/t20251107_4265232.html

  1. 科技部发布《“创新积分制” 工作指引(2.0 版)(全国试行版)》

经过一年多试点实践后,在进一步优化核心指标的基础上,10月29日,科技部官网发布《“创新积分制”工作指引(2.0版)(全国试行版)》(以下简称《指引》),意在发挥“创新积分制”作为新型科技金融政策工具为科技赋能的政策效能,推动其在全国范围内广泛实施。

延伸阅读: http://big5.www.gov.cn/gate/big5/www.gov.cn/zhengce/zhengceku/202510/content_7046214.htmhttps://www.beijing.gov.cn/zhengce/zhengcefagui/202508/t20250801_4164972.html

  1. 工信部组织开展2025年精细化工关键产品创新任务揭榜挂帅工作

工业和信息化部近日印发通知,组织开展2025年精细化工关键产品创新任务揭榜挂帅工作。将聚焦新能源汽车、医疗装备、移动通信设备、轨道交通及船舶与海洋工程的关键需求领域,围绕中间体原料、重点材料、关键装备等3大类50项技术先进、创新性强、应用价值高的精细化工关键产品,征集遴选一批掌握关键核心技术、具备较强创新能力的单位集中攻关,保障下游应用需求,提升精细化工产业链供应链韧性和安全水平。

延伸阅读:https://www.miit.gov.cn/jgsj/ycls/wjfb/art/2025/art_d559a601ff8d4d29b937c57fcf45f605.html

  1. 《科研智能:人工智能赋能工业仿真研究报告(2025年)》发布

近日,中国信息通信研究院人工智能研究所、中国人工智能产业发展联盟和全国智能计算标准化工作组在全国智能计算标准化工作组2025年度全体会议上发布《科研智能:人工智能赋能工业仿真研究报告(2025年)》,全面梳理了AI赋能工业仿真的技术路径与实践脉络。

延伸阅读: https://finance.sina.cn/2025-10-22/detail-infutsmr3495419.d.htmlhttps://sheitc.sh.gov.cn/cyfz/20250819/809aa8a70f8643b383a2e8d4714762f6.html

三、 区域实践:地方科技创新专项支持政策

  1. 《北京市促进 “人工智能 + 视听” 产业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2025-2029 年)》发布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人工智能系列重要指示精神,紧扣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发展新质生产力”的核心要求,11月27日,在2025北京国际视听大会上,北京市广电局发布了《北京市促进“人工智能+视听”产业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2025-2029年)》。充分发挥北京文化资源优势和人工智能领先优势,以提升公共文化服务水平,打造更多文化体验场景,实现视听产业高质量发展为目标,加强人工智能同文化建设、视听产业发展相结合,推动“人工智能+视听”朝着有益、安全、公平方向健康有序发展,促进视听产业人工智能应用落地,打造具有国际影响力的“人工智能+视听”高地。

延伸阅读: https://www.bjd.com.cn/news/2025/11/27/11430205.shtml

  1. 《北京市推进科技成果转化落地行动方案(2025-2027 年)》印发

北京发布三年行动方案为推动科技创新和产业发展深度融合,促进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医疗卫生机构等科技成果转化落地,加快发展新质生产力,实现首都高质量发展,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制定《北京市推进科技成果转化落地行动方案(2025-2027年)》。目标到2027年,高效协同、富有活力的科技成果转化体系基本形成,成功转化一批服务国家战略需求、满足北京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重大科技成果;促成1000家合作平台、5000项技术开发合作项目,转化孵化3000家科技型企业、600家专精特新企业,开辟未来产业新赛道,实现关键核心技术新替代,激发转型升级新动能。

延伸阅读: https://www.beijing.gov.cn/zhengce/gfxwj/sj/202511/t20251117_4283009.html

  1. 关于开展2025年第三批首都科技创新券发放工作的通知

为进一步盘活首都优势科技资源,降低科技型中小微企业和创业团队科研创新成本,激发科技创新活力,我委实施首都科技创新券(以下简称创新券)政策,并发布《首都科技条件平台与科技创新券实施办法(修订版)》(京科发〔2023〕16号,见附件1),为进一步扩大支持范围,2025年发布《关于修改<首都科技条件平台与科技创新券实施办法(修订版)>部分内容的通知》(京科创发〔2025〕137号,见附件2),取消领取创新券的中小微企业为成立不超过5年(含)的限制条件。按以上文件要求,现开展2025年第三批创新券发放工作。

符合要求的科技型中小微企业和创业团队可基于诚实信用原则自主领取创新券,用于在开展创新项目研发过程中,购买在京高等学校、科研院所、企业及其他科研设施与仪器拥有单位(以下简称开放单位)基于科研设施与仪器开展的分析、测试、检验、研发等专业服务,以及租用开放单位算力资源开展人工智能大模型训练。

延伸阅读: https://kw.beijing.gov.cn/zwgk/zcwj/202512/t20251201_4315020.html

  1. 《北京市关于加快构建科技金融体制 有力支撑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的实施方案(2025-2027 年)》发布

为落实科技部、中国人民银行等七部门《加快构建科技金融体制 有力支撑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的若干政策举措》要求,北京市科委、中关村管委会同人民银行北京市分行、北京金融监管局、北京证监局、北京市委金融办等八家单位共同制定了《北京市关于加快构建科技金融体制 有力支撑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的实施方案(2025-2027年)》。

延伸阅读: https://www.beijing.gov.cn/zhengce/zcjd/202510/t20251016_4227197.html

  1. 4 部门联合印发《关于支持北京未来数字空间创新试验区建设的若干措施》

为支持北京未来数字空间创新试验区建设发展,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中关村科技园区管理委员会,中共北京市委宣传部,北京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北京市石景山区人民政府联合制定了《关于支持北京未来数字空间创新试验区建设的若干措施》。

延伸阅读: https://www.beijing.gov.cn/zhengce/zhengcefagui/202510/t20251028_4241819.html

四、纠纷司法指引:技术合同裁判要旨

  1. 当事人对技术开发合同中技术提成费的计算方式存在争议时法院如何认定——上海某生物技术有限公司诉珠海某股份有限公司、某国际控股有限公司技术合同纠纷案

案号: (2021)最高法民申1690号

裁判要旨:技术开发合同中约定技术提成费按照产品销售利润计算。当事人对于用于计算销售利润的产品范围存在争议的,法院应结合合同约定的研究开发人的主要义务、研究开发成果的内容、订立合同的目的、初次开发与二次开发的关系等综合判断。

  1. 技术转让合同中违反技术指导义务的认定——海南某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诉广西某制药有限公司专利合同纠纷案

案号:(2018)桂民终134号

裁判要旨:

本案审理涉及商事交易商事审判思维的运用、涉及技术转让合同当事人权利义务的分配与认定、涉及义务违反与根本违约及合同解除的认定,人民法院应当结合证据事实,依据举证责任分配进行审查判定。同时应遵从商事主体、商事行为的特性,兼顾考虑商事行业的逻辑习惯,避免技术转让的形式流转与空置,以保障技术成果的实际转化、应用和推广。

法院生效裁判认为:关于涉案协议是否已经履行完毕的问题双方约定合同的主要义务是一方转让并移交涉案药品技术相关资料,另一方签收确认药品技术资料,验收合格后支付药品技术转让款。但基于技术转让合同本身的特殊性,技术出让方具有履行技术指导的法定协助义务,关键是配合受让方实现技术转让的目的即在受让方未成功地完成所转让技术的实施之前,出让方具有根据约定或请求进行技术指导的义务,以保证所转让技术的实用性和可靠性。本案中,涉案药品技术受让方至今尚未成功实施药品的生产,如广西某公司提出请求,海南某公司仍然具有对其所转让技术进行技术指导的义务,因此虽然双方已经按照约定履行完毕药品相关批文及生产技术资料的交接工作,广西某公司并验收合格付清了全部转让款,但该履行情况仅能视为双方就合同约定的主要义务履行完毕,而不是合同的全部义务,海南某公司主张涉案《转让协议书》及《补充协议》的全部义务已经履行完毕而终止,没有事实和法律依据,不能支持。

  1. 解除合同的通知方式及怠于通知的法律后果——某制药公司诉某药物研究公司技术转让合同纠纷案

案号:(2012)民申字第1542号

裁判要旨:解除合同通知的目的在于解除权人将其行使合同解除权的意思表示告知对方当事人,以期对方当事人知晓其解除合同的意思表示。只要能够实现上述效果,通知的方式可以多种多样。专门的解除合同的通知、通过起诉的方式要求解除合同、对方起诉后一方在应诉过程中表示解除合同的意思均可视为通知。为保障交易安全、尽快明确双方之间法律关系,解除权人应该及时向对方当事人发出解除合同的通知。解除权人怠于发出解除合同的通知,致使对方当事人产生合同未解除的信赖并因此遭受损失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1. 当事人申请鉴定的事项或者调査收集的证据需与待证事实相关、对证明待证事实有意义或者具有调查收集之必要——四川某科技有限公司诉成都某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技术合同纠纷案

案号:(2021)最高法民申4840号

裁判要旨:裁判要旨:当事人申请人民法院委托鉴定或者调查收集证据,需要经过人民法院准许,申请鉴定的事项或者申请调查收集的证据,与待证事实无关联、对证明待证事实无意义或者其他无调查收集必要的,人民法院不予准许。最高人民法院审査认为,当事人申请人民法院委托鉴定或者调査收集证据,均需要经过人民法院准许,申请鉴定的事项或者申请调查收集的证据,与待证事实无关联,或者对证明待证事实无意义的,人民法院不予准许。

  1. 新药技术转让及委托加工约定违反行政规章规定,相关技术合同是否因此无效的认定——海南甲公司、海南乙公司诉海口某公司技术转让合同纠纷案

案号:(2011)民提字第307号

裁判要旨:在合同效力的认定中,应该以合同是否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为判断标准,而不宜以合同违反行政规章的规定为由认定合同无效。特别是在技术合同纠纷案件中,当技术合同中涉及的生产产品或提供服务依法须行政部门审批或者行政许可,未经审批或者许可的,不影响当事人订立的相关技术合同的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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