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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2月28日江奖分享座谈会纪要(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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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人士
发表于 01 月 10 日修改于 01 月 10 日

来源:光石法学苑

发布日期:2026年01月09日    


导读

2025年12月28日,是敬爱的江平教授诞辰95周年纪念日。江老于两年前溘然长逝,是我国法学界无法估量的损失。他为法治理想躬耕不辍、为法学教育倾注心血,始终激励着后学。为深切缅怀江平教授的贡献,传承其学术精神与法治理想,特举办“江奖分享座谈会”。历届江奖获得者代表参加分享,共同追思江老风范,分享奖学金与江老精神对我们学习、工作、事业的深远影响。

会议分为四个单元:

  • 第一单元:学术传承——江平老师与法学研究
  • 第二单元:职业践行——法治精神在多元领域
  • 第三单元:律师使命——风骨与责任
  • 第四单元:青年接续——薪火相传

本文为此次座谈会的纪要,全文约五万四千字 ,分上、下两篇呈现 (内容未经发言人审阅) 。如需观看会议影像请识别图中的二维码至洪范微博观看 。

01

第一单元:学术传承

江平老师与法学研究

(王涌老师为座谈会作开场发言)

王涌:各位老师,各位同学,各位嘉宾,大家下午好。今天是2025年12月28号,是我们敬爱的江平老师的95岁诞辰周年,今天我们在这里举行江平奖学金的分享与谈会,来纪念我们敬爱的江平先生。江平老师去世已经两周年了,江老师属于亲人,属于学生,属于法大,属于社会,属于时代,属于民族,属于未来。江平先生是法治崩塌的受害人,他也是法治事业的建设者,他的历史贡献和历史地位终将被历史证明。

在26年前,也就是2000年江平先生和著名的民法学家王泽鉴先生共同发起成立了江平民商法奖学金。第一届获得的同学和最近刚刚获得奖学金的同学已经相距了26年,相当于整整两代人之间时间的距离。今天我们邀请获得将江平奖学金的学子回来参加这次与谈,今后我们还将不断地举行将江平奖学金的论坛沙龙和与谈,来怀念江平先生。今天当然是一个纪念活动,但是我们的氛围是轻松的,坦诚的,是老友的相见,因为每每江平老师跟我们在一起,他也喜欢这样一种轻松和坦诚的氛围,所以我们今天的与谈会仿佛江平先生就和我们在一起。

首先请大家观看江老师所讲的法学第一课,让我们回到江平先生教导我们的时光。

王涌:谢谢江平老师。江平奖学金像一条大河,承载着同学们的梦想,奔向大海。在江奖过去26年当中,有许多江奖的获得者走上了学术道路,我们今天的第一单元就是学术江奖的获得者,参与我们的与谈,有请主持人朱庆育老师上台,大家欢迎。

(朱庆育老师在座谈会上发言)

朱庆育:非常感谢王涌师兄让我来,江老师离开我们了,也没有离开我们,就一直都和我们同在了。刚才看到江老师的发言也很感触,因为他说我们中国法治的前途是光明的,道路很曲折,我马上就想到了唐德刚先生说的历史三峡,我们还没有走出历史三峡,但是相信会走出的。江老师的思想有很多方面,第一单元就是在学术研究方面,王涌师兄选的人也很有代表性,两位是在大学,两位是在从事实务,这个选择应该是传递的一种信息,做学术思考或者做学术研究,不一定要人在研究机构,我们在任何地方都可以做学术思考,也可以做出很好的学术研究。

下面请第一位是沈建峰教授,是线上。

(沈建峰老师在座谈会上发言)

沈建峰:尊敬的赵旭东教授,王涌老师,庆育老师,各位同仁,大家下午好。我是第二届江奖的获得者沈建锋,很高兴能参加今年江老师诞辰95周年的座谈会,分享先生对我步入法学研究殿堂的影响。我大概去分享一些我的想法,在大学期间一开始的时候总是觉得每一门课都是那么的有意思,当时我在法律系,法律系的特点都是偏基础性的课比较多,民法、刑法以及大量的法史的这些课,但是对自己未来的发展也没有什么太多的规划,对于自己的喜好。也没有想过做法学的研究的工作,直到在第二届江奖的评奖活动在参与的过程中间,我才开始思考自己的发展方向。我记得我那一年面试的老师有杨振山老师、赵旭东老师,还有王涌老师等等,问的题目是《公司法》的题目和《担保法》的题目。在向老师们汇报的过程中间,我自己一方面有一些思考,另一方面也能得到老师们的肯定,所以这个时候才觉得可能未来是不是可以做一些研究性的工作,也就坚定了我去读研的动力。可能对我们在座的很多同仁来讲的话,读研是必然选择一样,但在我上学的时候,2001年2002年的情况下,读研并不是所有人的选择,我们班在当时45个人毕业,大概当时有三十七八个就业了,读研的是少数,而且当时就业形势还比较好,所以基本上都在留在北京了,所以对我来讲,当时能选择读研,觉得去做一些学术上的工作,和得到江奖是有很大的关系的。

还有一个小插曲,我是保研的,但是按照当时我的成绩的话,应当是读不了民商法的研究生的,当时有一个契机就是可以去支教,如果支教回来的话,可以选择自己想想读的专业,所以后来我就选择了支教,回来以后选了民商法的研究生。所以想一想,到后来我的发展都是和得江奖是有很大的关系的,这是起步的状态。

后来也是因为得了江奖原因的话,在硕士期间我就跟了米健教授,选择米健教授,一方面是因为米老师和江老师有非常特别的关系,他们有共同的著作,共同的研究,也有很好的私人的这样的往来。这是我选米老师的一个原因。

当然反过来米老师选我的原因也是跟江讲有很大的关系,因为在米老师的学生里面,我大概看了一下,得江奖的大概就有六七位,从第一届第二届,现在在学校的光明教授,像金晶教授,还有一会儿要发言的刘岭律师,他都是我的同门,所以米老师选我们也跟得过江奖是有很大关系的。跟了米老师以后,当时首先开始读的一本书就是江老师和米老师合著的《罗马法》,后来那个书又再版了几次,但是在当时我看的还是第一版著作,所以在读《罗马法》教科书的时候,能再次感觉到法学的魅力,因为在最简单的社会里面,形成的这种规则才往往能抓住问题的根本所在。在读《罗马法》材料过程中间,我开始关注两个制度,一个就是人的制度,另外一个现在还能想起来在书里面谈到关于人格person这样一个东西,它是面具,类似这样一些表述,所以基于这样一些想法,有一段时间我做了比较多的关于权利能力的研究,也有论文发表。

第二个我在当时关注的问题就是原因的问题,当时学界正在讨论物权行为的无因性,法律行为的原因等等一些问题,所以我当时也是从《罗马法》的角度去关注原因的问题。为了看一些文献,在读硕士的时候又开始学德语,我的硕士毕业论文写的就是《罗马法》上的原因理论,后来毕业论文的一部分,在我毕业以后没多久就在比较法研究上发表了,这是读硕士阶段的一个状况。硕士毕业以后又开始读博士,读博士的时候又回到了对人的关注上。我博士毕业论文的选题是人格权,想一想在硕士阶段关注的人的一面,权利能力的一面,是人的形式的一面,人格权是人的实质性的一面,对这样一个人的关注,显然也受到江老师对人的尊严、自由等等价值的关注和呼吁的影响。在2012年的时候,我的博士论文出版,主题是一般人格学研究,在出版之前我就带着书稿,我记得是在宝龙公寓专门拜访了江老师,后来江老师就为我的博士论文写了序言,当然对一个当时刚步入学术研究的年轻人来讲,这是一个非常大的肯定和鼓励。他当面肯定了这个书的价值,也让我沿着这个方向能做进一步的研究。

当然在博士毕业以后,因为种种原因,我又开始做《劳动法》的研究,10多年来就关注的是《劳动法》的话题,这么看起来好像和我早期的积累已经没有太多的关系了。但事实上我觉得完全不是这样,至少在三个方面,江老师他的学术上的想法在深刻地影响着我。

第一个就是对市场经济的关注。我想在江老师的很多著作里面,关于市场经济和法治等等这样一些讨论都是非常深刻的。所以对市场经济的关注,从《劳动法》的角度来看的话,我始终是在市场配置劳动力资源的基础之上,讨论劳动法的问题和劳动者的保护问题,是在市场经济的基本法《民法》的基础之上去思考交易和保护两者之间的关系的,这是第一个我觉得对我现在职业发展非常有影响的一面。

第二个就是对人的尊严的关注。《劳动法》是和人的尊严和发展最密切联系的法律,除了人格权之外的话,在整个法的领域里面,我自己觉得涉及到人的尊严和发展,根本的一个法律就是《劳动法》,因为劳动力在于人本身,劳动的提供,它是人的实现,劳动提供过程中的权益,直接涉及到人本身尊严和发展的问题。所以这么来看的话,江先生对我的影响是潜移默化的,超越学科和领域的。

第三个对我的影响主要是在研究方法上。直到现在我自己觉得我的关注和思考有很浓的法史的偏好,还有对《比较法》的重视,我始终觉得当下它只是一瞬间,在历史的长河中间,我们才能够看到规律和未来。我始终觉得我们当下在市场经济发展过程中间,面临的问题是所有市场经济国家共同面临的问题,所有市场经济国家的这些一般的规律和制度是我们共同的财富,是值得我们借鉴,也可以避免我们走弯路的。在研究方法上对法史和《比较法》的关注,我想也是源自于江先生他的研究和他的一些思考的影响。

时至今日从获得江奖到大学里面听江老师做讲座,已经过去20多年了,我觉得江老师的为人为学的态度一直影响着我,江老师思考问题的方式和方法也在指引着我,感谢先生,也怀念先生。今天真是孩子有事情,所以没有办法到现场,也再次感谢王老师的邀请和各位老师和同仁的安排。朱老师我就谈这些。

朱庆育:谢谢建峰,建峰的硕士导师是米老师和江老师合作《罗马法基础》,这本是我们新中国的学者自己写的第一本《罗马法》的教科书吗,不是,当然也是很早,他说起人格的时候,我就想到费老师给我们讲《罗马法》的时候,音调都还清晰的记得。

我们下一位请明斌。

(姚明斌老师在座谈会上发言)

姚明斌:各位老师下午好,各位校友,各位同仁下午好,我是姚明斌,现在任教于华东政法大学,我是2004年在法大读本科,是江奖第十届的获奖者,非常感谢王涌老师的组织和邀请,能够参加今天的这场很宝贵的座谈会。接着建峰师兄的思路,我就向各位老师,各位校友来分享三点感想,结合我个人的成长和职业生涯发展的经历。

第一点我想谈一下江奖对我个人的学术研究观念塑造的影响。在法大读本科的时候,我是比较早有感受到一种学术的兴趣,而第一次尝试对一个问题来做一个思考和研究,而不单纯是应试的学习。记得当初借助的是法大本科的学术实行的论文竞赛,但那只是关于一个专题,而江奖的存在是更进一步触发了我从一门课程的学习状态,慢慢的转换到带有理论探究的研习的状态,到了研究生再进展为善于抽象思考,并获取一种思辨乐趣的研究的状态。

所以从学习到研习再到研究,三个阶段的转化,如果没有江奖对学术研究观念的引领,我可能没有办法在那么早就完成这么一个状态的转换。所以我现在回看20年前,我很庆幸在江奖的影响下,自己在20岁出头的年龄就能够收获一种奠定了未来的职业生命的,关于学术研究的生命体验,这也为我后面的职业的发展和定位奠定了非常重要的观念基础,这是第一个点。

第二个点我想谈一下江平老师和江平奖学金对我个人而言的价值基因的注入。在法大的课程学习的过程中会有很多细致的课程,有很多细致的知识点。但我也很庆幸在年纪很小的时候,就有江老师所代表的这么一批老先生以及他们的言传身教,给我们带来关于法治,关于私法自治,关于私权神圣的这样一种大词,以及它背后宝贵的价值观。这些价值观虽然是比较宏大的,比较抽象的,但恰恰也构成了我后面再进一步深入法技术的学习,以及后面走上讲台,在讲授很细节的法技术的时候,能够一直有一个比较稳重的,比较扎实的价值根基,作为一个研习和研究的一个价值基础。

事实上没有法政策、法价值这样背后的支撑,再精细的法技术也会走向一种很精致的盲目。我也很庆幸在法大的求学阶段,能够借助江老师,能够借助江奖,能够借助受江老师所影响的各位老师对我的教导,我在学习法技术的同时,能够有一个价值的基因,完成了对我自己职业生命的注入,这是第二个方面。

第三个方面,这几年特别感触特别深的就是关于比较法和民族责任感的关系。这两年一方面在谈自主知识体系的建构,另一方面又要应国际的形势不断的在谈涉外法治事业的建构。我觉得背后是比较法的事业以及民族责任感这一对范畴之间的兼容与平衡的问题,而比较法的视野所背后所支撑必须有一个开阔的格局,必须是让我们知道法治它不是一国一地的,它是具有世界格局的视野,当然同时也是要承载本土的民族和国家和社会责任感的视野,既是比较法的,又是要讲究民族和社会责任感的,我觉得自己在年轻的时候能够认识江老师,江老师以他个人自学和实践的事迹,为我们提供了一个兼容比较法视野和民族责任感的一个最佳的范本。

我现在在研究和教学的过程中,基本上还是能够让自己保持一种既不固步自封,也不盲目跟从的这种以真理、真相、真知为准的这种研究的意识。我想这种意识的形成和坚守,离不开江老师以及离不开江老师所影响的我的各位老师们,包括今天在座的各位老师,给我带来的早期的这种正面的,积极的引领,在这里也心怀感恩,感谢江老师,也感谢我们各位老师。

我是第十届江奖的获奖者,在获奖的十年之后,2019年我借助在华中政法大学工作的机会,也获得华政法律学院的支持,顺利的把江奖也引进到了华政的评选。到今年2025年已经完成了7届的评选,我们现在已经有14位同学获得了江平奖学金。在这个过程中我也能感受到刚才我所提的这几个方面,在江奖进入华政之后,也慢慢的在华政的本科的学习氛围中蔓延开来,包括今天后面有邱习明同学为代表的,他本科也是华政,拿到江奖,后来就到北京去读书,我想这就是一个很有意义的传承。

江奖可能它是一个奖学金,但是在传承的意义上可能就不仅仅是奖学金,不仅仅是一个考试,而是背后我所提到的学术观念的塑造,价值观的引领,包括比较法的格局以及社会责任感,一个非常具有包容性的,但是同时也是非常宝贵的精神财富的传承。我就向各位老师、各位校友、各位同仁分享这一些,再次谢谢大家。

朱庆育:谢谢明斌。受教育江老师的学子研究领域各有不同,但是一方面之广大,另外一方面尽精微的这样的治学风格,从像江老师的大弟子赵老师开始就一直传承下来,一直到现在的我们江奖各位获奖者,我想这都是在继承江老师的意志。

我们下面是两位在实务部门有很深刻的学术思考的两位,先请融擎。

( 王融擎律师 在座谈会上发言)

王融擎:谢谢朱老师,谢谢王涌老师和笑滔师兄。各位老师好,大家下午好,非常荣幸今天能有机会作为第十五届江平民商法奖学金的获得者,在这里谈一下江平老师对我个人法学研究道路的影响。首先说一声抱歉,因为我今天在去出差开庭的路上,所以没能到现场来,只能通过线上的方式来参加,很惭愧,我个人并不是一个法学的学术研究者,我是一个实务的工作者,所以我走的并不是一个传统的研究道路。今天在这里我是想谈一下江平老师对我法学学习的一个影响,江老师对我个人的影响并不在于我引用了他的什么学术观点,看了他的什么文章,更多的是在于我日常研究,办理案件过程中,甚至做出职业选择时候的一个判断标准。

具体我想从四个方面去谈一下我的体会。

第一,江平老师让我意识到法学研究是一种问题责任,江老师不是把法学研究当作纯粹的概念演绎或者智力游戏,江老师的研究始终是有鲜明的问题意识,他关心市场经济中的制度摩擦和缺陷,关心个人权利在现实中为何难以实现,关心法律规定与实践存在何种脱节。

作为一名从事民商事争议解决领域的律师,我的日常工作就是面临各种现实的法律问题,我始终觉得律师在做业务过程中,虽然我们的主要工作是去适用和解释法律,但是又不能仅仅限于解释和适用,我们要思考为何会产生这些民商事纠纷,为何这些纠纷一直没有办法解决?作为法律共同体的我们应该怎么去解决这些问题?比方说实体上当涉及到房屋或者土地问题的时候,怎么去保护个人的财产权利?遇到网络侵犯人格权的问题的时候,我们怎样才能去有效的防范这个侵权问题,才能更好的去治理这个侵权问题。在诉讼案件中,程序上民商事案件的立案难、执行难等问题,我们都有责任在案件之外去提出自己的思考和解决方式的建议,而不是仅仅停留在执行法律的层面。

第二,江老师也让我对比较法有了新的认识,在我还在读本科大一大二的时候,我还是为比较法之上,在论文写作过程中恨不得通篇去引用比较法,并提出立法论。但是我们知道江老师对于比较法的态度是比较克制的,虽然他引进了许许多多的法学著作,但是他并非鼓励去简单的移植,也不是迷信成熟的法治。

我在从事实务工作之余翻译了几本译作,在翻译过程中我更加深刻地认识到外国法制度更像是一面镜子,它让我们知道在一种经济社会下产生的法律制度是什么样子的,为什么在那样的经济社会中会产生那样的法律制度?通过比较两国的法律制度,经济制度的区别,来思考为何中国选择现在的法律制度,看到中国的制度是否存在合理性,外国法制度有什么可以值得借鉴之处。此外我个人对于比较法史的兴趣,对于法律术语翻译概念的兴趣,也与江老师引介域外法律有所联系。一个概念在《罗马法》上,在《外国法》上,在中世纪都是什么概念?在近代是如何传过来的,又是如何翻译成现在的汉字的用语,如何在国内的法律制度中扎根落地,都是我们去追问制度为何而来,这对于我们从事实务工作本身也有一定的影响。

我在处理跨境纠纷的时候,常常会遇到当事人的法律和法务,他是在国外的法律体系下成长和接受教育的,比方说一个跨国公司的法务,他是美国法学院毕业的,他对中国的法律体系是完全不了解的,我们在沟通的时候就经常会去探讨中国的某项制度,比方说民商事的再审制度它是如何运作的,它是否合理?如果我们是完全迷信比较法或者完全不了解比较法的话,是没有办法进行一个有效的沟通的。

第三,江老师也让我意识到,法学研究和实务工作必须有清晰的价值立场,特别是作为一名民商法专业的毕业生,一名从事民商事争议解决的律师,我日常打交道最多的就是民法。江老师是始终坚持民法是一门以权力为中心的法,司法自治、契约自由、财产权保障,这些都不是抽象的口号,而是必须要在个案中去兑现的承诺,是每一个活生生的案件的当事人在案件中的诉求。所以当实务中碰到每个法律问题的解释的时候,我个人是无法保持所谓的技术中立的立场,当存在两种解释,当一个案件可能会存在多种处理结果的时候,应该采用何种解释,何种处理方案才能更好的让权力得到实现,才能保障私权利,这不是情绪化的价值判断,而是我去从事实务研究的一个底层的逻辑。特别是当我们这两年处理的纠纷,很多都涉及到跟政府的合作开发项目的时候,这样的价值判断问题会更加的尖锐。

第四,在一个更高的维度上,我想江平老师更是对我个人的学术气质产生了影响,要对于制度保持耐心,看他在社会生活中如何去运作,不要着急下定论,对于权力保持敏感,对于流行的观念保持警惕,对法治底线保持坚定。在这样一个纷繁复杂,充满诱惑的法律实务中,这种气质能够让我沉淀下来,我去追求多少的律师业务的创收,我去追求多少律师费的收入,我更会对一个复杂法律问题的解决,当事人个人权利的实现,个案解决对法解释空白的填补,而感到内心的愉悦和满足。

最后在这里插一个题外话,我不知道各位同样选择从事实务工作的律师朋友们,在简历上是否会写上自己曾经是江平民商法奖学金的获得者,可能很多人会觉得这是一个学生时代的奖励,那不是什么钱伯斯、ALB之类的法律评级机构给的奖项,所以不会写在简历上的。其实很惭愧,我简历上写的江奖是当时求职的时候写上去的,所以在工作10多年之后一直没有删去,以至于我都忘记了简历上还写着江奖。直到有一天有一个客户跟我聊起来说他为什么在案件上选聘我的时候,他说王律师你知道吗,我们选你,是因为你曾经获得过江奖,这个都是我们读书时候的仰望,所以我觉得你既然获得过江奖,你的法律功底,你的专业能力,你的责任心肯定都是没有任何问题的,他这样说完之后一下子就让我无地自容,我在那一刻突然就意识到江奖的分量,包括江平老师的影响,都远超我的想象,他超越了我的学生时代,超越了我个人的学习和研究,是伴随我法律职业生涯的一个责任。

总而言之,江老师法学研究道路对我而言既是一条研究之路,职业之路,更是一条长期需要自我校准的一个内心之路。谢谢大家,很高兴今天能有机会在这发言,谢谢。

朱庆育:谢谢融擎。江老师他的最初的研究,一个除了《罗马法》之外,还有一个叫《外国民商法》,我非常有幸是在读硕士的时候是听江老师完整的给我们讲过《外国民商法》,到现在都记忆非常的深刻。融擎律师的经历是很好的表明了《比较法》和我们国内法的实践能够非常好的结合的一个例子,我相信各位都知道融擎翻译的《日本民法典》和注释《日本民法典》是现在国内最好的一个版本,它对日本的担保物权各方面也非常的有研究。

在江奖的获得对于律师业务有非常大的帮助的另外一个非常好的例证是游冕律师,我们现在请游冕律师。

( 游冕律师 在座谈会上发言)

游冕:感谢各位老师还有师兄的邀请,也要感谢各位同学的辛苦付出。大家下午好,我是第十七届江奖的获得者游冕,目前是在上海做律师,所以今天就选择了线上接入。我的职业方向是民商事的争议解决,也非常有幸参加今天的座谈会。第一单元的主题我刚才也确认了一下,是江平老师对法学研究道路的影响与启迪。因为在毕业以后,我一直是从事律师工作,实务工作,虽然在工作之余做了一些总结和提炼,发表了一些论文,但是我自认与真正的法学研究还是有相当大的差距,所以今天我向大家更多也是汇报我的法学学习体会,分为三点。

第一点向大家先汇报一下江奖对我自己的学习影响。我与江平先生唯一的面对面交流,实际上就是在江奖的颁奖典礼上,应该说江奖是打开了我的民商法学习研究的信心的大门。在获得江奖之前,虽然我对于法学学习是充满了兴趣的,而且也投入了大量的精力,但是在常规期末考试中确实都没有取得我所预期的理想成绩。坦率来说,我认为这和期末考试的考察内容本身是有关系的,还好有江奖,在获得江奖以后,也让我确信自己在法学学习研究中的投入方向是正确的,后面也一直都是在从事法律的专业工作。

第二点向大家汇报江平先生对我职业选择的影响。在任何的场合,不论是在律所的面试,还是在其他的交流当中,当被问到为何选择从事律师工作,尤其是为何选择成为一名争议解决律师的时候,我的回答都是受到了江平先生的影响。

江平先生在江奖的专访当中曾经提到,这一句话我也经常和其他小伙伴做分享,他说律师的工作更能够体现法学教育的本质,它不仅得有知识,还得有能力,需要有对抗的能力,抗辩的能力、辩论的能力、思考的能力,快速敏捷的反应能力,我自己就希望可以成为江平先生所说的具有各项能力的律师,所以我也一直在律师的道路上努力。

第三点对于自己在工作之余进行的总结与提炼,也就是发表的一些论文,或者说其他的实务文章,也向大家汇报一下江平先生对我写作的影响。

第一个方面就是深刻的问题意识和问题导向。刚刚融擎师兄他也提到,从真实的世界当中观察到问题,再给予法学上的回应,这个是江平先生他所倡导的法学研究。我自己在写作论文的过程当中,也是都具有鲜明的问题意识,鲜明的解决实务问题的目的和导向,以此来写作论文。

另一方面江平先生对我写作论文很大的影响是广阔的视野。可以看到的是江平先生他不仅是民法先生,而且他总是能够跳出部门法的视野,跳出这些局限来思考问题。我也在想法学它对于现实的回应,它本身是不应当受到部门法划分的影响,要解决一些现实的问题,它需要借助于多个部门法,或者说回到整个法律体系来做出回应和解答,这个是广阔视野的体现之一;另一个广阔视野的体现,就是法学也要放到整个经济社会当中进行更广阔的思考。比如要与经济学等其他学科形成合力,以上就是我的汇报分享,谢谢大家。

朱庆育:谢谢游冕,我们现在经常会觉得说法学教育可能对我们的从事实务没有什么帮助,因为到社会上去和我们课堂上所学的东西不一样,是有一些法律实务者在试图告诉我们这样的印象可能是不对,或者说是不应该是对的。比如说这两位律师,融擎律师和游冕律师,他们都是在用自己的方式来告诉大家,事实上我们的法治之路应该是法学教育所习得的知识,在法律实践当中应该是有用的,这个才是正确的法治之道。假如说我们做实务功夫都是在师外,都是在法外,这是不正常的现象,而这种不正常的现象只能靠我们法律人自己一点一点的去纠正它,很难,但是如果我们不做,没有人会去做这件事情,我知道现在有很多律师和法官事实上都在用自己的努力去一点一点的改变现状,未必有那么多的口号,但是踏踏实实的工作,这个是最重要的。我自己是很幸运,硕士的时候听过江老师讲课,博士的时候就听到更多的江老师讲课,不仅仅在法大,在全国学法律的,没有不受到江老师的影响,我在法大的时候,我的老师是江老师,我的老师的老师是江老师,比如说赵老师,比如说费老师,比如说李老师,他们也都是江老师的学生,也都是我的老师,我的师兄也是江老师的学生,没有不受到江老师的影响,从这里可以看到江老师对每一个人的影响,他好像能够直接根据你的特点来对你发挥影响。每个学者,比如说赵老师、费老师、李显东老师和王涌老师,他们的治学风格都不一样,但是都可以从他们身上看到江老师的影响,这就是江老师的伟大之处。

所以我之前写过一篇短文叫江平的师道,我就一直都注意到这个问题,我没有这个印象说国内有第二位法学的老师所带的学生有这么多元的风格,而且不管是从事什么职业,还是从事什么学术研究,也都能够做到它相应的领域最好的地步,而江老师本人他并不是那种说抓着你,然后就对你说一定要怎么样,他基本上都是根据你的特点让你把自己的长处发挥出来的。而且江老师的研究也是一直从年轻开始的,向我们普及《罗马法》以及最早的不仅仅是改开之后,在此之前江老师就已经在倡导比较法的研究了,他开的《外国民商法概要》差不多是新中国最早的关于外国民商法的这样的课程能够让我们视野打开,同时他也让我们能够意识到不了解历史,就不了解现在,不了解别人就不了解自己,江老师一直都是这样,自己也是这样身体身体力行,而且在时刻影响着我们,一直到《民法通则》到《民法典》,我还特别幸运的另外一点是我们制定《民法典》,《民法总则》颁布之后,江老师和王泽鉴老师有一个对谈,在他家里做了一个对谈,我算是穿针引线的提问题的人,所以毕业很多年以后,我自己都是中年人了,还能够像学生一样坐在江老师面前听江老师和王泽鉴老师他们谈整个《民法总则》以及民法体系一系列的思考,这对于我自己的秩序影响都是非常大的。

我一开始说江老师离开我们了,但是他永远都不会离开我们,而且他的影响会借助江平奖学金以及借助江老师的其他遗产,会一代一代的传下去,我们在座的各位也都是江老师的传承者,所以也都是江老师的学生。我们这个环节大概就到这里,接下来就第二环节,谢谢大家。

王涌:谢谢庆育老师的精彩的主持和各位同学的精彩的发言。庆育老师也是我们江奖火种的播撒者,庆育老师在政法大学播撒江奖,庆育老师后来去了浙江大学,我们江奖的火种就播撒到浙江大学,之后庆育老师又从浙江大学去了南京大学,我们江奖的火种又播撒到南京大学,你还有没有下一个目标?也让我们做好准备,非常感谢庆育。

下面请大家观看一段江老师的影集,因为今天是江平先生的生日,12月28日是江老师诞辰95周年的生日,我们播放这段影集来表达我们对江平先生的怀念。

在江平先生去世之后,吴敬琏先生曾经发表了一篇文章,在这篇文章当中他指出当年江平先生在前苏联留学,对江老师影响最大的不是当时前苏联的僵化的意识形态,反而是他在莫斯科大学的法学课堂上的一门课程叫《罗马法》。吴敬琏先生认为这个课程《罗马法》对江老师的影响至深,江老师在担任中国政法大学校长的时候,和罗马大学罗马第二大学签订了合作协议,建立了中国政法大学的罗马法研究中心。我们费安玲老师就是江平先生选送的第一批去意大利学习《罗马法》的老师。费老师现在在《罗马法》的研究已经硕果累累,同时还翻译了意大利民法典。

下面我们进入第二单元,江平奖学金精神在多元领域,由我们费安玲老师主持,有请。请第二单元参与与谈的同学直接坐到排前。

02

第二单元:职业践行

法治精神在多元领域

(费安玲老师在座谈会上发言)

费安玲:谢谢王涌老师。刚才王涌老师的开场白和朱庆育老师主持的第一个单元,把我们完全带入到了对江平老师的缅怀。因为今天的主题实际上是缅怀与祭寿,作为缅怀阶段,实际上我们每个人都可以讲出自己的一个故事。当然了今天可能更重要的是,在我们缅怀江老师的同时,我们去回顾,我们去思考,我们去展望,如何把江平老师的法治精神在不同的领域当中进行传授,这个是我们现在和未来更需要去做的事情。我们这个单元有一个大标题,叫做法治精神在多元领域,小标题是江平民商法奖学金在法律实务中的践行。今天这个单元请的几位主讲人,不仅仅是获得过江平奖学金,而且在各自的实务工作领域当中都有着自己的感想,并且做的都有自己的成就。

我把更多的时间先给这几位发言人,首先第一位发言人是第三届江奖获得者田志钢,他现在是在云亭律师事务所做合伙人,我们先有请田志钢。

(田志钢律师在座谈会上发言)

田志钢:感谢王老师的邀请,今天确实很激动,我是第三届的民商法奖学金的获得者,当时确实也非常有幸,当时印象很深刻,特别有幸让我做获奖发言代表,当时发言稿都不太会写,第一稿好像写得很差,后来还是赵老师、费老师帮忙改了,可能你们不记得了,我印象很深刻。我是1999年入校,我记得2000年江老师设了这个奖学金,我学习民商法,爱上民商法,这个是一个直接非常大的引领,我记得我们在学校读书的时候在昌平,因为是离市区很远,如果当成一个节日的话,往往江老师来学校大礼堂讲座,听江老师讲,那种是一个精神的盛宴。后来江老师又设了民商法奖学金,真的是一个旗帜,当时在我们的心目中,在学生心中,我们都认为这是我们法学界的诺贝尔奖,能获得这个是非常高的荣誉,所以我后来对民商法特别喜欢的,在学校的时候,在座老师的课我们都特别喜欢去听,我记得第三届大概2003年也就参加考试,获得了这个奖。包括后来我毕业之后又读了研究生,在研究生学院,我还经常去听博士生的课,知道哪节课是江老师要上课了,我们还专门去蹭课,想听听江老师的教诲,我是毕业之后先做了大概5年律师,后来就进入了金融行业,在金融机构工作了15年,今年也是刚刚又重新辞职出来,回到律师行业。

我就是分享三点体会:

第一点,因为江奖对我的激励,对民商法是特别热爱学习,同时相对来讲学的法律功底是比较扎实的,我觉得良好的法律功底,特别是民商法的法律功底,对于自己在金融行业工作是非常大的一个帮助,因为金融行业可能大家知道过去的20年中国随着城镇化整个的进程,金融也是随着整个国家经济的发展,发展最快了,里面是有大量的金融的创新,包括金融产品的设计研发,对于法律的基本规则如何去理解是非常重要的,我自己觉得确实在过往的这20多年的工作中,良好的法律功底,民商法的功底对于自己做金融一方面知道能在什么地方做创新,做了创新,同时创新的法律风险是可以守住的,同时出了问题,出了纠纷怎么解决,我觉得这个是非常重要的,良好民商法功底对于自己的工作、职业、实务非常大的帮助,这是第一点。

第二点我觉得江老师法治精神,对于职业生涯、职业操守一个很大的指引和帮助。因为过去20年在金融行业属于权力集中、资源集中、资金密集的一个行业,这里面面临的诱惑是非常多的,在职业的过程中,因为受了江老师只向真理低头,包括讲法律与市场,很多引领,在职业生涯的过程中,面临很多的诱惑的过程中,就能守住职业底线,知道什么是能做的,什么是不能做的,我觉得这个是非常重要的,有了这样的一个指引,知道这个底线,在这些过程中就不会去迷失方向,不会走到一些歧路上去,我觉得真的是特别大的一个帮助。

第三点体会,我过去很多年是在信托行业工作,这么多年工作下来,包括大家可能如果关注金融行业的话也知道,这两年是信托行业第七次整顿了,信托行业经历了多次的整顿,现在又是一个风险的在爆发和处置期。我特别深的一个体会,因为江老师是中国的《信托法》的起草,整个起草的牵头人,我自己的体会就是回头再去看《信托法》的时候,真的是印象特别深刻,《信托法》的立法水平,我们自己从实务的角度看是非常之高的。我前一段在做分享的时候,我就说这个《信托法》可能放在今天再重新立的话,可能立不出这样的法律了。因为我们现在的很多的理念观念可能跟那个时候反而不一样了,因为那个时候我觉得还是法治化、市场化、国际化这个理念大家是比较一致的,我自己回顾的时候,信托行业它之所以暴露了这么多的问题,实际上很大的一个问题就是说《信托法》它没有所规定的受托责任,信托的本源,对受托人的忠实义务、勤勉义务,这些在实践中,在我们的金融职业、金融机构的行为中,金融机构的产品设计到整个过程中可能没有得到应该的遵守,导致体制出了问题,到现在监管也提出就是要回归到信托本源,我觉得整个金融行业可能现在,包括《公司法》,包括很多领域出了很大的问题,包括实务中的很多争议,包括很多的投资人买到一些爆雷的所谓金融产品,我觉得很大的问题都是跟受托责任,没有得到很好的遵守、执行有很大的关系。

未来特别是金融行业,资产管理大的行业,重新回归一个比较正常的状态,可能还是好好的把《信托法》学深悟透并且践行下去,我觉得这个是一个特别深的体会。我就分享这几点,谢谢。

费安玲:谢谢田志钢。因为他是在信托行业也深耕了相当长时间,在律所,大部分状态还是在这个领域深耕。江平老师在信托的领域研究,以及在立法方面做出了重大的贡献,引领我们后学们,在这个领域能够进一步去发展它,去推动它。谢谢志钢。

下面我们有请第四届江奖的获得者赖银标,他是在中资环战投部做负责人,请赖老师。

(赖银标老师在座谈会上发言)

赖银标:感谢费老师,感谢各位老师,在座的各位老师都是上学期间的恩师,我一会报告一下这些年来的一些思考。

首先一方面我们叫远和近,由远及近,是一个变与不变,来以这两个关键词,报告一下参加这次座谈会,我自己对于江先生的缅怀,也是对我作为后生的也想自我的一个要求。所谓的远和近或者由远及近,就像刚才费老师刚才介绍到的,我2001年到法大读书,后面我拿了第四届的江奖,后面又到北大去读研,应该说本硕读的都是法学科班,原来也有一个志向,但是也是各种原因,后面工作走向了服务,一直是在企业,原来在香港和深圳,在华润集团待了差不多有18年多。去年筹建一家新的企业,叫中国资源循环集团,简称中资环,它这个公司也比较有意思,就像费老师讲的,它是试图在一个最贴近民生,最市场化的领域,要用一种最中国特色的方式,尽可能的把有为政府和有效市场进行一个结合,做这么一个中国式的现代化创新,这也是在我们特色的治理,向下的一种以微观企业运行叠加宏观经济调控,来实现循环经济和废弃物再生利用的一个尝试。

所以我说由远及近,我工作以来一直干的是非法律的工作,一直都没在传统的法律职业上,一直不在北京,一直是在很远的地方。但这些年以来,一直跟各位老师和师兄保持着一些联系,因为是专业的原因,没有从事相应的法务工作,一直是在战略,一直是在市场,一直在投资这个领域,而且很多时候也是在非传统的制造业,也是一直在金融或者说在投资行业,跟我们很多确实是有点远,还有个近的一个说法,包括江老师在世期间,我只要有机会到北京去出差,都会给师母,通过智慧老师联系一下,也去过宝隆公寓去问候,去报到,也跟江老师报告学生的一些进展,这也是这些年来远和近,尤其是去年筹建这家新企业以来的话,目前工作地点主要时间是在天津,确实心里和物理距离上也都近了。这是由远及近,主要是报告一下个人的成长经历,更重要是报告一下变与不变,我们缅怀江老师,需要我们缅怀的是什么?这是我个人的一个理解。

国家确实情况很复杂,江老师在多少次重要选择的时候,我们从学生的角度来看,从我们去理解当时所处的场景来看,做出的很多选择,它背后的底层逻辑和所处的历史使命带来痛苦的挣扎,或者说常人所不能承担的这种担当,这是我们需要去理解,去缅怀的一个方面。

对于我们学生来说,对后生来说,我理解这里有两个点,第一个点是视野和格局,第二个是使命和责任。所谓视野和格局,我们国情之大,历史方位几千年来到今天,包括西学东渐或者中学西用,西学中用,在知识分子探求中华民族复兴过程中,我们江老师做出了很多在中国特殊的环境下的务实的选择,最早推动着《行政诉讼法》的出台,包括《海商法》的出台,包括《民法通则》的出台,这些在当时的情况下也是一种选择。

这种视野和格局使得我们作为学生,不能只是考虑到我们此时此点,还要往前看往后看,往更高的角度,尤其我们荣获过江奖的学生,还要时刻以此为自己的鞭策,要以更广阔的视野来理解我们所从事的工作,而且更务实的行动,在这个格局中找好自己的定位来推动,用一步一个脚印的努力在所在岗位上推动我们做宏大的叙事,在细小的实践中去落地,这是一个视野。

第二个所谓的使命和担当,因为确确实实尤其是参加工作以来,如果是传统的法律职业,不管是法学研究还是律师或者说公检法的工作,它直接面对我们说的权利、责任、义务,很多我们法学训练里面的一些技术层面,当然也有理念层面的东西。放到更高的维度去看,或者说我们再去看它里边的第一性原理,可能本质上讲还是一些能力性的东西,或者是一些转化类的东西,或者在推动实践工作过程中,基于目标和结果导向进行最优资源配置,寻找最优解决方案的问题。我们当年听各位老师,特别是当年我们听庆育老师讲课的时候感觉特别酣畅淋漓,因为每个过程的推导,很多时候既是步步惊险,有时候也是柳暗花明又一村,包括我们当年听方老师给我们讲很多课程,里面讲到的很多,总是会突然又来一句,难道是这样的吗?这样一定是对的吗?这样的选择一定是对的吗?这样的方案是不是最优的?包括王涌老师不管在上学期间,还是我毕业以后,在工作岗位上也听过王老师以专家的身份来给我们行业讲课。王老师给我们带来的都是传统的,一般的,通识性知识之外,更深层次的追问,这种追问它底层的东西,就是第一性原理,在开展各项工作过程中再往下去做的,其实是使命和责任的问题。如果我们有追求更好的一个使命和责任,我们就不会满足于我们给出来的解决方案。这个解决方案当然需要有技术,需要有专业,但很大程度上我们现在这个时候需要的不完全是技术,需要的很多就是敢于突破的一些勇气,敢于去担当,不惧当下的利弊评价得失的这样的一些担当。这也是我说变与不变,这些年虽然离北京很远,离法学,离法律有点远离,离各位老师确实也远,也是非常惭愧,自己工作也做得不好,也是远远没有达到期望,但我内心深处我秉持的不变,就是我要以这种格局和视野来往上去探寻,以使命和担当往下去扎根,在实际工作过程中把我们宏大的一些追求以及自我价值的期许,要在细小探究精微的细节工作过程中,不断的践行江先生给我们的谆谆教诲,也能够不辱成为江奖的获得者的一种崇高的责任。我就讲这么多。

费安玲:谢谢银标,他的“变与不变”,我们在跟江老师学习,包括我们在领会,在传承江老师的法治的精神以及法治理念的过程当中,实际上我们已经感觉到无论我们在哪,无论我们从事什么职业,无论我们的这种工作领域有着怎样的变化,但是唯一不变的是江老师留给我们的法治精神的传承。所以刚才银标讲的应当说也是我们很多人内心想要表达的想法,谢谢银标。下面我们请张笑滔,他是在中信建投,现在也是从事实务方面的工作,请。

(张笑滔老师在座谈会上发言)

张笑滔:谢谢费老师,谢谢王老师。我简单再插一句,前面两个师兄说得很好,今天我们4个人我看了一下非常巧合,刚才志钢师兄说了,江老师是《信托法》的起草人,我们4个人多多少少都是跟信托业有关系,志钢师兄之前干完律师之后,是在我们中信托,跟我算是前同事,后来去的是四大行的建信信托,后来又做建信信托的投资子公司的联席负责人,银标师兄最早是在华润体系的华润信托,后来又去了华润环保,现在是央企的董办,包括战投部的负责人。所以多多少少跟江老师还是很相关的,这是一个题外话,还是有很多缘分在的。

说实话我是觉得这辈子是非常幸运的,在本科期间,刚才另外一个师弟也提到了,我学习成绩以前也就是拿个三等奖,在法大男生基本都是三等奖,很少能拿一等奖的。有幸还能获得江平奖学金,确实这是本科期间的一个最大的闪光点了,后来在江老的指导之下,又拿过学校的学术新人。在江奖里面拿学术新人的人不少,应该有好几个,但是还能够因为奖学金的因缘际会,后来又读了江老师的博士的,这个可能就不多了,把这三个集合放起来,所以我是觉得我自己是非常幸运的。

这也是为什么我后来又跟着王涌老师一直孜孜不倦的在帮忙协助做一些奖学金,包括筹资、资金募集管理,包括慈善信托也是在我之前所在的中信信托设立的,我记得2019年设立的时候,江老师还有晓明师兄还有王老师也是在50层,所以这个地方也是让我非常怀念,当时跟老师一块参加设立的过程。

我今天想分享的一个话题,虽然我是在实务当中,但是说实话毕业很多年了,江老师给我们的一些技术的指导,我可能不一定能记得那么清楚,但是江老师对我的影响可能是今天我想分享的话题,江老师教会我们如何做一个有血有肉的人,我想分享这一点,江老师给予我们的,他可能是在你出现一些人生波折或者是一些变化的时候,他像一束光一样去影响你,这一点让我最近读的书就是读王阳明的东西比较多,让我想到了王阳明说的知是行的开始,而行是知的大成。

江老师也是如此,他的一生就是他自己的学问和行动高度统一的典范,他的所言所行所思,他的自强不息,他就是支撑这个血肉之初,跨越苦难的脊梁。他的一言一行,大家也都知道他的过去波澜起伏的人生,他的一言一行也教会我们一个真正的法律人,必须是一个良知、勇气和担当融于一身,知行合一的完整的人。

江老师离开之后,我们遇到一些社会问题的时候,可能经常会问我们什么时候才能又有一个人站出来大声疾呼,我们什么时候会有另外一个江平出现?这个问题江老师自己也给出了答案,他总说我的使命是做一个“母机”,是培养人,希望我们这些获奖者,希望这些法治学习的学生能够成为自己最好的自己。他捐资助学,设立奖学金,就是为了播撒法治的种子,让每一颗种子能够长成自己独特的样子。他希望出现的不是说需要一个两个江平,而是需要千百个,有独立人格,有专业素养,有社会责任感的法律人。这是我们江平奖学金的最深刻的本质,作为奖学金的获奖者和参与者以及慈善信托的组织者,我目睹了这一精神的成长,这份事业让我们确信江老师其实没有离开我们,他从法大走向清华、北大、浙大、南大、华政等全国10多所高校,覆盖目前我们的群里面应该是300多个获奖者。正如江老师法治天下的胸怀,每一位江奖的获奖者都是江平精神的一颗种子,我之前所在的中信信托是有4位获奖者,现在我所在的中信建投也有3位获奖者,我们获奖者里面刚才第一单元可能是学术类的,学术类里面目前300多人里面有三四十位已经在高校,包括清华、法大、华政、中央财经各个高校任职的学术研究者,也有在审判台上明断的法官,也有在法庭上雄辩的律师,也有在各行各业像我们一样比较普通的这种法律人。我想说的是我们共享的就是江平老师的这种精神,每一颗种子它都需要在土壤里面生根发芽,长成各异的参天大树,共同撑起法治的茂密森林。

我们作为获奖者,如何才能不辜负“母机”的江老师的厚望,成为一棵有灵魂的大树。王阳明他致良知的思想也启迪我们“良知是本体,知识是功夫”。江老师教给我们最核心的智慧,就是这种功夫服务于本体的知行哲学。专业知识是我们的血肉,使我们强壮,但公平正义、独立、仁爱的价值追求是驱动我们血肉的灵魂,没有灵魂的肉体再强壮可能只是行尸走肉,没有价值追求的法律人再专业可能就成为精致的励志主义者。

所以江老师教我们血肉要有温度,那就是对弱者的怜悯,用专业知识为无助者撑伞,骨骼也需要强硬,那是用专业能力捍卫指向真理低头的勇气,灵魂也要有光芒,那是在一切专业判断中不忘初心的价值导航。

今天我们纪念江老师,作为我们获奖者,我们自己也要在各个领域,用自己的专业的血肉之躯承载的江老师给我们不灭的灵魂的精神的层面的一些东西。谢谢大家。

费安玲:谢谢笑滔,从他的发言当中我们能够看出来,无论我们从事什么样的职业,这种思想的从更深层次的思考,或者说从理论与实务契合的角度思考,我们始终没有停下自己的脚步。前面三位发言人,他们的发言内容也展示出来,这种思想并不仅仅存在于学术上,在实践当中,在我们方方面面的领域法律的活动当中,人唯有进行不断的思考才能够前进。实际上江老师在他的讲课,在他的讲座,在他的文章当中,这种观点实际上给了我们很深刻的印象。

有请这个单元的最后一个发言人陈益青,他是14届江奖的获得者,跟笑滔是一个集团下的,中信信托,刚才笑滔说的,我们这些发言人过去或者现在都在信托领域发挥着他们的作用。我们有请陈益青。

(陈益青老师在座谈会上发言)

陈益青:感谢各位老师。首先自我介绍,我是陈益青,也是2010年在法大就读本科的,相对于其他的师兄来说,我觉得我可能是资历比较浅的,也是获得的时间比较晚,我就结合自己的个人的一些经历,谈一谈我对江老师的一些感受。

在就读法大之前,那个时候会和师兄师姐联系,讲的最多的一件事情就是说,你来法大第一件事情,你可以不知道这个学校的校长是谁,但是你必须知道江平老师是谁,冲着这样的一个新想法,我入学之后上的第一堂教学的指导上,江老师就发言,后续通过自己在学校,通过其他的师兄师姐和老师们就不断的介绍,对于江老师的一些事迹,令我最感慨的就是,是什么样一个人在历经这么多磨难和波折之后,还能意志坚定的站到最后,还能坚强地说出向真理低头这样的话,这让我触动非常的大。

此后,我修读的像费老师在场,当时是我民法总论的老师,是第一次开启我讲到自然人、法人的民事主体的分类的时候,我就在想我们民法的大厦是怎么样的在中国没有权力根基的社会中一步一步建立起来的。再到王涌老师,王涌老师是我公司法的老师,第一次跟我讲到公司人格否认的时候,我对于《商法》才有了一些基本的认识,也是在王涌老师的课堂上,我第一次知道了原来法律还有一个叫《信托法》的东西。也是很机缘巧合,没想到自己后来的就职路径就和信托结上了这么深厚的渊源。

从自己学习的过程来说,我觉得我特别感谢王涌老师第一次,也是指导了我人生中第一篇学术论文,当时讲的是“论公务员从事经营性行为的合同效力的问题”。这一次特别王涌老师我印象深刻的是,还让我在课堂上给全体的同学做了一次PPT展示,阐述我的观点。可以说这是我人生中第一次站在讲台上展示或者阐述我个人的学术观点的时候,这个时候我觉得我对《民商法》可能从一个只是完全的输入学习者的角度,开始慢慢有了自己的一些独立的思考,也很感谢这样的经历,事后王涌老师还跟我说,你的“台风”要稍微纠正纠正,不要老是这样的摇头晃来晃去,这点我印象特别深刻,所以今后无论在什么样的场合,说什么样的话,我都会更多的记住所谓的一些提示,我觉得这是受益终生的提示。

获得江奖这些事情本身来说也是充满机缘巧合,因为跟(笑滔)师兄说的一样,在学习成绩上,往往男生天然的比女生要劣势一些。我想第一轮江平奖学金要考那么多东西,我哪能掌握得了,我觉得第一轮也许就被刷了。后来我的室友说,你大不了你去试一试,说不定就上了呢。后来拿到题目一看,我记得当时我们是有140道选择题,单选多选,可能很多题目我们似懂非懂,有很多可能平时看过的或者积累到的就会,如果平时没看到的,现在我听说还涉及到电子商务法,个人信息保护等领域,比本科生必修课的范畴是远远要大的,甚至还会考察到证券投资基金法的一些知识,对于一个本科生来说是要求非常高的。

但是我觉得从这个经历起,也感谢法大,感谢江平民商法奖学金的经历,让我完成了对《民商法》全盘的一个熟知和掌握,我觉得这是一件受益终生的事情。其次在这个过程中,也阐述了我们对法学的一些思考,就如何去发现问题,指导问题,甚至是解决问题的一个思路。也正是在这种思路的指引下,我在硕士阶段发现的第一个就是关于资管计划中的一个spv的问题,这个问题我相信很多干过实务的都有所体会。以信托为例,信托作为一种资管产品,它可能在民法上它并不是一个独立的主体,但恰恰在执行的过程中,它却不得不履行很多主体应该做的事情。比如说当信托财产要投资公司股权成为一个公司的股东的时候,这个时候信托计划它本身是不是一个股东,能不能作为一个股东去履行出资义务?如果按照民法的传统理论来说它不行,因为信托计划本身不是一个主体,所以在我们的实际的工商登记以及像不动产登记的领域,往往会出现信托公司代替信托计划去履行登记的职能问题。这会引申出另一个问题,因为按照《信托法》的规定,我们讲信托财产要独立于受托人固有财产,要讲破产隔离的,但是一旦比如说公司发生什么冲突,公司股权股东未完全履行出资义务的时候,法院在判决的时候,他会简单的依据商事外观主义,直接认定产信托公司本身作为公司的股东,从而承担一些责任。

在这个过程中我就发现了很多这样的问题之后,也就写出了人生的第一篇论文,关于信托主体的问题。当然了这个过程中当时遭到了一些答辩老师的反对,就是说信托就是一堆钱,你怎么能说它是股东呢?或者说你怎么能说它是一个主体,这是不对的。伴着这样一种怀疑和思考性的问题,我走到了实务岗位中,但是我发现《信托法》立法的过程是很崎岖,但是却一直在不断的进步。从2017年登记信托的成立,推动了中国信托财产登记的第一步。这近两年来通过不动产信托和股权信托的试点,我相信这样的一个问题,可能在我们现在的法律框架中会慢慢得到解决。可能作为一名实务工作者,我们远离了学术研究,讲不出那么高深的理论,但是我想作为一个信托行业的从业者,在这个领域中不断地推动信托法治向前进,或者看到我们的信托进一步向法治化的方向发展,这本身是一件很值得高兴的事情。

诚然,现在信托因为刚兑、资金池、非标、影子银行等诸多问题,陷入了一轮新的整改。但是我们看到在信托坚持市场化、法治化转型的今天,我们让信托回归本源,比如说我们讲到的,我有幸能看到江平奖学金的慈善信托在中信信托设立,类似这样的公益信托以及他益型信托的发展,我觉得这是信托本源的一个重要注解。

随着中国法治的进步,我记得江老师曾经说过,他说中国的法治往往是进三步退两步,但是总体还是在曲折中前行的。在这个过程中我有幸经历,也有幸感悟,我希望我也会带着对江老师的这种崇高敬意,以及对法治精神的信仰,继续在我的工作中发挥自己的专长,谢谢。

费安玲:谢谢益青。刚才4位发言人都讲得非常的精彩,给我们一个很好的分享。我觉得江老师说过“律师兴则国兴”,所以在我们的法律实践当中,律师的责任是很大的,但是不光是律师,实际上我们在企业从事法律业务的人,通过我们对法的公正与善良的精神的感悟和我们的践行,能够把江老师提倡的这种法治精神,在我们的实务当中可以展开,可以推广,可以传输给他人,可以让别人感受到法治精神的存在。江老师在很多的场合经常讲,就讲到《罗马法》当中最经典的那一个表达,法是什么?“法是善良与公正的艺术”,我们在法律实践当中就是坚持着我们的公正之心,展示着我们的善良理念。从这个角度出发,理论的研究实际上通过实践把它落在实处,这是我们从事大量的法律实务的人应当做到,也能够做到的事情,像我就有这种感悟,我从1995年开始做仲裁员,当时跟着江老师,江老师一直在北仲做主任,我跟着江老师一直做着仲裁员,后来梁慧星老师接着江老师在北仲做主任,现在是郭卫,他是原来的司法局的负责人,在北仲做主任。他们在这个过程当中始终强调的,就是公正与善良。我在这30年的仲裁员实践当中,我就感觉,我在写书,写文章,包括翻译其他国家的法律作品的过程当中,我学到了很多,但是我们不仅仅要停留在理论上,要通过实践把这种精神落在地。

所以在仲裁实务当中,我最大的感受之一,一方面我们在仲裁员合庭的过程当中,尤其是对案件的裁决有争议的时候,我们怎么去体现这种公正和善良,在我们的争论的过程当中可以体现出来,而且把我们对于公正善良的理解传给其他的仲裁员,同时又通过我们的裁决,让当事人感受到法到底是什么。刚才庆育问我说江老师和米健老师写的那本书是不是文革之后第一本?如果从1949年建国以后来算,在50年代初期的时候,北京大学的谢邦宇谢老师,他曾经出过一个《罗马法》的教材,当来众所周知的原因,《罗马法》课程是没有的,《罗马法》的教材是没有用处。文革之后在1983年是周枬老师,吴文翰老师和谢邦宇老师他们合著了一本《罗马法》的教材,1983年出现,后来江平老师和米健老师编的这本,但是如果就研究方法在这本书的特色而言,因为前面这个书还是承续了民国时期对于《罗马法》重点是在介绍,而且介绍很少去引用原始文献,或者说没有告知原始文献在哪。但是江平老师写的这本《罗马法基础》,很有一个特色,就运用比较思维的方法,把《罗马法》的知识告知读者,告知学子们,这一点是非常有特色的。

江平老师从《罗马法》以来,历史纵深的比较和不同立法例之间的进行比较,我和显东老师,我们当时作为七九级的学生,受益于当时江老师在讲授《罗马法》,以及在讲授《民法》当中这种历史的比较和立法例的比较,这种比较思维给了我们非常大的影响。

回到江平奖学金本身上来,江老师设这个奖学金,我个人认为还有一个很深刻的或者叫深层次的思维,这个思维是什么?刚才笑滔讲了,在中国政法大学来讲,男生要是通过一般性考试想获得前几名几无可能,因为大部分的考试是能够发挥女生的优势,而男生的那种不断的反向思维,不断的发出诘问的这种思维方法,在一般性的考试当中很难能够显示出他们的学习的潜力,但是江平奖学金运用他的这种特别的考试方法,让这些人才冒了出来。现在在中小学流行的一个说法就是要掐尖,把这些好学生要掐出来,集中在什么地方去学习,提升他们的高考率等等,但是在大学里边不是掐尖,是有尖的这种潜力的人自己主动的要展示。这种展示江平老师的他的睿智之处就在于利用江平民商法奖学金,让那些自信自己是有潜力的人去积极地参与这种考试,通过这种特别的考试形式冒出尖来。通过这个平台去发现人才,去培养人才,而且江平奖学金还有一个很重要的功能就是托举的功能,通过江平奖学金,不仅让很多的学子敢于去尝试,去展示自己的才华。另外一个就是得到江平奖学金的,以及有得到江平奖学金的潜质的学子们,通过这个平台为今后就业,为今后从事自己想从事的职业起着一个重要的托举的功能。他们的起飞在这个平台上,可能比一般的人他飞起的更高一些,飞得会更远一些,而且通过自己的努力,能够长时间的在一个更广阔的空域当中去翱翔。所以江平奖学金,江老师的这种睿智,我觉得在人才的发现,人才的培养和人才的未来托举上起着很重要的作用。

当然江老师对这个奖学金还有一种特别强烈的自信,我们在每次发完奖之后,江老师都会有一个讲座,无论时间长短,在那里边我们能感受到江老师对这个奖学金的这种自信,当然这种自信一方面来自于江老师的亲力亲为,那时候王涌当时特高兴,江老师宣布说要再捐献多少钱,再捐献多少钱,真的我们在底下非常的感动,他的亲力亲为让这个奖学金能够具有可持续性。

另外一个他的自信来自于我们后学们对于这个奖学金的厚爱,而且我们会用我们的力量,能够让这个奖学金具有更长远的可持续性。像笑滔他们把奖学金通过信托方式放在中信,中信来进行一定的管理。我想江老师实际上他的自信也源自于对我们后学们一种信赖,一种相信。我们这个小标题叫江奖奖学金它的影响,实际上这个影响力我相信一定是非常持久,而且是永久。我们这个单元就到这儿了,谢谢各位。

王涌:谢谢费安玲老师。江老师的一大学术贡献就是让《罗马法》在中国发扬。费老师也是《罗马法》在中国大地上发扬力量当中的一员大将,非常感谢。江老师另外一个重大的贡献就是将《信托法》引入到中国,他亲自起草了中国的《信托法》,并且嘱托我们在政法大学本科生的课程当中设置《信托法》。《信托法》当时是一个小课程,但是没有想到今天在座的4位都受到了当年这门小课程《信托法》的影响,而且都是工作在重要的信托岗位当中,这就是因与果的关系,很多因出现的时候,你不一定看到果,果可能是10年20年之后才会呈现。但是江老师一直本着百年树人的精神,来履行自己作为教育家的使命。

我们还要特别感谢张笑滔,张笑滔是获得了江奖,同时也读江老师的博士,之后又在中信信托工作,他对江奖的一种热爱、真诚和奉献让我非常感动的。江奖之所以能够在中信信托作为慈善信托而建立起来,笑滔是功不可没的。之后江奖的募集笑滔倾注了全身心的力量,四处奔波。这次发言的时候,笑滔还详细的准备了书面的发言,也怕有误差,这都是他的精神表现,但是笑滔完全有能力脱稿发言,那是在法庭上辩论的时候。我们以热烈的掌声向笑滔表示感谢。

刚才两个单元,我们的8位同学都展现了江奖精神的熏陶下所展现出来的一种独立思考和批判和反思精神。江老师看得非常的欣慰。

下面我们聆听江老师的发言。

王涌:谢谢江老师。这也是江平老师对于我们江奖获得者的一个深切的期望,我们的追求,包括学术追求,不能简单地停留在一种知识层面和学术的层面,应该追求背后更深层的力量,谢谢江平老师。

刚才我们进行了第一单元和第二单元。赵旭东老师为各位发言者准备了珍贵的纪念品。在去年12月19日,也就是江平先生去世一周年,赵旭东老师组织了江老师法治思想研讨会,在中国政法大学举行。赵老师编撰了江平先生法治思想的文集,今天也带来了,每一位发言者将获赠一套江平先生《法治思想文集》。

下面我们有请赵老师主持第三单元律师单元,风骨与责任。有请赵老师,还有4位发言人。

(第三、四单元内容请见下篇)

会议纪要内容未经发言人审阅。

“洪范评论”与“洪范所”

公众号“洪范评论”是由洪范法律与经济研究所(洪范所)创办的电子杂志。洪范评论关注国家治理领域的重要议题,注重实证分析与理论思考的结合,特别是提倡跨学科研究,以众学科之长启示法律、经济及二者结合领域的学术探索。

洪范所,由著名经济学家吴敬琏先生和著名法学家江平先生于2002年发起成立,创始所长由梁治平教授担任,现任所长由中国政法大学法学教授王涌担任。

2004年12月,由吴敬琏先生和江平先生担任主编、梁治平教授担任执行主编的《洪范评论》论丛首次出版,以纸质文集的形式与读者见面。2023年年末,“洪范评论”再度启航,以电子杂志的新面貌与读者朋友们重逢。

洪范评论希望和各位一起,通过学界和实务界的深度研讨,促进法律、经济及其他领域的跨学科研究,以推动在中国建立法治的市场经济。欢迎加入我们,站在时代前沿,与思想同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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